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索引号 | 00250082-6/2023-27353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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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区科技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备注/文号 | -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生成日期 | 2023-05-16 | 发布日期 | 2023-05-16 |
附件 |
发布日期: 2023-05-16 14:33:21 点击率:
各有关单位:
为充分发挥生物医药产业引领作用,加快构建生物医药创新高地,完善产业生态体系。根据《关于加快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杭政办函〔2022〕59号)精神,现开展2023年度杭州市生物医药高质量发展专项申报工作。
申报主体应为拱墅区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行业组织等。本次项目申报采取网上和纸质材料报送相结合方式,网上申报登陆杭州市企事通直报平台(网址:http://szjx.jxj.hangzhou.gov.cn:8771/platform/hzQR/huiqi.htm?site=6)。现将项目申报的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支持国家级重大创新载体建设 申报条件 在2022年1月1日-2022年12月31日获得生物医药类国家实验室、国家实验室基地、国家技术创新中心以及国家部委认定的各类创新载体等。 申报材料 1.2023年杭州市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支持国家级重大创新载体建设项目申请表(附件1); 2.国家级重大创新载体基本情况简介; 3.国家级重大创新载体认定文件; 4.国家级重大创新载体获省级资助文件和到账材料。 工作要求 企业完成网上申报后,将申报资料(盖骑缝章)直接提交至市科技局,正式行文上报至市科技局(申报材料一式十份及相关电子稿)。市科技局对线上及纸质材料实质审核。 支持药物临床前研究 申报条件 在2022年1月1日-2022年12月31日获得1类药物I期临床试验批准通知书。单个项目研发费用按照获得临床试验批准通知书的时间点追溯前3年的研发投入计算。 申报材料 1.2023年杭州市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支持药物临床前研究项目申请表(附件2); 2.药物临床前研究项目资金申请报告(附件3); 3.经所属区县(市)主管部门确认的申报材料真实性(产业化)承诺书(附件4); 4.1类药物I期临床试验批准通知书、临床试验默示许可等申报获得材料; 5.知识产权相关佐证材料; 6.项目研发投入的专项审计报告; 7.申报单位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工作要求 企业完成网上申报后,将申报资料(盖骑缝章)提交区科技局。 支持重点公共服务平台建设 申报条件 1.公共服务平台备案:全市生物医药公共服务平台均需在申报系统进行备案,备案完成以后申请认定。 2.重点平台认定条件:经备案的公共服务平台,可申请认定重点公共服务平台,需同时满足如下申请条件:平台研究服务能力具有国内先进水平,可为生物医药产业发展提供所需的关键技术服务;平台团队具有固定人员15人以上,其中高级职称或硕士以上学历比例不低于30%;平台实际投入建设经费1000万元以上(不含土地、基建),且研发设备、净化车间、软件等投入占比不低于60%;平台应具备相对集中的物理空间1000平米以上;平台上一年度核定研发设备、净化车间、软件等新增投入不低于300万;每个平台已获得的上级和本市财政资助总额不超过平台建设单位自筹资金总额的50%。 3.支持标准:公共服务平台经备案后,给予其不超过技术合同金额10%的补贴(2022年1月1日-2022年12月31日期间),单个平台每年度补贴金额最高不超过200万元。认定重点平台后,按核定研发设备、净化车间、软件等新增投入(2022年1月1日-2022年12月31日期间)30%给予资助;政策有效期内,单个平台的资助金额最高不超过2000万元。 申报材料 1.2023年杭州市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支持重点公共服务平台建设项目申请表(附件27); 2.生物医药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可行性报告(附件28); 3.申报材料真实性(平台)承诺书(附件29); 4.固定资产投资发票明细汇总表; 5.申报单位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6.2022年度新增平台实际投入建设经费的专项审计报告。 工作要求 企业完成网上申报后,将申报资料(盖骑缝章)提交区科技局。 申报须知 受理时间 请各单位于5月19日前完成网上申报;5月22日前将支持药物临床前研究、支持重点公共服务平台建设项目申报材料一式十一份及相关电子稿报送至拱墅区文晖路1号1404室,逾期不予受理。 申报材料装订顺序 申报书封面、目录、申报材料(按申报材料清单顺序装订)。申报材料按照上述顺序合并装订成册,封面统一采用浅蓝色厚纸,正文采用标准A4纸张规格,双面印刷。 业务联系方式 市科技局农社处: 何若愚 85255633 拱墅区科技局高新科: 张韵 89506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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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250082-6/2023-27353
