拱墅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开展宣讲活动

发布日期: 2024-08-27 11:17 作者: 来源: 点击率:

为切实推进“执法普法互促机制”试点工作,8月21日下午,拱墅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东新中队走进辖区重点项目——杭州地铁15-11标项目工地开展“上门普法 以案释法”活动。

会上,中队法制员陈宇超向各单位参会人员宣贯了《浙江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杭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杭州市城市管理局 关于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建筑垃圾处置相关事项的通知》等文件相关内容,围绕《拱墅区建筑垃圾处置指导手册》详细介绍了建筑垃圾处置证件办理所需材料及流程、建筑垃圾电子转移联单操作方法等,并结合实际处罚案例进一步释法说明,督促施工方负责人强化责任意识,规范处置建筑垃圾。中队长金春耀提出,建筑工地不仅要具备“两备案两审批”、设施设备等施工必备的“硬件设施”,也要做好人员管理、制度标准等“软件设施”,以案释法,提醒工地做好装载量核对,定期检查实际出土量与台账记录的出入,并且也要对垃圾分类、食堂食品经营许可等容易忽略的问题引起关注。

会后,中队与各单位参会人员进行充分沟通交流,就项目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所提出的问题及疑虑作出详细的解答。下一步,拱墅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将继续做好普法服务进工地的宣讲活动,让服务靠前“多跑路”,让企业办事“少跑腿”,促进“执法普法互促机制”试点工作走深走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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拱墅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开展宣讲活动
发布时间: 2024-08-27 11:17
信息来源:拱墅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浏览量:

为切实推进“执法普法互促机制”试点工作,8月21日下午,拱墅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东新中队走进辖区重点项目——杭州地铁15-11标项目工地开展“上门普法 以案释法”活动。

会上,中队法制员陈宇超向各单位参会人员宣贯了《浙江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杭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杭州市城市管理局 关于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建筑垃圾处置相关事项的通知》等文件相关内容,围绕《拱墅区建筑垃圾处置指导手册》详细介绍了建筑垃圾处置证件办理所需材料及流程、建筑垃圾电子转移联单操作方法等,并结合实际处罚案例进一步释法说明,督促施工方负责人强化责任意识,规范处置建筑垃圾。中队长金春耀提出,建筑工地不仅要具备“两备案两审批”、设施设备等施工必备的“硬件设施”,也要做好人员管理、制度标准等“软件设施”,以案释法,提醒工地做好装载量核对,定期检查实际出土量与台账记录的出入,并且也要对垃圾分类、食堂食品经营许可等容易忽略的问题引起关注。

会后,中队与各单位参会人员进行充分沟通交流,就项目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所提出的问题及疑虑作出详细的解答。下一步,拱墅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将继续做好普法服务进工地的宣讲活动,让服务靠前“多跑路”,让企业办事“少跑腿”,促进“执法普法互促机制”试点工作走深走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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