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索引号 00250036-7/2024-29964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区财政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备注/文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生成日期 2024-03-08 发布日期 2024-0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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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拱墅区2023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4年预算的报告

发布日期: 2024-03-08 09:41:17 点击率:

拱墅区2024年预算已经拱墅区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审议批准,现公开如下:

关于拱墅区2023年预算执行情况

和2024年预算的报告(书面)

(2024年2月21日在拱墅区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拱墅区财政局

各位代表:

受区人民政府委托,向大会书面报告拱墅区2023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4年预算,请予审议,并请区政协各位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2023年预算执行情况

2023年是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开局之年、“八八战略”实施20周年,杭州第19届亚运会、第4届亚残运会举办之年。全区财政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区政协的监督支持下,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切实提高政治站位,科学把握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为经济社会平稳发展提供有力保障。现将财政收支执行情况报告如下: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执行情况

1.收支完成情况

收支预算执行情况:全区财政总收入359.4亿元,比上年增长5.7%,其中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99.2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0.8%,比上年增长8.1%。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132.2亿元,比上年下降1.5%,其中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09.8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9.8%,比上年增长3.7%。

收支平衡情况:

预估收入合计302.9亿元,其中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99.2亿元、调入资金33.2亿元、一般债券收入1亿元、再融资一般债券转贷收入5.1亿元、转移支付补助收入62.1亿元(含一次性均衡补助9.4亿元)、上年结转2.3亿元。

预估支出合计302.9亿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132.2亿元、上解省市支出162.5亿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0.8亿元、一般债券还本支出5.1亿元、结转下年使用的项目支出预计2.3亿元。

上述收支平衡数据按现行财政体制预计,因省市尚未决算,决算报告时将根据实际结算情况进行调整。(下同)

2.重点支出执行情况

2023年,区财政聚焦全区重点领域,进一步优化财政资源配置,集中财力保障“三保”和重点项目支出。

教育支出35.7亿元,其中: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2.5亿元,转移支付补助和上年结转支出3.2亿元。支持加强教师队伍建设。落实资金27.7亿元,持续完善新教师培养和教师待遇保障体系,着力优化教育人才队伍梯级培养机制,支持构建“学科带头人—运河名师—省特级教师—领军教师”的教师专业发展体系,助力打造新时代高素质教师队伍。支持教育资源扩优提质。落实资金5亿元,支持幼儿园托幼一体集成化改革,助力构建普及普惠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保障公办中小学提质强校行动,持续完善特殊教育投入机制,为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提供支撑。支持深化教育体制机制改革。落实资金2.8亿元,助力教育领域数字化改革全景深化,着力保障五育融合改革和“墅智托管”课后服务平台建设,加大教育“双减”投入,助力优化创新学后托管、晚自习、暑托班等课后服务,有效促进教育改革任务落地见效。

科学技术支出9.3亿元,其中: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8.1亿元,转移支付补助和上年结转支出1.2亿元。支持推动科技强企。落实资金5.5亿元,支持企业创新能力提升和科技研发投入,鼓励龙头企业发挥引领作用,助力产业转型发展。加强制造企业技改、新能源、生物医药等重点领域扶持力度,加快高新技术企业培育步伐,助推经济发展提质增效。支持科技素养提升。落实资金1.5亿元,支持推进科学技术普及、科技合作等工作,助力开展专题讲座、科普体验、亲子研学等活动。强化大运河数智未来城高新技术产业园区保障,助力园区为拱墅人才集聚、科技创新、产业腾飞搭建高能级承载平台。支持打造数智政府。落实资金1.6亿元,保障基层智治大脑、经济运行综合集成系统、地下隐患智防系统等政务服务项目建设,支持深化数字化改革,助推数智政府建设。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3.1亿元,其中: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4亿元,转移支付补助和上年结转支出0.7亿元。办好精彩亚运盛会。落实资金1.3亿元,高标准打造明星赛场,高水平组织金牌赛事,圆满完成亚运会乒乓球、曲棍球、电子竞技等8项赛事,助力打造赛会之城。推动运河文化繁荣。落实资金0.6亿元,办好运河文化旅游节、大运河国际诗歌大会、“京杭对话”等系列活动,大力发展“拱·创繁华”夜间经济品牌,实施运河文化繁荣行动,提升大运河拱墅段的首位度和辨识度。促进文旅深度融合。落实资金0.8亿元,统筹整合全域商贸、文化、旅游资源,实施文旅融合“五百五千”工程和文旅项目微改精提,做强浙数文化、LOFT49等文创平台,全面打造拱墅文旅IP。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8.7亿元,其中: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0.9亿元,转移支付补助和上年结转支出7.8亿元。持续兜牢民生保障底线。落实资金1.6亿元,加大困难群体帮扶力度,拓宽社会救助服务对象覆盖面,创建省级无障碍社区,规范化提升多个星级“残疾人之家”,促进残疾人稳定性就业,持续改善民生福祉。助推人才引聚扩面提速。落实资金5.4亿元,保障人才生活补贴、租房补贴、青荷礼包、拱赢未来等政策资金,推动人才引聚扩面提速,全面激发人才创新活力,坚持以人才引领创新,以创新驱动发展,着力打造“人才向往之地、圆梦之区”。支持完善社保服务体系。落实资金2.9亿元,支持开展居家基本照护服务提升、构建养老服务社区大照护体系,支持退役军人优抚安置和双拥共建,落实社会化企退人员补助政策,有效支持社保服务体系建设。

卫生健康支出11.7亿元,其中: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7.8亿元,转移支付补助和上年结转支出3.9亿元。支持提升公共卫生服务。落实资金2.9亿元,提高卫生监督、疾病预防控制、妇幼保健能力等,保障疫情平稳顺利转段,助力提升公共卫生服务水平。支持改善基层卫健体系。落实资金3.3亿元,支持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提升改造和设备更新,助力省级基层卫生健康综合试验区创建和国家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复评工作,加快发展特色中医药事业,完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和人才培养,助力基层医疗机构可持续健康发展。支持完善各类补助政策。落实资金3.1亿元,支持构建婴幼儿照护服务体系,发放孕产补助和育儿补助,健全人口长期均衡发展机制,落实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补助。

城乡社区支出19.3亿元,其中: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7.1亿元,转移支付补助和上年结转支出2.2亿元。支持城市环境提升。落实资金5.6亿元,保障道路保洁、绿化养护、花镜花坛、借地绿化、垃圾分类等经费,落实市政设施维护、老旧小区住宅加装电梯项目、公共停车场库项目等资金需求,助力改善城区生态环境品质。助推城市综合治理。落实资金2.6亿元,支持公厕管理、街面保序、危旧房监测等项目,助力夯实城市管理举措,提升城市管理水平。助力城市运维管理。落实资金5.6亿元,支持社区管理、社会公共事务和城市运维管理等方面工作,加强管理运维保障能力。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执行情况

收支预算执行情况:全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4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22.4%,比上年下降51.1%。全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支出61.2亿元,比上年下降37.8%,其中当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38.7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9.9%,比上年增长176.5%。

收支平衡情况:

预估收入合计103.2亿元,其中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4亿元、调入资金0.8亿元、专项债券收入35.1亿元、再融资专项债券转贷收入9.7亿元、转移支付补助收入50.5亿元、上年结转6.7亿元。

预估支出合计103.2亿元,其中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支出61.2亿元、专项债券还本支出11.8亿元、调出至一般公共预算29.5亿元、结转下年使用的项目支出预计0.7亿元,收支平衡。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执行情况

收支预算执行情况:全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6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0%,比上年增长98.5%。全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278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9.3%,比上年下降95.1%。

收支平衡情况:预估收入合计1.6亿元;预估支出合计1.6亿元,其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278万元、调出至一般公共预算1.6亿元,收支平衡。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执行情况

收支预算执行情况:全区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8.8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0.5%,比上年下降9.1%。全区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10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9.7%,比上年增长9.8%。

收支平衡情况:预估收入合计10.6亿元,其中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8.8亿元、上年结转1.8亿元;预估支出合计10.6亿元,其中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10亿元、结转下年使用的支出预计0.6亿元,收支平衡。

(五)政府债务情况

2022年全区地方政府债务余额125亿元。2023年新增地方政府债券收入36.1亿元(其中一般债券收入1亿元、专项债券收入35.1亿元),再融资债券收入14.8亿元(其中再融资一般债券转贷收入5.1亿元、再融资专项债券转贷收入9.7亿元),债券还本支出16.8亿元(资金来源为再融资债券收入14.8亿元和调入债券还本资金2亿元),全区地方政府债务余额159.1亿元。

