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2024-04-23 16:08 作者: 来源: 点击率:
杭州觅美医疗美容诊所有限公司、杭州伊菲尔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本委受理申请人贺增源诉杭州觅美医疗美容诊所有限公司、杭州伊菲尔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单位支付劳动报酬等劳动争议一案,因申请人贺增源经本委依法通知后,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本委作出视为申请人贺增源撤回仲裁申请的决定。因无法联系你,根据《浙江省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条例》第三十五条的规定现向你公告送达[浙杭拱墅劳人仲案(2024)607号]决定书,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
广州蓝胖子移动科技有限公司:
本委已受理申请人池杨帆诉杭州汇嘉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及你单位支付劳动报酬等等劳动争议案[浙杭拱墅劳人仲案(2024)1472号]。因用其他方式无法向你单位送达,依据《浙江省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二款之规定,现向你单位公告送达仲裁告知书、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仲裁庭组成人员和开庭通知书、申请书副本、证据材料副本。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公告期间本案中止审理。你单位提交答辩书的期限及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次日起15日内。本委定于2024年05月21日上午9时00分在本委仲裁庭石桥派出庭(杭州市拱墅区甘长路49号新华创意园77幢一楼)公开开庭审理此案,请准时参加庭审。届时不到庭,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特此公告!杭州市拱墅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杭州众倍康健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本委已受理申请人何忠影诉你单位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争议案[浙杭拱墅劳人仲案(2024)1582号]。因用其他方式无法向你单位送达,依据《浙江省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二款之规定,现向你单位公告送达仲裁告知书、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仲裁庭组成人员和开庭通知书、申请书副本、证据材料副本。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公告期间本案中止审理。你单位提交答辩书的期限及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次日起15日内。本委定于2024年6月11日上午10时00分在本委仲裁庭石桥派出庭(杭州市拱墅区祥符派出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请准时参加庭审。届时不到庭,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特此公告!杭州市拱墅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杭州巽明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本委已受理申请人吴冰诉你单位支付劳动报酬等劳动争议案[浙杭拱墅劳人仲案(2024)1545号]。因用其他方式无法向你单位送达,依据《浙江省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二款之规定,现向你单位公告送达仲裁告知书、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仲裁庭组成人员和开庭通知书、申请书副本、证据材料副本。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公告期间本案中止审理。你单位提交答辩书的期限及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次日起15日内。本委定于2024年6月11日9时30分在本委仲裁庭(杭州市拱墅区大关路303号2号楼2楼2号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请准时参加庭审。届时不到庭,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
特此公告!杭州市拱墅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浙江禄盛汇达商贸有限公司:
本委已受理申请人曾雪诉你单位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争议案[浙杭拱墅劳人仲案(2024)1587号]。因用其他方式无法向你单位送达,依据《浙江省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二款之规定,现向你单位公告送达仲裁告知书、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仲裁庭组成人员和开庭通知书、申请书副本、证据材料副本。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公告期间本案中止审理。你单位提交答辩书的期限及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次日起15日内。本委定于2024年6月17日上午9时00分在本委仲裁庭石桥派出庭(杭州市拱墅区祥符派出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请准时参加庭审。届时不到庭,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特此公告!杭州市拱墅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上海最光年企业发展有限公司:
本委已受理申请人叶淑平诉杭州易鼎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你单位支付劳动报酬等劳动争议案[浙杭拱墅劳人仲案(2024)1508号]。因用其他方式无法向你单位送达,依据《浙江省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二款之规定,现向你单位公告送达仲裁告知书、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仲裁庭组成人员和开庭通知书、申请书副本、证据材料副本。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公告期间本案中止审理。你单位提交答辩书的期限及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次日起15日内。本委定于2024年6月7日9时30分在本委仲裁庭(杭州市拱墅区大关路303号2号楼2楼1号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请准时参加庭审。届时不到庭,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
特此公告!杭州市拱墅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杭州抖金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本委受理的申请人苏振康诉你单位支付劳动报酬等劳动争议案[浙杭拱墅劳人仲案(2024)250号]已审结。因无法联系你,根据《浙江省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条例》第三十五条的规定现向你公告送达裁决书,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缺席裁决如下:一、被申请人杭州抖金文化发展有限公司支付申请人苏振康2023年10月工资4500元,2023年11月1日至11月30日8500元,12月1日至12月31日工资8500元,合计21500元,于本裁决书生效之日起十日内付清;二、驳回申请人苏振康的其他仲裁请求。本裁决为终局裁决,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申请人对本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本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被申请人如有证据证明本裁决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九条第一款规定情形之一的,可以自收到本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本委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一方不履行本裁决的,另一方可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特此公告!杭州市拱墅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
