发布日期: 2025-04-30 17:45 作者: 来源: 点击率:
为推进基本公共服务优质均衡普惠,构建具有拱墅特色的民生服务综合体,制定《关于推进大运河幸福家园建设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时间从2025年5月1日至5月14日,如有意见或建议,请通过传真、信函等形式反馈至杭州市拱墅区民政局办公室。
联系人:程嘉敬,联系电话:0571-89505314;传真:0571-88399777
地址:杭州市拱墅区文晖路1号807室 邮编:310004
附件:关于推进大运河幸福家园建设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
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4月30日
关于推进大运河幸福家园建设实施意见
(征求意见稿)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生保障工作的重要论述和考察浙江重要讲话精神,推进基本公共服务优质均衡普惠,构建具有拱墅特色的大运河幸福家园,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聚焦居民群众需求,按照“见人见物见生活”理念,加快推动社区嵌入式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全域推进大运河幸福家园建设。通过完善运行机制,推动空间融合、功能融合、发展融合,实现大运河幸福家园资源更聚集、服务更满意、发展可持续,促进全区基本公共服务一体化。
二、工作目标
大运河幸福家园是以“15分钟公共服务圈”为服务范围,以街道为主导,整合联动各类服务资源,面向全龄段人群提供集政府公共服务、市场惠民服务、社会公益服务及居民互助服务于一体的民生服务综合体。
三、主要任务
(一)强化规划布局
根据常住人口结构和居民服务需求,“15分钟公共服务圈”为服务半径、满足群众在就近便利享受优质均衡公共服务的原则,合理优化大运河幸福家园规划布局。根据阵地面积、功能布局、运营机制等维度,分类指导,分批推进。
1.示范型。集成式阵地面积不少于1000平方米,片区化或街区化阵地面积不少于1500平方米。功能集成度高,具备7项以上基础功能,并结合辖区特征设置若干个性化功能。引入专业服务机构或落实专人负责综合运营,引入市场主体或社会组织入驻运营项目不少于10家(个),占比不低于80%。
2.普惠型。集成式阵地面积不少于600平方米,片区化或街区化阵地面积不少于1000平方米。功能集成度较高,具备5项以上基础功能。引入专业服务机构或落实专人负责综合运营,市场主体或社会组织入驻运营项目不少于5家(个),占比不低于70%。
(二)完善运营模式
1.建立市场化运营机制。充分调动多元主体活力,建立市场合伙人、公益合伙人、居民合伙人等不同类型的“幸福合伙人”资源联动机制,构建市场主体、社会组织、热心人士等个体共同参与的大运河幸福家园长效运营机制。培育一批信誉良好、富有情怀、专业水平高的市场主体,为大运河幸福家园提供优质服务,实现多功能融合服务面积达50%以上,引入市场化、社会化资源入驻开展服务的面积分别占可用面积的30%以上,24小时服务空间应占可用面积的10%以上。坚持“公益(低偿)+市场”组合模式,提高运营主体的资金平衡能力。
2.建立公共化运营模式。鼓励通过空间换服务、落实优惠政策、公益创投、公益购买等路径,降低服务主体的运营成本,吸引社会组织、社区志愿者、社会慈善资源等多方参与,采用公建民营、民办公助等运营模式,推动机构入驻或者服务入驻。建立“空间换服务”入驻机构优选机制,将免费服务空间换取等值公益服务。鼓励入驻机构以公益市集、慈善义卖、“消费捐”等形式募集资金。以公益服务项目为纽带,引导获益人群参与公益慈善,培育志愿服务力量。
