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索引号 MB1645695J/2023-26434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备注/文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生成日期 2023-02-06 发布日期 2023-0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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拱墅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关于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发布日期: 2023-02-06 14:47:40 点击率:

2022年,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笃学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按照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确定的目标任务,逐项抓好工作落实,为退役军人事务系统法治建设工作提供了法治保障,在2022 年区、县(市) 退役军人工作绩效综合评价中荣获优秀等次。

一、2022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一是加速推进体系建设。新申报的8个街道11个社区参加浙江省“新时代枫桥式”退役军人服务站创建,已全部通过省厅交叉互检初查。二是积极参与社会治理。推荐优秀退役军人参选社区“两委”班子,依法依规实现退役军人进入社区“两委”班子,建立覆盖区、街、社三级退役军人“运河老兵”志愿服务队,在助力疫情防控、服务亚运、应急救援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三是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配齐法制审核人员,购买1台行政执法记录仪,依法行政能力进一步提升。积极开展行政检查,监管事项认领率和行政检查事项覆盖率均实现100%全覆盖,全年共开展行政检查22次。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随机抽查监管对象单位增加11家,个人对象增加4位,随机抽取执法检查人员2人次,向社会公布抽查结果11条。双随机事项覆盖率达到100%,跨部门监管率达到100%,信用规则应用率达到90%,任务按时完成率达到100%。

(二)完善依法行政决策机制。一是严格落实重大事项决策程序制度。制定《2022年拱墅区退役军人事务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标准》,推动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编制规范化。二是动态化、信息化管理规范性文件。组织开展全面清理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本年度未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三是推进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制度。一年来,法律顾问参与审查行政合同5个,参与制订文件4个,参与信访调解10余次。组织我局具备法律资格证的工作人员参加公职律师培训,已取得资格证书,实现行政部门配备公职律师要求。

(三)强化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一是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认真落实区委关于法治拱墅建设决策部署,贯彻《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及相关实施办法,严格落实管党治党责任,开展党风廉政建设督查,完善单位廉政风险防控措施。二是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全力对标政府信息公开标准,落实各项公开任务,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公开本单位概况信息、法规文件、重大决策、发展规划、工作动态、人事、财政、招聘、最多跑一次等信息。三是积极配合做好督查工作。本年度围绕政治统领“七张问题清单”,主动上报督查整改问题1个,并纳入市级清单,目前已完成整改销号。

(四)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一是加强信访工作。全年执法范畴较为稳定,暂未出现需要执法的案件。采取灵活方式进驻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畅通监督反映渠道,在政府行政服务网显著位置公布监督投诉电话,公开通讯地址及电子邮箱,提高法治化环境建设水平。二是推动信访矛盾攻坚化解。通过落实社会治安大排查大整治大防控、局领导包联解决突出信访问题、信访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局领导开门接访等各项工作制度,全区退役军人信访积案实现清零。三是建立完善退役军人法律援助咨询服务体系。落实《关于加强退役军人法律援助工作的意见》,与司法局联合建立退役军人法律援助工作站1个。与区检察院签订司法救助协助机制,为维护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的合法权益提供坚强后盾。各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提供法律援助服务,基本实现制度上有支撑、工作上有场所、服务上有保障的工作格局。

(五)提升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一是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运用“拱墅退役军人”公众号、推送短信和印发法规手册、折页等多种形式,开展“法律政策落实年”活动,强化退役军人和优抚对象的法律意识,全系统累计开展《退役军人保障法》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乡村社区、进军营、进万家活动52场次。二是抓好“关键少数”学法用法。落实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学法、局长办公会议学法制度,开展法治建设培训,切实增强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本年度中心组集中学法3次12学时。三是提升工作人员学法用法能力。组织退役军人事务系统工作人员法律法规培训2次。组织1名行政人员参加专门法律知识考试和通用法律知识考试,局机关9名行政人员均取得行政执法证,持证率达到100%。

二、2022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法治建设工作虽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还存在着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法治思维、法治意识还不够强,依法决策的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落实还不够好,法治宣传教育力度、宽度有待进一步加大。

三、2022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及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认真落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法治政府建设摆在全局的重要位置,组织研究制定本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市区关于法治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统筹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退役军人事务开展。

四、2023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抓好法治宣传工作。推动实施《退役军人保障法》“六进”活动,坚持宣传和服务结合、线上与线下结合、政府与社会结合,开展全方位、多角度、立体式宣传。坚持依法、依规、依责做好退役军人工作,宣传树立优秀退役军人先进典型和群体先进事迹。

(二)增强法治保障能力。严格责任追究制度,确保退役军人工作的各项法律法规和政策贯彻落实到位,不断提升退役军人事务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坚持统筹协调,加快构建涵盖待遇保障、抚恤优待、荣誉激励等各领域的退役军人工作政策制度体系。

(三)提高依法行政能力。提高服务人员、执法人员法律意识和执法水平。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优化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提高行政执法能力,强化行政执法监督,确保各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全面正确实施法律法规,依法保障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合法权益。

