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索引号 002496193X/2024-31966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朝晖街道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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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成日期 2024-11-25 发布日期 2024-1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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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晖街道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发布日期: 2024-11-25 16:05:51 点击率: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为了加强对危险化学品事故的有效控制,最大限度地降低事故危害程度,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保护辖区环境。

(二)编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国务院《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有关文件规定。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朝晖街道辖区内发生的危险化学品泄漏、火灾、中毒、窒息、灼伤事故。

(四)工作原则

1.统一指挥原则:危险化学品事故的抢险救灾工作必须在市、区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应急救援指挥部和下城区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指挥下开展。

2.单位自救原则:事故发生初期,事故单位应按照灾害预防和处理规范(预案)积极组织抢险,并迅速组织涉险人员沿避灾路线撤离,防止事故扩大。

3.分级负责原则:街道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工实行分级负责,各尽其能、各司其职,做到协调有序、资源共享、快速反应,积极做好应急救援工作。

4.安全抢险原则:在事故抢险过程中,应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科学施救,确保抢险救护人员的安全,严防抢险过程中发生二次事故。

5.快速反应原则:一旦发生事故,应立即组织救援。

二、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一)应急救援的组织指挥体系

成立街道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简称指挥部),负责组织实施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指挥部下设办公室,设在街道安监科。

总 指 挥:由街道办事处主任担任

副总指挥:由街道党工委委员(分管安全生产)担任

成员单位:党政综合办公室、党建工作办公室、综合信息指挥室、公共服务办公室、社平安建设办公室、区域发展办公室、公共服务中心、党群服务中心/文化站、朝晖路派出所、朝晖市场监管所、朝晖消防中队、城管执法局朝晖中队、朝晖司法所、朝晖人民医院等负责人组成。

(二)应急救援组织体系的职责

1、 指挥部的主要职责:

(1)负责组织辖区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演练,监督检查和指导各部门对企事业单位应急演练。

(2)危险化学品事故发生后,总指挥或总指挥委托副总指挥赶赴事故现场进行现场指挥,成立现场指挥部,批准现场救援方案,组织现场抢救。

(3)及时上报区委、区政府并按要求向社会发布事故造成环境污染有关信息。

2、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职责

(1)街道党政办公室:承接危险化学品事故报告;请示总指挥启动应急救援预案;通知指挥部成员单位立即赶赴事故现场;协调各成员单位的抢险救援工作;及时向区委、区政府报告事故和抢险救援进展情况;落实区委、区政府领导关于事故抢险救援的指示和批示。

(2)平安建设办公室:负责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的日常工作。监督检查各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制定应急救援预案;监督、指导辖区应急救援模拟演习;负责建立应急救援专家组,组织专家开展应急救援咨询服务工作;组织、配合上级部门开展危险化学品事故调查处理。

(3)综合信息指挥室:负责制定应急气象服务预案。负责为事故现场提供风向、风速、温度、气压、湿度、雨量等气象资料。

(4)公共服务办公室:由公共服务办公室牵头,党建工作办公室、公共服务中心、平安建设办公室、司法所、事故所在社区、单位参与,负责事故伤亡人员家属的接待,安排善后安置,调解有关矛盾等工作。

(5)街道其它相关科室:配合街道应急救援指挥部的救援行动。

(6)朝晖人民医院:负责制定受伤人员治疗与救护应急预案。确定受伤人员专业治疗与救护定点医院,培训相应医护人员;指导定点医院储备相应的医疗器材和急救药品;负责事故现场调配医务人员、医疗器材、急救药品,组织现场救护及伤员转移。负责统计伤亡人员情况。

(7)派出所:负责制定人员疏散和事故现场警戒预案。组织事故可能危及区域内的人员疏散撤离,对人员撤离区域进行治安管理,参与事故调查处理。

(8)环保下城分局:负责制定危险化学品污染事故监测与环境危害控制应急预案。负责联系有关监测部门对事故现场及时测定环境危害的成分和程度;对可能存在较长时间环境影响的区域发出警告,提出控制措施并进行监测;事故得到控制后指导现场遗留危险物质对环境产生污染的消除。负责调查重大危险化学品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

(9)区市场监管局朝晖所:提出事故现场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等特种设备的处置方案。

(10)交警下城大队:负责制定交通处置的应急预案。负责事故现场区域周边道路的交通管制工作,禁止无关车辆进入危险区域,保障救援道路的畅通。

(11)朝晖消防中队:负责制定泄漏和灭火扑救预案。负责事故现场扑灭火灾,控制易燃、易爆、有毒物质泄漏和有关设备容器的冷却。事故得到控制后负责洗消工作;组织伤员的搜救。

3、现场救援专业组的职责

街道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指挥部根据事故实际情况,成立下列救援专业组:

(1)危险源控制组:负责在紧急状态下的现场抢险作业,及时控制危险源,并根据危险化学品的性质立即组织使用专用的防护用品及专用工具等。该组由下城消防大队和市场监管局、企业抢险人员和有关专家组成。人员由消防队伍、企业义务消防抢险队伍和专家组成。该组下城消防大队负责。

(2)伤员抢救组:负责在现场附近的安全区域内设立临时医疗救护点,对受伤人员进行紧急救治并护送重伤人员至医院进一步治疗。该组由急救中心或指定的具有相应能力的医院组成。医疗机构应根据伤害和中毒的特点实施抢救预案。该组由朝晖人民医院负责。

(3)灭火救援组:负责现场灭火、现场伤员的搜救、设备容器的冷却、抢救伤员及事故后对被污染区域的洗消工作。由下城消防大队、企业义务消防抢险队伍组成。该组工作由朝晖消防中队负责。

(4)安全疏散组:负责对现场及周围人员进行防护指导、人员疏散及周围物资转移等工作。由派出所、市交警支队下城大队、事故单位安全保卫人员、区政府有关部门和街道有关人员组成,由派出所负责。