二、2023年财政主要工作

2023年,全区财政工作坚定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的决策部署,聚焦三个“一号工程”,坚持拼字当头、稳中求进,不断在服务保障“两场硬仗”、财政平稳运行、管理改革创新等方面下功夫,在奋力推进拱墅“三城五区”建设中展现了应有担当。

(一)强化要素保障,助力经济稳进提质

加力政策扶持。针对实体企业出台稳进提质“拱16条”、现代服务业最强区27条、新制造业9条、“双百”企业礼遇“十条”、优化营商环境十条、夜经济“十条”、总部经济“十条”政策等,落实省市系列政策,全年兑付各类企业扶持资金10.8亿元。优化基金运作。完善优化基金管理办法,加快推进产业基金投资项目落地。锚定“1+4”产业主赛道,通过与杭实、复星创富、财通资本等头部投资机构、产业龙头企业合作,直接投资项目35个,投资金额21.8亿元;子基金累计投资项目37个,总规模179.7亿元,撬动社会资本158.5亿元。优化营商环境。推进政府采购云评审,项目入选营商环境“微改革”省库和省财政厅试点。“全省财政系统三级联动行政裁决试点”项目获评全省合法性审查与行政裁决“最佳实践”培育试点项目、杭州市有辨识度有影响力法治建设成果。围绕创新创优,成功完成政府采购共享评标室建设、跨省域“1+N”远程异地评审2项市级改革创新试点项目,“政府绿色采购实践与推广”的经验做法获财政部肯定推广,并作为唯一区县在长三角区域政府采购协同发展座谈会上交流发言。获得“全国政府采购百强区”和“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先进单位”两项全国荣誉。

(二)聚焦重点领域,突破发展关键节点

提升财政统筹能力。强化集中财力办大事,盘活各类沉淀资金及上级补助存量资金,优先确保“三保”支出和区委区政府重点项目支出。多渠道统筹资金,2023年新增专项债券35.1亿元,用于康桥园区整体提升、棚户区改造、安置房建设资金;拼盘留抵退税财力补助8.7亿元,用于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的补助等。加强重点项目保障。围绕打赢“经济翻身仗”“亚运攻坚仗”两场硬仗的工作主线,发挥财政职能作用,抓好财源建设,增强要素集聚,落实亚运赛事、场馆运行、亚运护航等经费保障。推进政府过紧日子,公用经费定额压减5%,严控部门经费规模,节约的资金用于保障民生等重点领域。推进财政管理提升。全面推动财政管理科学化、规范化,以第一名的成绩获评2023年度全市财政管理绩效考评优秀单位。优化迭代区街财政管理体制,进一步理顺区与街道的财政分配体系,激发街道内生动力。规范政府投资项目招标控制价审核及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管理各环节,提高政府投资项目全过程管理水平。深化非税管理,“非税代理银行业务动态监控”和“浙里捐赠一站式认定”纳入省级试点,“全省首个非税票据管理平台融合互通区县”和“全省首批数字人民币非税收缴应用区县”两项试点工作得到进一步深化。“财政支持未来社区”项目入选省厅共富“小切口”改革清单,并作为四个区县代表之一在全省共富财税联盟筹建座谈会上交流发言。

(三)全力攻坚克难,筑牢财政监管防线

提升财政监督绩效。扎实开展财政监督年主题活动,加强重点领域财会监督检查,深化项目绩效评价,推进部门整体绩效评价及街道财政运行评价。完善区级行政事业单位公款竞争性存放制度,开展公款管理专项督查。高质量完成预决算公开监督检查,位列全省县(市、区)预决算公开度第一。强化政府债务管理。争取土地出让金尽早回款,积极筹集化债资金,保障化债资金需求。着力争取债券额度,加快债券资金使用,全力推进隐性债务化解。加强纵向、横向对接,全力推进政府债务监管,强化风险防范,确保政府债务风险总体安全可控。持续推进国企国资改革。国资布局不断优化,基本形成“2+6”的国企架构,实现平台集团资源集中、统筹资金财务,子集团主业清晰、分工协作的国有企业职能定位和资本布局。清单式分类推动国有房产确权办证进程,完善国有房产精细化管理机制。出台区属国企经营管理办法、综合考核评价实施细则等10项区级国企监管制度,编制15项国企共性内控制度目录,搭建“内控+管控+防控”三控机制。获评省国资系统县(市、区)国资监管机构工作成绩突出集体。

这一年取得的成绩,是区委、区政府正确领导的结果,是人大、政协及代表委员们监督指导的结果,是全区人民共同努力的结果。当前,财政经济形势更趋复杂,经济运行不确定不稳定因素增多,在现有总额分享上解基数过高、市属下放企业递增上解负担过重等体制因素制约下,我区财政收支平衡矛盾突出。同时,财政运行和改革发展还面临一些困难和挑战,如预算刚性约束仍需增强、资源配置效率仍有待提升、财政绩效管理需持续强化等,需在今后工作中着力加以应对。

三、2024年财政预算

(一)指导思想

根据区委、区政府全面部署,2024年财政工作指导思想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浙江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贯彻区委一届五次全会部署,瞄准“综合统筹、规范透明、约束有力、讲求绩效、持续安全”的现代预算制度改革目标,坚持“科学生财、创新聚财、精明理财、高效用财、勤廉管财”,在“勇当先行者、谱写新篇章”中勇攀高峰、勇立潮头,全力服务和保障拱墅“三城五区”建设,为绘就中国式现代化拱墅实景作出更大贡献。

(二)重点支出政策及投向

围绕全区中心工作,持续推进党政机关过紧日子,有力发挥财政引导、服务、保障职能,全力支持经济社会事业平稳发展。

加强引导,激活经济发展动力。助力新兴产业提质扩量,多渠道整合资金资源,加强优质项目储备,充分发挥产业基金财政杠杆效应。助力科技强区突破行动,持续强化科技投入,2024年全区科技支出增长15%以上,区级新增财力(同口径)的15%以上用于科技投入。助力推进重大项目建设,积极运用专项债券等工具,强化有效投资拉动经济。多措并举做好安商稳商,强化政策性融资担保、产业基金引导功能,完善企业服务闭环机制,助力营造一流营商环境。

发挥优势,助推文旅融合发展。支持大运河文化带建设,大力传承和弘扬运河文化、非物质文化、市井文化、产业文化、生态文化。聚焦嵌入式体育场地设施建设、文化惠民等民生实事项目,助力办好办精大运河文化旅游节、社区文化节、长三角水上运动节等系列活动。持续放大“亚运效应”,做好赛后资源利用,支持举办国家级、国际级体育赛事,进一步促进体育与文化、旅游深度融合,助推文旅体事业跨越发展。

强化保障,推动民生事业发展。支持推进“弱有众扶”社会救助综合改革,进一步健全分层分类社会救助体系。助力打造“家门口的幸福养老”服务场景,支持构建社区居家养老大照护体系,精耕细作“阳光老人家”养老品牌。助力实施“春风常驻”行动,完善退役军人全生命周期服务保障,强化残疾人就业创业帮扶。支持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区建设,助力深化“拱·优”名校集团化办学合作,助推教育资源均衡配置。

融合蝶变,提升城区功能品质。助力改善城区居住环境,支持老旧小区综合改造提升、未来社区建设,推进高层住宅小区二次供水改造和加装电梯工程,提升宜居生活品质。助推城市基础设施提升,保障排水防涝、市政设施养护、燃气管道更新改造等经费,增强城区综合承载力。推进秀美生态建设,助力巩固“污水零直排区”建设成果,保障生态廊道、入河入海口排污口排查整治、绿化养护等资金,助力打造“美丽拱墅”样本。

深化支撑,筑牢公共安全底线。助力推进信息化安全工作,降低网络安全风险。支持推进“天网工程”建设和智慧安防小区平台建设,提升基层治理智能化水平。强化涉众型经济案件、运河智呼96110反诈宣传、司法工作人员职务犯罪案件、涉案财物保管等经费保障,落实法律援助、人民调解等资金,推进依法治区建设,促进区域安全稳定。

(三)财政预算

1.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情况

收支预算情况:2024年全区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期为210.1亿元,比上年增长5.5%。全区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为129.3亿元,比上年增长17.7%(剔除留抵退税财力补助、预留资金等特殊因素,同口径增长6.5%)。安排预备费1.5亿元。

收支平衡情况:

预估收入合计302.6亿元,其中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10.1亿元、调入资金15亿元、转移支付补助收入75.2亿元(除调入资金15亿元、一次性均衡补助9.4亿元外还需争取财力补助41.6亿元)、上年结转2.3亿元。

预估支出合计302.6亿元,其中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29.3亿元、上解省市支出169.5亿元、上年结转下年使用的项目支出2.3亿元、预备费1.5亿元。

