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动大运河社区食堂助餐服务可持续发展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的征求公告

发布日期: 2025-04-30 17:40 作者: 来源: 点击率: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积极发展老年助餐服务行动方案》和省、市委决策部署,推动老年助餐服务可持续发展,结合拱墅区实际,制定了《关于推动大运河社区食堂助餐服务可持续发展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时间从2025年5月1日至5月14日,如有意见或建议,请通过传真、信函等形式反馈至杭州市拱墅区民政局养老服务和老龄工作科。

联系人:史可鉴,联系电话:0571-89508175;传真:0571-88399777

地址:杭州市拱墅区文晖路1号821室,邮编:310004

拱墅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4月30日

关于推动大运河社区食堂助餐服务可持续发展的实施意见

(征求意见稿)

为深入贯彻落实根据国家、省关于发展老年助餐服务的

有关决策部署以及《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动城市社区老年助餐服务可持续发展的实施意见》(杭政办函〔2025〕8号)等文件要求,加快建设具有拱墅特色的助餐服务体系,经区政府同意,现就我区推进大运河社区食堂助餐服务可持续发展提出以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聚焦老年人就餐需求,按照“党建统领、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群众受益、社会支持”的原则,坚持片区化、专业化、公益化发展目标,突出统筹规划布局、统一政策标准、统合运行机制等举措,推动大运河社区食堂运营可持续。

到2026年底,新建或提升“大运河社区食堂”25家,全区大运河社区食堂设施布局进一步优化,服务网络进一步完善,服务监管更有力度,助餐服务市场活力更加显现,因地制宜实现15分钟、10分钟“公共服务圈”老年助餐服务设施全覆盖,着力构建更具人气、更优惠便捷的助餐服务体系,加快打造成为大运河幸福家园的标志性成果。

二、主要举措

(一)完善片区化服务布局

1.优化社区助餐服务设施布局。综合区域人口数量、年龄结构、服务需求等因素,以交通便利、临街地段选址为宜,通过整合现有资源改建一批、合作社会力量发展一批、因地制宜适当新建一批、配送餐服务覆盖一批等“四个一批”的方式,统筹大运河社区食堂助餐设施布局,实现“15分钟公共服务圈”助餐服务覆盖。积极推动助餐服务在老年人高密度居住区按照“10分钟公共服务圈”设置服务半径。

2.分类推进助餐服务设施建设。社区食堂统一悬挂“百膳惠老·杭州老年助餐”“大运河社区食堂”品牌标识,推行“中心食堂+区域食堂+特色门店”的布局模式,并进行动态赋星管理。鼓励老年人口密集、用餐需求较大的街道以公办民营形式设置中心食堂,服务辐射周边多个社区。以中心食堂为圆心合理布局一批区域食堂或助餐点,为老年人就近取餐、用餐和送餐进小区提供便利。在符合食品安全要求前提下,探索“市场+公益”的老年送餐可持续运行机制。

3.鼓励社会餐饮机构参与服务。积极动员整合社会餐饮服务资源,以民办公助形式选择一批诚信经营、管理规范的社会餐饮企业,挂牌“老年餐桌”特色门店,设置老年人专用支付通道(接入“全城通”),并鼓励推出面向老年人的爱心套餐。鼓励高校、企业、单位和养老机构食堂通过开辟老年就餐区域、开展场地设施适老化改造等向社区老年人开放,提供助餐服务。

(二)健全专业化运营机制

4.专业组织运营机制。全力引导和支持优质餐饮企业、国有企业和社会组织等专业组织实行连锁化、规模化、品牌化运营,采取统一采购、统一配送、统一制作等方式,降低成本,提升经营效率。鼓励物业服务企业参与助餐服务,以公益性项目和经营性项目综合打包的形式,探索整体经营、资源共享、优势互补的运作机制。

5.多元经营服务机制。采取优化就餐时间、划定就餐区域、实行差异收费等措施,在优先保障老年人助餐服务需求基础上面向全体市民开放,提供“全龄友好、普惠优享”的便民助餐服务。大运河社区食堂一般应供应三餐,引导青老年群体错峰就餐。鼓励利用场地空间销售农副产品、净菜等,与各类生活场景充分融合,持续提升服务吸引力。积极拓展休闲、烘焙、微超等功能,丰富经营业态,推动差异化、特色化发展。

6.日常运营监管机制。拟开设老年助餐服务的机构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食品经营许可(登记)、消防安全等资质,符合条件的单位向所在地街道提出申请,经市场监管、民政等部门共同实地验收后可认定为助餐服务机构,并向社会公布。压实大运河社区食堂行业管理和属地管理安全管理职责,加快推进“阳光厨房”建设,并定期组织专业力量上门检查。完善大运河社区食堂信息公开和诚信评价工作,定期发布运营情况及诚信评价名单,切实加强社会面监督。推广“安心付”等支付模式,强化老年助餐预付制消费的监管。

