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2024-06-28 10:22 作者: 来源: 点击率:
拱墅聚力涉企第三方机构强治理优服务改革,推动构建统一规范、开放竞争、健康有序、高效便捷的市场秩序,为经营主体投资兴业提供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其中,环检机构问题共治相关建议被省委政法委、省检察院联合评定为“浙江省优秀社会治理检察建议”;查处某公司伪造检验检测报告案入选“长三角地区市场监管十大典型案例”,并通过行刑衔接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该案入选最高检典型案例(全国仅3件);将商事登记中变造证件、虚假证明的违法行为移送公安机关,代办人谭某被拘留十日。
一是突出重点,系统推进。按照涉企第三方机构强治理优服务改革部署,搭建“4+N”综合治理体系,牵头制定实施方案并成立多部门协同工作专班,由拱墅区纪委监委、区委改革办组成监督指导组,加强治理工作全过程监督。突出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消防技术、环评、招标代理四大重点领域,由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按照法定职责开展专项治理。
二是畅通渠道,共享数据。全区14个职能部门贯通应用“杭州市信用联动监管平台”,做到核查底数“应上尽上”、监管标签“应标尽标”,在此基础上汇集并共享机构登记、从业资质、执业记录、成果质量、投诉情况、信用评价记录等要素,实现监管信息“一网归集”。目前,拱墅已完成第一轮治理对象、治理依据2张清单摸排,共排摸治理依据48个、治理对象1253个;商事登记中介领域已完成机构自查自纠清单制定及全覆盖下发。
三是深化协同,合力共治。联合环保、公检法等部门,积极推进环境检验检测机构出具虚假报告问题专项治理,深化行业监管、信息共享、案件查办、行刑衔接,组织14家机构逐家签订《公开承诺书》,压紧压实机构主体责任;协同检察部门围绕制发检察建议书、行政履职等内容,出台《生态环境检验检测行业专项治理协作机制》;开展推进检验检测机构伪造、变造检测报告专项行动,共查办案件5起,罚没款70余万元,移送公安机关处理2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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拱墅聚力涉企第三方机构强治理优服务改革,推动构建统一规范、开放竞争、健康有序、高效便捷的市场秩序,为经营主体投资兴业提供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其中,环检机构问题共治相关建议被省委政法委、省检察院联合评定为“浙江省优秀社会治理检察建议”;查处某公司伪造检验检测报告案入选“长三角地区市场监管十大典型案例”,并通过行刑衔接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该案入选最高检典型案例(全国仅3件);将商事登记中变造证件、虚假证明的违法行为移送公安机关,代办人谭某被拘留十日。
一是突出重点,系统推进。按照涉企第三方机构强治理优服务改革部署,搭建“4+N”综合治理体系,牵头制定实施方案并成立多部门协同工作专班,由拱墅区纪委监委、区委改革办组成监督指导组,加强治理工作全过程监督。突出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消防技术、环评、招标代理四大重点领域,由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按照法定职责开展专项治理。
二是畅通渠道,共享数据。全区14个职能部门贯通应用“杭州市信用联动监管平台”,做到核查底数“应上尽上”、监管标签“应标尽标”,在此基础上汇集并共享机构登记、从业资质、执业记录、成果质量、投诉情况、信用评价记录等要素,实现监管信息“一网归集”。目前,拱墅已完成第一轮治理对象、治理依据2张清单摸排,共排摸治理依据48个、治理对象1253个;商事登记中介领域已完成机构自查自纠清单制定及全覆盖下发。
三是深化协同,合力共治。联合环保、公检法等部门,积极推进环境检验检测机构出具虚假报告问题专项治理,深化行业监管、信息共享、案件查办、行刑衔接,组织14家机构逐家签订《公开承诺书》,压紧压实机构主体责任;协同检察部门围绕制发检察建议书、行政履职等内容,出台《生态环境检验检测行业专项治理协作机制》;开展推进检验检测机构伪造、变造检测报告专项行动,共查办案件5起,罚没款70余万元,移送公安机关处理2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