上述收支平衡数据按现行财政体制预计,不含专项性转移支付补助。(下同)

2.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

收支预算情况:全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预期为0.4亿元,比上年增长15.9%。全区当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为4.7亿元,比上年下降87.9%。

收支平衡情况:

预估收入合计4.7亿元,其中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4亿元、调入资金(债券付息和发行费)4.3亿元。

预估支出合计4.7亿元,其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4.7亿元、调出至一般公共预算384万元,收支平衡。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

收支预算情况:全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预期为1.8亿元,比上年增长7.5%。全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为500万元,比上年增长79.9%。

收支平衡情况:预估收入合计1.8亿元;预估支出合计1.8亿元,其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500万元、调出至一般公共预算1.7亿元,收支平衡。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情况

收支预算情况:全区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预期为10.3亿元,比上年增长17.5%。全区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预算为10.3亿元,比上年增长2.8%

收支平衡情况:预估收入合计10.9亿元,其中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10.3亿元、上年结转0.6亿元;预估支出合计10.9亿元,其中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10.3亿元、结转下年使用的支出预计0.6亿元,收支平衡。

2024年预算在区人代会批准前安排的支出,主要是参照上一年同期的预算支出数额安排必须支付的本年度部门基本支出、项目支出等。

四、2024年财政主要工作任务

2024年,全区财政工作将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着力做到服务发展有新作为,改革创新有新突破,勤廉建设有新气象,为助力拱墅高质量发展彰显财政担当。

(一)统筹聚力,全力保障财政收支平稳运行

加强收入形势分析研判,坚持放水养鱼、涵养财源,着力提高收入质量,促进财政收入增长与经济运行相同步。进一步迭代优化财政支持政策体系,统筹财力支持主导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加快推动新产业基金管理办法落地生效,探索形成“2+4+N”投资运作架构,充分发挥产业基金的引导、撬动作用。有效运用政府采购、产业基金、财政贴息等政策工具,加大对中小微企业支持力度,助力塑造发展新优势。严格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公用经费定额继续压减5%,非重点项目预算压减10%,建立健全过紧日子体制机制,从行政运行、国有资产、监督检查等多领域强化“过紧日子”理念,把有限的财政资金用到刀刃上。加大财政资金统筹整合力度,兜住兜实“三保”底线,推进集中财力办大事。

(二)改革创新,全速推进财政管理走深走实

推进预算支出标准体系建设,完善人员类、运转类和特定目标类支出标准内容,进一步规范财政资金安排。加快推进“政府采购云评审”试点项目落地,推动远程异地评标等改革创新工作提质扩面,着力打造更加稳定、持续优化的制度型营商环境。充分挖掘双AAA平台资信优势,提高国有资金使用绩效,有效发挥国企调结构、促发展的平台功能。推进隐性债务全闭环管理,全力化解存量、严格防范增量。完善专项债券全周期管理,加大债券项目申报力度,争取更多项目资金支持。

(三)提能增效,全面提升财政数智监管水平

持续推动预算一体化建设,夯实项目管理基础,推动横向覆盖、纵向贯通,进一步强化风险识别、研判和处置等功能集成,打造信息共享、智慧互通的一体化数字化治理平台。深化预算执行监管,强化动态监控和督查,推进收支智管系统应用,提升预算编审精准度和预算执行规范化。健全财会监督体系,推动财会监督与其他各类监督贯通协调、协同联动,提升财会监督效能。加强新增政策及项目事前绩效评估,强化预算绩效全过程管理,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从严控制政府投资项目预算资金安排,全面规范项目财政审核与管理。依托“公物仓”线上盘活功能,推动行政事业性资产管理提质增效。强化国企综合考评约束,开展多部门联合监督,推动国企监管制度刚性落实。加快推进“智慧国资”系统建设,提高企业对经营风险的感知、预测及防范能力。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财政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我们将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区政协的监督指导下,强化担当,奋力作为,扎实做好2024年财政管理各项工作,以新气象新作为助推高质量发展取得新成效,为全区发展大局贡献更大力量! 

拱墅区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及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

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一)收入执行情况

2023年全区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99.2亿元,为调整预算的100.8%,比上年增长8.1%。分项目完成情况如下:(详见表一)

1.增值税(50%部分)73亿元,为调整预算的105.6%,增长29.6%。

2.企业所得税(40%部分)38.4亿元,为调整预算的100%,下降18.6%。

3.个人所得税(40%部分)18.2亿元,为调整预算的103.6%,增长3.5%。

4.城市维护建设税10.3亿元,为调整预算的101.1%,下降13.1%。

5.其他税收收入47.7亿元,为调整预算的94.1%,增长22.4%。

6.专项收入8.5亿元,为调整预算的100.6%,下降8.7%。

7.行政事业性收费0.7亿元,为调整预算的100.2%,下降14.8%。

8.罚没收入2.3亿元,为调整预算的100%,增长8.3%。

9.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876万元,为调整预算的109.5%,下降18.6%。

(二)支出执行情况

全区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09.8亿元,为调整预算的99.8%,比上年增长3.7%,分项目完成情况如下:(详见表二)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1.3亿元,为调整预算的100%,下降14.5%。

2.国防支出420万元,为调整预算的99.5%,增长100%。

3.公共安全支出13.1亿元,为调整预算的99.8%,下降7.2%。

4.教育支出32.5亿元,为调整预算的99.9%,增长6.7%。

5.科学技术支出8.1亿元,为调整预算的99.9%,增长14.3%。

6.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2.4亿元,为调整预算的99.8%,增长98.2%。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9亿元,为调整预算的99.7%,增长23.5%。

8.卫生健康支出7.8亿元,为调整预算的99.6%,下降2%。

9.节能环保支出0.9亿元,为调整预算的99.4%,增长277.4%。

10.城乡社区支出17.1亿元,为调整预算的99.8%,下降10.2%。

11.农林水支出0.2亿元,为调整预算的100%,下降9.1%。

12.商业服务业等支出3.4亿元,为调整预算的99.9%,增长145.1%。

13.金融支出0.2亿元,为调整预算的99.9%,增长125.6%。

14.援助其他地区支出0.4亿元,为调整预算的100%,与上年持平。

15.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0.5亿元,为调整预算的99.9%,下降29.5%。

16.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0.2亿元,为调整预算的99.7%,下降26%。

17.债务付息支出0.7亿元,为调整预算的100%,增长4.9%。

18.债务发行费用支出52万元,为调整预算的98.1%,增长20.9%。

(三)收支平衡情况

预估收入合计302.9亿元,其中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99.2亿元、调入资金33.2亿元、一般债券收入1亿元、再融资一般债券转贷收入5.1亿元、转移支付补助收入62.1亿元(含一次性均衡补助9.4亿元)、上年结转2.3亿元。

预估支出合计302.9亿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132.2亿元、上解省市支出162.5亿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0.8亿元、一般债券还本支出5.1亿元、结转下年使用的项目支出预计2.3亿元。

上述收支平衡数据按现行财政体制预计,因省市尚未决算,决算报告时将根据实际结算情况进行调整。(下同)

二、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情况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4年全区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期为210.1亿元,比上年增长5.5%。分项目情况如下:(详见表十二)

1.增值税(50%部分)77亿元,增长5.5%。

2.企业所得税(40%部分)40亿元,增长4.2%。

3.个人所得税(40%部分)19亿元,增长4.2%。

4.城市维护建设税10.9亿元,增长5.7%。

5.其他税收收入49.7亿元,增长4.1%。

6.专项收入9亿元,增长5.8%。

7.行政事业性收费2.3亿元,增长252.5%。

8.罚没收入2.2亿元,下降5.5%。

9.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600万元,下降31.5%。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4年全区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为129.3亿元,比上年增长17.7%(剔除留抵退税财力补助、预留资金等特殊因素,同口径增长6.5%)。分项目情况如下:(详见表十三)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1.1亿元,下降2.3%。

2.国防支出340万元,下降19%。

3.公共安全支出12.8亿元,下降2.3%。

4.教育支出35.3亿元,增长8.6%。

5.科学技术支出10.2亿元,增长25.7%。

6.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2亿元,下降48.7%,主要因2023年支出中含亚运会保障经费,剔除该一次性因素,同口径增长6%。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8.2亿元,增长67.6%,主要因2023年部分区级资金支出调整为上级留抵退税补助资金列支,2024年无该项补助资金,剔除该一次性因素,同口径增长32.3%,主要因上缴杭州市社区综合补贴等资金增加。