(三)强化公益化补充支撑

7.完善优惠标准。坚持微利运营原则,实行“新老市民普惠+老年群体特惠”的发展模式,大运河社区食堂销售价一般应低于周边餐饮企业市场价,并按照“60-79周岁8折、80-89周岁7折、90周岁及以上5折,每天每个就餐时段最多优惠1次、每天最高优惠20元”的标准,统一为老年群体提供就餐优惠。结合全省养老服务“爱心卡”制度,积极推行以市民卡为载体的“一卡通”模式,推动实现“通吃、通付”。鼓励老年助餐服务机构助力“春雨计划”,通过一定的优惠折扣或特色套餐等形式,扩大服务吸引力。

8.加大政策扶持。推行“两无偿一优先”支持老年助餐服务设施,社区配套用房、养老服务设施用房用于老年助餐服务的,可交由相关企业或社会组织无偿使用;政府、国有企事业单位闲置房产资源优先用于老年助餐等养老服务,鼓励以无偿或低偿等形式给予租金减免。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文件规定,用电、用水、用气享受居民价格政策。经备案并由街道投资新建、改造提升的大运河社区食堂,经验收后给予一次性建设补助。

9.加强激励引导。建立社区食堂服务运营补贴机制,根据“全城通”智慧助餐情况、星级评价结果,结合供餐能力、实际服务数量、老年人满意度、综合扶持政策等因素给予运营补助,对符合条件的,可采取按季度预拨、年度结算的方式进行补助。

三、有关要求

1.强化统筹领导。大运河社区食堂助餐服务体系建设是公共服务的重要内容,建立健全定期协商长效机制,区民政局要发挥好牵头抓总作用,发改、财政、住建、税务、商务、市场监管、城管、消防等多部门要协同开展社区助餐服务工作,并加大日常监督检查,推进大运河社区食堂助餐服务工作更加合理优化、可持续发展。

2.坚持数字赋能。区层面建立在线数字化平台,推进“全城通”智慧助餐系统和智能阳光厨房全覆盖,实现日常在线监管和信息动态发布。依托高德地图、百度地图等平台,加强对大运河社区食堂点位的关键词搜索指引,方便居民群众就近就餐。

3.浓厚宣传氛围。坚持“线上+线下”相结合,通过各级媒体、“两微一端”等平台和社区宣传栏,常态化做好大运河社区食堂的宣传报道工作,切实提升社会知晓率。要组织开展大运河社区食堂大比武、最受欢迎大运河社区食堂评选等活动,引导居民群众和企事业单位积极打卡体验,不断提升普惠性助餐服务的满意度和幸福感。

本实施意见自2025年 月 日起施行,由区民政局负责牵头组织实施。

公告公示
其他公告
关于推动大运河社区食堂助餐服务可持续发展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的征求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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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积极发展老年助餐服务行动方案》和省、市委决策部署,推动老年助餐服务可持续发展,结合拱墅区实际,制定了《关于推动大运河社区食堂助餐服务可持续发展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时间从2025年5月1日至5月14日,如有意见或建议,请通过传真、信函等形式反馈至杭州市拱墅区民政局养老服务和老龄工作科。

联系人:史可鉴,联系电话:0571-89508175;传真:0571-88399777

地址:杭州市拱墅区文晖路1号821室,邮编:310004

拱墅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4月30日

关于推动大运河社区食堂助餐服务可持续发展的实施意见

(征求意见稿)

为深入贯彻落实根据国家、省关于发展老年助餐服务的

有关决策部署以及《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动城市社区老年助餐服务可持续发展的实施意见》(杭政办函〔2025〕8号)等文件要求,加快建设具有拱墅特色的助餐服务体系,经区政府同意,现就我区推进大运河社区食堂助餐服务可持续发展提出以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聚焦老年人就餐需求,按照“党建统领、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群众受益、社会支持”的原则,坚持片区化、专业化、公益化发展目标,突出统筹规划布局、统一政策标准、统合运行机制等举措,推动大运河社区食堂运营可持续。

到2026年底,新建或提升“大运河社区食堂”25家,全区大运河社区食堂设施布局进一步优化,服务网络进一步完善,服务监管更有力度,助餐服务市场活力更加显现,因地制宜实现15分钟、10分钟“公共服务圈”老年助餐服务设施全覆盖,着力构建更具人气、更优惠便捷的助餐服务体系,加快打造成为大运河幸福家园的标志性成果。

二、主要举措

(一)完善片区化服务布局

1.优化社区助餐服务设施布局。综合区域人口数量、年龄结构、服务需求等因素,以交通便利、临街地段选址为宜,通过整合现有资源改建一批、合作社会力量发展一批、因地制宜适当新建一批、配送餐服务覆盖一批等“四个一批”的方式,统筹大运河社区食堂助餐设施布局,实现“15分钟公共服务圈”助餐服务覆盖。积极推动助餐服务在老年人高密度居住区按照“10分钟公共服务圈”设置服务半径。