(5)安全警戒组:负责布置安全警戒,禁止无关人员和车辆进入危险区域,在人员疏散区域进行治安巡逻。该组由派出所、市交警支队下城大队组成,由派出所负责。

(6)物资供应组:负责组织抢险物资的供应,组织车辆运送抢险物资。由街道和事故单位组成,由党政综合办公室负责。

(7)环境监测组:负责对大气、水体、土壤等进行环境即时监测,确定危险物质的成分及浓度,确定污染区域范围,对事故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评估,制定环境修复方案并组织实施。由环境监测及化学品检测机构组成,该组由市环保局下城分局负责,市场监管局、区卫计局配合。

(8)专家咨询组:负责对事故应急救援提出应急救援方案和安全措施,为现场指挥救援工作提供技术咨询。其人员组成由区安全监管局会同区公安分局、市场监管局等有关部门根据事故的不同类型拟定专家组人员名单,由区安全监管局负责。

三、预警预防机制

(一)履行工作职责,做好安全防控

各部门、各企业强化安全生产职责意识,根据辖区的安全生产形势、特点、规律和区安委办发布安全生产预警预防信息,加强对各自危险化学品重点单位、重点场所、重点部位的跟踪监管,加强对安全隐患、事故险情、或其他灾害可能引发生产安全事故的治理,防止危险化学品事故的发生。

(二)重视应急管理,落实应急保障

各部门及重点企业要高度重视应急管理工作,根据本预案中的相关规定,科学制定本单位的应急救援预案或专项预案,落实组建应急救援队伍(救援专业小组)和救援装备,并加强演练和完善预案工作。街道应急办应加强对各部门、企业应急救援预案制定、应急救援队伍(救援专业小组)、装备和救援物资储备情况的检查与评估;各相关部门、街道要加强对相关重点企业落实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和演练工作的专项检查,确保应急救援管理工作的落实。

(三)明确应急救援分级响应

按事故灾难的可控性、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将危险化学品事故分为特别重大事故(Ⅰ级)、重大事故(Ⅱ级)、较大事故(Ⅲ级)和一般事故(Ⅳ级),将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响应级别分为Ⅰ级(特别重大事故)响应、Ⅱ级(重大事故)响应、Ⅲ级(较大事故)响应、Ⅳ级(一般事故)响应。

表一、应急响应分级标准

序号

危险化学品事故

应急

响应

分级标准

在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和废弃危险化学品处置等过程发生的火灾事故、爆炸事故、易燃、易爆或有毒物质泄漏事故,达到下列标准。

1

特别重大事故

Ⅰ级(国家级)

已经严重危及周边社区、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或可能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100 人以上中毒、或疏散转移10 万人以上、或1 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或特别重大社会影响,事故事态发展严重,且亟待外部力量应急救援等。

2

重大事故

Ⅱ级(省级)

已经危及周边社区、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或可能造成10~29人死亡、或50~100 人中毒、或5000~10000 万元直接经济损失、或重大社会影响等。

3

较大事故

Ⅲ级(市级)

已经危及周边社区、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或可能造成3~9 人死亡、或30~50 人中毒、或直接经济损失较大、或较大社会影响等。

4

一般事故

Ⅳ级(区、县级)

已经危及周边社区、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或可能造成3 人以下死亡、或30 人以下中毒、或一定社会影响等。

四、应急响应及救援程序

(一)应急响应

1、初期响应: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发生危险化学品事故,该单位主要负责人应当按照本单位制定的应急救援预案,立即组织救援,并迅速报告所在街道及安监、公安、环保、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各部门要立即赶赴事故现场。

2、区(Ⅳ级)响应:街道接到事故报告后,立即按照本区的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做好指挥、领导工作。街道有关部门按照当地应急救援预案要求组织实施救援,不得拖延、推诿。街道及其有关部门应当立即采取必要措施,减少事故损失,防止事故蔓延、扩大。

街道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及时向区委、区政府总值班室报告事故情况,尽可能简明扼要地说明事故单位、事故地点、现场伤亡人数、事故原因、事故性质、危害程度、事故现状等情况。

(二)报告

各成员单位到达现场后立即向街道应急救援指挥部报告。已经参与救援工作的成员单位在现场指挥部成立后立即向区应急救援指挥部汇报现场情况。

(三)现场指挥与控制

1、组建专业救援组。街道应急救援指挥部根据事故实际情况,组建各专业救援组,指挥救援工作。

2、现场工作区域划分区应急救援指挥部根据危险化学品事故的危害范围、危害程度与危险化学品事故源的位置以及气象条件等进行数据分析后,把现场工作区域划分为事故中心区域、事故波及区域和事故可能影响区域,便于救援工作的开展。

3、应急救援各成员单位按照本单位制定的预案组织开展救援工作,指挥专业救援组进行救援行动。各专业救援组应及时向街道应急救援指挥部报告现场情况,听取指导意见。

针对事故不同类型,采取不同的处置措施。其中主要措施包括:灭火、点火、隔绝、堵漏、拦截、稀释、中和、覆盖、冷却、泄压、转移、收集等。

(四)事故现场区域划分

危险化学品事故根据危害范围通常分为3个区域:

1、事故中心区,即距事故现场0~500m的区域。此区域危险化学品浓度指标高,有危险化学品扩散,并伴有爆炸、火灾发生,建筑物设施及设备损坏,人员急性中毒等特点。

2、事故波及区,即距事故现场500~1000m的区域。该区域空气中危险化学品浓度较高,作用时间较长,有可能发生人员或物品的伤害或损坏。

3、受影响区,受影响是指事故波及区外可能受影响的区域,该区域可能受到从中心区和波及区扩散的小剂量危险化学品危害。

(五)救援程序

1、发生危险化学品事故,单位主要负责人应当按照本单位制定的应急救援预案,立即组织救援,并立即报告当地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的部门和公安、环境保护、质检等部门,各部门要立即赶赴事故现场,并协调危化重点救援队伍及时赶赴现场实施救援。