8.卫生健康支出6.6亿元,下降15.7%。

9.节能环保支出0.6亿元,下降29.3%。

10.城乡社区支出17.4亿元,增长1.6%。

11.农林水支出0.2亿元,增长8%。

12.商业服务业等支出10.1亿元,增长191.5%,主要因稳经济大盘系列政策扶持资金增加。

13.金融支出0.3亿元,增长31.9%。

14.援助其他地区支出0.4亿元,与上年持平。

15.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0.5亿元,增长1.8%。

16.住房保障支出3亿元,主要因住房公积金及购房补贴资金统一使用该科目安排支出。

17.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0.2亿元,下降10.9%。

18.债务付息支出0.8亿元,增长1.4%。

19.债务发行费用支出3万元,下降94.2%。

20.其他支出0.5亿元。

2024年安排预备费1.5亿元。

(三)收支平衡情况

预估收入合计302.6亿元,其中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10.1亿元、调入资金15亿元、转移支付补助收入75.2亿元(除调入资金15亿元、一次性均衡补助9.4亿元外还需争取财力补助41.6亿元)、上年结转2.3亿元。

预估支出合计302.6亿元,其中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29.3亿元、上解省市支出169.5亿元、上年结转下年使用的项目支出2.3亿元、预备费1.5亿元。

上述收支平衡数据按现行财政体制预计,不含专项性转移支付补助。(下同)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58.6亿元,按照经济分类:机关工资福利支出17.7亿元,机关商品和服务支出2亿元,机关资本性支出247万元,对事业单位经常性补助37.6亿元,对事业单位资本性补助90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1.2亿元。(详见表十六)

(五)省市转移支付安排情况

2024年根据省市转移支付预下达等情况,省市专项转移支付补助收入预计14.8亿元,安排省市专项转移支付支出14.8亿元。(详见表十七)

拱墅区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及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

一、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一)收入执行情况

全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4亿元,为调整预算的122.4%,比上年下降51.1%。分项目完成情况如下:(详见表五)

1.彩票公益金收入0.2亿元,为调整预算的183.4%,增长54.9%。

2.其他政府性基金收入0.2亿元,为调整预算的99.8%,下降66.6%。

(二)支出执行情况

全区当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38.7亿元,为调整预算的99.9%,比上年增长176.5%。分项目完成情况如下:(详见表六)

1.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29.2亿元,为调整预算的100%,增长547.4%。

2.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683万元,为调整预算的99%,增长29.6%。

3.棚户区改造专项债券收入安排的支出6亿元,为调整预算的100%,下降3.4%。

4.地方政府专项债务付息支出3.4亿元,为调整预算的99%,增长5.2%。

5.地方政府专项债务发行费用支出343万元,为调整预算的99.7%,增长106.6%。

(三)收支平衡情况

预估收入合计103.2亿元,其中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4亿元、调入资金0.8亿元、专项债券收入35.1亿元、再融资专项债券转贷收入9.7亿元、转移支付补助收入50.5亿元、上年结转6.7亿元。

预估支出合计103.2亿元,其中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支出61.2亿元、专项债券还本支出11.8亿元、调出至一般公共预算29.5亿元、结转下年使用的项目支出预计0.7亿元,收支平衡。

二、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情况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4年全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预期为0.4亿元,比上年增长15.9%。分项目情况如下:(详见表十九)

1.彩票公益金收入0.1亿元,下降31.8%。

2.其他政府性基金收入0.3亿元,增长48.4%。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4年全区当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为4.7亿元,比上年下降87.9%,下降主要原因是2023年支出基数中含有新增专项债券,2024年新增专项债券额度尚未批复,待批复下达后列入调整预算。分项目情况如下:(详见表二十)

1.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816万元,增长19.5%。

2.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0.3亿元,下降99%。

3.地方政府专项债务付息支出4.3亿元,增长27.3%。

4.地方政府专项债务发行费用支出4万元,下降98.8%。

(三)收支平衡情况

预估收入合计4.7亿元,其中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4亿元、调入资金(债券付息和发行费)4.3亿元。

预估支出合计4.7亿元,其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4.7亿元、调出至一般公共预算384万元,收支平衡。

(四)省市转移支付安排情况

2024年根据省市转移支付预下达等情况,省市专项转移支付补助收入预计19.9亿元,安排省市专项转移支付支出19.9亿元。(详见表二十二)

拱墅区2023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及2024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一、2023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详见表八)

(一)收入执行情况

2023年全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6亿元,为调整预算的100%,比上年增长98.5%。

(二)支出执行情况

2023年全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278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9.3%,比上年下降95.1%。

(三)收支平衡情况

预估收入合计1.6亿元;预估支出合计1.6亿元,其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278万元、调出至一般公共预算1.6亿元,收支平衡。

二、2024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情况(详见表二十三)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4年全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预期为1.8亿元,比上年增长7.5%。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4年全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为500万元,比上年增长79.9%。

(三)收支平衡情况

预估收入合计1.8亿元;预估支出合计1.8亿元,其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500万元、调出至一般公共预算1.7亿元,收支平衡。

(四)省市转移支付安排情况

2024年根据省市转移支付预下达等情况,省市专项转移支付补助收入预计87万元,安排省市专项转移支付支出87万元。(详见表二十五)

拱墅区2023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及2024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一、2023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一)收入执行情况

2023年全区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8.8亿元,为调整预算的100.5%,比上年下降9.1%。分项目完成情况如下:(详见表十一)

1.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收入5亿元,为调整预算的99.9%,增长4.5%。

2.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财政补助收入3.6亿元,为调整预算的99.8%,下降12.2%。

3.其他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0.2亿元,为调整预算的136.2%,下降72.6%,主要因转移性收入减少。

(二)支出执行情况

2023年全区社保基金预算支出为10亿元,为调整预算的99.7%,比上年增长9.8%。(详见表十一)

(三)收支平衡情况

预估收入合计10.6亿元,其中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8.8亿元、上年结转1.8亿元;预估支出合计10.6亿元,其中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10亿元、结转下年使用的支出预计0.6亿元,收支平衡。

二、2024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安排情况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4年全区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预期为10.3亿元,比上年增长17.5%。分项目情况如下:(详见表二十六)

1.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收入5亿元,增长0.7%。

2.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财政补助收入5.2亿元,增长45%,主要因2023年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动用上年结余,结转至2024年资金减少,2024年补助资金增加。

3.其他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0.1亿元,下降50.6%,主要因转移性收入预计减少。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4年全区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预算为10.3亿元,比上年增长2.8%。(详见表二十六)

(三)收支平衡情况

预估收入合计10.9亿元,其中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10.3亿元、上年结转0.6亿元;预估支出合计10.9亿元,其中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10.3亿元、结转下年使用的支出预计0.6亿元,收支平衡。

政府预算公开补充说明:

一、2024年财政转移支付安排

拱墅区无乡镇,无对下转移支付情况。

二、2024年政府债务情况

2024年已上报新增债务需求74.05亿元,其中一般债券4.15亿元,专项债券69.9亿元,新增债券金额发行金额待上级下达。

三、2024年重大政策和重点项目等绩效目标

1、政策或项目名称:城市燃气管道更新改造项目

政策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城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实施方案(2022—2025年)的通知》(国办发〔2022〕22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扎实推进城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工作的通知》(建办城函〔2023〕245号)、《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杭州市城市燃气管道更新改造实施方案>(2022-2025年)的通知》(杭政办函〔2022〕77号)。

支持方向:2024年拱墅区计划实施小区老旧燃气管网改造任务数93公里,涉及13个街道,79个小区,计划投资1.8亿元,计划于2024年12月底前完工。

绩效目标:完成93公里小区老旧燃气管道改造,为居民排除安全隐患,确保城市运行安全,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支出内容:1、地下燃气管材、管件、设备,地上阀门等设施提升改造支出;2、小区路面地面修复等支出;3、设计、管理、监理、勘察、工程审计、预备费等待摊支出。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无。

2、政策或项目名称: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经费

政策依据:《民政部关于印发<最低生活保障审核确认办法>的通知》(民发〔2021〕57号)、《浙江省最低生活保障办法》(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 358 号)、《浙江省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认定办法》(浙民助〔2019〕134号)、《浙江省社会救助家庭供养费核算办法(试行)》(浙民助〔2023〕16号)、《杭州市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认定办法(试行)》(杭民发〔2017〕224号)。

支持方向:对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月收入低于杭州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符合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财产状况规定的本地户籍家庭,按照标准按月给予发放最低生活保障经费。

绩效目标:规范城乡低保政策实施,合理确定保障标准,及时足额发放城乡最低生活保障金,使低保对象基本生活得到有效保障。

支出内容:城乡最低生活保障金的数额按照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杭州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差额确定,从认定之日的次月起按月发放。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无。