3.建立社会化运营效应。鼓励集团化、规模化运营理念,积极引进品牌化服务市场主体参与运营,形成规模效应、降低运营成本。推进集团化运营模式,打破传统民生服务条块分割、资源分散的格局,组建跨区域、形成“统一规划、资源统筹、标准共建、服务联动”的运营体系。推进规模化运营模式,实现降本增效,提升盈利能力。
(三)优化建设类型
1.片区化。打破社区边界,以片区化治理区域为基本服务单元,集聚优势、整合资源,实现治理资源、阵地空间、服务力量、工作机制等全域统筹、一体化供给、覆盖2-3个社区的阵地空间。
2.街区化。以一条街巷为枢纽,通过业态优化调整和阵地空间统筹,实现资源有效整合、功能合理布局的具有生活便利性的阵地空间。
3.集成式。在单体、独幢或嵌入式服务用房内,高效配置资源、叠加供给服务,整合集成养老、托育、教育、健康、文体、便民、志愿公益等功能于一体的阵地空间。
(四)完善功能配置
1.坚持需求导向。根据居民需求,科学选配养老育幼、社区助餐、家政便民、健康服务、体育健身、文化休闲、儿童游憩等7大领域基础服务功能(具体详见附件),同时,根据人文特色、核心需求等属地特点,设置如就业创业、新市民融入、扶弱助困等个性化功能。
2.打造特色品牌。深化“一老一小”融合服务场景建设,创造示范应用场景,持续打造深受群众喜爱的老年学堂、少儿学堂、青年夜校等学习成长类服务品牌,社区食堂、养老服务中心、托育机构、婴幼儿成长驿站等养老育幼类服务品牌,以及卫生服务站等生活健康类服务品牌。
(五)完善保障机制
1.建立统筹协调机制。建立健全部门联动协调机制,区民政局加强统筹协调,落实综合协调、专题协调、组织评估等工作。各部门结合自身职能,在融合服务场景建设中做好政策支持和工作指导。各街道落实主体责任,着重研究解决制定工作方案、长效运转机制、典型示范样本等工作。大运河幸福家园建成后,一老一小”融合服务项目不少于2个,其中涉“老”、涉“小”功能至少各1项,同时立足需求结合实际,补齐家政便民、体育健身、文化休闲等服务短板。
2.建立评价评估机制。建立“热活度”评价机制(详见附件2),各街道负责对本辖区的大运河幸福家园开展“热活度”自评,形成评价结果并报区民政局备案;每年四季度,由区民政局牵头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对大运河幸福家园按比例开展抽检评估,根据评估结果,每年动态调整并公布示范型和普惠型大运河幸福家园名录。开展专业机构能力评估,建立健全准入准出、服务落地、动态评估调整、监督评价等机制。实施区、街道两级优质“幸福合伙人”遴选,入选者获得下阶段入驻、承接购买服务项目和区、街道社会组织公益创投的优先资格。
3.建立信息应用机制。深化“家社院”养老融合服务智慧场景建设,构建养老等服务电子地图,模拟计算服务设施供需情况,利用线上数据优化线下融合服务设施布局,实现资源布点更全面均衡。构建公共服务政策配置模型,推进养老服务等公共服务清单智能分析、按需推送,实现在线查询“应享未享”政策、预警“违规享受”政策,推动“政策找人”和“人找政策”有机融合。依托养老服务“爱心卡”完善老年智慧助餐通付优惠体系,简化老年人就餐流程,确保支付便捷性和安全性,提升社区食堂服务水平。
四、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加强对大运河幸福家园建设及运营的组织领导,促进部门、街道、社区协同推进。各部门要加强对街道、社区的有效业务指导,实现公共资源、服务力量、工作机制等全域统筹、有效下沉。街道要强化属地责任,建设好本辖区的大运河幸福家园。
(二)加强要素保障。设立现代社区建设创新工作专项资金,对纳入现代社区创新标志性空间阵地或区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的大运河幸福家园建设项目给予建设补助。街道以项目化方式链接辖区社会资源,每个大运河幸福家园每年实施不少于3个公益创投或慈善创投项目,资金量不少于15万元。建立慈善基金、专项基金管理制度和基金资助项目管理制度,探索以冠名基金、慈善信托、社区基金等方式畅通慈善资金和物资募集渠道。