2、企业发生事故后应立即按照本企业的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做好组织指挥、救援工作。企业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的部门按照本企业应急救援预案要求组织实施救援,不得拖延、推诿。企业其他有关部门应当立即采取救援措施,防止事故蔓延、扩大,减少事故损失。

3、当企业确定危险化学品事故不能很快得到有效控制或已造成重大人员伤亡时,应立即向区政府办公室报告,请求区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指挥部给予支援。企业应尽可能简明扼要地说明事故单位、事故地点、现场伤亡人数、事故原因、事故性质、危害程度、事故现状等情况。指挥部各成员单位接到通知后立即赶赴事故现场,开展救援工作。

4、当区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确定在实施本预案的情况下,危险化学品事故不能很快得到有效控制,事故还有可能进一步扩大时,立即向市委、市政府报告,请求市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指挥部给予支援。原有救援人员配合市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行动,开展救援工作。

五、街道危险化学品应急预案启动条件

街道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启动条件设定如下:

在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和废弃危险化学品处置等过程发生的火灾事故、爆炸事故、易燃、易爆或有毒物质泄漏事故,当事故符合条件之一,且事故所在辖区应急救援力量无法有效控制事态发展可能导致重大社会灾害的,由总指挥下令启动预案。

1、一次死亡3人以上;

2、造成10人(含)以上受伤(中毒、灼烫及其它伤害);

3、紧急疏散人员100人(含)以上;

4、住院观察治疗50人(含)以上。

六、危险化学品事故处置措施

(一)危险化学品泄漏事故及处置措施

1、进入泄漏现场处理时,应注意安全防护。

(1)进入现场救援人员必须配备必要的个人防护器具。

(2)如泄漏物易燃易爆,事故中心区应严禁火种、切断电源、禁止车辆进入,并立即在边界设置警戒线。根据事故情况和事故发展,确定事故波及区人员的撤离。

(3)如泄漏物有毒,救援人员应使用专用防护服、隔绝式空气面具,并立即在事故中心区边界设置警戒线。根据事故情况和事故发展,确定事故波及区人员的撤离。

(4)应急处理时严禁单独行动,要有监护人,必要时用水枪、水炮掩护。

2、泄漏源控制。

(1)关闭阀门、停止作业、启动事故应急放置池(罐)或改变工艺流程、物料走副线、局部停车、打循环、减负荷运行等。

(2)堵漏。采用合适的材料和技术手段堵住泄漏处。

3、泄漏物处理。

(1)围堤堵截:筑堤堵截泄漏液体或者引流到安全地点。贮罐区发生液体泄漏时,要及时关闭雨水阀,防止物料沿明沟外流。

(2)稀释与覆盖:向有害物蒸气云喷射雾状水,加速气体向高空扩散。对于可燃物,也可以在现场施放大量水蒸气或氮气,破坏燃烧条件。对于液体泄漏,为降低物料向大气中的蒸发速度,可用泡沫或其他覆盖物品覆盖外泄的物料,在其表面形成覆盖层,抑制其蒸发。

(3)收容(集):对于大型泄漏,可选择用隔膜泵将泄漏出的物料抽入容器内或槽车内;当泄漏量小时,可用沙子、吸附材料、中和材料等吸收中和。

(4)废弃:将收集的泄漏物运至废物处理场所处置。用消防水冲洗剩下的少量物料,冲洗水排入污水系统处理或收集后委托有条件的单位处理。

(二)危险化学品火灾事故及处置措施

1、先控制,后扑灭。针对危险化学品火灾的火势发展蔓延快和燃烧面积大的特点,积极采取统一指挥、以快制快,堵截火势、防止蔓延,重点突破、排除险情,分割包围、速战速决的灭火战术。

2、扑救人员应占领上风或侧风阵地。

3、进行火情侦察、火灾扑救、火场疏散人员应有针对性地采取自我防护措施。如佩戴防护面具,穿戴专用防护服等。

4、应迅速查明燃烧范围、燃烧物品及其周围物品的品名和主要危险特性、火势蔓延的主要途径,燃烧的危险化学品及燃烧产物是否有毒。

5、正确选择最适合的灭火剂和灭火方法。火势较大时,应先堵截火势蔓延,控制燃烧范围,然后逐步扑灭火势。

6、对有可能发生爆炸、爆裂、喷溅等特别危险需紧急撤退的情况,应按照统一的撤退信号和撤退方法及时撤退(撤退信号应格外醒目,使现场所有人员都看到或听到,并应经常演练)。

7、火灾扑灭后,进入现场人员仍要注意防护,现场要派人监护,消灭余火。起火单位应当保护现场,接受事故调查,协助公安消防监督部门和上级安全管理部门调查火灾原因,核定火灾损失,查明火灾责任。未经公安监督部门和上级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的同意,不得擅自清理火灾现场。

(三)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火灾事故及处置措施

1、扑救气体火灾切忌盲目灭火,如在扑救周围火势以及冷却过程中把泄漏处的火焰扑灭了,在未采取堵漏措施(或一次堵漏未成功)的情况下,应立即用长点火棒将火点燃,使其恢复稳定燃烧。

2、应迅速扑灭外围被火源引燃的可燃物火势,切断火势蔓延途径,控制燃烧范围,并积极抢救受伤和被困人员。

3、如火势中有压力容器或有受到火焰辐射热威胁的压力容器,应尽量在水枪的掩护下将其疏散到安全地带,不能疏散的应部署足够的水枪进行冷却保护。为防止容器爆裂伤人,进行冷却的人员应尽量采用低姿射水或利用现场坚实的掩蔽体防护。对卧式贮罐,冷却人员应选择贮罐四侧角作为射水阵地。