文号
-
公布日期
2023-05-16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单位
区科技局
各有关单位:
为充分发挥生物医药产业引领作用,加快构建生物医药创新高地,完善产业生态体系。根据《关于加快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杭政办函〔2022〕59号)精神,现开展2023年度杭州市生物医药高质量发展专项申报工作。
申报主体应为拱墅区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行业组织等。本次项目申报采取网上和纸质材料报送相结合方式,网上申报登陆杭州市企事通直报平台(网址:http://szjx.jxj.hangzhou.gov.cn:8771/platform/hzQR/huiqi.htm?site=6)。现将项目申报的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支持国家级重大创新载体建设 申报条件 在2022年1月1日-2022年12月31日获得生物医药类国家实验室、国家实验室基地、国家技术创新中心以及国家部委认定的各类创新载体等。 申报材料 1.2023年杭州市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支持国家级重大创新载体建设项目申请表(附件1); 2.国家级重大创新载体基本情况简介; 3.国家级重大创新载体认定文件; 4.国家级重大创新载体获省级资助文件和到账材料。 工作要求 企业完成网上申报后,将申报资料(盖骑缝章)直接提交至市科技局,正式行文上报至市科技局(申报材料一式十份及相关电子稿)。市科技局对线上及纸质材料实质审核。 支持药物临床前研究 申报条件 在2022年1月1日-2022年12月31日获得1类药物I期临床试验批准通知书。单个项目研发费用按照获得临床试验批准通知书的时间点追溯前3年的研发投入计算。 申报材料 1.2023年杭州市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支持药物临床前研究项目申请表(附件2); 2.药物临床前研究项目资金申请报告(附件3); 3.经所属区县(市)主管部门确认的申报材料真实性(产业化)承诺书(附件4); 4.1类药物I期临床试验批准通知书、临床试验默示许可等申报获得材料; 5.知识产权相关佐证材料; 6.项目研发投入的专项审计报告; 7.申报单位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工作要求 企业完成网上申报后,将申报资料(盖骑缝章)提交区科技局。 支持重点公共服务平台建设 申报条件 1.公共服务平台备案:全市生物医药公共服务平台均需在申报系统进行备案,备案完成以后申请认定。 2.重点平台认定条件:经备案的公共服务平台,可申请认定重点公共服务平台,需同时满足如下申请条件:平台研究服务能力具有国内先进水平,可为生物医药产业发展提供所需的关键技术服务;平台团队具有固定人员15人以上,其中高级职称或硕士以上学历比例不低于30%;平台实际投入建设经费1000万元以上(不含土地、基建),且研发设备、净化车间、软件等投入占比不低于60%;平台应具备相对集中的物理空间1000平米以上;平台上一年度核定研发设备、净化车间、软件等新增投入不低于300万;每个平台已获得的上级和本市财政资助总额不超过平台建设单位自筹资金总额的50%。 3.支持标准:公共服务平台经备案后,给予其不超过技术合同金额10%的补贴(2022年1月1日-2022年12月31日期间),单个平台每年度补贴金额最高不超过200万元。认定重点平台后,按核定研发设备、净化车间、软件等新增投入(2022年1月1日-2022年12月31日期间)30%给予资助;政策有效期内,单个平台的资助金额最高不超过2000万元。 申报材料 1.2023年杭州市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支持重点公共服务平台建设项目申请表(附件27); 2.生物医药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可行性报告(附件28); 3.申报材料真实性(平台)承诺书(附件29); 4.固定资产投资发票明细汇总表; 5.申报单位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6.2022年度新增平台实际投入建设经费的专项审计报告。 工作要求 企业完成网上申报后,将申报资料(盖骑缝章)提交区科技局。 申报须知 受理时间 请各单位于5月19日前完成网上申报;5月22日前将支持药物临床前研究、支持重点公共服务平台建设项目申报材料一式十一份及相关电子稿报送至拱墅区文晖路1号1404室,逾期不予受理。 申报材料装订顺序 申报书封面、目录、申报材料(按申报材料清单顺序装订)。申报材料按照上述顺序合并装订成册,封面统一采用浅蓝色厚纸,正文采用标准A4纸张规格,双面印刷。 业务联系方式 市科技局农社处: 何若愚 85255633 拱墅区科技局高新科: 张韵 89506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