(三)积极培育典型。建立示范引领机制,及时总结提炼一批典型样板,及时总结推广成功经验和做法,加大宣传力度,形成以示范引领全区大运河幸福家园融合服务阵地建设良好格局。加强对“幸福合伙人”中的典型代表进行专题宣传,增强荣誉获得感,提升社会影响力。
附件:拱墅区大运河幸福家园功能选择清单
附件
序号 | 类 别 | 功 能 |
1 | 养老 | 居家养老服务中心 |
2 | 老年学堂 | |
3 | 老年文体活动 | |
4 | 老年人社会工作 | |
5 | 辅具租赁 | |
6 | “家社院”高龄服务 | |
7 | 育幼 | 婴幼儿托育机构 |
8 | 婴幼儿成长驿站 | |
9 | 家门口的少年宫 | |
10 | 儿童托管 | |
11 | 社区助餐 | 社区食堂 |
12 | 家政便民 | 居民议事厅 |
13 | 家政维修 | |
14 | 青年夜校 | |
15 | 职业介绍 | |
16 | 红娘服务中心 | |
17 | 婚姻家庭辅导 | |
18 | 健康服务 | 卫生服务站 |
19 | 精神健康支持 | |
20 | 残疾人健康服务 | |
21 | 精神障碍患者社区康复 | |
序号 | 类 别 | 功 能 |
22 | 体育健身 | 嵌入式体育场地 |
23 | 运动场馆 | |
24 | 文化休闲 | 图书阅览 |
25 | 非遗传承 | |
26 | 儿童游憩 (含儿童和青少年服务) | 妇女儿童驿站 |
27 | 儿童之家 | |
28 | 困境儿童保障 | |
29 | 留守儿童关爱 | |
30 | 流动儿童关爱保护 | |
31 | 其他功能 | 慈善家园(含慈善文化传播与教育 、慈善资源对接、社区慈善参与) |
32 | 社会救助联合体(含社会救助经办 、服务类社会救助) | |
33 | 社会组织服务中心 |
其他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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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推进基本公共服务优质均衡普惠,构建具有拱墅特色的民生服务综合体,制定《关于推进大运河幸福家园建设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时间从2025年5月1日至5月14日,如有意见或建议,请通过传真、信函等形式反馈至杭州市拱墅区民政局办公室。
联系人:程嘉敬,联系电话:0571-89505314;传真:0571-88399777
地址:杭州市拱墅区文晖路1号807室 邮编:310004
附件:关于推进大运河幸福家园建设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
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4月30日
关于推进大运河幸福家园建设实施意见
(征求意见稿)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生保障工作的重要论述和考察浙江重要讲话精神,推进基本公共服务优质均衡普惠,构建具有拱墅特色的大运河幸福家园,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聚焦居民群众需求,按照“见人见物见生活”理念,加快推动社区嵌入式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全域推进大运河幸福家园建设。通过完善运行机制,推动空间融合、功能融合、发展融合,实现大运河幸福家园资源更聚集、服务更满意、发展可持续,促进全区基本公共服务一体化。
二、工作目标
大运河幸福家园是以“15分钟公共服务圈”为服务范围,以街道为主导,整合联动各类服务资源,面向全龄段人群提供集政府公共服务、市场惠民服务、社会公益服务及居民互助服务于一体的民生服务综合体。
