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索引号 00250066-6/2023-27926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米市巷街道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备注/文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生成日期 2023-07-18 发布日期 2023-07-18
附件 【负责人解读】《拱墅区米市巷街道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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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解读】《拱墅区米市巷街道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 2023-07-18 11:22:08 点击率:

一、制定背景

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72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乡镇(街道)行政规范性文件集中清理工作的通知》的工作要求,拟出台《拱墅区米市巷街道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此次文件制定目的主要在于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保障规范性文件合法有效,扎实推进依法行政工作。

二、制定依据

(一)《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72号)

(二)《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乡镇(街道)行政规范性文件集中清理工作的通知》

三、主要内容

为保证行政执法依据合法有效,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对2023831日前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共清理行政规范性文件1件,经街道党工委会议集体审议后,确认废止1件,现予以公布。

四、执行时间

202391日起施行。

五、解读单位和联系人

本政策由拱墅区米市巷街道解读。

解读人:黄 胜(街道办事处主任),沈 萍。

联系电话:0571-87391720

图片1.png

政策解读
政策解读
【负责人解读】《拱墅区米市巷街道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索引号

00250066-6/2023-27926

公布日期

2023-07-18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单位

米市巷街道

关联类型

政策原文

一、制定背景

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72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乡镇(街道)行政规范性文件集中清理工作的通知》的工作要求,拟出台《拱墅区米市巷街道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此次文件制定目的主要在于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保障规范性文件合法有效,扎实推进依法行政工作。

二、制定依据

(一)《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72号)

(二)《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乡镇(街道)行政规范性文件集中清理工作的通知》

三、主要内容

为保证行政执法依据合法有效,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对2023831日前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共清理行政规范性文件1件,经街道党工委会议集体审议后,确认废止1件,现予以公布。

四、执行时间

202391日起施行。

五、解读单位和联系人

本政策由拱墅区米市巷街道解读。

解读人:黄 胜(街道办事处主任),沈 萍。

联系电话:0571-87391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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