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索引号 | MB1646647T/2023-26639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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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区金融办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备注/文号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
生成日期 | 2023-02-28 | 发布日期 | 2023-02-28 |
附件 |
发布日期: 2023-02-28 09:54:09 点击率:
区委、区政府:
今年以来,区金融办认真结合《2022年法治拱墅(法治政府)建设任务书》工作要求,压实法治政府建设责任,认真履行部门法律职责,将法治政府建设落实到拱墅区金融办工作的各个环节。现结合承担的职能任务,将2022年度区金融办法治拱墅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2年工作情况
(一)多措并举提高干部学法用法水平。
一是建立健全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制度,形成领导干部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带头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氛围。二是有效利用“浙里干部之家”“公务员云讲堂”等平台,领导干部带头开展在线学习、在线测试,推进全办干部职工集体学法,不断强化全体人员的法治观念,转变机关作风,规范行政行为。三是全年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实施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条例》《信访工作条例》《浙江省公共数据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以及全省“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大会精神等法治专题学习6次。
(二)全力以赴做好金融风险防控工作
区金融办坚持以金融风险防控为先,有效利用各类手段,强化风险排查,力争风险处早处小。一是规范金融市场准入。今年以来认真开展金融类企业五部门联审工作,2022年共计开展联审400余家,积极引进优质投融资等金融类企业的同时,严防金融风险企业输入或新增。二是加强风险排查预警。利用“天罗地网”监测系统前端预警作用,今年共计排查处理高风险线索4条,中低风险线索53条,同时,积极利用线下基层网格化管理机制,开展日常风险排查工作,及时处理苗头性风险。三是开展风险集中排查。利用全区“除险保安”百日攻坚行动契机,联合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联席会议成员单位,重点围绕网贷、私募、第三方财富、养老诈骗、金融放贷等重点领域,深入开展金融风险隐患集中排查,切实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三)依法有序推进地方金融组织监管
一是依法做好日常监管。指导各类地方金融组织加强对相关监管条例的学习,督促企业合规经营。依法做好地方金融组织监督管理,聘请第三方中介机构开展专项合规性检查,深入摸排企业合规情况,完成小贷监管评级、典当行年审、非持牌车贷整治、民融整治等八大专项工作,涉及企业141家次,累计发现问题100余项,二是依法推进行业清整。对重点问题企业定期开展问题“回头看”,累计开展企业走访、高管约谈、联合检查40余次,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督促企业立查立改。通过依法自愿的原则,在不发生次生风险的前提下,清退完成5家经营异常地方金融组织,依法推进其他28家地方金融组织清退,提升地方金融组织总体质量。三是平稳化解信访投诉。贯彻落实《信访工作条例》,通过“浙里访”等线上渠道,耐心细致解答群众诉求。持续规范地方金融组织经营行为,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依法妥善处理涉地方金融组织信访投诉50余件,有效维护地方金融领域稳定。
(四)提能增效强化防非宣传教育工作
区金融办认真开展防范非法集资宣传工作,积极举办年度集中宣传月活动,制定《拱墅区处非办关于开展2022年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的通知》,联合全区40家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认真开展防非宣教活动。各有关部门结合辖区实际情况和工作职责,充分利用本行业系统、条线宣传阵地,借鉴以往宣传活动中好的经验做法,形成本系统内全链条宣传和源头防控。今年以来,区金融办积极发动各有关部门及辖区内银行网点共进行集中宣传活动200余次,参与群众超过17000人次;发送短信12万余条;张贴海报、展板120余份,悬挂横幅160余条,发放传单、手册、赠品等8万余份,营造了全民共同维护经济安全的社会环境,在全区范围内形成了抵制非法集资、防范养老诈骗的良好氛围。
二、存在的问题
(一)法治理论学习还需加强。对金融监管等业务工作相关法律法规学习还不够深入,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有待提高。
(二)法治宣传力度还需扩大。针对社会群众关注热议的非法集资等金融知识普法宣传渠道不够丰富,宣传方式不够创新,需进一步加强宣传力度、拓展宣传渠道。
(三)信息公开工作还需提高。部分政务公开栏目信息更新频率需进一步提高,内容质量需进一步把关。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一)统筹推进法治建设与金融工作相结合
