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2023-05-26 16:52 作者: 来源: 点击率:
近日,省委组织部、省委编办联合印发《关于开展乡镇(街道)岗位管理试点的通知》(浙编办发〔2023〕14号),明确杭州市拱墅区成为省级乡镇(街道)岗位管理试点区,我区也是杭州市唯一一个试点所在地。
据悉,区委编办通过将全区18个街道分为“特大、较大、一般”三种类型,并按照“1+4+X”模式,形成适应街道党建统领、经济生态、平安法治、公共服务4条跑道的机构体制。同时,出台编制周转、科级领导职数周转两个管理办法,建立街道编制职数“周转池”;出台街道人员岗位管理办法,编制“24岗”的街道岗位目录清单,并设置特色岗位1-2个;开展人员纳岗,优化力量配置,有“一人多岗”,也有“一岗多人”,确保事有人干、责有人负,为试点工作打下坚实基础。
后续,区委编办将继续在组织结构扁平化、人员编制统筹化、职责管理精细化、能力提升长效化、考评激励精准化等方面,开展建立岗位权责说明书、完善考核制度、设置重点岗位、派驻人员纳岗、完善实名制设置等工作构建机构编制管理新模式。
近日,省委组织部、省委编办联合印发《关于开展乡镇(街道)岗位管理试点的通知》(浙编办发〔2023〕14号),明确杭州市拱墅区成为省级乡镇(街道)岗位管理试点区,我区也是杭州市唯一一个试点所在地。
据悉,区委编办通过将全区18个街道分为“特大、较大、一般”三种类型,并按照“1+4+X”模式,形成适应街道党建统领、经济生态、平安法治、公共服务4条跑道的机构体制。同时,出台编制周转、科级领导职数周转两个管理办法,建立街道编制职数“周转池”;出台街道人员岗位管理办法,编制“24岗”的街道岗位目录清单,并设置特色岗位1-2个;开展人员纳岗,优化力量配置,有“一人多岗”,也有“一岗多人”,确保事有人干、责有人负,为试点工作打下坚实基础。
后续,区委编办将继续在组织结构扁平化、人员编制统筹化、职责管理精细化、能力提升长效化、考评激励精准化等方面,开展建立岗位权责说明书、完善考核制度、设置重点岗位、派驻人员纳岗、完善实名制设置等工作构建机构编制管理新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