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婉卿文化艺术有限公司: 本委已受理申请人黄帅康诉你单位支付赔偿金等劳动争议案[浙杭拱墅劳人仲案(2024)5474号]。因用其他方式无法向你单位送达,依据《浙江省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二款之规定,现向你单位公告送达仲裁告知书、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仲裁庭组成人员和开庭通知书、申请书副本、证据材料副本。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公告期间本案中止审理。你单位提交答辩书的期限及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次日起15日内。本委定于2025年1月21日9时00分在本委仲裁庭(杭州市拱墅区大关路303号2号楼2楼1号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请准时参加庭审。届时不到庭,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 特此公告!杭州市拱墅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
杭州薇迪非服饰有限公司:本委受理的申请人程洪诉你单位支付二倍工资等劳动争议案[浙杭拱墅劳人仲案(2024)4547号]已审结。因无法联系你,根据《浙江省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条例》第三十五条的规定现向你公告送达裁决书,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现缺席裁决如下:驳回申请人程洪的全部仲裁请求。本裁决为终局裁决,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申请人对本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本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被申请人如有证据证明本裁决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九条第一款规定情形之一的,可以自收到本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本委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一方不履行本裁决的,另一方可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特此公告!杭州市拱墅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
杭州臻礼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本委已受理申请人方霞诉你单位支付劳动报酬劳动争议案[浙杭拱墅劳人仲案(2024)5785号]。因用其他方式无法向你单位送达,依据《浙江省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二款之规定,现向你单位公告送达仲裁告知书、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仲裁庭组成人员和开庭通知书、申请书副本、证据材料副本。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公告期间本案中止审理。你单位提交答辩书的期限及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次日起15日内。本委定于2025年1月22日9时00分在本委仲裁庭(杭州市拱墅区大关路303号2号楼2楼3号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请准时参加庭审。届时不到庭,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 特此公告!杭州市拱墅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 |
江西智浔互动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本委已受理申请人何文华诉你单位确认劳动关系等劳动争议案[浙杭拱墅劳人仲案(2024)5525号]。因用其他方式无法向你单位送达,依据《浙江省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二款之规定,现向你单位公告送达仲裁告知书、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仲裁庭组成人员和开庭通知书、申请书副本、证据材料副本。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公告期间本案中止审理。你单位提交答辩书的期限及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次日起15日内。本委定于2025年1月20日9时00分在本委仲裁庭(杭州市拱墅区大关路303号2号楼2楼1号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请准时参加庭审。届时不到庭,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 特此公告!杭州市拱墅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 |
杭州拱墅吉禄医院: 本委受理的申请人潘雪琴诉你单位支付劳动报酬等劳动争议案[浙杭拱墅劳人仲案(2024)4409号]已审结。因无法联系你,根据《浙江省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条例》第三十五条的规定现向你公告送达裁决书,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现缺席裁决如下:被申请人杭州拱墅吉禄医院于本裁决书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申请人潘雪琴支付2024年2月1日至2024年5月23日期间的工资共计13247.2元。本裁决为终局裁决,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申请人对本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本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被申请人如有证据证明本裁决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九条规定情形的,可以自收到本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本委所在地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一方当事人不履行本裁决的,另一方可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特此公告!杭州市拱墅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
杭州拱墅吉禄医院: 本委已受理申请人董颖诉你单位支付劳动报酬等劳动争议案[浙杭拱墅劳人仲案(2024)5779号]。因用其他方式无法向你单位送达,依据《浙江省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二款之规定,现向你单位公告送达仲裁告知书、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仲裁庭组成人员和开庭通知书、申请书副本、证据材料副本。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公告期间本案中止审理。你单位提交答辩书的期限及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次日起15日内。本委定于2025年1月21日9时00分在本委仲裁庭(杭州市拱墅区大关路303号2号楼2楼5号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请准时参加庭审。届时不到庭,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 特此公告!杭州市拱墅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 |
