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参与拱墅区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5-01-21 15:35 作者: 来源: 点击率: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关于促进消费相关工作要求,根据《杭州市推动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精神,为全力做好我区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工作,现面向全区征集有意愿参与本次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的销售企业(门店)、回收企业。具体情况明确如下:

一、申报时间

2025年1月21日—1月24日

二、申报范围

拱墅区范围内电动自行车销售企业(门店)、再生物资回收企业(必须是法人企业)

三、申报条件

(一)销售企业

1.具有拱墅区范围内注册登记电动自行车销售经营,取得合法经营营业执照的门店。

2.经营场地地址与注册地址必须一致。

3.申报门店法人近2年内无不良记录。

4.申报门店近2年内无公安、市场监督管理等执法部门处罚和违法记录。

5.申报门店应向消费者如实介绍政策相关情况,并准确填报信息,不得误导,欺骗消费者。

6.申报门店能够满足消费者需求,具有保修、维护、以旧换新综合服务能力的。

7.申报门店在活动期间必须具有补贴资金垫付能力的。

8.申报门店必须严格按照换购要求填写资料,对相关信息进行登记造册,并按要求及时、准确、完整报送信息数据来申请补贴。

(二)回收企业

1.具有杭州市范围内市场监管部门核准注册的再生资源回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拥有室内经营场地建筑面积2000㎡以上,经营场地地址与注册地址必须一致,场地使用证明2年以上。

3.回收企业法人近2年内无不良记录。

4.回收企业近2年内无公安、城市管理、市场监督管理、生态环境、应急管理等执法部门处罚和违法记录。

5.回收企业各项工作和管理制度健全、经营规范,重视安全管理,近一年内没有发生人员伤亡或较大及以上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6.回收企业必须拥有可供报废电动自行车单独回收拆解的场地和相关设备,以悬挂“报废电动自行车回收拆解”标识进行明确。

7.回收的报废电动自行车电池进行独立空间存放,回收的电池必须交由有资质的企业进行处置。无“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回收企业不得回收铅酸电池。

8.申报企业必须严格落实回收统计制度,对回收的报废电动自行车车架号、车牌号、回收来源、投售人、是否含电池等相关信息进行登记造册,并按要求及时、准确、完整报送信息数据。

四、申报材料

1.电动自行车销售企业(门店)(附件1盖公章)/报废电动自行车回收拆解企业申报表(附件2盖公章)

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

3.2025年拱墅区销售企业(门店)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活动适用商品报备表(附件3盖公章,销售企业提供)

4.2025年拱墅区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活动(销售企业)申报汇总表(附件4盖公章)/2025年拱墅区报废电动自行车回收拆解企业申报汇总表(附件5盖公章)

5.企业法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6.经营场地使用证明(回收企业提供)

7.企业和法人无不良记录证明(可至“信用中国”官网查询并附页面截图)

五、报名方式

有意向企业可自行下载申报表,填写完整后,将纸质材料(一式两份)及电子稿(Word版)于2025年1月24日17时前报送至所属街道,逾期视作放弃申报资格。

各街道、园区对企业材料进行初审,初审后将电子及纸质材料汇总至区商务局唐方君(89505528),邮寄地址(杭州市文晖路1号1002办公室),电子版发至浙政钉(除收集各企业电子材料外,另汇总附件4、附件5属地企业申报表)。

