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索引号 00250050-0/2023-26667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区卫健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备注/文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生成日期 2023-03-06 发布日期 2023-03-06
附件
杭州市拱墅区卫生健康局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发布日期: 2023-03-06 09:56:12 点击率:

2022年,拱墅区卫生健康局法治建设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笃学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按照上级关于建设法治政府的决策部署,高质量推进我区卫生健康工作提供坚实法治保障。“婴育数字化&养育照护一键通”应用获得全省数字社会系统2022年度“最佳应用”之一。杨某利用假高级职称证书获取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指导老师资格案被推荐为全省法治政府建设暨依法行政能力提升培训的教学案例模板。“云审批”在全市卫健系统年度行政审批工作会议上作为数字化改革赋能审批服务典型做经验交流。

一、2022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坚持智能升级,数字赋能取得更大成效。一是立足“互联网+服务”。积极推进“分钟制”“小时制”改革,部分事项实现全流程网办。深化“减证便民”行动,积极推进“无证明化”改革。二是着眼“互联网+监管”。升级“阳光小伢儿”智慧妇幼监管服务平台,通过监控接入“雪亮工程”和机构人员资质等信息的综合分析,提高托育督查指导能力。深化“智慧卫监”平台应用开发,进一步开发在线监测、在线监控、移动执法、全过程记录等功能,实现对行业“智慧监管”。三是致力“互联网+政务”。依托“1CALL”移动平台,创新推出“云审批”服务,对医疗机构选址、公共场所承诺发证复查等事项实现线上勘查和办理。在全市率先实施医疗机构校验事项无纸化办理,建立医疗广告网络审查新模式。

(二)创新行业管理,法治营商环境更加深入。一是深化卫生健康领域信用体系建设。全面推进依法诚信执业宣传,开展失信主体“信用修复”辅导,鼓励和督促失信主体重塑自身信用,进一步提升法治化营商环境,通过在线指导受理信用修复15件。二是开展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文件规定清理工作,审查增量文件3件。

(三)坚持精准施策,疫情防控守住安全底线。一是优化“平战结合”机制,完善应急体系。扎实推进“五个一小时”防控机制,健全多部门协同体系,迭代完善突发公共卫生应急预案,在严峻复杂形势下守住城市安全防线。二是深化“无疫单元”建设,实现全量排查。成功打造“5分钟核酸采样圈”,错峰错时开放,方便社会面群众就近采样。三是做好“隔离规范”管理,减少内部风险。全力扩容隔离场所,大力锻造隔离储备队伍,确保应急状态“快速唤醒”;多部门联合开展常态化督查,确保隔离规范、问题整改到位。四是启动“疫苗接种”攻坚,筑牢免疫屏障。建立常态化工作通报机制,精准排摸免疫空白人群,设置临时接种点。

(四)规范行政行为,依法履职更加高效。一是推动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编制规范化建设,编制部门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标准。对外公布年度重大行政决策目录清单。二是落实法制审查前置必经程序。审查行政合同40余件,处理其他事务80余件次。三是依法高效实施政务公开。做好规范性文件数据维护,深化重大政策发布解读,加强舆情回应,注重政民互动,提高公众满意度。受理依申请公开13件。

(五)转变监管理念,执法活动更加高效规范。一是发挥事前监管前哨作用。加强“证照”联动,对新登记的市场主体实现提前介入服务,优化公平竞争营商环境。二是创新完善事中监管方式。常态化实施“双随机、一公开”,进一步推行非现场监管手段。三是继续加强执法监督工作。做好执法主体和执法人员资格管理,严格人员持证上岗制度。规范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确保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扎实推进。配合做好“大综合一体化”执法改革要求。建立行政执法评议制度,落实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制度。

(六)注重风险管理,争议预防化解成效更加显著。一是扎实推进行政复议应诉工作。做好案前沟通案中自查案后复盘,新发行政诉讼2件,行政负责人出庭率100%。无复议纠错和诉讼败诉案件发生。二是积极推动医疗纠纷调解力度。区矛调中心设立医疗纠纷人民调解专席,人民调解结案109件,调解赔偿金额162.66万元。行政调解结案5件,调解成功4件,履行金额25.822万元。三是积极落实法律顾问制度。法律顾问协助参与法律事务70余件次。

(七)强化法治宣教,普法依法治理更加有力。一是制发法治宣传教育责任清单,明确普法责任主体和主要内容。二是开展卫生健康领域法治宣教。增强医务人员依法执业意识防范法律纠纷,提高人民群众自我保护意识,营造安全和谐的医疗环境。三是开展“以案释法”普法教育。通过网络媒体、现场宣讲、会议座谈、机构约谈等方式进行普法宣教。