4、如输气管道泄漏着火,应首先设法找到气源阀门。阀门完好时,关闭气体阀门使火势自动熄灭。

5、贮罐或管道泄漏关阀无效时,应根据火势大小判断气体压力和泄漏口的大小及其形状,准备好相应的堵漏材料(如软木塞、橡皮塞、气囊塞、粘合剂、弯管工具等)。

6、堵漏工作准备就绪后,即可用水扑救火势,也可用干粉、二氧化碳灭火,但仍需用水冷却烧烫的罐或管壁。火扑灭后,应立即用堵漏材料堵漏,同时用雾状水稀释和驱散泄漏出来的气体。

7、如确认泄漏口很大,无法堵漏,应冷却着火容器及其周围容器和可燃物品,控制着火范围,直至燃气燃尽,火势自动熄灭。

8、现场指挥应密切注意各种危险征兆,火势熄灭后较长时间未能恢复稳定燃烧或受热辐射的容器安全阀火焰变亮耀眼、尖叫、晃动等爆裂征兆时,指挥员必须适时作出准确判断,及时下达撤退命令。现场人员看到或听到事先规定的撤退信号后,应迅速撤至安全地带。

9、气体贮罐或管道阀门处泄漏着火时,在特殊情况下,如判断阀门仍有效,可先扑灭火势,再关闭阀门。一旦发现关闭已无效,一时又无法堵漏时,应迅即点燃,恢复稳定燃烧。

(四)易燃液体火灾事故及处置措施易燃液体通常贮存在容器内或用管道输送。如易燃液体着火应采取以下措施:

1、应首先切断火势蔓延途径,冷却和疏散受火势威胁的密闭容器和可燃物,控制燃烧范围,并积极抢救受伤和被困人员。如有液体流淌,应筑堤(或用围油栏)拦截漂散流淌的易燃液体或挖沟导流。

2、及时了解和掌握着火液体的品名、比重、水溶性以及有无毒害、腐蚀、沸溢、喷溅等危险性,以便采取相应的灭火和防护措施。

3、对较大的贮罐或流淌火灾,应准确判断着火面积。

大面积(>50㎡)液体火灾必须根据其相对密度(比重)、水溶性和燃烧面积大小,选择正确的灭火剂扑救。

比水轻又不溶于水的液体(如汽油、苯等),用直流水、雾状水灭火往往无效,可用普通蛋白泡沫或轻水泡沫扑灭。用干粉扑救时灭火效果要视燃烧面积大小和燃烧条件而定,可使用水冷却罐壁。

比水重又不溶于水的液体(如二硫化碳)起火时可用水或泡沫扑救。用干粉扑救时,灭火效果要视燃烧面积大小和燃烧条件而定,可使用水冷却罐壁,降低燃烧强度。

具有水溶性的液体(如醇类、酮类等)可用抗溶性泡沫扑救。用干粉扑救时,灭火效果要视燃烧面积大小和燃烧条件而定,可使用水冷却罐壁,降低燃烧强度。

4、扑救毒害性、腐蚀性或燃烧产物毒害性较强的易燃液体火灾,扑救人员必须佩戴防护面具,尽量使用隔绝式防毒面具,并采取防护措施。对特殊物品的火灾,应使用专用防护服。平时应对扑救人员进行严格的适应性训练。

5、扑救原油和重油等具有沸溢和喷溅危险的液体火灾,必须注意计算沸溢、喷溅可能发生的时间,观察沸溢、喷溅的征兆。一旦现场指挥发现危险征兆,应迅速作出准确判断,及时下达撤退命令,避免造成人员伤亡和装备损失。统一撤退信号一经发出,扑救人员应立即撤至安全地带。

6、遇易燃液体管道或贮罐泄漏着火,在切断蔓延火势并把火势限制在上定范围内的同时,应设法找到并关闭输送管道的进、出阀门,如管道阀门已损坏或是贮罐泄漏,应迅速准备好堵漏材料,先用泡沫、干粉、二氧化碳或雾状水等扑灭地上的流淌火焰,再扑灭泄漏口的火焰,并迅速采取堵漏措施。如液体一次堵漏失败,可连续堵漏,用泡沫覆盖地面,并堵住液体流淌和控制好周围着火源,不必点燃泄漏口的液体。

七、后期处置与保障措施

(一)现场恢复

事故得到控制后,环境监测组会同有关专家制定环境修复方案,报指挥部同意后实施。一般有环境监测组合专家咨询组指导危险源控制组、灭火救援组等有关救援组进行现场清洁、净化等工作。

由市环保局下城分局负责对现场进行连续监测。

(二)恢复正常状态的程序

街道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根据环保监测结果的意见,根据区委、区政府指示,指定新闻发言人对外公布事故造成环境污染的信息,事故危害已经消除的,则宣布现场恢复正常,如果危害仍然继续的,则继续进行消除事故危害的工作。

(三)事故调查处理

救援行动结束后,街道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立即组织各有关成员单位成立事故调查小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事故的调查处理;由区安全监管局牵头组织调查组开展调查;街道安监科积极配合上级调查组调查。

七、附则

(一)本应急救援预案管理单位为街道平安建设办,每两年修订一次,必要时及时修订。

(二)街道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指挥部各成员单位根据本预案制定实施方案。

附件:1、朝晖街道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通讯录

2、朝晖街道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组织机构图

3、朝晖街道危险化学品较大以上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流程图

附件一

朝晖街道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通讯录

总 指 挥       李  骃       

郑  敏       

副总指挥      李西文                

徐  静      

王  军       

李笑芳        

柳祖军        

孙  炜        

戴  伟       

金   杰       

陈智军       

濮志根       

指挥部成员    邵文彬       

黄燕铭      

陈  彬      

何  蓓       

陈  昕       

连黎鸣      

蔡淑敏       

戴林钢       

杨  磊       

邵 頔 (消防大队) 

方  健(城管执法)

王建富(朝晖医院)

金焕军 (市场监管所)

朝晖街道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_页面_1.jpg

朝晖街道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_页面_2.jpg

朝晖街道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_页面_3.jpg

注:

朝晖街道可能发生危险化学品重大事故的:

重大危险源单位(无)

危险化学品储存单位(浙江工业大学、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电力科学研究院)