杭州拱墅吉禄医院: 本委已受理申请人俞梦诉你单位支付工资等劳动争议案[浙杭拱墅劳人仲案(2024)5721号]。因用其他方式无法向你单位送达,依据《浙江省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二款之规定,现向你单位公告送达仲裁告知书、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仲裁庭组成人员和开庭通知书、申请书副本、证据材料副本。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公告期间本案中止审理。你单位提交答辩书的期限及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次日起15日内。本委定于2025年1月20日9时30分在本委派出仲裁庭(杭州市拱墅区湖州街198号115室)公开开庭审理此案,请准时参加庭审。届时不到庭,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 特此公告!杭州市拱墅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 |
杭州旭航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本委已受理申请人刘玲、朱立娜、周欣然、王雯诉你单位支付劳动报酬等劳动争议案[浙杭拱墅劳人仲案(2024)5798、5799、5800、5804号]。因用其他方式无法向你单位送达,依据《浙江省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二款之规定,现向你单位公告送达仲裁告知书、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仲裁庭组成人员和开庭通知书、申请书副本、证据材料副本。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公告期间本案中止审理。你单位提交答辩书的期限及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次日起15日内。本委定于2025年1月20日14时30分在本委仲裁庭(杭州市拱墅区大关路303号2号楼2楼2号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请准时参加庭审。届时不到庭,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 特此公告!杭州市拱墅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
杭州市拱墅区钱叶多饮品店: 本委已受理申请人周陈铨诉你单位支付赔偿金等劳动争议案[浙杭拱墅劳人仲案(2024)5591号]。因用其他方式无法向你单位送达,依据《浙江省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二款之规定,现向你单位公告送达仲裁告知书、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仲裁庭组成人员和开庭通知书、申请书副本、证据材料副本。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公告期间本案中止审理。你单位提交答辩书的期限及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次日起15日内。本委定于2025年1月22日15时00分在本委仲裁庭(杭州市拱墅区大关路303号2号楼2楼2号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请准时参加庭审。届时不到庭,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 特此公告!杭州市拱墅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
杭州晟藏老酒文化有限公司: 本委已受理申请人周婷婷诉你单位支付赔偿金等劳动争议案[浙杭拱墅劳人仲案(2024)5592号]。因用其他方式无法向你单位送达,依据《浙江省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二款之规定,现向你单位公告送达仲裁告知书、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仲裁庭组成人员和开庭通知书、申请书副本、证据材料副本。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公告期间本案中止审理。你单位提交答辩书的期限及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次日起15日内。本委定于2025年1月22日14时00分在本委仲裁庭(杭州市拱墅区大关路303号2号楼2楼2号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请准时参加庭审。届时不到庭,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 特此公告!杭州市拱墅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
杭州塑造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本委已受理申请人马宏宇诉你单位支付劳动报酬等劳动争议案[浙杭拱墅劳人仲案(2024)5486号]。因用其他方式无法向你单位送达,依据《浙江省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二款之规定,现向你单位公告送达仲裁告知书、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仲裁庭组成人员和开庭通知书、申请书副本、证据材料副本。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公告期间本案中止审理。你单位提交答辩书的期限及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次日起15日内。本委定于2025年1月17日9时15分在本委仲裁庭(杭州市拱墅区大关路303号2号楼2楼5号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请准时参加庭审。届时不到庭,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 特此公告!杭州市拱墅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
杭州塑造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本委已受理申请人李鑫诉你单位支付劳动报酬劳动争议案[浙杭拱墅劳人仲案(2024)5714号]。因用其他方式无法向你单位送达,依据《浙江省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二款之规定,现向你单位公告送达仲裁告知书、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仲裁庭组成人员和开庭通知书、申请书副本、证据材料副本。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公告期间本案中止审理。你单位提交答辩书的期限及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次日起15日内。本委定于2025年1月17日9时15分在本委仲裁庭(杭州市拱墅区大关路303号2号楼2楼5号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请准时参加庭审。届时不到庭,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 特此公告!杭州市拱墅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
杭州市拱墅区臻棒棒宠物用品店: 本委已受理申请人程心雨诉你单位支付劳动报酬劳动争议案[浙杭拱墅劳人仲案(2024)5776号]。因用其他方式无法向你单位送达,依据《浙江省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二款之规定,现向你单位公告送达仲裁告知书、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仲裁庭组成人员和开庭通知书、申请书副本、证据材料副本。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公告期间本案中止审理。你单位提交答辩书的期限及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次日起15日内。本委定于2025年1月22日9时15分在本委仲裁庭(杭州市拱墅区大关路303号2号楼2楼5号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请准时参加庭审。届时不到庭,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 特此公告!杭州市拱墅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