2024年政府预算公开稿附件表格部分.pdf.pdf

财政预决算
资金信息
财政预决算
政府预决算
关于拱墅区2023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4年预算的报告

索引号

00250036-7/2024-29964

文号

公布日期

2024-03-08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单位

区财政局

拱墅区2024年预算已经拱墅区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审议批准,现公开如下:

关于拱墅区2023年预算执行情况

和2024年预算的报告(书面)

(2024年2月21日在拱墅区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拱墅区财政局

各位代表:

受区人民政府委托,向大会书面报告拱墅区2023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4年预算,请予审议,并请区政协各位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2023年预算执行情况

2023年是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开局之年、“八八战略”实施20周年,杭州第19届亚运会、第4届亚残运会举办之年。全区财政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区政协的监督支持下,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切实提高政治站位,科学把握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为经济社会平稳发展提供有力保障。现将财政收支执行情况报告如下: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执行情况

1.收支完成情况

收支预算执行情况:全区财政总收入359.4亿元,比上年增长5.7%,其中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99.2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0.8%,比上年增长8.1%。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132.2亿元,比上年下降1.5%,其中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09.8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9.8%,比上年增长3.7%。

收支平衡情况:

预估收入合计302.9亿元,其中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99.2亿元、调入资金33.2亿元、一般债券收入1亿元、再融资一般债券转贷收入5.1亿元、转移支付补助收入62.1亿元(含一次性均衡补助9.4亿元)、上年结转2.3亿元。

预估支出合计302.9亿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132.2亿元、上解省市支出162.5亿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0.8亿元、一般债券还本支出5.1亿元、结转下年使用的项目支出预计2.3亿元。

上述收支平衡数据按现行财政体制预计,因省市尚未决算,决算报告时将根据实际结算情况进行调整。(下同)

2.重点支出执行情况

2023年,区财政聚焦全区重点领域,进一步优化财政资源配置,集中财力保障“三保”和重点项目支出。

教育支出35.7亿元,其中: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2.5亿元,转移支付补助和上年结转支出3.2亿元。支持加强教师队伍建设。落实资金27.7亿元,持续完善新教师培养和教师待遇保障体系,着力优化教育人才队伍梯级培养机制,支持构建“学科带头人—运河名师—省特级教师—领军教师”的教师专业发展体系,助力打造新时代高素质教师队伍。支持教育资源扩优提质。落实资金5亿元,支持幼儿园托幼一体集成化改革,助力构建普及普惠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保障公办中小学提质强校行动,持续完善特殊教育投入机制,为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提供支撑。支持深化教育体制机制改革。落实资金2.8亿元,助力教育领域数字化改革全景深化,着力保障五育融合改革和“墅智托管”课后服务平台建设,加大教育“双减”投入,助力优化创新学后托管、晚自习、暑托班等课后服务,有效促进教育改革任务落地见效。

科学技术支出9.3亿元,其中: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8.1亿元,转移支付补助和上年结转支出1.2亿元。支持推动科技强企。落实资金5.5亿元,支持企业创新能力提升和科技研发投入,鼓励龙头企业发挥引领作用,助力产业转型发展。加强制造企业技改、新能源、生物医药等重点领域扶持力度,加快高新技术企业培育步伐,助推经济发展提质增效。支持科技素养提升。落实资金1.5亿元,支持推进科学技术普及、科技合作等工作,助力开展专题讲座、科普体验、亲子研学等活动。强化大运河数智未来城高新技术产业园区保障,助力园区为拱墅人才集聚、科技创新、产业腾飞搭建高能级承载平台。支持打造数智政府。落实资金1.6亿元,保障基层智治大脑、经济运行综合集成系统、地下隐患智防系统等政务服务项目建设,支持深化数字化改革,助推数智政府建设。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3.1亿元,其中: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4亿元,转移支付补助和上年结转支出0.7亿元。办好精彩亚运盛会。落实资金1.3亿元,高标准打造明星赛场,高水平组织金牌赛事,圆满完成亚运会乒乓球、曲棍球、电子竞技等8项赛事,助力打造赛会之城。推动运河文化繁荣。落实资金0.6亿元,办好运河文化旅游节、大运河国际诗歌大会、“京杭对话”等系列活动,大力发展“拱·创繁华”夜间经济品牌,实施运河文化繁荣行动,提升大运河拱墅段的首位度和辨识度。促进文旅深度融合。落实资金0.8亿元,统筹整合全域商贸、文化、旅游资源,实施文旅融合“五百五千”工程和文旅项目微改精提,做强浙数文化、LOFT49等文创平台,全面打造拱墅文旅IP。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8.7亿元,其中: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0.9亿元,转移支付补助和上年结转支出7.8亿元。持续兜牢民生保障底线。落实资金1.6亿元,加大困难群体帮扶力度,拓宽社会救助服务对象覆盖面,创建省级无障碍社区,规范化提升多个星级“残疾人之家”,促进残疾人稳定性就业,持续改善民生福祉。助推人才引聚扩面提速。落实资金5.4亿元,保障人才生活补贴、租房补贴、青荷礼包、拱赢未来等政策资金,推动人才引聚扩面提速,全面激发人才创新活力,坚持以人才引领创新,以创新驱动发展,着力打造“人才向往之地、圆梦之区”。支持完善社保服务体系。落实资金2.9亿元,支持开展居家基本照护服务提升、构建养老服务社区大照护体系,支持退役军人优抚安置和双拥共建,落实社会化企退人员补助政策,有效支持社保服务体系建设。

卫生健康支出11.7亿元,其中: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7.8亿元,转移支付补助和上年结转支出3.9亿元。支持提升公共卫生服务。落实资金2.9亿元,提高卫生监督、疾病预防控制、妇幼保健能力等,保障疫情平稳顺利转段,助力提升公共卫生服务水平。支持改善基层卫健体系。落实资金3.3亿元,支持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提升改造和设备更新,助力省级基层卫生健康综合试验区创建和国家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复评工作,加快发展特色中医药事业,完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和人才培养,助力基层医疗机构可持续健康发展。支持完善各类补助政策。落实资金3.1亿元,支持构建婴幼儿照护服务体系,发放孕产补助和育儿补助,健全人口长期均衡发展机制,落实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补助。

城乡社区支出19.3亿元,其中: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7.1亿元,转移支付补助和上年结转支出2.2亿元。支持城市环境提升。落实资金5.6亿元,保障道路保洁、绿化养护、花镜花坛、借地绿化、垃圾分类等经费,落实市政设施维护、老旧小区住宅加装电梯项目、公共停车场库项目等资金需求,助力改善城区生态环境品质。助推城市综合治理。落实资金2.6亿元,支持公厕管理、街面保序、危旧房监测等项目,助力夯实城市管理举措,提升城市管理水平。助力城市运维管理。落实资金5.6亿元,支持社区管理、社会公共事务和城市运维管理等方面工作,加强管理运维保障能力。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执行情况

收支预算执行情况:全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4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22.4%,比上年下降51.1%。全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支出61.2亿元,比上年下降37.8%,其中当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38.7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9.9%,比上年增长176.5%。

收支平衡情况:

预估收入合计103.2亿元,其中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4亿元、调入资金0.8亿元、专项债券收入35.1亿元、再融资专项债券转贷收入9.7亿元、转移支付补助收入50.5亿元、上年结转6.7亿元。

预估支出合计103.2亿元,其中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支出61.2亿元、专项债券还本支出11.8亿元、调出至一般公共预算29.5亿元、结转下年使用的项目支出预计0.7亿元,收支平衡。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执行情况

收支预算执行情况:全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6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0%,比上年增长98.5%。全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278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9.3%,比上年下降95.1%。

收支平衡情况:预估收入合计1.6亿元;预估支出合计1.6亿元,其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278万元、调出至一般公共预算1.6亿元,收支平衡。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执行情况

收支预算执行情况:全区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8.8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0.5%,比上年下降9.1%。全区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10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9.7%,比上年增长9.8%。

收支平衡情况:预估收入合计10.6亿元,其中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8.8亿元、上年结转1.8亿元;预估支出合计10.6亿元,其中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10亿元、结转下年使用的支出预计0.6亿元,收支平衡。

(五)政府债务情况

2022年全区地方政府债务余额125亿元。2023年新增地方政府债券收入36.1亿元(其中一般债券收入1亿元、专项债券收入35.1亿元),再融资债券收入14.8亿元(其中再融资一般债券转贷收入5.1亿元、再融资专项债券转贷收入9.7亿元),债券还本支出16.8亿元(资金来源为再融资债券收入14.8亿元和调入债券还本资金2亿元),全区地方政府债务余额159.1亿元。

