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索引号 | 00250050-0/2024-31758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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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区卫健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备注/文号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
生成日期 | 2024-11-06 | 发布日期 | 2024-11-06 |
附件 |
发布日期: 2024-11-06 10:12:03 点击率:
一、风险预警
依据既往和近期的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数据、国内外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媒体信息,开展了10月突发事件公共卫生风险评估。
评估结果:10月份需重点关注登革热疫情,一般关注诺如病毒肠炎疫情。
二、防控措施
(一)登革热疫情
1.进一步加强蚊媒监测和控制工作。广泛动员群众开展爱国卫生运动,规范做好辖区内成蚊杀灭和孳生地清理工作。对于医院、养老院、学校、幼托机构、老旧小区等重点场所,做好定期灭蚊、杀虫和环境整治。
2.继续加强辖区内医疗机构登革热诊疗技术培训。在全院各科室开展登革热诊疗技术培训,切实提高医疗机构登革热诊断警觉性、敏感性和技能水平,通过信息化手段设置提醒功能,提示医护人员即使无外出史也应结合临床表现和血常规检查结果开展登革病毒NS1抗原初筛,严格落实“四早”要求,做好病例防蚊隔离和院区及周边蚊媒控制。
3.加强健康教育和风险沟通。开展登革热防控知识宣传,增强公众自我防护意识,引导公众若出现发热、皮疹、关节肌肉痛等症状,尤其近期有东南亚和美洲、境内云南、广东等地区旅居史的,应及时就诊,并主动告知医生旅居史和蚊虫叮咬情况。学校做好教职员工、学生及家长的健康教育和风险沟通,提高登革热防控意识。
(二)诺如病毒肠炎疫情
1.加强疫情监测与调查处置工作。密切关注各地及本区的疫情动态,做好分析研判。及时发现聚集性疫情,规范开展调查处置,跟踪控制措施落实,防止疫情扩散蔓延。
2.医疗机构加强肠道门诊和预检分诊工作,加强对患者的管理。医务人员严格遵守标准预防原则,减少医院内交叉感染。
3.学校、托幼机构等集体单位切实落实传染病防控主体责任,严格落实晨午检、因病缺勤登记和日常清洁消毒制度;发现呕吐、腹泻等症状病例后,做好病例管理和呕吐物、排泄物的规范处置,及时停止聚集活动,必要时实施停课措施,积极配合疾控部门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和处置。
4.开展诺如病毒肠炎防控知识宣教。针对学校、托幼机构等重点场所,要特别注重呕吐物处置、环境消毒方法的培训。针对普通公众,要宣传肠道传染病防控的基本知识,引导其养成勤洗手、吃熟食、喝开水等良好的卫生习惯。
应急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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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预案及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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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250050-0/2024-31758
文号
公布日期
2024-11-06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单位
区卫健局
一、风险预警
依据既往和近期的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数据、国内外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媒体信息,开展了10月突发事件公共卫生风险评估。
评估结果:10月份需重点关注登革热疫情,一般关注诺如病毒肠炎疫情。
二、防控措施
(一)登革热疫情
1.进一步加强蚊媒监测和控制工作。广泛动员群众开展爱国卫生运动,规范做好辖区内成蚊杀灭和孳生地清理工作。对于医院、养老院、学校、幼托机构、老旧小区等重点场所,做好定期灭蚊、杀虫和环境整治。
2.继续加强辖区内医疗机构登革热诊疗技术培训。在全院各科室开展登革热诊疗技术培训,切实提高医疗机构登革热诊断警觉性、敏感性和技能水平,通过信息化手段设置提醒功能,提示医护人员即使无外出史也应结合临床表现和血常规检查结果开展登革病毒NS1抗原初筛,严格落实“四早”要求,做好病例防蚊隔离和院区及周边蚊媒控制。
3.加强健康教育和风险沟通。开展登革热防控知识宣传,增强公众自我防护意识,引导公众若出现发热、皮疹、关节肌肉痛等症状,尤其近期有东南亚和美洲、境内云南、广东等地区旅居史的,应及时就诊,并主动告知医生旅居史和蚊虫叮咬情况。学校做好教职员工、学生及家长的健康教育和风险沟通,提高登革热防控意识。
(二)诺如病毒肠炎疫情
1.加强疫情监测与调查处置工作。密切关注各地及本区的疫情动态,做好分析研判。及时发现聚集性疫情,规范开展调查处置,跟踪控制措施落实,防止疫情扩散蔓延。
2.医疗机构加强肠道门诊和预检分诊工作,加强对患者的管理。医务人员严格遵守标准预防原则,减少医院内交叉感染。
3.学校、托幼机构等集体单位切实落实传染病防控主体责任,严格落实晨午检、因病缺勤登记和日常清洁消毒制度;发现呕吐、腹泻等症状病例后,做好病例管理和呕吐物、排泄物的规范处置,及时停止聚集活动,必要时实施停课措施,积极配合疾控部门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和处置。
4.开展诺如病毒肠炎防控知识宣教。针对学校、托幼机构等重点场所,要特别注重呕吐物处置、环境消毒方法的培训。针对普通公众,要宣传肠道传染病防控的基本知识,引导其养成勤洗手、吃熟食、喝开水等良好的卫生习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