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2025-01-21 16:14 作者: 来源: 点击率:
为保障受害人合法财产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五条、《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案件冻结资金返还若干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现决定对我区张某某被诈骗案冻结资金进行按比例返还,公告如下:
2024年05月15日15时02分许,受害人张某某报案称:从2024年5月3号开始在杭州市拱墅区半山街道香悦郡国际公寓8幢2501室,在网上被他人以炒股形式被骗300000元。接报后,我局民警对周某(涉案账号:11**************84)银行账户进行冻结,冻结资金人民币伍万元整(¥50000);对龚某某(涉案账号:62***************85)银行账户进行冻结,冻结资金人民币肆万肆仟捌佰陆拾伍元整(¥44865),按照按比例返还计算公式计算,周某(涉案账号:11**************84)银行账户应返还受害人肆万玖仟玖佰玖拾玖元整(¥49999),龚某某(涉案账号:62***************85)银行账户应返还受害人肆万肆仟捌佰陆拾肆元整(¥44864),合计应返还给受害人张某某人民币玖万肆仟捌佰陆拾叁元整(¥94863)。现对以上返还事宜公告30日;如果对上述处理情况有异议的,请在公告期内提出申请,公告期满后我局将依程序返还该资金。
特此公告!
联系人:高警官
联系电话:18757186396
联系地址:杭州市拱墅区上塘路485号
杭州市公安局拱墅区分局
2025年1月21日
其他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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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障受害人合法财产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五条、《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案件冻结资金返还若干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现决定对我区张某某被诈骗案冻结资金进行按比例返还,公告如下:
2024年05月15日15时02分许,受害人张某某报案称:从2024年5月3号开始在杭州市拱墅区半山街道香悦郡国际公寓8幢2501室,在网上被他人以炒股形式被骗300000元。接报后,我局民警对周某(涉案账号:11**************84)银行账户进行冻结,冻结资金人民币伍万元整(¥50000);对龚某某(涉案账号:62***************85)银行账户进行冻结,冻结资金人民币肆万肆仟捌佰陆拾伍元整(¥44865),按照按比例返还计算公式计算,周某(涉案账号:11**************84)银行账户应返还受害人肆万玖仟玖佰玖拾玖元整(¥49999),龚某某(涉案账号:62***************85)银行账户应返还受害人肆万肆仟捌佰陆拾肆元整(¥44864),合计应返还给受害人张某某人民币玖万肆仟捌佰陆拾叁元整(¥94863)。现对以上返还事宜公告30日;如果对上述处理情况有异议的,请在公告期内提出申请,公告期满后我局将依程序返还该资金。
特此公告!
联系人:高警官
联系电话:18757186396
联系地址:杭州市拱墅区上塘路485号
杭州市公安局拱墅区分局
2025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