危险化学品运输单位(华东医药、百江燃气)

危险化学品设备检修、拆装(无)

应急管理
应急管理
应急预案及处置
朝晖街道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索引号

002496193X/2024-31966

文号

公布日期

2024-11-25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单位

朝晖街道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为了加强对危险化学品事故的有效控制,最大限度地降低事故危害程度,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保护辖区环境。

(二)编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国务院《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有关文件规定。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朝晖街道辖区内发生的危险化学品泄漏、火灾、中毒、窒息、灼伤事故。

(四)工作原则

1.统一指挥原则:危险化学品事故的抢险救灾工作必须在市、区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应急救援指挥部和下城区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指挥下开展。

2.单位自救原则:事故发生初期,事故单位应按照灾害预防和处理规范(预案)积极组织抢险,并迅速组织涉险人员沿避灾路线撤离,防止事故扩大。

3.分级负责原则:街道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工实行分级负责,各尽其能、各司其职,做到协调有序、资源共享、快速反应,积极做好应急救援工作。

4.安全抢险原则:在事故抢险过程中,应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科学施救,确保抢险救护人员的安全,严防抢险过程中发生二次事故。

5.快速反应原则:一旦发生事故,应立即组织救援。

二、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一)应急救援的组织指挥体系

成立街道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简称指挥部),负责组织实施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指挥部下设办公室,设在街道安监科。

总 指 挥:由街道办事处主任担任

副总指挥:由街道党工委委员(分管安全生产)担任

成员单位:党政综合办公室、党建工作办公室、综合信息指挥室、公共服务办公室、社平安建设办公室、区域发展办公室、公共服务中心、党群服务中心/文化站、朝晖路派出所、朝晖市场监管所、朝晖消防中队、城管执法局朝晖中队、朝晖司法所、朝晖人民医院等负责人组成。

(二)应急救援组织体系的职责

1、 指挥部的主要职责:

(1)负责组织辖区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演练,监督检查和指导各部门对企事业单位应急演练。

(2)危险化学品事故发生后,总指挥或总指挥委托副总指挥赶赴事故现场进行现场指挥,成立现场指挥部,批准现场救援方案,组织现场抢救。

(3)及时上报区委、区政府并按要求向社会发布事故造成环境污染有关信息。

2、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职责

(1)街道党政办公室:承接危险化学品事故报告;请示总指挥启动应急救援预案;通知指挥部成员单位立即赶赴事故现场;协调各成员单位的抢险救援工作;及时向区委、区政府报告事故和抢险救援进展情况;落实区委、区政府领导关于事故抢险救援的指示和批示。

(2)平安建设办公室:负责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的日常工作。监督检查各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制定应急救援预案;监督、指导辖区应急救援模拟演习;负责建立应急救援专家组,组织专家开展应急救援咨询服务工作;组织、配合上级部门开展危险化学品事故调查处理。

(3)综合信息指挥室:负责制定应急气象服务预案。负责为事故现场提供风向、风速、温度、气压、湿度、雨量等气象资料。

(4)公共服务办公室:由公共服务办公室牵头,党建工作办公室、公共服务中心、平安建设办公室、司法所、事故所在社区、单位参与,负责事故伤亡人员家属的接待,安排善后安置,调解有关矛盾等工作。

(5)街道其它相关科室:配合街道应急救援指挥部的救援行动。

(6)朝晖人民医院:负责制定受伤人员治疗与救护应急预案。确定受伤人员专业治疗与救护定点医院,培训相应医护人员;指导定点医院储备相应的医疗器材和急救药品;负责事故现场调配医务人员、医疗器材、急救药品,组织现场救护及伤员转移。负责统计伤亡人员情况。

(7)派出所:负责制定人员疏散和事故现场警戒预案。组织事故可能危及区域内的人员疏散撤离,对人员撤离区域进行治安管理,参与事故调查处理。

(8)环保下城分局:负责制定危险化学品污染事故监测与环境危害控制应急预案。负责联系有关监测部门对事故现场及时测定环境危害的成分和程度;对可能存在较长时间环境影响的区域发出警告,提出控制措施并进行监测;事故得到控制后指导现场遗留危险物质对环境产生污染的消除。负责调查重大危险化学品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

(9)区市场监管局朝晖所:提出事故现场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等特种设备的处置方案。

(10)交警下城大队:负责制定交通处置的应急预案。负责事故现场区域周边道路的交通管制工作,禁止无关车辆进入危险区域,保障救援道路的畅通。

(11)朝晖消防中队:负责制定泄漏和灭火扑救预案。负责事故现场扑灭火灾,控制易燃、易爆、有毒物质泄漏和有关设备容器的冷却。事故得到控制后负责洗消工作;组织伤员的搜救。

3、现场救援专业组的职责

街道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指挥部根据事故实际情况,成立下列救援专业组:

(1)危险源控制组:负责在紧急状态下的现场抢险作业,及时控制危险源,并根据危险化学品的性质立即组织使用专用的防护用品及专用工具等。该组由下城消防大队和市场监管局、企业抢险人员和有关专家组成。人员由消防队伍、企业义务消防抢险队伍和专家组成。该组下城消防大队负责。

(2)伤员抢救组:负责在现场附近的安全区域内设立临时医疗救护点,对受伤人员进行紧急救治并护送重伤人员至医院进一步治疗。该组由急救中心或指定的具有相应能力的医院组成。医疗机构应根据伤害和中毒的特点实施抢救预案。该组由朝晖人民医院负责。

(3)灭火救援组:负责现场灭火、现场伤员的搜救、设备容器的冷却、抢救伤员及事故后对被污染区域的洗消工作。由下城消防大队、企业义务消防抢险队伍组成。该组工作由朝晖消防中队负责。

(4)安全疏散组:负责对现场及周围人员进行防护指导、人员疏散及周围物资转移等工作。由派出所、市交警支队下城大队、事故单位安全保卫人员、区政府有关部门和街道有关人员组成,由派出所负责。