序号

街道

地址

咨询电话

1

天水街道

天元巷25号天水街道办事处203室

0571-89508298

2

上塘街道

沈半路5号上塘街道办事处303室

0571-89508697

3

武林街道

竹竿巷8号504室

0571-28993913

4

祥符街道

三墩路85号西楼祥符街道办事处412室

0571-89506613

5

长庆街道

长庆街51号长庆街道办事处3楼

0571-87228814

6

半山街道

半山路131号半山街道办事处1211室

0571-89506243

7

潮鸣街道

潮鸣苑16幢潮鸣街道办事处302

0571-87041953

8

康桥街道

康桥路108号康桥街道办事处316室

0571-89505193

9

朝晖街道

朝晖八区华电弄78号朝晖街道办事处421室

0571-89508049

10

米市巷街道

米市巷10幢米市巷街道办事处204室

0571-89506906

11

文晖街道

东新路江南巷11号文晖科技楼609

0571-85451392

12

湖墅街道

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珠儿潭巷10号

0571-89508578

13

东新街道

颜三路116号东新街道办事处320室

0571-89508408

14

小河街道

古运大厦1507(春节后搬至四楼)

0571-89506437

15

石桥街道

东新路1031号

0571-89506812

16

拱宸桥街道

温州路40号拱宸桥街道办事处202室

0571-89507061

17

和睦街道

萍水东路100号和睦新村33幢北街道双创

中心西2楼

0571-88091170

18

大关街道

苑中路16号大关街道办事处107室

0571-895063510571-89506353

19

园区

祥园路99号运河广告产业大厦2号楼921

0571-56332008

六、审核确定

报名截止后,我局将对报名企业进行审核,通过社会公示后,最终确定参与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活动中的企业名单。

附件1:2025年电动自行车销售企业(门店)申报表

附件2:报废电动自行车回收拆解企业申报表

附件3:2025年拱墅区销售企业(门店)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活动适用商品报备表

附件4:2025年拱墅区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活动(销售企业)申报汇总表

附件5:2025年拱墅区报废电动自行车回收拆解企业申报汇总表

拱墅区商务局

2025年1月21日

附件1:2025年电动自行车销售企业(门店)申报表.doc

附件2:报废电动自行车回收拆解企业申报表.doc

附件3:2025年拱墅区销售企业(门店)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活动适用商品报备表.doc

附件4:2025年拱墅区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活动(销售企业)申报汇总表.doc

附件5.2025年拱墅区报废电动自行车回收拆解企业申报汇总表.doc

公告公示
其他公告
关于征集参与拱墅区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5-01-21 15:35
信息来源:区商务局 浏览量: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关于促进消费相关工作要求,根据《杭州市推动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精神,为全力做好我区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工作,现面向全区征集有意愿参与本次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的销售企业(门店)、回收企业。具体情况明确如下:

一、申报时间

2025年1月21日—1月24日

二、申报范围

拱墅区范围内电动自行车销售企业(门店)、再生物资回收企业(必须是法人企业)

三、申报条件

(一)销售企业

1.具有拱墅区范围内注册登记电动自行车销售经营,取得合法经营营业执照的门店。

2.经营场地地址与注册地址必须一致。

3.申报门店法人近2年内无不良记录。

4.申报门店近2年内无公安、市场监督管理等执法部门处罚和违法记录。

5.申报门店应向消费者如实介绍政策相关情况,并准确填报信息,不得误导,欺骗消费者。

6.申报门店能够满足消费者需求,具有保修、维护、以旧换新综合服务能力的。

7.申报门店在活动期间必须具有补贴资金垫付能力的。

8.申报门店必须严格按照换购要求填写资料,对相关信息进行登记造册,并按要求及时、准确、完整报送信息数据来申请补贴。

(二)回收企业

1.具有杭州市范围内市场监管部门核准注册的再生资源回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拥有室内经营场地建筑面积2000㎡以上,经营场地地址与注册地址必须一致,场地使用证明2年以上。

3.回收企业法人近2年内无不良记录。

4.回收企业近2年内无公安、城市管理、市场监督管理、生态环境、应急管理等执法部门处罚和违法记录。

5.回收企业各项工作和管理制度健全、经营规范,重视安全管理,近一年内没有发生人员伤亡或较大及以上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6.回收企业必须拥有可供报废电动自行车单独回收拆解的场地和相关设备,以悬挂“报废电动自行车回收拆解”标识进行明确。