二、2023年财政主要工作

2023年,全区财政工作坚定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的决策部署,聚焦三个“一号工程”,坚持拼字当头、稳中求进,不断在服务保障“两场硬仗”、财政平稳运行、管理改革创新等方面下功夫,在奋力推进拱墅“三城五区”建设中展现了应有担当。

(一)强化要素保障,助力经济稳进提质

加力政策扶持。针对实体企业出台稳进提质“拱16条”、现代服务业最强区27条、新制造业9条、“双百”企业礼遇“十条”、优化营商环境十条、夜经济“十条”、总部经济“十条”政策等,落实省市系列政策,全年兑付各类企业扶持资金10.8亿元。优化基金运作。完善优化基金管理办法,加快推进产业基金投资项目落地。锚定“1+4”产业主赛道,通过与杭实、复星创富、财通资本等头部投资机构、产业龙头企业合作,直接投资项目35个,投资金额21.8亿元;子基金累计投资项目37个,总规模179.7亿元,撬动社会资本158.5亿元。优化营商环境。推进政府采购云评审,项目入选营商环境“微改革”省库和省财政厅试点。“全省财政系统三级联动行政裁决试点”项目获评全省合法性审查与行政裁决“最佳实践”培育试点项目、杭州市有辨识度有影响力法治建设成果。围绕创新创优,成功完成政府采购共享评标室建设、跨省域“1+N”远程异地评审2项市级改革创新试点项目,“政府绿色采购实践与推广”的经验做法获财政部肯定推广,并作为唯一区县在长三角区域政府采购协同发展座谈会上交流发言。获得“全国政府采购百强区”和“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先进单位”两项全国荣誉。

(二)聚焦重点领域,突破发展关键节点

提升财政统筹能力。强化集中财力办大事,盘活各类沉淀资金及上级补助存量资金,优先确保“三保”支出和区委区政府重点项目支出。多渠道统筹资金,2023年新增专项债券35.1亿元,用于康桥园区整体提升、棚户区改造、安置房建设资金;拼盘留抵退税财力补助8.7亿元,用于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的补助等。加强重点项目保障。围绕打赢“经济翻身仗”“亚运攻坚仗”两场硬仗的工作主线,发挥财政职能作用,抓好财源建设,增强要素集聚,落实亚运赛事、场馆运行、亚运护航等经费保障。推进政府过紧日子,公用经费定额压减5%,严控部门经费规模,节约的资金用于保障民生等重点领域。推进财政管理提升。全面推动财政管理科学化、规范化,以第一名的成绩获评2023年度全市财政管理绩效考评优秀单位。优化迭代区街财政管理体制,进一步理顺区与街道的财政分配体系,激发街道内生动力。规范政府投资项目招标控制价审核及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管理各环节,提高政府投资项目全过程管理水平。深化非税管理,“非税代理银行业务动态监控”和“浙里捐赠一站式认定”纳入省级试点,“全省首个非税票据管理平台融合互通区县”和“全省首批数字人民币非税收缴应用区县”两项试点工作得到进一步深化。“财政支持未来社区”项目入选省厅共富“小切口”改革清单,并作为四个区县代表之一在全省共富财税联盟筹建座谈会上交流发言。

(三)全力攻坚克难,筑牢财政监管防线

提升财政监督绩效。扎实开展财政监督年主题活动,加强重点领域财会监督检查,深化项目绩效评价,推进部门整体绩效评价及街道财政运行评价。完善区级行政事业单位公款竞争性存放制度,开展公款管理专项督查。高质量完成预决算公开监督检查,位列全省县(市、区)预决算公开度第一。强化政府债务管理。争取土地出让金尽早回款,积极筹集化债资金,保障化债资金需求。着力争取债券额度,加快债券资金使用,全力推进隐性债务化解。加强纵向、横向对接,全力推进政府债务监管,强化风险防范,确保政府债务风险总体安全可控。持续推进国企国资改革。国资布局不断优化,基本形成“2+6”的国企架构,实现平台集团资源集中、统筹资金财务,子集团主业清晰、分工协作的国有企业职能定位和资本布局。清单式分类推动国有房产确权办证进程,完善国有房产精细化管理机制。出台区属国企经营管理办法、综合考核评价实施细则等10项区级国企监管制度,编制15项国企共性内控制度目录,搭建“内控+管控+防控”三控机制。获评省国资系统县(市、区)国资监管机构工作成绩突出集体。

这一年取得的成绩,是区委、区政府正确领导的结果,是人大、政协及代表委员们监督指导的结果,是全区人民共同努力的结果。当前,财政经济形势更趋复杂,经济运行不确定不稳定因素增多,在现有总额分享上解基数过高、市属下放企业递增上解负担过重等体制因素制约下,我区财政收支平衡矛盾突出。同时,财政运行和改革发展还面临一些困难和挑战,如预算刚性约束仍需增强、资源配置效率仍有待提升、财政绩效管理需持续强化等,需在今后工作中着力加以应对。

三、2024年财政预算

(一)指导思想

根据区委、区政府全面部署,2024年财政工作指导思想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浙江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贯彻区委一届五次全会部署,瞄准“综合统筹、规范透明、约束有力、讲求绩效、持续安全”的现代预算制度改革目标,坚持“科学生财、创新聚财、精明理财、高效用财、勤廉管财”,在“勇当先行者、谱写新篇章”中勇攀高峰、勇立潮头,全力服务和保障拱墅“三城五区”建设,为绘就中国式现代化拱墅实景作出更大贡献。

(二)重点支出政策及投向

围绕全区中心工作,持续推进党政机关过紧日子,有力发挥财政引导、服务、保障职能,全力支持经济社会事业平稳发展。

加强引导,激活经济发展动力。助力新兴产业提质扩量,多渠道整合资金资源,加强优质项目储备,充分发挥产业基金财政杠杆效应。助力科技强区突破行动,持续强化科技投入,2024年全区科技支出增长15%以上,区级新增财力(同口径)的15%以上用于科技投入。助力推进重大项目建设,积极运用专项债券等工具,强化有效投资拉动经济。多措并举做好安商稳商,强化政策性融资担保、产业基金引导功能,完善企业服务闭环机制,助力营造一流营商环境。

发挥优势,助推文旅融合发展。支持大运河文化带建设,大力传承和弘扬运河文化、非物质文化、市井文化、产业文化、生态文化。聚焦嵌入式体育场地设施建设、文化惠民等民生实事项目,助力办好办精大运河文化旅游节、社区文化节、长三角水上运动节等系列活动。持续放大“亚运效应”,做好赛后资源利用,支持举办国家级、国际级体育赛事,进一步促进体育与文化、旅游深度融合,助推文旅体事业跨越发展。

强化保障,推动民生事业发展。支持推进“弱有众扶”社会救助综合改革,进一步健全分层分类社会救助体系。助力打造“家门口的幸福养老”服务场景,支持构建社区居家养老大照护体系,精耕细作“阳光老人家”养老品牌。助力实施“春风常驻”行动,完善退役军人全生命周期服务保障,强化残疾人就业创业帮扶。支持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区建设,助力深化“拱·优”名校集团化办学合作,助推教育资源均衡配置。

融合蝶变,提升城区功能品质。助力改善城区居住环境,支持老旧小区综合改造提升、未来社区建设,推进高层住宅小区二次供水改造和加装电梯工程,提升宜居生活品质。助推城市基础设施提升,保障排水防涝、市政设施养护、燃气管道更新改造等经费,增强城区综合承载力。推进秀美生态建设,助力巩固“污水零直排区”建设成果,保障生态廊道、入河入海口排污口排查整治、绿化养护等资金,助力打造“美丽拱墅”样本。

深化支撑,筑牢公共安全底线。助力推进信息化安全工作,降低网络安全风险。支持推进“天网工程”建设和智慧安防小区平台建设,提升基层治理智能化水平。强化涉众型经济案件、运河智呼96110反诈宣传、司法工作人员职务犯罪案件、涉案财物保管等经费保障,落实法律援助、人民调解等资金,推进依法治区建设,促进区域安全稳定。

(三)财政预算

1.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情况

收支预算情况:2024年全区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期为210.1亿元,比上年增长5.5%。全区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为129.3亿元,比上年增长17.7%(剔除留抵退税财力补助、预留资金等特殊因素,同口径增长6.5%)。安排预备费1.5亿元。

收支平衡情况:

预估收入合计302.6亿元,其中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10.1亿元、调入资金15亿元、转移支付补助收入75.2亿元(除调入资金15亿元、一次性均衡补助9.4亿元外还需争取财力补助41.6亿元)、上年结转2.3亿元。

预估支出合计302.6亿元,其中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29.3亿元、上解省市支出169.5亿元、上年结转下年使用的项目支出2.3亿元、预备费1.5亿元。

