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返还林某某被诈骗案涉案资金的公告

发布日期: 2023-05-26 17:10 作者: 来源: 点击率:

为保障受害人合法财产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五条、《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案件冻结资金返还若干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现决定对我区林某某被诈骗案冻结资金进行按比例返还,公告如下:

2022年12月29日15时31分许,受害人林某某报案称:其在网上被骗438100元。接报后,我局民警对陈某某(涉案账号:6217****2952)银行账户进行冻结,冻结资金人民币叁万陆仟伍佰元整(¥36500),按照比例返还计算公式计算,合计应返还给受害人林某某人民币贰万肆仟肆佰肆拾叁元整(¥24443)。现对以上返还事宜公告30日;如果对上述处理情况有异议的,请在公告期内提出申请,公告期满后我局将依程序返还该资金。

特此公告!

联系人:项警官

联系电话:17306418452

联系地址:杭州市拱墅区上塘路485号

杭州市公安局拱墅区分局

2023年5月26日

公告公示
其他公告
关于返还林某某被诈骗案涉案资金的公告
发布时间: 2023-05-26 17:10
信息来源:区公安分局 浏览量:

为保障受害人合法财产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五条、《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案件冻结资金返还若干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现决定对我区林某某被诈骗案冻结资金进行按比例返还,公告如下:

2022年12月29日15时31分许,受害人林某某报案称:其在网上被骗438100元。接报后,我局民警对陈某某(涉案账号:6217****2952)银行账户进行冻结,冻结资金人民币叁万陆仟伍佰元整(¥36500),按照比例返还计算公式计算,合计应返还给受害人林某某人民币贰万肆仟肆佰肆拾叁元整(¥24443)。现对以上返还事宜公告30日;如果对上述处理情况有异议的,请在公告期内提出申请,公告期满后我局将依程序返还该资金。

特此公告!

联系人:项警官

联系电话:17306418452

联系地址:杭州市拱墅区上塘路485号

杭州市公安局拱墅区分局

2023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