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2024-04-28 17:04 作者: 来源: 点击率:
为保障受害人合法财产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五条、《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案件冻结资金返还若干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决定对我区杨某某被诈骗案冻结资金进行按比例返还,公告如下:2023年6月16日00时37分许,受害人杨某某报案称:其因虚假投资理财被骗694880元。接报后,我局民警对叶某某(涉案账号:621226201004****789)银行账户进行冻结,冻结资金人民币壹拾柒万壹仟柒佰捌拾玖元伍角(¥171789.5),按照比例返还计算公式计算,合计应返还给受害人杨某某人民币肆万壹仟肆佰壹拾贰元整(¥41412.00)。现对以上返还事宜公告30日;如果对上述处理情况有异议的,请在公告期内提出申请,公告期满后我局将依程序返还该资金。
特此公告!
联系人:俞警官
联系电话:18758205692
联系地址:杭州市拱墅区上塘路485号
杭州市公安局拱墅区分局
2024年4月28日
其他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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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障受害人合法财产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五条、《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案件冻结资金返还若干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决定对我区杨某某被诈骗案冻结资金进行按比例返还,公告如下:2023年6月16日00时37分许,受害人杨某某报案称:其因虚假投资理财被骗694880元。接报后,我局民警对叶某某(涉案账号:621226201004****789)银行账户进行冻结,冻结资金人民币壹拾柒万壹仟柒佰捌拾玖元伍角(¥171789.5),按照比例返还计算公式计算,合计应返还给受害人杨某某人民币肆万壹仟肆佰壹拾贰元整(¥41412.00)。现对以上返还事宜公告30日;如果对上述处理情况有异议的,请在公告期内提出申请,公告期满后我局将依程序返还该资金。
特此公告!
联系人:俞警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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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地址:杭州市拱墅区上塘路485号
杭州市公安局拱墅区分局
2024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