上述收支平衡数据按现行财政体制预计,不含专项性转移支付补助。(下同)

2.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

收支预算情况:全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预期为0.4亿元,比上年增长15.9%。全区当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为4.7亿元,比上年下降87.9%。

收支平衡情况:

预估收入合计4.7亿元,其中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4亿元、调入资金(债券付息和发行费)4.3亿元。

预估支出合计4.7亿元,其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4.7亿元、调出至一般公共预算384万元,收支平衡。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

收支预算情况:全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预期为1.8亿元,比上年增长7.5%。全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为500万元,比上年增长79.9%。

收支平衡情况:预估收入合计1.8亿元;预估支出合计1.8亿元,其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500万元、调出至一般公共预算1.7亿元,收支平衡。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情况

收支预算情况:全区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预期为10.3亿元,比上年增长17.5%。全区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预算为10.3亿元,比上年增长2.8%

收支平衡情况:预估收入合计10.9亿元,其中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10.3亿元、上年结转0.6亿元;预估支出合计10.9亿元,其中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10.3亿元、结转下年使用的支出预计0.6亿元,收支平衡。

2024年预算在区人代会批准前安排的支出,主要是参照上一年同期的预算支出数额安排必须支付的本年度部门基本支出、项目支出等。

四、2024年财政主要工作任务

2024年,全区财政工作将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着力做到服务发展有新作为,改革创新有新突破,勤廉建设有新气象,为助力拱墅高质量发展彰显财政担当。

(一)统筹聚力,全力保障财政收支平稳运行

加强收入形势分析研判,坚持放水养鱼、涵养财源,着力提高收入质量,促进财政收入增长与经济运行相同步。进一步迭代优化财政支持政策体系,统筹财力支持主导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加快推动新产业基金管理办法落地生效,探索形成“2+4+N”投资运作架构,充分发挥产业基金的引导、撬动作用。有效运用政府采购、产业基金、财政贴息等政策工具,加大对中小微企业支持力度,助力塑造发展新优势。严格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公用经费定额继续压减5%,非重点项目预算压减10%,建立健全过紧日子体制机制,从行政运行、国有资产、监督检查等多领域强化“过紧日子”理念,把有限的财政资金用到刀刃上。加大财政资金统筹整合力度,兜住兜实“三保”底线,推进集中财力办大事。

(二)改革创新,全速推进财政管理走深走实

推进预算支出标准体系建设,完善人员类、运转类和特定目标类支出标准内容,进一步规范财政资金安排。加快推进“政府采购云评审”试点项目落地,推动远程异地评标等改革创新工作提质扩面,着力打造更加稳定、持续优化的制度型营商环境。充分挖掘双AAA平台资信优势,提高国有资金使用绩效,有效发挥国企调结构、促发展的平台功能。推进隐性债务全闭环管理,全力化解存量、严格防范增量。完善专项债券全周期管理,加大债券项目申报力度,争取更多项目资金支持。

(三)提能增效,全面提升财政数智监管水平

持续推动预算一体化建设,夯实项目管理基础,推动横向覆盖、纵向贯通,进一步强化风险识别、研判和处置等功能集成,打造信息共享、智慧互通的一体化数字化治理平台。深化预算执行监管,强化动态监控和督查,推进收支智管系统应用,提升预算编审精准度和预算执行规范化。健全财会监督体系,推动财会监督与其他各类监督贯通协调、协同联动,提升财会监督效能。加强新增政策及项目事前绩效评估,强化预算绩效全过程管理,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从严控制政府投资项目预算资金安排,全面规范项目财政审核与管理。依托“公物仓”线上盘活功能,推动行政事业性资产管理提质增效。强化国企综合考评约束,开展多部门联合监督,推动国企监管制度刚性落实。加快推进“智慧国资”系统建设,提高企业对经营风险的感知、预测及防范能力。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财政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我们将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区政协的监督指导下,强化担当,奋力作为,扎实做好2024年财政管理各项工作,以新气象新作为助推高质量发展取得新成效,为全区发展大局贡献更大力量! 

拱墅区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及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

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一)收入执行情况

2023年全区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99.2亿元,为调整预算的100.8%,比上年增长8.1%。分项目完成情况如下:(详见表一)

1.增值税(50%部分)73亿元,为调整预算的105.6%,增长29.6%。

2.企业所得税(40%部分)38.4亿元,为调整预算的100%,下降18.6%。

3.个人所得税(40%部分)18.2亿元,为调整预算的103.6%,增长3.5%。

4.城市维护建设税10.3亿元,为调整预算的101.1%,下降13.1%。

5.其他税收收入47.7亿元,为调整预算的94.1%,增长22.4%。

6.专项收入8.5亿元,为调整预算的100.6%,下降8.7%。

7.行政事业性收费0.7亿元,为调整预算的100.2%,下降14.8%。

8.罚没收入2.3亿元,为调整预算的100%,增长8.3%。

9.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876万元,为调整预算的109.5%,下降18.6%。

(二)支出执行情况

全区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09.8亿元,为调整预算的99.8%,比上年增长3.7%,分项目完成情况如下:(详见表二)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1.3亿元,为调整预算的100%,下降14.5%。

2.国防支出420万元,为调整预算的99.5%,增长100%。

3.公共安全支出13.1亿元,为调整预算的99.8%,下降7.2%。

4.教育支出32.5亿元,为调整预算的99.9%,增长6.7%。

5.科学技术支出8.1亿元,为调整预算的99.9%,增长14.3%。

6.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2.4亿元,为调整预算的99.8%,增长98.2%。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9亿元,为调整预算的99.7%,增长23.5%。

8.卫生健康支出7.8亿元,为调整预算的99.6%,下降2%。

9.节能环保支出0.9亿元,为调整预算的99.4%,增长277.4%。

10.城乡社区支出17.1亿元,为调整预算的99.8%,下降10.2%。

11.农林水支出0.2亿元,为调整预算的100%,下降9.1%。

12.商业服务业等支出3.4亿元,为调整预算的99.9%,增长145.1%。

13.金融支出0.2亿元,为调整预算的99.9%,增长125.6%。

14.援助其他地区支出0.4亿元,为调整预算的100%,与上年持平。

15.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0.5亿元,为调整预算的99.9%,下降29.5%。

16.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0.2亿元,为调整预算的99.7%,下降26%。

17.债务付息支出0.7亿元,为调整预算的100%,增长4.9%。

18.债务发行费用支出52万元,为调整预算的98.1%,增长20.9%。

(三)收支平衡情况

预估收入合计302.9亿元,其中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99.2亿元、调入资金33.2亿元、一般债券收入1亿元、再融资一般债券转贷收入5.1亿元、转移支付补助收入62.1亿元(含一次性均衡补助9.4亿元)、上年结转2.3亿元。

预估支出合计302.9亿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132.2亿元、上解省市支出162.5亿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0.8亿元、一般债券还本支出5.1亿元、结转下年使用的项目支出预计2.3亿元。

上述收支平衡数据按现行财政体制预计,因省市尚未决算,决算报告时将根据实际结算情况进行调整。(下同)

二、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情况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4年全区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期为210.1亿元,比上年增长5.5%。分项目情况如下:(详见表十二)

1.增值税(50%部分)77亿元,增长5.5%。

2.企业所得税(40%部分)40亿元,增长4.2%。

3.个人所得税(40%部分)19亿元,增长4.2%。

4.城市维护建设税10.9亿元,增长5.7%。

5.其他税收收入49.7亿元,增长4.1%。

6.专项收入9亿元,增长5.8%。

7.行政事业性收费2.3亿元,增长252.5%。

8.罚没收入2.2亿元,下降5.5%。

9.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600万元,下降31.5%。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4年全区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为129.3亿元,比上年增长17.7%(剔除留抵退税财力补助、预留资金等特殊因素,同口径增长6.5%)。分项目情况如下:(详见表十三)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1.1亿元,下降2.3%。

2.国防支出340万元,下降19%。

3.公共安全支出12.8亿元,下降2.3%。

4.教育支出35.3亿元,增长8.6%。

5.科学技术支出10.2亿元,增长25.7%。

6.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2亿元,下降48.7%,主要因2023年支出中含亚运会保障经费,剔除该一次性因素,同口径增长6%。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8.2亿元,增长67.6%,主要因2023年部分区级资金支出调整为上级留抵退税补助资金列支,2024年无该项补助资金,剔除该一次性因素,同口径增长32.3%,主要因上缴杭州市社区综合补贴等资金增加。