2.分类推进助餐服务设施建设。社区食堂统一悬挂“百膳惠老·杭州老年助餐”“大运河社区食堂”品牌标识,推行“中心食堂+区域食堂+特色门店”的布局模式,并进行动态赋星管理。鼓励老年人口密集、用餐需求较大的街道以公办民营形式设置中心食堂,服务辐射周边多个社区。以中心食堂为圆心合理布局一批区域食堂或助餐点,为老年人就近取餐、用餐和送餐进小区提供便利。在符合食品安全要求前提下,探索“市场+公益”的老年送餐可持续运行机制。

3.鼓励社会餐饮机构参与服务。积极动员整合社会餐饮服务资源,以民办公助形式选择一批诚信经营、管理规范的社会餐饮企业,挂牌“老年餐桌”特色门店,设置老年人专用支付通道(接入“全城通”),并鼓励推出面向老年人的爱心套餐。鼓励高校、企业、单位和养老机构食堂通过开辟老年就餐区域、开展场地设施适老化改造等向社区老年人开放,提供助餐服务。

(二)健全专业化运营机制

4.专业组织运营机制。全力引导和支持优质餐饮企业、国有企业和社会组织等专业组织实行连锁化、规模化、品牌化运营,采取统一采购、统一配送、统一制作等方式,降低成本,提升经营效率。鼓励物业服务企业参与助餐服务,以公益性项目和经营性项目综合打包的形式,探索整体经营、资源共享、优势互补的运作机制。

5.多元经营服务机制。采取优化就餐时间、划定就餐区域、实行差异收费等措施,在优先保障老年人助餐服务需求基础上面向全体市民开放,提供“全龄友好、普惠优享”的便民助餐服务。大运河社区食堂一般应供应三餐,引导青老年群体错峰就餐。鼓励利用场地空间销售农副产品、净菜等,与各类生活场景充分融合,持续提升服务吸引力。积极拓展休闲、烘焙、微超等功能,丰富经营业态,推动差异化、特色化发展。

6.日常运营监管机制。拟开设老年助餐服务的机构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食品经营许可(登记)、消防安全等资质,符合条件的单位向所在地街道提出申请,经市场监管、民政等部门共同实地验收后可认定为助餐服务机构,并向社会公布。压实大运河社区食堂行业管理和属地管理安全管理职责,加快推进“阳光厨房”建设,并定期组织专业力量上门检查。完善大运河社区食堂信息公开和诚信评价工作,定期发布运营情况及诚信评价名单,切实加强社会面监督。推广“安心付”等支付模式,强化老年助餐预付制消费的监管。

(三)强化公益化补充支撑

7.完善优惠标准。坚持微利运营原则,实行“新老市民普惠+老年群体特惠”的发展模式,大运河社区食堂销售价一般应低于周边餐饮企业市场价,并按照“60-79周岁8折、80-89周岁7折、90周岁及以上5折,每天每个就餐时段最多优惠1次、每天最高优惠20元”的标准,统一为老年群体提供就餐优惠。结合全省养老服务“爱心卡”制度,积极推行以市民卡为载体的“一卡通”模式,推动实现“通吃、通付”。鼓励老年助餐服务机构助力“春雨计划”,通过一定的优惠折扣或特色套餐等形式,扩大服务吸引力。

8.加大政策扶持。推行“两无偿一优先”支持老年助餐服务设施,社区配套用房、养老服务设施用房用于老年助餐服务的,可交由相关企业或社会组织无偿使用;政府、国有企事业单位闲置房产资源优先用于老年助餐等养老服务,鼓励以无偿或低偿等形式给予租金减免。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文件规定,用电、用水、用气享受居民价格政策。经备案并由街道投资新建、改造提升的大运河社区食堂,经验收后给予一次性建设补助。

9.加强激励引导。建立社区食堂服务运营补贴机制,根据“全城通”智慧助餐情况、星级评价结果,结合供餐能力、实际服务数量、老年人满意度、综合扶持政策等因素给予运营补助,对符合条件的,可采取按季度预拨、年度结算的方式进行补助。

三、有关要求

1.强化统筹领导。大运河社区食堂助餐服务体系建设是公共服务的重要内容,建立健全定期协商长效机制,区民政局要发挥好牵头抓总作用,发改、财政、住建、税务、商务、市场监管、城管、消防等多部门要协同开展社区助餐服务工作,并加大日常监督检查,推进大运河社区食堂助餐服务工作更加合理优化、可持续发展。

2.坚持数字赋能。区层面建立在线数字化平台,推进“全城通”智慧助餐系统和智能阳光厨房全覆盖,实现日常在线监管和信息动态发布。依托高德地图、百度地图等平台,加强对大运河社区食堂点位的关键词搜索指引,方便居民群众就近就餐。

3.浓厚宣传氛围。坚持“线上+线下”相结合,通过各级媒体、“两微一端”等平台和社区宣传栏,常态化做好大运河社区食堂的宣传报道工作,切实提升社会知晓率。要组织开展大运河社区食堂大比武、最受欢迎大运河社区食堂评选等活动,引导居民群众和企事业单位积极打卡体验,不断提升普惠性助餐服务的满意度和幸福感。

本实施意见自2025年 月 日起施行,由区民政局负责牵头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