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索引号 00250035-9/2023-28533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区人力社保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备注/文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生成日期 2023-05-30 发布日期 2023-05-30
附件 【负责人解读】《杭州市拱墅区区属国有企业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的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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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解读】《杭州市拱墅区区属国有企业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的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 2023-05-30 15:19:57 点击率:

一、政策背景

为进一步巩固巡视反馈问题整改成果,规范区属国有企业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工作,提高国企工作人员综合素质,区委组织部、区委编办、区财政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起草了《杭州市拱墅区区属国有企业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工作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实施办法》)

二、主要内容及问答

1、《实施办法》主要适用哪些国有企业?

答:拱墅区财政局(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

2、所有新进人员都要公开招聘吗?

答: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组织任免、按照上级有关政策安置、中层领导职位等特殊岗位不适宜公开招聘的除外。

3、公开招聘怎么组织开展?

答: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由区委组织部、区委编办、区财政局(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共同组织实施,纪检监察人员实施全程监督。

4、应聘的条件是什么?

答:除原文中列明的国籍、政治素质和道德品德、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工作能力,年龄,学历等基本条件外,具体岗位所需条件应该以招聘或招考公告中的详细条件为准。

5、招聘的流程复杂吗?

答、不复杂,可以具体参见招聘公告,主要是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与考察、最后公示完签订劳动合同,办理入职手续。其中报名公告不少于10个工作日,拟录用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6、怎么确保招聘公平公正?

答:招聘考试相关材料会整理归档保存;与应聘者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近姻亲关系、其他亲属关系或存在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平情形的有关人员实行回避;涉及招聘录用区管以上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的,招聘国企在研究确定公示、录用对象前,报区委组织部审核。发现违纪违规行为的,由纪检监察部门调查作出处理。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7、《实施办法》从何时开始实施?

答:《实施办法》自2023年6月30日起施行,试行期一年。

三、解读机关

拱墅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解读人:江海灵(局长)  裘楠

联系电话:0571-895055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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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
政策解读
【负责人解读】《杭州市拱墅区区属国有企业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的政策解读

索引号

00250035-9/2023-28533

公布日期

2023-05-3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单位

区人力社保局

关联类型

政策原文

一、政策背景

为进一步巩固巡视反馈问题整改成果,规范区属国有企业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工作,提高国企工作人员综合素质,区委组织部、区委编办、区财政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起草了《杭州市拱墅区区属国有企业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工作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实施办法》)

二、主要内容及问答

1、《实施办法》主要适用哪些国有企业?

答:拱墅区财政局(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

2、所有新进人员都要公开招聘吗?

答: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组织任免、按照上级有关政策安置、中层领导职位等特殊岗位不适宜公开招聘的除外。

3、公开招聘怎么组织开展?

答: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由区委组织部、区委编办、区财政局(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共同组织实施,纪检监察人员实施全程监督。

4、应聘的条件是什么?

答:除原文中列明的国籍、政治素质和道德品德、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工作能力,年龄,学历等基本条件外,具体岗位所需条件应该以招聘或招考公告中的详细条件为准。

5、招聘的流程复杂吗?

答、不复杂,可以具体参见招聘公告,主要是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与考察、最后公示完签订劳动合同,办理入职手续。其中报名公告不少于10个工作日,拟录用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6、怎么确保招聘公平公正?

答:招聘考试相关材料会整理归档保存;与应聘者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近姻亲关系、其他亲属关系或存在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平情形的有关人员实行回避;涉及招聘录用区管以上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的,招聘国企在研究确定公示、录用对象前,报区委组织部审核。发现违纪违规行为的,由纪检监察部门调查作出处理。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7、《实施办法》从何时开始实施?

答:《实施办法》自2023年6月30日起施行,试行期一年。

三、解读机关

拱墅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解读人:江海灵(局长)  裘楠

联系电话:0571-895055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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