8.卫生健康支出6.6亿元,下降15.7%。

9.节能环保支出0.6亿元,下降29.3%。

10.城乡社区支出17.4亿元,增长1.6%。

11.农林水支出0.2亿元,增长8%。

12.商业服务业等支出10.1亿元,增长191.5%,主要因稳经济大盘系列政策扶持资金增加。

13.金融支出0.3亿元,增长31.9%。

14.援助其他地区支出0.4亿元,与上年持平。

15.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0.5亿元,增长1.8%。

16.住房保障支出3亿元,主要因住房公积金及购房补贴资金统一使用该科目安排支出。

17.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0.2亿元,下降10.9%。

18.债务付息支出0.8亿元,增长1.4%。

19.债务发行费用支出3万元,下降94.2%。

20.其他支出0.5亿元。

2024年安排预备费1.5亿元。

(三)收支平衡情况

预估收入合计302.6亿元,其中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10.1亿元、调入资金15亿元、转移支付补助收入75.2亿元(除调入资金15亿元、一次性均衡补助9.4亿元外还需争取财力补助41.6亿元)、上年结转2.3亿元。

预估支出合计302.6亿元,其中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29.3亿元、上解省市支出169.5亿元、上年结转下年使用的项目支出2.3亿元、预备费1.5亿元。

上述收支平衡数据按现行财政体制预计,不含专项性转移支付补助。(下同)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58.6亿元,按照经济分类:机关工资福利支出17.7亿元,机关商品和服务支出2亿元,机关资本性支出247万元,对事业单位经常性补助37.6亿元,对事业单位资本性补助90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1.2亿元。(详见表十六)

(五)省市转移支付安排情况

2024年根据省市转移支付预下达等情况,省市专项转移支付补助收入预计14.8亿元,安排省市专项转移支付支出14.8亿元。(详见表十七)

拱墅区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及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

一、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一)收入执行情况

全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4亿元,为调整预算的122.4%,比上年下降51.1%。分项目完成情况如下:(详见表五)

1.彩票公益金收入0.2亿元,为调整预算的183.4%,增长54.9%。

2.其他政府性基金收入0.2亿元,为调整预算的99.8%,下降66.6%。

(二)支出执行情况

全区当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38.7亿元,为调整预算的99.9%,比上年增长176.5%。分项目完成情况如下:(详见表六)

1.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29.2亿元,为调整预算的100%,增长547.4%。

2.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683万元,为调整预算的99%,增长29.6%。

3.棚户区改造专项债券收入安排的支出6亿元,为调整预算的100%,下降3.4%。

4.地方政府专项债务付息支出3.4亿元,为调整预算的99%,增长5.2%。

5.地方政府专项债务发行费用支出343万元,为调整预算的99.7%,增长106.6%。

(三)收支平衡情况

预估收入合计103.2亿元,其中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4亿元、调入资金0.8亿元、专项债券收入35.1亿元、再融资专项债券转贷收入9.7亿元、转移支付补助收入50.5亿元、上年结转6.7亿元。

预估支出合计103.2亿元,其中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支出61.2亿元、专项债券还本支出11.8亿元、调出至一般公共预算29.5亿元、结转下年使用的项目支出预计0.7亿元,收支平衡。

二、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情况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4年全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预期为0.4亿元,比上年增长15.9%。分项目情况如下:(详见表十九)

1.彩票公益金收入0.1亿元,下降31.8%。

2.其他政府性基金收入0.3亿元,增长48.4%。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4年全区当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为4.7亿元,比上年下降87.9%,下降主要原因是2023年支出基数中含有新增专项债券,2024年新增专项债券额度尚未批复,待批复下达后列入调整预算。分项目情况如下:(详见表二十)

1.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816万元,增长19.5%。

2.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0.3亿元,下降99%。

3.地方政府专项债务付息支出4.3亿元,增长27.3%。

4.地方政府专项债务发行费用支出4万元,下降98.8%。

(三)收支平衡情况

预估收入合计4.7亿元,其中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4亿元、调入资金(债券付息和发行费)4.3亿元。

预估支出合计4.7亿元,其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4.7亿元、调出至一般公共预算384万元,收支平衡。

(四)省市转移支付安排情况

2024年根据省市转移支付预下达等情况,省市专项转移支付补助收入预计19.9亿元,安排省市专项转移支付支出19.9亿元。(详见表二十二)

拱墅区2023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及2024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一、2023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详见表八)

(一)收入执行情况

2023年全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6亿元,为调整预算的100%,比上年增长98.5%。

(二)支出执行情况

2023年全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278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9.3%,比上年下降95.1%。

(三)收支平衡情况

预估收入合计1.6亿元;预估支出合计1.6亿元,其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278万元、调出至一般公共预算1.6亿元,收支平衡。

二、2024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情况(详见表二十三)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4年全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预期为1.8亿元,比上年增长7.5%。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4年全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为500万元,比上年增长79.9%。

(三)收支平衡情况

预估收入合计1.8亿元;预估支出合计1.8亿元,其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500万元、调出至一般公共预算1.7亿元,收支平衡。

(四)省市转移支付安排情况

2024年根据省市转移支付预下达等情况,省市专项转移支付补助收入预计87万元,安排省市专项转移支付支出87万元。(详见表二十五)

拱墅区2023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及2024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一、2023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一)收入执行情况

2023年全区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8.8亿元,为调整预算的100.5%,比上年下降9.1%。分项目完成情况如下:(详见表十一)

1.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收入5亿元,为调整预算的99.9%,增长4.5%。

2.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财政补助收入3.6亿元,为调整预算的99.8%,下降12.2%。

3.其他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0.2亿元,为调整预算的136.2%,下降72.6%,主要因转移性收入减少。

(二)支出执行情况

2023年全区社保基金预算支出为10亿元,为调整预算的99.7%,比上年增长9.8%。(详见表十一)

(三)收支平衡情况

预估收入合计10.6亿元,其中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8.8亿元、上年结转1.8亿元;预估支出合计10.6亿元,其中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10亿元、结转下年使用的支出预计0.6亿元,收支平衡。

二、2024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安排情况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4年全区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预期为10.3亿元,比上年增长17.5%。分项目情况如下:(详见表二十六)

1.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收入5亿元,增长0.7%。

2.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财政补助收入5.2亿元,增长45%,主要因2023年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动用上年结余,结转至2024年资金减少,2024年补助资金增加。

3.其他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0.1亿元,下降50.6%,主要因转移性收入预计减少。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4年全区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预算为10.3亿元,比上年增长2.8%。(详见表二十六)

(三)收支平衡情况

预估收入合计10.9亿元,其中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10.3亿元、上年结转0.6亿元;预估支出合计10.9亿元,其中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10.3亿元、结转下年使用的支出预计0.6亿元,收支平衡。

政府预算公开补充说明:

一、2024年财政转移支付安排

拱墅区无乡镇,无对下转移支付情况。

二、2024年政府债务情况

2024年已上报新增债务需求74.05亿元,其中一般债券4.15亿元,专项债券69.9亿元,新增债券金额发行金额待上级下达。

三、2024年重大政策和重点项目等绩效目标

1、政策或项目名称:城市燃气管道更新改造项目

政策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城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实施方案(2022—2025年)的通知》(国办发〔2022〕22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扎实推进城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工作的通知》(建办城函〔2023〕245号)、《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杭州市城市燃气管道更新改造实施方案>(2022-2025年)的通知》(杭政办函〔2022〕77号)。

支持方向:2024年拱墅区计划实施小区老旧燃气管网改造任务数93公里,涉及13个街道,79个小区,计划投资1.8亿元,计划于2024年12月底前完工。

绩效目标:完成93公里小区老旧燃气管道改造,为居民排除安全隐患,确保城市运行安全,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支出内容:1、地下燃气管材、管件、设备,地上阀门等设施提升改造支出;2、小区路面地面修复等支出;3、设计、管理、监理、勘察、工程审计、预备费等待摊支出。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无。

2、政策或项目名称: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经费

政策依据:《民政部关于印发<最低生活保障审核确认办法>的通知》(民发〔2021〕57号)、《浙江省最低生活保障办法》(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 358 号)、《浙江省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认定办法》(浙民助〔2019〕134号)、《浙江省社会救助家庭供养费核算办法(试行)》(浙民助〔2023〕16号)、《杭州市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认定办法(试行)》(杭民发〔2017〕224号)。

支持方向:对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月收入低于杭州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符合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财产状况规定的本地户籍家庭,按照标准按月给予发放最低生活保障经费。

绩效目标:规范城乡低保政策实施,合理确定保障标准,及时足额发放城乡最低生活保障金,使低保对象基本生活得到有效保障。

支出内容:城乡最低生活保障金的数额按照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杭州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差额确定,从认定之日的次月起按月发放。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无。

2024年政府预算公开稿附件表格部分.pdf.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