三、主要任务
(一)强化规划布局
根据常住人口结构和居民服务需求,“15分钟公共服务圈”为服务半径、满足群众在就近便利享受优质均衡公共服务的原则,合理优化大运河幸福家园规划布局。根据阵地面积、功能布局、运营机制等维度,分类指导,分批推进。
1.示范型。集成式阵地面积不少于1000平方米,片区化或街区化阵地面积不少于1500平方米。功能集成度高,具备7项以上基础功能,并结合辖区特征设置若干个性化功能。引入专业服务机构或落实专人负责综合运营,引入市场主体或社会组织入驻运营项目不少于10家(个),占比不低于80%。
2.普惠型。集成式阵地面积不少于600平方米,片区化或街区化阵地面积不少于1000平方米。功能集成度较高,具备5项以上基础功能。引入专业服务机构或落实专人负责综合运营,市场主体或社会组织入驻运营项目不少于5家(个),占比不低于70%。
(二)完善运营模式
1.建立市场化运营机制。充分调动多元主体活力,建立市场合伙人、公益合伙人、居民合伙人等不同类型的“幸福合伙人”资源联动机制,构建市场主体、社会组织、热心人士等个体共同参与的大运河幸福家园长效运营机制。培育一批信誉良好、富有情怀、专业水平高的市场主体,为大运河幸福家园提供优质服务,实现多功能融合服务面积达50%以上,引入市场化、社会化资源入驻开展服务的面积分别占可用面积的30%以上,24小时服务空间应占可用面积的10%以上。坚持“公益(低偿)+市场”组合模式,提高运营主体的资金平衡能力。
2.建立公共化运营模式。鼓励通过空间换服务、落实优惠政策、公益创投、公益购买等路径,降低服务主体的运营成本,吸引社会组织、社区志愿者、社会慈善资源等多方参与,采用公建民营、民办公助等运营模式,推动机构入驻或者服务入驻。建立“空间换服务”入驻机构优选机制,将免费服务空间换取等值公益服务。鼓励入驻机构以公益市集、慈善义卖、“消费捐”等形式募集资金。以公益服务项目为纽带,引导获益人群参与公益慈善,培育志愿服务力量。
3.建立社会化运营效应。鼓励集团化、规模化运营理念,积极引进品牌化服务市场主体参与运营,形成规模效应、降低运营成本。推进集团化运营模式,打破传统民生服务条块分割、资源分散的格局,组建跨区域、形成“统一规划、资源统筹、标准共建、服务联动”的运营体系。推进规模化运营模式,实现降本增效,提升盈利能力。
(三)优化建设类型
1.片区化。打破社区边界,以片区化治理区域为基本服务单元,集聚优势、整合资源,实现治理资源、阵地空间、服务力量、工作机制等全域统筹、一体化供给、覆盖2-3个社区的阵地空间。
2.街区化。以一条街巷为枢纽,通过业态优化调整和阵地空间统筹,实现资源有效整合、功能合理布局的具有生活便利性的阵地空间。
3.集成式。在单体、独幢或嵌入式服务用房内,高效配置资源、叠加供给服务,整合集成养老、托育、教育、健康、文体、便民、志愿公益等功能于一体的阵地空间。
(四)完善功能配置
1.坚持需求导向。根据居民需求,科学选配养老育幼、社区助餐、家政便民、健康服务、体育健身、文化休闲、儿童游憩等7大领域基础服务功能(具体详见附件),同时,根据人文特色、核心需求等属地特点,设置如就业创业、新市民融入、扶弱助困等个性化功能。
2.打造特色品牌。深化“一老一小”融合服务场景建设,创造示范应用场景,持续打造深受群众喜爱的老年学堂、少儿学堂、青年夜校等学习成长类服务品牌,社区食堂、养老服务中心、托育机构、婴幼儿成长驿站等养老育幼类服务品牌,以及卫生服务站等生活健康类服务品牌。
(五)完善保障机制
1.建立统筹协调机制。建立健全部门联动协调机制,区民政局加强统筹协调,落实综合协调、专题协调、组织评估等工作。各部门结合自身职能,在融合服务场景建设中做好政策支持和工作指导。各街道落实主体责任,着重研究解决制定工作方案、长效运转机制、典型示范样本等工作。大运河幸福家园建成后,一老一小”融合服务项目不少于2个,其中涉“老”、涉“小”功能至少各1项,同时立足需求结合实际,补齐家政便民、体育健身、文化休闲等服务短板。