(5)安全警戒组:负责布置安全警戒,禁止无关人员和车辆进入危险区域,在人员疏散区域进行治安巡逻。该组由派出所、市交警支队下城大队组成,由派出所负责。

(6)物资供应组:负责组织抢险物资的供应,组织车辆运送抢险物资。由街道和事故单位组成,由党政综合办公室负责。

(7)环境监测组:负责对大气、水体、土壤等进行环境即时监测,确定危险物质的成分及浓度,确定污染区域范围,对事故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评估,制定环境修复方案并组织实施。由环境监测及化学品检测机构组成,该组由市环保局下城分局负责,市场监管局、区卫计局配合。

(8)专家咨询组:负责对事故应急救援提出应急救援方案和安全措施,为现场指挥救援工作提供技术咨询。其人员组成由区安全监管局会同区公安分局、市场监管局等有关部门根据事故的不同类型拟定专家组人员名单,由区安全监管局负责。

三、预警预防机制

(一)履行工作职责,做好安全防控

各部门、各企业强化安全生产职责意识,根据辖区的安全生产形势、特点、规律和区安委办发布安全生产预警预防信息,加强对各自危险化学品重点单位、重点场所、重点部位的跟踪监管,加强对安全隐患、事故险情、或其他灾害可能引发生产安全事故的治理,防止危险化学品事故的发生。

(二)重视应急管理,落实应急保障

各部门及重点企业要高度重视应急管理工作,根据本预案中的相关规定,科学制定本单位的应急救援预案或专项预案,落实组建应急救援队伍(救援专业小组)和救援装备,并加强演练和完善预案工作。街道应急办应加强对各部门、企业应急救援预案制定、应急救援队伍(救援专业小组)、装备和救援物资储备情况的检查与评估;各相关部门、街道要加强对相关重点企业落实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和演练工作的专项检查,确保应急救援管理工作的落实。

(三)明确应急救援分级响应

按事故灾难的可控性、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将危险化学品事故分为特别重大事故(Ⅰ级)、重大事故(Ⅱ级)、较大事故(Ⅲ级)和一般事故(Ⅳ级),将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响应级别分为Ⅰ级(特别重大事故)响应、Ⅱ级(重大事故)响应、Ⅲ级(较大事故)响应、Ⅳ级(一般事故)响应。

表一、应急响应分级标准

序号

危险化学品事故

应急

响应

分级标准

在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和废弃危险化学品处置等过程发生的火灾事故、爆炸事故、易燃、易爆或有毒物质泄漏事故,达到下列标准。

1

特别重大事故

Ⅰ级(国家级)

已经严重危及周边社区、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或可能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100 人以上中毒、或疏散转移10 万人以上、或1 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或特别重大社会影响,事故事态发展严重,且亟待外部力量应急救援等。

2

重大事故

Ⅱ级(省级)

已经危及周边社区、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或可能造成10~29人死亡、或50~100 人中毒、或5000~10000 万元直接经济损失、或重大社会影响等。

3

较大事故

Ⅲ级(市级)

已经危及周边社区、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或可能造成3~9 人死亡、或30~50 人中毒、或直接经济损失较大、或较大社会影响等。

4

一般事故

Ⅳ级(区、县级)

已经危及周边社区、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或可能造成3 人以下死亡、或30 人以下中毒、或一定社会影响等。

四、应急响应及救援程序

(一)应急响应

1、初期响应: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发生危险化学品事故,该单位主要负责人应当按照本单位制定的应急救援预案,立即组织救援,并迅速报告所在街道及安监、公安、环保、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各部门要立即赶赴事故现场。

2、区(Ⅳ级)响应:街道接到事故报告后,立即按照本区的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做好指挥、领导工作。街道有关部门按照当地应急救援预案要求组织实施救援,不得拖延、推诿。街道及其有关部门应当立即采取必要措施,减少事故损失,防止事故蔓延、扩大。

街道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及时向区委、区政府总值班室报告事故情况,尽可能简明扼要地说明事故单位、事故地点、现场伤亡人数、事故原因、事故性质、危害程度、事故现状等情况。

(二)报告

各成员单位到达现场后立即向街道应急救援指挥部报告。已经参与救援工作的成员单位在现场指挥部成立后立即向区应急救援指挥部汇报现场情况。

(三)现场指挥与控制

1、组建专业救援组。街道应急救援指挥部根据事故实际情况,组建各专业救援组,指挥救援工作。

2、现场工作区域划分区应急救援指挥部根据危险化学品事故的危害范围、危害程度与危险化学品事故源的位置以及气象条件等进行数据分析后,把现场工作区域划分为事故中心区域、事故波及区域和事故可能影响区域,便于救援工作的开展。

3、应急救援各成员单位按照本单位制定的预案组织开展救援工作,指挥专业救援组进行救援行动。各专业救援组应及时向街道应急救援指挥部报告现场情况,听取指导意见。

针对事故不同类型,采取不同的处置措施。其中主要措施包括:灭火、点火、隔绝、堵漏、拦截、稀释、中和、覆盖、冷却、泄压、转移、收集等。

(四)事故现场区域划分

危险化学品事故根据危害范围通常分为3个区域:

1、事故中心区,即距事故现场0~500m的区域。此区域危险化学品浓度指标高,有危险化学品扩散,并伴有爆炸、火灾发生,建筑物设施及设备损坏,人员急性中毒等特点。

2、事故波及区,即距事故现场500~1000m的区域。该区域空气中危险化学品浓度较高,作用时间较长,有可能发生人员或物品的伤害或损坏。

3、受影响区,受影响是指事故波及区外可能受影响的区域,该区域可能受到从中心区和波及区扩散的小剂量危险化学品危害。

(五)救援程序

1、发生危险化学品事故,单位主要负责人应当按照本单位制定的应急救援预案,立即组织救援,并立即报告当地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的部门和公安、环境保护、质检等部门,各部门要立即赶赴事故现场,并协调危化重点救援队伍及时赶赴现场实施救援。

