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索引号 00250000-9/2024-31934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区司法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备注/文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生成日期 2024-11-22 发布日期 2024-1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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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报!拱墅区司法局获评全国“八五”普法中期表现突出单位

发布日期: 2024-11-22 17:12:41 点击率:

喜报!近日,《司法部、全国普法办关于通报表扬全国“八五”普法中期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的通知》印发,拱墅区司法局荣获全国“八五”普法中期表现突出单位荣誉称号。

“八五”普法规划实施以来,拱墅区司法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促进全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有序开展。全力打造“拱墅运河法治文化带”,依托运河旅游开通“运河普法学游线”,该项目获评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表彰的浙江省县乡法治政府建设“最佳实践”项目、浙江省社会治理创新案例(县域创新典型案例)、杭州市“有辨识度有影响力法治建设成果”,并被“中国普法”微信公众号、《浙江日报》专题报道。

“聚焦法治‘最小单元’,推进法治国企建设纵深”项目荣获全省“十大普法影响力事件”;“开通普法水上巴士构筑法治运河普法带”获全省“十大普法影响力事件”提名奖。打造“赵老师普法工作室”等青少年普法品牌,首席讲师赵永芳被授予“全国青少年普法教育先进工作者”称号。成立“运河法治文艺创作表演中心”,将法治文化融入非遗艺术创作和表演中,开展原创法治文艺巡演百余场。运河法治文化茶馆荣获第二批“浙江省法治宣传教育基地”。运河法治文艺创作表演中心荣获杭州市首届“普法达人”团体。原创运河法治歌曲《人人学法很重要》荣获平安浙江“三微”比赛二等奖;原创法治沙画《普法日记之网络风波》荣获全市反诈宣传视频特等奖,在学习强国点击量14万余人次,在“国家反诈中心”视频号转发1.1万人次。深入推进全区基层依法治理工作,上塘街道蔡马社区获评“全国民主法治示范社区”,新增“省级民主法治社区”11个,目前累计共创建全国级6个,省级44个。

下一步,拱墅区司法局将继续担当作为、履职尽责,结合我区实际,高质量开展“八五”普法工作,在普法针对性、实效性上下功夫,丰富普法载体,创新普法形式,加强以案释法、精准普法,以增强普法实效为目标,以法治之笔绘就法治拱墅新画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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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报!拱墅区司法局获评全国“八五”普法中期表现突出单位

索引号

00250000-9/2024-31934

文号

公布日期

2024-11-22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单位

区司法局

喜报!近日,《司法部、全国普法办关于通报表扬全国“八五”普法中期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的通知》印发,拱墅区司法局荣获全国“八五”普法中期表现突出单位荣誉称号。

“八五”普法规划实施以来,拱墅区司法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促进全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有序开展。全力打造“拱墅运河法治文化带”,依托运河旅游开通“运河普法学游线”,该项目获评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表彰的浙江省县乡法治政府建设“最佳实践”项目、浙江省社会治理创新案例(县域创新典型案例)、杭州市“有辨识度有影响力法治建设成果”,并被“中国普法”微信公众号、《浙江日报》专题报道。

“聚焦法治‘最小单元’,推进法治国企建设纵深”项目荣获全省“十大普法影响力事件”;“开通普法水上巴士构筑法治运河普法带”获全省“十大普法影响力事件”提名奖。打造“赵老师普法工作室”等青少年普法品牌,首席讲师赵永芳被授予“全国青少年普法教育先进工作者”称号。成立“运河法治文艺创作表演中心”,将法治文化融入非遗艺术创作和表演中,开展原创法治文艺巡演百余场。运河法治文化茶馆荣获第二批“浙江省法治宣传教育基地”。运河法治文艺创作表演中心荣获杭州市首届“普法达人”团体。原创运河法治歌曲《人人学法很重要》荣获平安浙江“三微”比赛二等奖;原创法治沙画《普法日记之网络风波》荣获全市反诈宣传视频特等奖,在学习强国点击量14万余人次,在“国家反诈中心”视频号转发1.1万人次。深入推进全区基层依法治理工作,上塘街道蔡马社区获评“全国民主法治示范社区”,新增“省级民主法治社区”11个,目前累计共创建全国级6个,省级44个。

下一步,拱墅区司法局将继续担当作为、履职尽责,结合我区实际,高质量开展“八五”普法工作,在普法针对性、实效性上下功夫,丰富普法载体,创新普法形式,加强以案释法、精准普法,以增强普法实效为目标,以法治之笔绘就法治拱墅新画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