远杨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本委已受理申请人田立伟诉你单位支付工伤待遇等劳动争议案[浙杭拱墅劳人仲案(2024)5751号]。因用其他方式无法向你单位送达,依据《浙江省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二款之规定,现向你单位公告送达仲裁告知书、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仲裁庭组成人员和开庭通知书、申请书副本、证据材料副本。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公告期间本案中止审理。你单位提交答辩书的期限及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次日起15日内。本委定于2025年1月21日上午10时00分在本委仲裁庭(杭州市拱墅区丰庆路823号)公开开庭审理此案,请准时参加庭审。届时不到庭,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 特此公告!杭州市拱墅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
杭州佳澜吉服装有限公司 本委受理的申请人刘筱诉你单位支付劳动报酬等劳动争议案[浙杭拱墅劳人仲案(2024)5137号]已审结。因无法联系你,根据《浙江省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条例》第三十五条的规定现向你公告送达裁决书,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裁决如下: 驳回申请人的仲裁请求。 本裁决为终局裁决,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申请人对本裁决不服的,可于收到本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被申请人如有证据证明本裁决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九条第一款规定情形之一的,可以自收到本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本委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一方当事人拒不履行生效仲裁裁决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特此公告!杭州市拱墅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
杭州多木健康管理有限公司: 本委已受理申请人邱小芬诉你单位支付劳动报酬劳动争议案[浙杭拱墅劳人仲案(2024)5291号]。因用其他方式无法向你单位送达,依据《浙江省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二款之规定,现向你单位公告送达仲裁告知书、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仲裁庭组成人员和开庭通知书、申请书副本、证据材料副本。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公告期间本案中止审理。你单位提交答辩书的期限及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次日起15日内。本委定于2025年1月17日9时10分在本委仲裁庭(杭州市拱墅区大关西七苑18幢辅楼2楼)公开开庭审理此案,请准时参加庭审。届时不到庭,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 特此公告!杭州市拱墅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
智准宝智能科技(杭州)有限公司: 本委已受理申请人陈龙诉你单位支付赔偿金等劳动争议案[浙杭拱墅劳人仲案(2024)5828号]。因用其他方式无法向你单位送达,依据《浙江省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二款之规定,现向你单位公告送达仲裁告知书、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仲裁庭组成人员和开庭通知书、申请书副本、证据材料副本。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公告期间本案中止审理。你单位提交答辩书的期限及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次日起15日内。本委定于2025年1月21日10时00分在本委仲裁庭(杭州市拱墅区大关路303号2号楼2楼1号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请准时参加庭审。届时不到庭,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 特此公告!杭州市拱墅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
淏晟网络科技(杭州)有限公司: 本委受理的申请人孙冰诉你单位支付劳动报酬等劳动争议案[浙杭拱墅劳人仲案(2024)4394号]已审结。因无法联系你,根据《浙江省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条例》第三十五条的规定现向你公告送达裁决书,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现缺席裁决如下:被申请人淏晟网络科技(杭州)有限公司在本裁决书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申请人孙冰2023年7月1日至2024年1月31日期间的工资差额23529.82元。本裁决为终局裁决,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申请人对本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本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被申请人如有证据证明本裁决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九条第一款规定情形的,可以自收到本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本委所在地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一方不履行本裁决的,另一方可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特此公告!杭州市拱墅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
杭州脉众房地产营销策划有限公司: 本委受理的申请人邵金诉你单位及浙江龙曜置业有限公司支付劳动报酬等劳动争议案[浙杭拱墅劳人仲案(2024)4400号]已审结。因无法联系你,根据《浙江省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条例》第三十五条的规定现向你公告送达裁决书,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现缺席裁决如下:一、被申请人杭州脉众房地产营销策划有限公司于本裁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支付申请人邵金2023年8月1日至2024年3月5日期间工资差额68268.97元。二、驳回申请人邵金的其他仲裁请求。本裁决为非终局裁决,当事人如不服本裁决,可于收到本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逾期未起诉的,本裁决书即将发生法律效力。一方当事人拒不履行生效仲裁裁决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特此公告!杭州市拱墅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
杭州睿邦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本委已受理申请人高菊诉你单位支付二倍工资等劳动争议案[浙杭拱墅劳人仲案(2024)5557号]。因用其他方式无法向你单位送达,依据《浙江省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二款之规定,现向你单位公告送达仲裁告知书、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仲裁庭组成人员和开庭通知书、申请书副本、证据材料副本。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公告期间本案中止审理。你单位提交答辩书的期限及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次日起15日内。本委定于2025年1月20日9时在本委仲裁庭(杭州市拱墅区大关路303号2号楼2楼4号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请准时参加庭审。届时不到庭,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 特此公告!杭州市拱墅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