2、企业发生事故后应立即按照本企业的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做好组织指挥、救援工作。企业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的部门按照本企业应急救援预案要求组织实施救援,不得拖延、推诿。企业其他有关部门应当立即采取救援措施,防止事故蔓延、扩大,减少事故损失。

3、当企业确定危险化学品事故不能很快得到有效控制或已造成重大人员伤亡时,应立即向区政府办公室报告,请求区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指挥部给予支援。企业应尽可能简明扼要地说明事故单位、事故地点、现场伤亡人数、事故原因、事故性质、危害程度、事故现状等情况。指挥部各成员单位接到通知后立即赶赴事故现场,开展救援工作。

4、当区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确定在实施本预案的情况下,危险化学品事故不能很快得到有效控制,事故还有可能进一步扩大时,立即向市委、市政府报告,请求市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指挥部给予支援。原有救援人员配合市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行动,开展救援工作。

五、街道危险化学品应急预案启动条件

街道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启动条件设定如下:

在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和废弃危险化学品处置等过程发生的火灾事故、爆炸事故、易燃、易爆或有毒物质泄漏事故,当事故符合条件之一,且事故所在辖区应急救援力量无法有效控制事态发展可能导致重大社会灾害的,由总指挥下令启动预案。

1、一次死亡3人以上;

2、造成10人(含)以上受伤(中毒、灼烫及其它伤害);

3、紧急疏散人员100人(含)以上;

4、住院观察治疗50人(含)以上。

六、危险化学品事故处置措施

(一)危险化学品泄漏事故及处置措施

1、进入泄漏现场处理时,应注意安全防护。

(1)进入现场救援人员必须配备必要的个人防护器具。

(2)如泄漏物易燃易爆,事故中心区应严禁火种、切断电源、禁止车辆进入,并立即在边界设置警戒线。根据事故情况和事故发展,确定事故波及区人员的撤离。

(3)如泄漏物有毒,救援人员应使用专用防护服、隔绝式空气面具,并立即在事故中心区边界设置警戒线。根据事故情况和事故发展,确定事故波及区人员的撤离。

(4)应急处理时严禁单独行动,要有监护人,必要时用水枪、水炮掩护。

2、泄漏源控制。

(1)关闭阀门、停止作业、启动事故应急放置池(罐)或改变工艺流程、物料走副线、局部停车、打循环、减负荷运行等。

(2)堵漏。采用合适的材料和技术手段堵住泄漏处。

3、泄漏物处理。

(1)围堤堵截:筑堤堵截泄漏液体或者引流到安全地点。贮罐区发生液体泄漏时,要及时关闭雨水阀,防止物料沿明沟外流。

(2)稀释与覆盖:向有害物蒸气云喷射雾状水,加速气体向高空扩散。对于可燃物,也可以在现场施放大量水蒸气或氮气,破坏燃烧条件。对于液体泄漏,为降低物料向大气中的蒸发速度,可用泡沫或其他覆盖物品覆盖外泄的物料,在其表面形成覆盖层,抑制其蒸发。

(3)收容(集):对于大型泄漏,可选择用隔膜泵将泄漏出的物料抽入容器内或槽车内;当泄漏量小时,可用沙子、吸附材料、中和材料等吸收中和。

(4)废弃:将收集的泄漏物运至废物处理场所处置。用消防水冲洗剩下的少量物料,冲洗水排入污水系统处理或收集后委托有条件的单位处理。

(二)危险化学品火灾事故及处置措施

1、先控制,后扑灭。针对危险化学品火灾的火势发展蔓延快和燃烧面积大的特点,积极采取统一指挥、以快制快,堵截火势、防止蔓延,重点突破、排除险情,分割包围、速战速决的灭火战术。

2、扑救人员应占领上风或侧风阵地。

3、进行火情侦察、火灾扑救、火场疏散人员应有针对性地采取自我防护措施。如佩戴防护面具,穿戴专用防护服等。

4、应迅速查明燃烧范围、燃烧物品及其周围物品的品名和主要危险特性、火势蔓延的主要途径,燃烧的危险化学品及燃烧产物是否有毒。

5、正确选择最适合的灭火剂和灭火方法。火势较大时,应先堵截火势蔓延,控制燃烧范围,然后逐步扑灭火势。

6、对有可能发生爆炸、爆裂、喷溅等特别危险需紧急撤退的情况,应按照统一的撤退信号和撤退方法及时撤退(撤退信号应格外醒目,使现场所有人员都看到或听到,并应经常演练)。

7、火灾扑灭后,进入现场人员仍要注意防护,现场要派人监护,消灭余火。起火单位应当保护现场,接受事故调查,协助公安消防监督部门和上级安全管理部门调查火灾原因,核定火灾损失,查明火灾责任。未经公安监督部门和上级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的同意,不得擅自清理火灾现场。

(三)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火灾事故及处置措施

1、扑救气体火灾切忌盲目灭火,如在扑救周围火势以及冷却过程中把泄漏处的火焰扑灭了,在未采取堵漏措施(或一次堵漏未成功)的情况下,应立即用长点火棒将火点燃,使其恢复稳定燃烧。

2、应迅速扑灭外围被火源引燃的可燃物火势,切断火势蔓延途径,控制燃烧范围,并积极抢救受伤和被困人员。

3、如火势中有压力容器或有受到火焰辐射热威胁的压力容器,应尽量在水枪的掩护下将其疏散到安全地带,不能疏散的应部署足够的水枪进行冷却保护。为防止容器爆裂伤人,进行冷却的人员应尽量采用低姿射水或利用现场坚实的掩蔽体防护。对卧式贮罐,冷却人员应选择贮罐四侧角作为射水阵地。