党政主要负责人高度重视上级重要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通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自学等形式,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签订《2022年度法治拱墅(法治政府)建设任务书》,制定《法治拱墅考核共性工作负面清单》等,切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上级的决策部署上来,将法治建设工作纳入2022年度工作计划,及时研究解决与法治建设有关的重大问题。
(二)全面践行普法宣传与法治实践相结合。将法治宣传教育融入到日常的法治实践工作中去,统筹利用一切普法资源,推动法治宣传“到边到角”,重点开展防范非法集资、养老诈骗等金融领域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切实增强普法宣传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营造全民共同维护经济安全的社会环境。
四、下一步工作思路
2023年,区金融办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笃学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坚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市和区委关于建设法治政府的决策部署,统筹推进全办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坚持日常学法,增强全员法治政府建设意识。
重视全办工作人员的法治学习和培训,积极组织全办干部学习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拓展学习渠道,丰富学习方式。不断完善各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制度,坚持工作例会总结工作成果,坚持用政策法规指导工作行为,形成用严格的制度管理机制,切实做到依法履行工作职责。
(二)加强宣传力度,强化群众法治意识。
积极发挥政府网站、拱墅金融微信公众号等宣传阵地作用,强化宣传金融方面的法律法规政策,特别是将加强防范非法集资相关知识的普及和宣传,不断提高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实效性,争取进一步加强广大群众的金融风险意识。
(三)依托公开平台,妥善推进政务公开。
严格按照全区政务公开工作要求,通过政府网站和拱墅金融微信公众号,及时公开我办组织机构、人事信息等重要信息,让社会公众更全面、更及时、更有效地了解到我办工作动态,更大程度地参与民主决策和民主监督。
(四)优化数字监管,提升法治政府建设效能。
继续深入推进和政务服务数字化建设,优化地方金融组织设立、变更、注销等事项的审核转报工作的办事流程,提升政务服务效能;主动对接省市现有各类地方金融组织监管系统,借助大数据分析模型,及时关注发现企业经营异常情况。
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
2023年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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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和工作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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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MB1646647T/2023-26639
文号
公布日期
2023-02-28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单位
区金融办
区委、区政府:
今年以来,区金融办认真结合《2022年法治拱墅(法治政府)建设任务书》工作要求,压实法治政府建设责任,认真履行部门法律职责,将法治政府建设落实到拱墅区金融办工作的各个环节。现结合承担的职能任务,将2022年度区金融办法治拱墅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2年工作情况
(一)多措并举提高干部学法用法水平。
一是建立健全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制度,形成领导干部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带头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氛围。二是有效利用“浙里干部之家”“公务员云讲堂”等平台,领导干部带头开展在线学习、在线测试,推进全办干部职工集体学法,不断强化全体人员的法治观念,转变机关作风,规范行政行为。三是全年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实施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条例》《信访工作条例》《浙江省公共数据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以及全省“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大会精神等法治专题学习6次。
(二)全力以赴做好金融风险防控工作
区金融办坚持以金融风险防控为先,有效利用各类手段,强化风险排查,力争风险处早处小。一是规范金融市场准入。今年以来认真开展金融类企业五部门联审工作,2022年共计开展联审400余家,积极引进优质投融资等金融类企业的同时,严防金融风险企业输入或新增。二是加强风险排查预警。利用“天罗地网”监测系统前端预警作用,今年共计排查处理高风险线索4条,中低风险线索53条,同时,积极利用线下基层网格化管理机制,开展日常风险排查工作,及时处理苗头性风险。三是开展风险集中排查。利用全区“除险保安”百日攻坚行动契机,联合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联席会议成员单位,重点围绕网贷、私募、第三方财富、养老诈骗、金融放贷等重点领域,深入开展金融风险隐患集中排查,切实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三)依法有序推进地方金融组织监管