2.建立评价评估机制。建立“热活度”评价机制(详见附件2),各街道负责对本辖区的大运河幸福家园开展“热活度”自评,形成评价结果并报区民政局备案;每年四季度,由区民政局牵头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对大运河幸福家园按比例开展抽检评估,根据评估结果,每年动态调整并公布示范型和普惠型大运河幸福家园名录。开展专业机构能力评估,建立健全准入准出、服务落地、动态评估调整、监督评价等机制。实施区、街道两级优质“幸福合伙人”遴选,入选者获得下阶段入驻、承接购买服务项目和区、街道社会组织公益创投的优先资格。
3.建立信息应用机制。深化“家社院”养老融合服务智慧场景建设,构建养老等服务电子地图,模拟计算服务设施供需情况,利用线上数据优化线下融合服务设施布局,实现资源布点更全面均衡。构建公共服务政策配置模型,推进养老服务等公共服务清单智能分析、按需推送,实现在线查询“应享未享”政策、预警“违规享受”政策,推动“政策找人”和“人找政策”有机融合。依托养老服务“爱心卡”完善老年智慧助餐通付优惠体系,简化老年人就餐流程,确保支付便捷性和安全性,提升社区食堂服务水平。
四、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加强对大运河幸福家园建设及运营的组织领导,促进部门、街道、社区协同推进。各部门要加强对街道、社区的有效业务指导,实现公共资源、服务力量、工作机制等全域统筹、有效下沉。街道要强化属地责任,建设好本辖区的大运河幸福家园。
(二)加强要素保障。设立现代社区建设创新工作专项资金,对纳入现代社区创新标志性空间阵地或区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的大运河幸福家园建设项目给予建设补助。街道以项目化方式链接辖区社会资源,每个大运河幸福家园每年实施不少于3个公益创投或慈善创投项目,资金量不少于15万元。建立慈善基金、专项基金管理制度和基金资助项目管理制度,探索以冠名基金、慈善信托、社区基金等方式畅通慈善资金和物资募集渠道。
(三)积极培育典型。建立示范引领机制,及时总结提炼一批典型样板,及时总结推广成功经验和做法,加大宣传力度,形成以示范引领全区大运河幸福家园融合服务阵地建设良好格局。加强对“幸福合伙人”中的典型代表进行专题宣传,增强荣誉获得感,提升社会影响力。
附件:拱墅区大运河幸福家园功能选择清单
附件
序号 | 类 别 | 功 能 |
1 | 养老 | 居家养老服务中心 |
2 | 老年学堂 | |
3 | 老年文体活动 | |
4 | 老年人社会工作 | |
5 | 辅具租赁 | |
6 | “家社院”高龄服务 | |
7 | 育幼 | 婴幼儿托育机构 |
8 | 婴幼儿成长驿站 | |
9 | 家门口的少年宫 | |
10 | 儿童托管 | |
11 | 社区助餐 | 社区食堂 |
12 | 家政便民 | 居民议事厅 |
13 | 家政维修 | |
14 | 青年夜校 | |
15 | 职业介绍 | |
16 | 红娘服务中心 | |
17 | 婚姻家庭辅导 | |
18 | 健康服务 | 卫生服务站 |
19 | 精神健康支持 | |
20 | 残疾人健康服务 | |
21 | 精神障碍患者社区康复 | |
序号 | 类 别 | 功 能 |
22 | 体育健身 | 嵌入式体育场地 |
23 | 运动场馆 | |
24 | 文化休闲 | 图书阅览 |
25 | 非遗传承 | |
26 | 儿童游憩 (含儿童和青少年服务) | 妇女儿童驿站 |
27 | 儿童之家 | |
28 | 困境儿童保障 | |
29 | 留守儿童关爱 | |
30 | 流动儿童关爱保护 | |
31 | 其他功能 | 慈善家园(含慈善文化传播与教育 、慈善资源对接、社区慈善参与) |
32 | 社会救助联合体(含社会救助经办 、服务类社会救助) | |
33 | 社会组织服务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