4、如输气管道泄漏着火,应首先设法找到气源阀门。阀门完好时,关闭气体阀门使火势自动熄灭。

5、贮罐或管道泄漏关阀无效时,应根据火势大小判断气体压力和泄漏口的大小及其形状,准备好相应的堵漏材料(如软木塞、橡皮塞、气囊塞、粘合剂、弯管工具等)。

6、堵漏工作准备就绪后,即可用水扑救火势,也可用干粉、二氧化碳灭火,但仍需用水冷却烧烫的罐或管壁。火扑灭后,应立即用堵漏材料堵漏,同时用雾状水稀释和驱散泄漏出来的气体。

7、如确认泄漏口很大,无法堵漏,应冷却着火容器及其周围容器和可燃物品,控制着火范围,直至燃气燃尽,火势自动熄灭。

8、现场指挥应密切注意各种危险征兆,火势熄灭后较长时间未能恢复稳定燃烧或受热辐射的容器安全阀火焰变亮耀眼、尖叫、晃动等爆裂征兆时,指挥员必须适时作出准确判断,及时下达撤退命令。现场人员看到或听到事先规定的撤退信号后,应迅速撤至安全地带。

9、气体贮罐或管道阀门处泄漏着火时,在特殊情况下,如判断阀门仍有效,可先扑灭火势,再关闭阀门。一旦发现关闭已无效,一时又无法堵漏时,应迅即点燃,恢复稳定燃烧。

(四)易燃液体火灾事故及处置措施易燃液体通常贮存在容器内或用管道输送。如易燃液体着火应采取以下措施:

1、应首先切断火势蔓延途径,冷却和疏散受火势威胁的密闭容器和可燃物,控制燃烧范围,并积极抢救受伤和被困人员。如有液体流淌,应筑堤(或用围油栏)拦截漂散流淌的易燃液体或挖沟导流。

2、及时了解和掌握着火液体的品名、比重、水溶性以及有无毒害、腐蚀、沸溢、喷溅等危险性,以便采取相应的灭火和防护措施。

3、对较大的贮罐或流淌火灾,应准确判断着火面积。

大面积(>50㎡)液体火灾必须根据其相对密度(比重)、水溶性和燃烧面积大小,选择正确的灭火剂扑救。

比水轻又不溶于水的液体(如汽油、苯等),用直流水、雾状水灭火往往无效,可用普通蛋白泡沫或轻水泡沫扑灭。用干粉扑救时灭火效果要视燃烧面积大小和燃烧条件而定,可使用水冷却罐壁。

比水重又不溶于水的液体(如二硫化碳)起火时可用水或泡沫扑救。用干粉扑救时,灭火效果要视燃烧面积大小和燃烧条件而定,可使用水冷却罐壁,降低燃烧强度。

具有水溶性的液体(如醇类、酮类等)可用抗溶性泡沫扑救。用干粉扑救时,灭火效果要视燃烧面积大小和燃烧条件而定,可使用水冷却罐壁,降低燃烧强度。

4、扑救毒害性、腐蚀性或燃烧产物毒害性较强的易燃液体火灾,扑救人员必须佩戴防护面具,尽量使用隔绝式防毒面具,并采取防护措施。对特殊物品的火灾,应使用专用防护服。平时应对扑救人员进行严格的适应性训练。

5、扑救原油和重油等具有沸溢和喷溅危险的液体火灾,必须注意计算沸溢、喷溅可能发生的时间,观察沸溢、喷溅的征兆。一旦现场指挥发现危险征兆,应迅速作出准确判断,及时下达撤退命令,避免造成人员伤亡和装备损失。统一撤退信号一经发出,扑救人员应立即撤至安全地带。

6、遇易燃液体管道或贮罐泄漏着火,在切断蔓延火势并把火势限制在上定范围内的同时,应设法找到并关闭输送管道的进、出阀门,如管道阀门已损坏或是贮罐泄漏,应迅速准备好堵漏材料,先用泡沫、干粉、二氧化碳或雾状水等扑灭地上的流淌火焰,再扑灭泄漏口的火焰,并迅速采取堵漏措施。如液体一次堵漏失败,可连续堵漏,用泡沫覆盖地面,并堵住液体流淌和控制好周围着火源,不必点燃泄漏口的液体。

七、后期处置与保障措施

(一)现场恢复

事故得到控制后,环境监测组会同有关专家制定环境修复方案,报指挥部同意后实施。一般有环境监测组合专家咨询组指导危险源控制组、灭火救援组等有关救援组进行现场清洁、净化等工作。

由市环保局下城分局负责对现场进行连续监测。

(二)恢复正常状态的程序

街道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根据环保监测结果的意见,根据区委、区政府指示,指定新闻发言人对外公布事故造成环境污染的信息,事故危害已经消除的,则宣布现场恢复正常,如果危害仍然继续的,则继续进行消除事故危害的工作。

(三)事故调查处理

救援行动结束后,街道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立即组织各有关成员单位成立事故调查小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事故的调查处理;由区安全监管局牵头组织调查组开展调查;街道安监科积极配合上级调查组调查。

七、附则

(一)本应急救援预案管理单位为街道平安建设办,每两年修订一次,必要时及时修订。

(二)街道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指挥部各成员单位根据本预案制定实施方案。

附件:1、朝晖街道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通讯录

2、朝晖街道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组织机构图

3、朝晖街道危险化学品较大以上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流程图

附件一

朝晖街道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通讯录

总 指 挥       李  骃       

郑  敏       

副总指挥      李西文                

徐  静      

王  军       

李笑芳        

柳祖军        

孙  炜        

戴  伟       

金   杰       

陈智军       

濮志根       

指挥部成员    邵文彬       

黄燕铭      

陈  彬      

何  蓓       

陈  昕       

连黎鸣      

蔡淑敏       

戴林钢       

杨  磊       

邵 頔 (消防大队) 

方  健(城管执法)

王建富(朝晖医院)

金焕军 (市场监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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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朝晖街道可能发生危险化学品重大事故的:

重大危险源单位(无)

危险化学品储存单位(浙江工业大学、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电力科学研究院)

危险化学品运输单位(华东医药、百江燃气)

危险化学品设备检修、拆装(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