二、2022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整体推进有序,但存在以下不足:1.行政争议高发风险仍然存在,行政争议发案量有上升趋势;2.法治化营商环境高素质、复合型专业人才相对缺乏;3.执法人员力量不足,无法满足医疗健康领域专业执法需要,行政执法人员业务能力、服务水平有待提高。

三、2022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1.健全机制抓领导。主要负责人带头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局党委听取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汇报,部署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与贯彻等工作。制发《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依法行政)工作要点》《2022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落实部门法治建设主体责任和工作目标,确保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有序推进。

2.依法决策抓能力。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开展“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学习会议,切实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到法治建设的全过程和各方面。重点抓好对系统干部职工法律知识网上学习的督查,及时完成各类学习和考核。

3.明确责任抓落实。法治建设是绩效考核重要内容,充分发挥考核评价“风向标”和“指挥棒”作用,调动系统干部职工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卫生健康以及疫情防控等各项任务落实。启动区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法治建设工作,制发《杭州市拱墅区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法治建设实施办法》,尽快打造培育出一批具有特色鲜明、示范性强的法治单位。

四、2023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夯基固本,在普法宣教模式上提升品质。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引领,深入推进“八五”普法规划,落实“谁主管谁负责、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责任制要求。健全完善社会大普法工作机制,探索多角度、多元化、多样化普法模式,引导行业诚信守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二)目标导向,在依法履职能力上提升品质。以规章制度促行为规范,以能力提升促依法决策,全面落实依法行政责任制。提高机关人员和执法人员依法行政素养;加强行政执法监督,严格规范各类行政行为。

(三)源头治理,在争议预防化解上提升品质。注重争议纠纷源头治理,深化法定途径分类处理信访投诉请求,大力化解医疗卫生、行政管理、监督执法等突出矛盾,扎实推进人民调解工作。聚焦“两高一低”现实困境,推进“行政争议+调解”工作机制常态化,积极配合行政调解纠纷化解。

(四)深化改革,在升级政务服务上提升品质。推动法治拱墅、平安拱墅、健康拱墅行动落深落实,探索基层社会治理新路径,运用数字手段不断优化互联网+政务服务,完善“云审批”平台功能,规范在线审批流程。深化推进“无证明化”改革、告知承诺办理,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五、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

无。

行政执法公开
...
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和工作要点
杭州市拱墅区卫生健康局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索引号

00250050-0/2023-26667

文号

公布日期

2023-03-06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单位

区卫健局

2022年,拱墅区卫生健康局法治建设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笃学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按照上级关于建设法治政府的决策部署,高质量推进我区卫生健康工作提供坚实法治保障。“婴育数字化&养育照护一键通”应用获得全省数字社会系统2022年度“最佳应用”之一。杨某利用假高级职称证书获取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指导老师资格案被推荐为全省法治政府建设暨依法行政能力提升培训的教学案例模板。“云审批”在全市卫健系统年度行政审批工作会议上作为数字化改革赋能审批服务典型做经验交流。

一、2022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坚持智能升级,数字赋能取得更大成效。一是立足“互联网+服务”。积极推进“分钟制”“小时制”改革,部分事项实现全流程网办。深化“减证便民”行动,积极推进“无证明化”改革。二是着眼“互联网+监管”。升级“阳光小伢儿”智慧妇幼监管服务平台,通过监控接入“雪亮工程”和机构人员资质等信息的综合分析,提高托育督查指导能力。深化“智慧卫监”平台应用开发,进一步开发在线监测、在线监控、移动执法、全过程记录等功能,实现对行业“智慧监管”。三是致力“互联网+政务”。依托“1CALL”移动平台,创新推出“云审批”服务,对医疗机构选址、公共场所承诺发证复查等事项实现线上勘查和办理。在全市率先实施医疗机构校验事项无纸化办理,建立医疗广告网络审查新模式。

(二)创新行业管理,法治营商环境更加深入。一是深化卫生健康领域信用体系建设。全面推进依法诚信执业宣传,开展失信主体“信用修复”辅导,鼓励和督促失信主体重塑自身信用,进一步提升法治化营商环境,通过在线指导受理信用修复15件。二是开展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文件规定清理工作,审查增量文件3件。

