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对2024年度考核优秀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给予嘉奖的公示

发布日期: 2025-04-10 09:44 作者: 来源: 点击率:

根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奖励规定》(人社部规〔2018〕4号)、《中共浙江省委组织部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贯彻落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奖励规定有关问题的通知》(浙人社发〔2020〕1号)文件规定,结合2024年度事业单位年度考核结果,经区委组织部、区人力社保局研究并征求纪检部门意见,拟对黄朝文2299名2024年度考核为优秀等次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给予嘉奖。现将拟嘉奖人员名单(具体名单见附件)予以公示,公示期从2025年4月10日至2024年4月16日止,共5个工作日。在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电话、传真等方式,向区人力社保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反对借机诽谤诬告。(联系电话:89505563)。

附件:嘉奖人员名单

杭州市拱墅区委组织部

杭州市拱墅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4月10日

2025年度事业嘉奖公示.docx

公告公示
人事人才
关于拟对2024年度考核优秀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给予嘉奖的公示
发布时间: 2025-04-10 09: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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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奖励规定》(人社部规〔2018〕4号)、《中共浙江省委组织部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贯彻落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奖励规定有关问题的通知》(浙人社发〔2020〕1号)文件规定,结合2024年度事业单位年度考核结果,经区委组织部、区人力社保局研究并征求纪检部门意见,拟对黄朝文2299名2024年度考核为优秀等次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给予嘉奖。现将拟嘉奖人员名单(具体名单见附件)予以公示,公示期从2025年4月10日至2024年4月16日止,共5个工作日。在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电话、传真等方式,向区人力社保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反对借机诽谤诬告。(联系电话:89505563)。

附件:嘉奖人员名单

杭州市拱墅区委组织部

杭州市拱墅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4月10日

2025年度事业嘉奖公示.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