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法行为曝光台
拱墅区隐患曝光3月28日(二) 发布日期:2024-03-28 11:14:05 来源:区消防救援大队 点击率:

单位:上海君上悦文化投资有限公司杭州拱墅分公司

存在隐患及处罚:杭州市拱墅区消防救援大队发现当事人上海君上悦文化投资有限公司杭州拱墅分公司公众聚集场所未经消防救援机构许可擅自投入使用、营业的行为,属于一般违法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对当事人作出如下行政处罚决定:给予上海君上悦文化投资有限公司杭州拱墅分公司责令停产停业并处罚款人民币玖万零壹佰元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