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2024-07-10 11:42 作者: 来源: 点击率:
杭州蔚蓝视界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我局依法向你单位询问涉嫌拖欠劳动者工资一案,因我局采用直接送达、邮寄送达等方式无法送达。根据《浙江省行政程序办法》第七十一条之规定,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杭州市拱墅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行政处罚告知书》(拱人社罚告字【2024】000048号)(附后)。
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十日视为送达。你单位可以在本公告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到我局进行陈述和申辩。
符合(1)责令停产停业;(2)吊销许可证或执照;(3)较大数额罚款(个人违法行为超过贰仟元、组织违法行为超过贰万元),你单位(个人)有权在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三日内向我局提出听证要求,逾期视作你单位(个人)放弃听证权。
特此公告。
联系人:谢佳、郑其孟 联系电话:0571-85233211
地址:杭州市拱墅区大关路303号
杭州市拱墅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7月10日
其他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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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蔚蓝视界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我局依法向你单位询问涉嫌拖欠劳动者工资一案,因我局采用直接送达、邮寄送达等方式无法送达。根据《浙江省行政程序办法》第七十一条之规定,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杭州市拱墅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行政处罚告知书》(拱人社罚告字【2024】000048号)(附后)。
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十日视为送达。你单位可以在本公告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到我局进行陈述和申辩。
符合(1)责令停产停业;(2)吊销许可证或执照;(3)较大数额罚款(个人违法行为超过贰仟元、组织违法行为超过贰万元),你单位(个人)有权在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三日内向我局提出听证要求,逾期视作你单位(个人)放弃听证权。
特此公告。
联系人:谢佳、郑其孟 联系电话:0571-85233211
地址:杭州市拱墅区大关路303号
杭州市拱墅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