7.回收的报废电动自行车电池进行独立空间存放,回收的电池必须交由有资质的企业进行处置。无“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回收企业不得回收铅酸电池。

8.申报企业必须严格落实回收统计制度,对回收的报废电动自行车车架号、车牌号、回收来源、投售人、是否含电池等相关信息进行登记造册,并按要求及时、准确、完整报送信息数据。

四、申报材料

1.电动自行车销售企业(门店)(附件1盖公章)/报废电动自行车回收拆解企业申报表(附件2盖公章)

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

3.2025年拱墅区销售企业(门店)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活动适用商品报备表(附件3盖公章,销售企业提供)

4.2025年拱墅区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活动(销售企业)申报汇总表(附件4盖公章)/2025年拱墅区报废电动自行车回收拆解企业申报汇总表(附件5盖公章)

5.企业法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6.经营场地使用证明(回收企业提供)

7.企业和法人无不良记录证明(可至“信用中国”官网查询并附页面截图)

五、报名方式

有意向企业可自行下载申报表,填写完整后,将纸质材料(一式两份)及电子稿(Word版)于2025年1月24日17时前报送至所属街道,逾期视作放弃申报资格。

各街道、园区对企业材料进行初审,初审后将电子及纸质材料汇总至区商务局唐方君(89505528),邮寄地址(杭州市文晖路1号1002办公室),电子版发至浙政钉(除收集各企业电子材料外,另汇总附件4、附件5属地企业申报表)。

序号

街道

地址

咨询电话

1

天水街道

天元巷25号天水街道办事处203室

0571-89508298

2

上塘街道

沈半路5号上塘街道办事处303室

0571-89508697

3

武林街道

竹竿巷8号504室

0571-28993913

4

祥符街道

三墩路85号西楼祥符街道办事处412室

0571-89506613

5

长庆街道

长庆街51号长庆街道办事处3楼

0571-87228814

6

半山街道

半山路131号半山街道办事处1211室

0571-89506243

7

潮鸣街道

潮鸣苑16幢潮鸣街道办事处302

0571-87041953

8

康桥街道

康桥路108号康桥街道办事处316室

0571-89505193

9

朝晖街道

朝晖八区华电弄78号朝晖街道办事处421室

0571-89508049

10

米市巷街道

米市巷10幢米市巷街道办事处204室

0571-89506906

11

文晖街道

东新路江南巷11号文晖科技楼609

0571-85451392

12

湖墅街道

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珠儿潭巷10号

0571-89508578

13

东新街道

颜三路116号东新街道办事处320室

0571-89508408

14

小河街道

古运大厦1507(春节后搬至四楼)

0571-89506437

15

石桥街道

东新路1031号

0571-89506812

16

拱宸桥街道

温州路40号拱宸桥街道办事处202室

0571-89507061

17

和睦街道

萍水东路100号和睦新村33幢北街道双创

中心西2楼

0571-88091170

18

大关街道

苑中路16号大关街道办事处107室

0571-895063510571-89506353

19

园区

祥园路99号运河广告产业大厦2号楼921

0571-56332008

六、审核确定

报名截止后,我局将对报名企业进行审核,通过社会公示后,最终确定参与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活动中的企业名单。

附件1:2025年电动自行车销售企业(门店)申报表

附件2:报废电动自行车回收拆解企业申报表

附件3:2025年拱墅区销售企业(门店)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活动适用商品报备表

附件4:2025年拱墅区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活动(销售企业)申报汇总表

附件5:2025年拱墅区报废电动自行车回收拆解企业申报汇总表

拱墅区商务局

2025年1月21日

附件1:2025年电动自行车销售企业(门店)申报表.doc

附件2:报废电动自行车回收拆解企业申报表.doc

附件3:2025年拱墅区销售企业(门店)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活动适用商品报备表.doc

附件4:2025年拱墅区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活动(销售企业)申报汇总表.doc

附件5.2025年拱墅区报废电动自行车回收拆解企业申报汇总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