杭州嘉跃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本委已受理申请人贾雨萱诉你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等劳动争议案[浙杭拱墅劳人仲案(2024)5765号]。因用其他方式无法向你单位送达,依据《浙江省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二款之规定,现向你单位公告送达仲裁告知书、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仲裁庭组成人员和开庭通知书、申请书副本、证据材料副本。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公告期间本案中止审理。你单位提交答辩书的期限及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次日起15日内。本委定于2025年1月20日10时在本委仲裁庭(杭州市拱墅区大关路303号2号楼2楼4号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请准时参加庭审。届时不到庭,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 特此公告!杭州市拱墅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
杭州市拱墅区月磊美甲工作室: 本委受理申请人李晓庆诉你单位支付劳动报酬等的劳动争议案[浙杭拱墅劳人仲案(2024)3043号]已审结。因无法联系你,根据《浙江省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条例》第三十五条的规定现向你公告送达裁决书,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现缺席裁决如下:一、被申请人杭州市拱墅区月磊美甲工作室于本裁决书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申请人李晓庆2024年5月、6月工资共计9435.9元;二、被申请人杭州市拱墅区月磊美甲工作室于本裁决书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申请人李晓庆2023年10月22日至2024年6月6日期间应休未休年休假工资1000元;三、驳回申请人李晓庆的其他劳动仲裁请求。本裁决为终局裁决,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申请人对本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本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被申请人如有证据证明本裁决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九条第一款规定情形之一的,可以自收到本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本委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一方当事人拒不履行生效仲裁裁决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特此公告!杭州市拱墅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
星杭星选(杭州)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本委受理申请人郑诗琪诉你单位确认劳动关系等的劳动争议案[浙杭拱墅劳人仲案(2024)4317号]已审结。因无法联系你,根据《浙江省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条例》第三十五条的规定现向你公告送达裁决书,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现缺席裁决如下:一、确认申请人郑诗琪与被申请人星杭星选(杭州)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自2024年6月11日起至2024年7月25日期间存在劳动关系;二、被申请人星杭星选(杭州)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于本裁决书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申请人郑诗琪2024年6月11日至2024年7月25日期间工资共计6762.72元;三、被申请人星杭星选(杭州)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于本裁决书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申请人报销款1841.91元;四、驳回申请人郑诗琪的其他仲裁请求。本裁决为非终局裁决;如不服本裁决,当事人可于收到本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逾期本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特此公告!杭州市拱墅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
星杭星选(杭州)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本委受理申请人郭铠涛诉你单位支付劳动报酬等的劳动争议案[浙杭拱墅劳人仲案(2024)4319号]已审结。因无法联系你,根据《浙江省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条例》第三十五条的规定现向你公告送达裁决书,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现缺席裁决如下:一、被申请人星杭星选(杭州)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于本裁决书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申请人郭铠涛2024年7月1日至2024年7月31日期间工资共计4800元;二、驳回申请人郭铠涛的其他仲裁请求。本裁决为终局裁决,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申请人对本裁决不服的,可于收到本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被申请人如有证据证明本裁决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九条第一款规定情形之一的,可以自收到本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本委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一方当事人拒不履行生效仲裁裁决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本裁决为非终局裁决;如不服本裁决,当事人可于收到本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逾期本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特此公告!杭州市拱墅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
星杭星选(杭州)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本委受理申请人杨徽齐诉你单位支付劳动报酬等的劳动争议案[浙杭拱墅劳人仲案(2024)4320号]已审结。因无法联系你,根据《浙江省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条例》第三十五条的规定现向你公告送达裁决书,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现缺席裁决如下:驳回申请人杨徽齐的全部仲裁请求。本裁决为终局裁决,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申请人对本裁决不服的,可于收到本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被申请人如有证据证明本裁决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九条第一款规定情形之一的,可以自收到本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本委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一方当事人拒不履行生效仲裁裁决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特此公告!杭州市拱墅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
