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3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警及应对建议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区卫健局 发布时间:2023-04-14 10:57:33

一、风险预警

依据既往和近期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数据,综合运用专家会商法和风险矩阵法,开展了3月份突发事件公共卫生风险评估。评估结果认为有2个需重点关注的公共卫生风险,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和流行性感冒疫情,1个需一般关注的公共卫生风险,即诺如病毒肠炎疫情。

二、防控措施

(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

1.开展入境人员及本地疫情流行株的变异情况监测,密切关注型别变化,采取相应的防控措施。

2.加强医疗机构发热门诊以及基层发热诊室管理,落实预检分诊和首诊负责制。

3.学校、托幼机构加强日常健康监测,严格落实晨午检、因病缺勤登记等健康管理制度。加强校园环境卫生管理,规范预防性消杀,及时处置聚集性疫情。

4.重点关注辖区内养老机构、监狱等重点场所新冠疫情防控,严格人员管控,核酸检测和身体健康状况监测,及时处置聚集性疫情。

5.继续提高高危人群接种率,对于没有明确感染证据,未全程接种或加强免疫的老人、有基础疾病人员和医护人员应尽快补种,尽可能采取异源序贯接种。

6.开展健康教育,倡导公众做自己健康第一责任人,出行仍需做好个人防护,遵守呼吸道礼仪和手卫生,出现症状及时就医。

(二)流行性感冒疫情

1.继续做好流行性感冒样病例和病原学监测,密切关注本区及周边地区流感冒疫情态势,适时开展风险评估。

2.加强学校、托幼机构、养老机构、医疗机构等集体单位疫情监测和报告,及时排查聚集性。一旦发现有聚集性的流行性感冒样病例,需尽早开展规范调查、采样,尽早采取防控措施,避免疫情播散。

3.辖区内医疗机构加强发热门诊和预检分诊规范管理,提高对流行性感冒样病例监测敏感性,及时识别诊断和规范报告流感、新冠病毒感染等呼吸道传染病,做好院感防控,减少交叉感染。对流感高危人群和重症患者及时使用特异的抗流感病毒药物,降低严重并发症和死亡发生风险。

4.辖区内学校和托幼机构应落实传染病防控主体责任。严格落实晨(午)检及因病缺勤登记、症状监测和疫情报告制度;做好校园公共场所通风换气。一旦有疫情发生,需暂停公共课、集会等集体活动,避免疫情蔓延。

5.继续推动重点人群接种流感疫苗。建议对2022-2023流行季尚未接种流感疫苗的重点和高风险人群接种疫苗,如重大活动参加和保障人员、孕妇、老年人、慢性病患者、医务人员、中小学生等,以减少流感发病、重症和死亡的发生。

6.开展呼吸道传染病防治知识宣传,尤其在学校、幼托机构、医疗机构、养老院、车站等人群聚集场所,提高公众卫生防病意识,倡导勤洗手、开窗通风、在公共场所还需佩戴口罩。

(三)诺如病毒肠炎疫情

1.加强疫情监测,密切关注各地及本区的疫情动态,适时开展趋势研判和风险评估。及时发现聚集性疫情,尽早介入疫情调查处置,跟踪控制措施落实。

2.学校、幼托机构、养老机构等集体单位加强疫情监测和报告,落实病例管理、职工健康管理、食堂卫生,饮用水卫生和日常清洁消毒等防控措施。出现疫情时,要及时停止聚集活动,必要时学校和托幼机构实施停课,配合区疾控部门处置疫情。

3.辖区各级医疗机构应开展症状监测,若发现因呕吐、腹泻就诊病例数突然增多,应及时向区疾控部门报告,做到早发现、早诊断和早报告。

4.开展诺如病毒感染公众健康教育,重点在学校、托幼机构、养老机构等集体单位普及肠道传染病为主的传染病防治知识,提高公众诺如病毒肠炎防控意识,强化手卫生,倡导良好的卫生习惯和饮食习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