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公告

发布日期: 2024-02-20 16:06 作者: 来源: 点击率:

杭州脊地恒环健康管理有限公司:

本委已受理申请人赖朝基诉你单位支付二倍工资等劳动争议案[浙杭拱墅劳人仲案(2024592]。因用其他方式无法向你单位送达,依据《浙江省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二款之规定,现向你单位公告送达仲裁告知书、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仲裁庭组成人员和开庭通知书、申请书副本、证据材料副本。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公告期间本案中止审理。你单位提交答辩书的期限及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次日起15日内。本委定于202448日上午900分在本委仲裁庭(杭州市拱墅区大关西七苑18幢辅楼2楼)公开开庭审理此案,请准时参加庭审。届时不到庭,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特此公告!杭州市拱墅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浙江中众鸿川供应链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本委受理申请人杨国辉诉你单位支付加班工资劳动争议一案,因申请人杨国辉经本委依法通知后,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本委作出视为申请人杨国辉撤回仲裁申请的决定。因无法联系你,根据《浙江省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条例》第三十五条的规定现向你公告送达[浙杭拱墅劳人仲案(20236521]决定书,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杭州市拱墅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浙江中众鸿川供应链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本委受理申请人杨国辉诉你单位确认劳动关系资劳动争议一案,因申请人杨国辉经本委依法通知后,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本委作出视为申请人杨国辉撤回仲裁申请的决定。因无法联系你,根据《浙江省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条例》第三十五条的规定现向你公告送达[浙杭拱墅劳人仲案(20236416]决定书,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杭州市拱墅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杭州涵博品牌管理有限公司:

本委受理申请人邵磊诉你单位支付劳动报酬劳动争议一案,因申请人邵磊经本委依法通知后,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本委作出视为申请人邵磊撤回仲裁申请的决定。因无法联系你,根据《浙江省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条例》第三十五条的规定现向你公告送达[浙杭拱墅劳人仲案(20236221]决定书,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杭州市拱墅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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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4-02-20 1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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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委已受理申请人赖朝基诉你单位支付二倍工资等劳动争议案[浙杭拱墅劳人仲案(2024592]。因用其他方式无法向你单位送达,依据《浙江省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二款之规定,现向你单位公告送达仲裁告知书、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仲裁庭组成人员和开庭通知书、申请书副本、证据材料副本。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公告期间本案中止审理。你单位提交答辩书的期限及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次日起15日内。本委定于202448日上午900分在本委仲裁庭(杭州市拱墅区大关西七苑18幢辅楼2楼)公开开庭审理此案,请准时参加庭审。届时不到庭,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特此公告!杭州市拱墅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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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委受理申请人杨国辉诉你单位支付加班工资劳动争议一案,因申请人杨国辉经本委依法通知后,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本委作出视为申请人杨国辉撤回仲裁申请的决定。因无法联系你,根据《浙江省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条例》第三十五条的规定现向你公告送达[浙杭拱墅劳人仲案(20236521]决定书,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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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委受理申请人杨国辉诉你单位确认劳动关系资劳动争议一案,因申请人杨国辉经本委依法通知后,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本委作出视为申请人杨国辉撤回仲裁申请的决定。因无法联系你,根据《浙江省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条例》第三十五条的规定现向你公告送达[浙杭拱墅劳人仲案(20236416]决定书,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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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委受理申请人邵磊诉你单位支付劳动报酬劳动争议一案,因申请人邵磊经本委依法通知后,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本委作出视为申请人邵磊撤回仲裁申请的决定。因无法联系你,根据《浙江省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条例》第三十五条的规定现向你公告送达[浙杭拱墅劳人仲案(20236221]决定书,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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