杭州佳澜吉服装有限公司:
本委已受理申请人魏学伟诉你单位支付赔偿金等劳动争议案[浙杭拱墅劳人仲案(2024)1674号]。因用其他方式无法向你单位送达,依据《浙江省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二款之规定,现向你单位公告送达仲裁告知书、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仲裁庭组成人员和开庭通知书、申请书副本、证据材料副本。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公告期间本案中止审理。你单位提交答辩书的期限及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次日起15日内。本委定于2024年6月7日上午14时30分在本委仲裁庭(杭州市拱墅区大关路303号2号楼2楼1号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请准时参加庭审。届时不到庭,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特此公告!杭州市拱墅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杭州植上青云医疗美容门诊部有限公司:
本委受理申请人吴文静诉你单位支付劳动报酬等劳动争议案[浙杭拱墅劳人仲案(2024)435号]已审结。因无法联系你,根据《浙江省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条例》第三十五条的规定现向你公告送达裁决书,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现缺席裁决如下:一、被申请人杭州植上青云医疗美容门诊部有限公司向申请人吴文静支付2023年8月1日至2023年11月22日的工资14976.57元,于本裁决书生效之日起十日内付清;二、驳回申请人吴文静的其他仲裁请求。本裁决为终局裁决,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申请人对本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本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被申请人如有证据证明本裁决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九条第一款规定情形之一的,可以自收到本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本委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一方当事人不履行本裁决的,另一方可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特此公告!杭州市拱墅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杭州植上青云医疗美容门诊部有限公司:
本委受理申请人徐心雨诉你单位支付劳动报酬等劳动争议案[浙杭拱墅劳人仲案(2024)436号]已审结。因无法联系你,根据《浙江省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条例》第三十五条的规定现向你公告送达裁决书,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现缺席裁决如下:一、被申请人杭州植上青云医疗美容门诊部有限公司向申请人徐心雨支付2023年8月1日至2023年10月31日的工资10909.63元,于本裁决书生效之日起十日内付清;二、驳回申请人徐心雨的其他仲裁请求。本裁决为终局裁决,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申请人对本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本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被申请人如有证据证明本裁决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九条第一款规定情形之一的,可以自收到本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本委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一方当事人不履行本裁决的,另一方可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特此公告!杭州市拱墅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其他公告
|
杭州觅美医疗美容诊所有限公司、杭州伊菲尔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本委受理申请人贺增源诉杭州觅美医疗美容诊所有限公司、杭州伊菲尔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单位支付劳动报酬等劳动争议一案,因申请人贺增源经本委依法通知后,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本委作出视为申请人贺增源撤回仲裁申请的决定。因无法联系你,根据《浙江省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条例》第三十五条的规定现向你公告送达[浙杭拱墅劳人仲案(2024)607号]决定书,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
广州蓝胖子移动科技有限公司:
本委已受理申请人池杨帆诉杭州汇嘉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及你单位支付劳动报酬等等劳动争议案[浙杭拱墅劳人仲案(2024)1472号]。因用其他方式无法向你单位送达,依据《浙江省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二款之规定,现向你单位公告送达仲裁告知书、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仲裁庭组成人员和开庭通知书、申请书副本、证据材料副本。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公告期间本案中止审理。你单位提交答辩书的期限及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次日起15日内。本委定于2024年05月21日上午9时00分在本委仲裁庭石桥派出庭(杭州市拱墅区甘长路49号新华创意园77幢一楼)公开开庭审理此案,请准时参加庭审。届时不到庭,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特此公告!杭州市拱墅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杭州众倍康健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本委已受理申请人何忠影诉你单位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争议案[浙杭拱墅劳人仲案(2024)1582号]。因用其他方式无法向你单位送达,依据《浙江省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二款之规定,现向你单位公告送达仲裁告知书、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仲裁庭组成人员和开庭通知书、申请书副本、证据材料副本。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公告期间本案中止审理。你单位提交答辩书的期限及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次日起15日内。本委定于2024年6月11日上午10时00分在本委仲裁庭石桥派出庭(杭州市拱墅区祥符派出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请准时参加庭审。届时不到庭,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特此公告!杭州市拱墅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杭州巽明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本委已受理申请人吴冰诉你单位支付劳动报酬等劳动争议案[浙杭拱墅劳人仲案(2024)1545号]。因用其他方式无法向你单位送达,依据《浙江省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二款之规定,现向你单位公告送达仲裁告知书、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仲裁庭组成人员和开庭通知书、申请书副本、证据材料副本。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公告期间本案中止审理。你单位提交答辩书的期限及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次日起15日内。本委定于2024年6月11日9时30分在本委仲裁庭(杭州市拱墅区大关路303号2号楼2楼2号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请准时参加庭审。届时不到庭,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
