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索引号 00250009-2/2024-30728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区商务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备注/文号 拱商〔2024〕5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生成日期 2024-02-03 发布日期 2024-02-03
附件 关于兑现拱墅区2023年12月批发业一次性奖励政策资金的通知
关于兑现拱墅区2023年12月批发业一次性奖励政策资金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4-02-03 17:34:42 点击率:

各有关单位:

根据《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12月批发业一次性政策的通知》 的政策内容:对纳入我区限上批发零售库且财政的商贸企业,对2023年12月单月批发企业销售额和零售企业批发额给予万分之六的一次性奖励。对月度批发业销售额达到5亿元以上,且正增长的商贸企业,对增量部分再额外给予万分之一的一次性奖励。经审核,确定符合政策奖励的企业共963家,合计奖励金额为63372146.8元,具体发放表附后。

请各街道及时通知相关企业于3月10日前至亲清在线平台按程序领取奖励资金,逾期未领取的,视为放弃奖励资格。

附件:拱墅区2023年12月批发业一次性奖励政策企业名单.docx

杭州市拱墅区商务局   

2024年2月1日  

政策文件
部门文件
关于兑现拱墅区2023年12月批发业一次性奖励政策资金的通知

索引号

00250009-2/2024-30728

文号

拱商〔2024〕5号

公布日期

2024-02-03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单位

区商务局

各有关单位:

根据《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12月批发业一次性政策的通知》 的政策内容:对纳入我区限上批发零售库且财政的商贸企业,对2023年12月单月批发企业销售额和零售企业批发额给予万分之六的一次性奖励。对月度批发业销售额达到5亿元以上,且正增长的商贸企业,对增量部分再额外给予万分之一的一次性奖励。经审核,确定符合政策奖励的企业共963家,合计奖励金额为63372146.8元,具体发放表附后。

请各街道及时通知相关企业于3月10日前至亲清在线平台按程序领取奖励资金,逾期未领取的,视为放弃奖励资格。

附件:拱墅区2023年12月批发业一次性奖励政策企业名单.docx

杭州市拱墅区商务局   

2024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