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索引号 | 00250035-9/2025-32290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发布机构 | 区人力社保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备注/文号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
生成日期 | 2025-01-07 | 发布日期 | 2025-01-07 |
附件 |
发布日期: 2025-01-07 10:50:25 点击率:
就业有补助
创业有扶持
失业有保障
杭州市就业管理服务中心推出就业创业政策“每周一课”栏目。不管是失业了,还是要就业,抑或想创业,都可以在这里找到合适的政策。快来收藏吧!
本期介绍一次性创业补贴
1.补贴对象:
在校大学生和毕业5年以内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就业困难人员、持证残疾人、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和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农民工。
2.补贴条件:
补贴对象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1)补贴对象在杭州市(其中农民工在杭州市行政村)初次创办企业或个体工商户,且创办时间在2023年2月1日以后;(2)担任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经营者或负责人;(3)自创办之日起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
“初次创办”是指第一次领取营业证照(转让过户除外)。
3.补贴标准:
一次性 3000 元。
4.申请时间和地点:
符合条件后的次月至次年12月底至区、县(市)人力社保部门公布的经办机构窗口,或通过“浙江政务服务网”搜索事项名称申报。逾期申请,不予受理。
政策依据:《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杭州市就业创业政策实施办法的通知》(杭人社发〔2023〕7号),《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杭州市财政局关于优化调整就业创业政策措施全力促发展惠民生的通知 》(杭人社发〔2023〕124号)
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
就业
|
就业政策
|
索引号
00250035-9/2025-32290
文号
公布日期
2025-01-07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单位
区人力社保局
就业有补助
创业有扶持
失业有保障
杭州市就业管理服务中心推出就业创业政策“每周一课”栏目。不管是失业了,还是要就业,抑或想创业,都可以在这里找到合适的政策。快来收藏吧!
本期介绍一次性创业补贴
1.补贴对象:
在校大学生和毕业5年以内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就业困难人员、持证残疾人、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和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农民工。
2.补贴条件:
补贴对象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1)补贴对象在杭州市(其中农民工在杭州市行政村)初次创办企业或个体工商户,且创办时间在2023年2月1日以后;(2)担任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经营者或负责人;(3)自创办之日起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
“初次创办”是指第一次领取营业证照(转让过户除外)。
3.补贴标准:
一次性 3000 元。
4.申请时间和地点:
符合条件后的次月至次年12月底至区、县(市)人力社保部门公布的经办机构窗口,或通过“浙江政务服务网”搜索事项名称申报。逾期申请,不予受理。
政策依据:《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杭州市就业创业政策实施办法的通知》(杭人社发〔2023〕7号),《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杭州市财政局关于优化调整就业创业政策措施全力促发展惠民生的通知 》(杭人社发〔2023〕12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