特此公告!杭州市拱墅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浙江禄盛汇达商贸有限公司:
本委已受理申请人曾雪诉你单位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争议案[浙杭拱墅劳人仲案(2024)1587号]。因用其他方式无法向你单位送达,依据《浙江省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二款之规定,现向你单位公告送达仲裁告知书、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仲裁庭组成人员和开庭通知书、申请书副本、证据材料副本。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公告期间本案中止审理。你单位提交答辩书的期限及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次日起15日内。本委定于2024年6月17日上午9时00分在本委仲裁庭石桥派出庭(杭州市拱墅区祥符派出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请准时参加庭审。届时不到庭,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特此公告!杭州市拱墅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上海最光年企业发展有限公司:
本委已受理申请人叶淑平诉杭州易鼎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你单位支付劳动报酬等劳动争议案[浙杭拱墅劳人仲案(2024)1508号]。因用其他方式无法向你单位送达,依据《浙江省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二款之规定,现向你单位公告送达仲裁告知书、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仲裁庭组成人员和开庭通知书、申请书副本、证据材料副本。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公告期间本案中止审理。你单位提交答辩书的期限及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次日起15日内。本委定于2024年6月7日9时30分在本委仲裁庭(杭州市拱墅区大关路303号2号楼2楼1号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请准时参加庭审。届时不到庭,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
特此公告!杭州市拱墅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杭州抖金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本委受理的申请人苏振康诉你单位支付劳动报酬等劳动争议案[浙杭拱墅劳人仲案(2024)250号]已审结。因无法联系你,根据《浙江省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条例》第三十五条的规定现向你公告送达裁决书,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缺席裁决如下:一、被申请人杭州抖金文化发展有限公司支付申请人苏振康2023年10月工资4500元,2023年11月1日至11月30日8500元,12月1日至12月31日工资8500元,合计21500元,于本裁决书生效之日起十日内付清;二、驳回申请人苏振康的其他仲裁请求。本裁决为终局裁决,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申请人对本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本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被申请人如有证据证明本裁决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九条第一款规定情形之一的,可以自收到本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本委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一方不履行本裁决的,另一方可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特此公告!杭州市拱墅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
杭州佳澜吉服装有限公司:
本委已受理申请人魏学伟诉你单位支付赔偿金等劳动争议案[浙杭拱墅劳人仲案(2024)1674号]。因用其他方式无法向你单位送达,依据《浙江省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二款之规定,现向你单位公告送达仲裁告知书、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仲裁庭组成人员和开庭通知书、申请书副本、证据材料副本。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公告期间本案中止审理。你单位提交答辩书的期限及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次日起15日内。本委定于2024年6月7日上午14时30分在本委仲裁庭(杭州市拱墅区大关路303号2号楼2楼1号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请准时参加庭审。届时不到庭,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特此公告!杭州市拱墅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杭州植上青云医疗美容门诊部有限公司:
本委受理申请人吴文静诉你单位支付劳动报酬等劳动争议案[浙杭拱墅劳人仲案(2024)435号]已审结。因无法联系你,根据《浙江省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条例》第三十五条的规定现向你公告送达裁决书,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现缺席裁决如下:一、被申请人杭州植上青云医疗美容门诊部有限公司向申请人吴文静支付2023年8月1日至2023年11月22日的工资14976.57元,于本裁决书生效之日起十日内付清;二、驳回申请人吴文静的其他仲裁请求。本裁决为终局裁决,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申请人对本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本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被申请人如有证据证明本裁决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九条第一款规定情形之一的,可以自收到本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本委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一方当事人不履行本裁决的,另一方可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特此公告!杭州市拱墅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杭州植上青云医疗美容门诊部有限公司:
本委受理申请人徐心雨诉你单位支付劳动报酬等劳动争议案[浙杭拱墅劳人仲案(2024)436号]已审结。因无法联系你,根据《浙江省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条例》第三十五条的规定现向你公告送达裁决书,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现缺席裁决如下:一、被申请人杭州植上青云医疗美容门诊部有限公司向申请人徐心雨支付2023年8月1日至2023年10月31日的工资10909.63元,于本裁决书生效之日起十日内付清;二、驳回申请人徐心雨的其他仲裁请求。本裁决为终局裁决,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申请人对本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本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被申请人如有证据证明本裁决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九条第一款规定情形之一的,可以自收到本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本委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一方当事人不履行本裁决的,另一方可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特此公告!杭州市拱墅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