杭州老陈说房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本委受理申请人刘沛沛诉你单位支付劳动报酬争议案[浙杭拱墅劳人仲案(2024)5078号]已审结。因无法联系你,根据《浙江省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条例》第三十五条的规定现向你公告送达裁决书,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现缺席裁决如下:一、确认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在2024年8月28日至2024年9月3日期间存在劳动关系;二、被申请人杭州老陈说房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于本裁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申请人刘沛沛2024年8月28日至2024年9月3日期间工资人民币645.06元。本裁决为非终局裁决。如不服本裁决,双方当事人可于收到本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逾期未起诉的,本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一方当事人拒不履行生效仲裁裁决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特此公告!杭州市拱墅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
杭州泰禾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本委已受理申请人陶洪榜诉你单位支付劳动报酬等劳动争议案[浙杭拱墅劳人仲案(2024)5728号]。因用其他方式无法向你单位送达,依据《浙江省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二款之规定,现向你单位公告送达仲裁告知书、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仲裁庭组成人员和开庭通知书、申请书副本、证据材料副本。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公告期间本案中止审理。你单位提交答辩书的期限及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次日起15日内。本委定于2025年1月23日9时00分在本委仲裁庭(杭州市拱墅区大关路303号2号楼2楼4号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请准时参加庭审。届时不到庭,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 特此公告!杭州市拱墅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
上海克莉丝汀食品有限公司杭州分公司: 本委已受理申请人钟成平、祝艳秋诉你单位支付劳动报酬等劳动争议案[浙杭拱墅劳人仲案(2024)5739-5740号]。因用其他方式无法向你单位送达,依据《浙江省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二款之规定,现向你单位公告送达仲裁告知书、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仲裁庭组成人员和开庭通知书、申请书副本、证据材料副本。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公告期间本案中止审理。你单位提交答辩书的期限及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次日起15日内。本委定于2025年1月21日9时00分在本委仲裁庭(杭州市拱墅区大关路303号2号楼2楼3号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请准时参加庭审。届时不到庭,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 特此公告!杭州市拱墅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
杭州楠夏科技娱乐有限公司: 本委受理的申请人张司琪诉你单位支付二倍工资等劳动争议案[浙杭拱墅劳人仲案(2024)4200号]已审结。因无法联系你,根据《浙江省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条例》第三十五条的规定现向你公告送达裁决书,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现缺席裁决如下:一、被申请人杭州楠夏科技娱乐有限公司于本裁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申请人张司琪支付2024年6月工资8421.11元、2024年7月1日至12日工资4010.72元,共计人民币12431.83元。二、驳回申请人张司琪的其他仲裁请求。本裁决为终局裁决,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劳动者如不服本裁决,可于收到本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逾期未起诉的,本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被申请人如有证据证明本裁决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九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可以自收到本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本委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一方当事人拒不履行生效仲裁裁决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特此公告!杭州市拱墅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
杭州市拱墅区赵记餐饮店(个体工商户): 本委已受理申请人曾建强诉你单位支付赔偿金等劳动争议案[浙杭拱墅劳人仲案(2024)5783号]。因用其他方式无法向你单位送达,依据《浙江省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二款之规定,现向你单位公告送达仲裁告知书、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仲裁庭组成人员和开庭通知书、申请书副本、证据材料副本。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公告期间本案中止审理。你单位提交答辩书的期限及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次日起15日内。本委定于2025年1月20日10时00分在本委仲裁庭(杭州市拱墅区大关路303号2号楼2楼1号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请准时参加庭审。届时不到庭,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 特此公告!杭州市拱墅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 |
厦门市芈匠美容有限公司: 本委受理申请人张玉诉你单位支付劳动报酬劳动争议一案,因申请人张玉以自行撤回为由于2024年12月2日向本委提出撤回仲裁申请的请求,本委认为申请人张玉的撤回仲裁申请请求符合法律规定,依照《浙江省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条例》第三十条的规定,本委作出准许申请人张玉撤回仲裁申请的决定。因无法联系你,根据《浙江省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现向你公告送达[浙杭拱墅劳人仲案(2024)4672号]决定书,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杭州市拱墅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