(三)坚持精准施策,疫情防控守住安全底线。一是优化“平战结合”机制,完善应急体系。扎实推进“五个一小时”防控机制,健全多部门协同体系,迭代完善突发公共卫生应急预案,在严峻复杂形势下守住城市安全防线。二是深化“无疫单元”建设,实现全量排查。成功打造“5分钟核酸采样圈”,错峰错时开放,方便社会面群众就近采样。三是做好“隔离规范”管理,减少内部风险。全力扩容隔离场所,大力锻造隔离储备队伍,确保应急状态“快速唤醒”;多部门联合开展常态化督查,确保隔离规范、问题整改到位。四是启动“疫苗接种”攻坚,筑牢免疫屏障。建立常态化工作通报机制,精准排摸免疫空白人群,设置临时接种点。

(四)规范行政行为,依法履职更加高效。一是推动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编制规范化建设,编制部门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标准。对外公布年度重大行政决策目录清单。二是落实法制审查前置必经程序。审查行政合同40余件,处理其他事务80余件次。三是依法高效实施政务公开。做好规范性文件数据维护,深化重大政策发布解读,加强舆情回应,注重政民互动,提高公众满意度。受理依申请公开13件。

(五)转变监管理念,执法活动更加高效规范。一是发挥事前监管前哨作用。加强“证照”联动,对新登记的市场主体实现提前介入服务,优化公平竞争营商环境。二是创新完善事中监管方式。常态化实施“双随机、一公开”,进一步推行非现场监管手段。三是继续加强执法监督工作。做好执法主体和执法人员资格管理,严格人员持证上岗制度。规范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确保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扎实推进。配合做好“大综合一体化”执法改革要求。建立行政执法评议制度,落实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制度。

(六)注重风险管理,争议预防化解成效更加显著。一是扎实推进行政复议应诉工作。做好案前沟通案中自查案后复盘,新发行政诉讼2件,行政负责人出庭率100%。无复议纠错和诉讼败诉案件发生。二是积极推动医疗纠纷调解力度。区矛调中心设立医疗纠纷人民调解专席,人民调解结案109件,调解赔偿金额162.66万元。行政调解结案5件,调解成功4件,履行金额25.822万元。三是积极落实法律顾问制度。法律顾问协助参与法律事务70余件次。

(七)强化法治宣教,普法依法治理更加有力。一是制发法治宣传教育责任清单,明确普法责任主体和主要内容。二是开展卫生健康领域法治宣教。增强医务人员依法执业意识防范法律纠纷,提高人民群众自我保护意识,营造安全和谐的医疗环境。三是开展“以案释法”普法教育。通过网络媒体、现场宣讲、会议座谈、机构约谈等方式进行普法宣教。

二、2022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整体推进有序,但存在以下不足:1.行政争议高发风险仍然存在,行政争议发案量有上升趋势;2.法治化营商环境高素质、复合型专业人才相对缺乏;3.执法人员力量不足,无法满足医疗健康领域专业执法需要,行政执法人员业务能力、服务水平有待提高。

三、2022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1.健全机制抓领导。主要负责人带头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局党委听取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汇报,部署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与贯彻等工作。制发《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依法行政)工作要点》《2022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落实部门法治建设主体责任和工作目标,确保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有序推进。

2.依法决策抓能力。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开展“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学习会议,切实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到法治建设的全过程和各方面。重点抓好对系统干部职工法律知识网上学习的督查,及时完成各类学习和考核。

3.明确责任抓落实。法治建设是绩效考核重要内容,充分发挥考核评价“风向标”和“指挥棒”作用,调动系统干部职工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卫生健康以及疫情防控等各项任务落实。启动区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法治建设工作,制发《杭州市拱墅区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法治建设实施办法》,尽快打造培育出一批具有特色鲜明、示范性强的法治单位。

四、2023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夯基固本,在普法宣教模式上提升品质。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引领,深入推进“八五”普法规划,落实“谁主管谁负责、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责任制要求。健全完善社会大普法工作机制,探索多角度、多元化、多样化普法模式,引导行业诚信守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二)目标导向,在依法履职能力上提升品质。以规章制度促行为规范,以能力提升促依法决策,全面落实依法行政责任制。提高机关人员和执法人员依法行政素养;加强行政执法监督,严格规范各类行政行为。

(三)源头治理,在争议预防化解上提升品质。注重争议纠纷源头治理,深化法定途径分类处理信访投诉请求,大力化解医疗卫生、行政管理、监督执法等突出矛盾,扎实推进人民调解工作。聚焦“两高一低”现实困境,推进“行政争议+调解”工作机制常态化,积极配合行政调解纠纷化解。

(四)深化改革,在升级政务服务上提升品质。推动法治拱墅、平安拱墅、健康拱墅行动落深落实,探索基层社会治理新路径,运用数字手段不断优化互联网+政务服务,完善“云审批”平台功能,规范在线审批流程。深化推进“无证明化”改革、告知承诺办理,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五、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