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索引号 | MB1645695J/2022-25392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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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备注/文号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
生成日期 | 2023-09-01 | 发布日期 | 2023-09-01 |
附件 |
发布日期: 2023-09-01 13:39:11 点击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等法律、法规、规章,拱墅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在其职责权限内依法实施行政执法,执法人员持浙江省人民政府行政执法证进行执法。现将杭州市拱墅区退役军人事务局行政执法职责和权限、主要执法依据等事项公告如下:
一、执法职责和权限
承担拱墅区烈士褒扬、优待抚恤、退役士兵移交安置的行政执法和监督管理工作,依法对违反烈士褒扬、优待抚恤、退役士兵移交安置等方面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查处。
二、主要执法依据
(一)法律
1.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
(二)行政法规
1.军人抚恤优待条例
2.烈士褒扬条例
3.退役士兵安置条例
三、办公地址、咨询和投诉电话
(一)办公地址:杭州市拱墅区东新街道白石巷202号
(二)咨询和投诉电话:0571-85216697;0571-88383949
行政执法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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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执法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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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MB1645695J/2022-25392
文号
公布日期
2023-09-01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单位
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等法律、法规、规章,拱墅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在其职责权限内依法实施行政执法,执法人员持浙江省人民政府行政执法证进行执法。现将杭州市拱墅区退役军人事务局行政执法职责和权限、主要执法依据等事项公告如下:
一、执法职责和权限
承担拱墅区烈士褒扬、优待抚恤、退役士兵移交安置的行政执法和监督管理工作,依法对违反烈士褒扬、优待抚恤、退役士兵移交安置等方面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查处。
二、主要执法依据
(一)法律
1.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
(二)行政法规
1.军人抚恤优待条例
2.烈士褒扬条例
3.退役士兵安置条例
三、办公地址、咨询和投诉电话
(一)办公地址:杭州市拱墅区东新街道白石巷202号
(二)咨询和投诉电话:0571-85216697;0571-883839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