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索引号 | 00250028-7/2023-28367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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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区住建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备注/文号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
生成日期 | 2023-09-07 | 发布日期 | 2023-09-07 |
附件 |
发布日期: 2023-09-07 16:45:56 点击率:
一、操作指南
申请人公租房资格审核通过以后,承租房屋符合条件的,可通过线上办理公租房货币补贴申领(每月22日发放上月补贴,遇周末节假日顺延至工作日发放):
1.浙里办APP搜索“e房通”,点击进入小程序。
2.点击“公租房及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子栏目“货币补贴申领”,进入业务办理界面。
3.需要注意的是,取得公租房货币补贴资格并办理房屋租赁备案后方可办理此项业务,点击“确定”进入下一步。
4.根据提示,填写信息。
5.租赁房屋类型选择“国有土地已租赁备案的房屋”或“租赁平台备案房屋”的,点击“查询租赁信息”后,选定已备案房屋,“保存”后点击“下一步”,出现提交成功界面。
租赁房屋类型选择“集体土地房屋”的,点击“确定”后进入上传证明材料界面,按照提示上传所需材料后点击“提交”。
二、承租房屋范围
货币补贴保障家庭在杭州市区(富阳区、临安区除外)范围内租赁以下房屋的可以按照规定申领货币补贴:
(1)“杭州市住房租赁公众服务平台” 上申报并通过平台网签租赁合同的房屋。
(2)已办理房屋租赁备案证明,且房屋租赁备案证明上载明的租赁面积在140㎡(含)以下的住宅;
(3)集体土地上合法批建的住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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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与办事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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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250028-7/2023-28367
文号
公布日期
2023-09-07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单位
区住建局
一、操作指南
申请人公租房资格审核通过以后,承租房屋符合条件的,可通过线上办理公租房货币补贴申领(每月22日发放上月补贴,遇周末节假日顺延至工作日发放):
1.浙里办APP搜索“e房通”,点击进入小程序。
2.点击“公租房及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子栏目“货币补贴申领”,进入业务办理界面。
3.需要注意的是,取得公租房货币补贴资格并办理房屋租赁备案后方可办理此项业务,点击“确定”进入下一步。
4.根据提示,填写信息。
5.租赁房屋类型选择“国有土地已租赁备案的房屋”或“租赁平台备案房屋”的,点击“查询租赁信息”后,选定已备案房屋,“保存”后点击“下一步”,出现提交成功界面。
租赁房屋类型选择“集体土地房屋”的,点击“确定”后进入上传证明材料界面,按照提示上传所需材料后点击“提交”。
二、承租房屋范围
货币补贴保障家庭在杭州市区(富阳区、临安区除外)范围内租赁以下房屋的可以按照规定申领货币补贴:
(1)“杭州市住房租赁公众服务平台” 上申报并通过平台网签租赁合同的房屋。
(2)已办理房屋租赁备案证明,且房屋租赁备案证明上载明的租赁面积在140㎡(含)以下的住宅;
(3)集体土地上合法批建的住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