行政执法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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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和工作要点
拱墅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关于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索引号

MB1645695J/2023-26434

文号

公布日期

2023-02-06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单位

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2年,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笃学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按照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确定的目标任务,逐项抓好工作落实,为退役军人事务系统法治建设工作提供了法治保障,在2022 年区、县(市) 退役军人工作绩效综合评价中荣获优秀等次。

一、2022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一是加速推进体系建设。新申报的8个街道11个社区参加浙江省“新时代枫桥式”退役军人服务站创建,已全部通过省厅交叉互检初查。二是积极参与社会治理。推荐优秀退役军人参选社区“两委”班子,依法依规实现退役军人进入社区“两委”班子,建立覆盖区、街、社三级退役军人“运河老兵”志愿服务队,在助力疫情防控、服务亚运、应急救援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三是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配齐法制审核人员,购买1台行政执法记录仪,依法行政能力进一步提升。积极开展行政检查,监管事项认领率和行政检查事项覆盖率均实现100%全覆盖,全年共开展行政检查22次。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随机抽查监管对象单位增加11家,个人对象增加4位,随机抽取执法检查人员2人次,向社会公布抽查结果11条。双随机事项覆盖率达到100%,跨部门监管率达到100%,信用规则应用率达到90%,任务按时完成率达到100%。

(二)完善依法行政决策机制。一是严格落实重大事项决策程序制度。制定《2022年拱墅区退役军人事务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标准》,推动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编制规范化。二是动态化、信息化管理规范性文件。组织开展全面清理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本年度未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三是推进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制度。一年来,法律顾问参与审查行政合同5个,参与制订文件4个,参与信访调解10余次。组织我局具备法律资格证的工作人员参加公职律师培训,已取得资格证书,实现行政部门配备公职律师要求。

(三)强化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一是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认真落实区委关于法治拱墅建设决策部署,贯彻《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及相关实施办法,严格落实管党治党责任,开展党风廉政建设督查,完善单位廉政风险防控措施。二是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全力对标政府信息公开标准,落实各项公开任务,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公开本单位概况信息、法规文件、重大决策、发展规划、工作动态、人事、财政、招聘、最多跑一次等信息。三是积极配合做好督查工作。本年度围绕政治统领“七张问题清单”,主动上报督查整改问题1个,并纳入市级清单,目前已完成整改销号。

(四)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一是加强信访工作。全年执法范畴较为稳定,暂未出现需要执法的案件。采取灵活方式进驻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畅通监督反映渠道,在政府行政服务网显著位置公布监督投诉电话,公开通讯地址及电子邮箱,提高法治化环境建设水平。二是推动信访矛盾攻坚化解。通过落实社会治安大排查大整治大防控、局领导包联解决突出信访问题、信访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局领导开门接访等各项工作制度,全区退役军人信访积案实现清零。三是建立完善退役军人法律援助咨询服务体系。落实《关于加强退役军人法律援助工作的意见》,与司法局联合建立退役军人法律援助工作站1个。与区检察院签订司法救助协助机制,为维护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的合法权益提供坚强后盾。各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提供法律援助服务,基本实现制度上有支撑、工作上有场所、服务上有保障的工作格局。

(五)提升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一是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运用“拱墅退役军人”公众号、推送短信和印发法规手册、折页等多种形式,开展“法律政策落实年”活动,强化退役军人和优抚对象的法律意识,全系统累计开展《退役军人保障法》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乡村社区、进军营、进万家活动52场次。二是抓好“关键少数”学法用法。落实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学法、局长办公会议学法制度,开展法治建设培训,切实增强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本年度中心组集中学法3次12学时。三是提升工作人员学法用法能力。组织退役军人事务系统工作人员法律法规培训2次。组织1名行政人员参加专门法律知识考试和通用法律知识考试,局机关9名行政人员均取得行政执法证,持证率达到100%。

二、2022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法治建设工作虽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还存在着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法治思维、法治意识还不够强,依法决策的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落实还不够好,法治宣传教育力度、宽度有待进一步加大。

三、2022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及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认真落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法治政府建设摆在全局的重要位置,组织研究制定本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市区关于法治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统筹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退役军人事务开展。

四、2023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抓好法治宣传工作。推动实施《退役军人保障法》“六进”活动,坚持宣传和服务结合、线上与线下结合、政府与社会结合,开展全方位、多角度、立体式宣传。坚持依法、依规、依责做好退役军人工作,宣传树立优秀退役军人先进典型和群体先进事迹。

(二)增强法治保障能力。严格责任追究制度,确保退役军人工作的各项法律法规和政策贯彻落实到位,不断提升退役军人事务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坚持统筹协调,加快构建涵盖待遇保障、抚恤优待、荣誉激励等各领域的退役军人工作政策制度体系。

(三)提高依法行政能力。提高服务人员、执法人员法律意识和执法水平。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优化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提高行政执法能力,强化行政执法监督,确保各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全面正确实施法律法规,依法保障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