一是依法做好日常监管。指导各类地方金融组织加强对相关监管条例的学习,督促企业合规经营。依法做好地方金融组织监督管理,聘请第三方中介机构开展专项合规性检查,深入摸排企业合规情况,完成小贷监管评级、典当行年审、非持牌车贷整治、民融整治等八大专项工作,涉及企业141家次,累计发现问题100余项,二是依法推进行业清整。对重点问题企业定期开展问题“回头看”,累计开展企业走访、高管约谈、联合检查40余次,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督促企业立查立改。通过依法自愿的原则,在不发生次生风险的前提下,清退完成5家经营异常地方金融组织,依法推进其他28家地方金融组织清退,提升地方金融组织总体质量。三是平稳化解信访投诉。贯彻落实《信访工作条例》,通过“浙里访”等线上渠道,耐心细致解答群众诉求。持续规范地方金融组织经营行为,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依法妥善处理涉地方金融组织信访投诉50余件,有效维护地方金融领域稳定。
(四)提能增效强化防非宣传教育工作
区金融办认真开展防范非法集资宣传工作,积极举办年度集中宣传月活动,制定《拱墅区处非办关于开展2022年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的通知》,联合全区40家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认真开展防非宣教活动。各有关部门结合辖区实际情况和工作职责,充分利用本行业系统、条线宣传阵地,借鉴以往宣传活动中好的经验做法,形成本系统内全链条宣传和源头防控。今年以来,区金融办积极发动各有关部门及辖区内银行网点共进行集中宣传活动200余次,参与群众超过17000人次;发送短信12万余条;张贴海报、展板120余份,悬挂横幅160余条,发放传单、手册、赠品等8万余份,营造了全民共同维护经济安全的社会环境,在全区范围内形成了抵制非法集资、防范养老诈骗的良好氛围。
二、存在的问题
(一)法治理论学习还需加强。对金融监管等业务工作相关法律法规学习还不够深入,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有待提高。
(二)法治宣传力度还需扩大。针对社会群众关注热议的非法集资等金融知识普法宣传渠道不够丰富,宣传方式不够创新,需进一步加强宣传力度、拓展宣传渠道。
(三)信息公开工作还需提高。部分政务公开栏目信息更新频率需进一步提高,内容质量需进一步把关。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一)统筹推进法治建设与金融工作相结合
党政主要负责人高度重视上级重要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通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自学等形式,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签订《2022年度法治拱墅(法治政府)建设任务书》,制定《法治拱墅考核共性工作负面清单》等,切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上级的决策部署上来,将法治建设工作纳入2022年度工作计划,及时研究解决与法治建设有关的重大问题。
(二)全面践行普法宣传与法治实践相结合。将法治宣传教育融入到日常的法治实践工作中去,统筹利用一切普法资源,推动法治宣传“到边到角”,重点开展防范非法集资、养老诈骗等金融领域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切实增强普法宣传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营造全民共同维护经济安全的社会环境。
四、下一步工作思路
2023年,区金融办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笃学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坚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市和区委关于建设法治政府的决策部署,统筹推进全办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坚持日常学法,增强全员法治政府建设意识。
重视全办工作人员的法治学习和培训,积极组织全办干部学习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拓展学习渠道,丰富学习方式。不断完善各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制度,坚持工作例会总结工作成果,坚持用政策法规指导工作行为,形成用严格的制度管理机制,切实做到依法履行工作职责。
(二)加强宣传力度,强化群众法治意识。
积极发挥政府网站、拱墅金融微信公众号等宣传阵地作用,强化宣传金融方面的法律法规政策,特别是将加强防范非法集资相关知识的普及和宣传,不断提高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实效性,争取进一步加强广大群众的金融风险意识。
(三)依托公开平台,妥善推进政务公开。
严格按照全区政务公开工作要求,通过政府网站和拱墅金融微信公众号,及时公开我办组织机构、人事信息等重要信息,让社会公众更全面、更及时、更有效地了解到我办工作动态,更大程度地参与民主决策和民主监督。
(四)优化数字监管,提升法治政府建设效能。
继续深入推进和政务服务数字化建设,优化地方金融组织设立、变更、注销等事项的审核转报工作的办事流程,提升政务服务效能;主动对接省市现有各类地方金融组织监管系统,借助大数据分析模型,及时关注发现企业经营异常情况。
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
2023年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