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索引号 00250007-6/2023-26636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备注/文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生成日期 2023-02-27 发布日期 2023-02-27
附件
杭州市拱墅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发布日期: 2023-02-27 17:01:45 点击率:

2022年我局紧紧围绕年度法治政府工作要点,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笃学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坚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市和区委关于建设法治政府的决策部署。

一、2022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推进综合行政执法改革

“小组+专班”全面推进。在全市首个印发“一支队伍管执法”专项方案,为18个街道配置“双组长”形式的执法领导小组,“主任任队长”的综合行政执法队以及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全市首创“区属街用共管”办法,形成“招、管、用、育”全方位培养体系,全市首创执法辅助人员管理办法,健全协辅人员管理体系。

“划转+办案”双管齐下。全面贯彻落实省《统一目录》和市《拓展目录》事项划转工作,初步形成拱墅区行政执法事项总清单5861项,其中综合行政执法清单1933项(共涵盖25个领域,原城管402项,新划转1531项),专业执法清单3034项。同时,立足综合执法事项清单,率先开展新型执法领域“首案攻坚”行动,累计办理新划转事项案件1052件,其中18件为“杭州首案”。

“监管+执法”协同并进。梳理日常监管与一线执法的热点、难点、堵点问题,进一步理清监管与执法的职责边界,组织30个部门认领完成8100余条监管事项,为监管部门和执法部门职责鉴别、信访件分派提供依据。加快推进监管“一件事”集成改革,形成建筑工地、酒吧、综合体等“一件事”典型案例,开展“监管一件事”线下实操工作,打造监管与执法的线上线下协同并进的“闭环链”。

(二)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标准化建设

1.积极推进规范化中队建设,加强队伍监督。一是以创建促规范。我局以全省规范化中队创建为契机,加强业务监督,在党建工作、队伍管理、执法业务、执法保障等方面做了全面的规范和完善。二是做好掌上执法监管。深化网上执法,依托浙江省行政执法监管(“互联网+监管”)平台双随机抽查监管系统、浙政钉“掌上执法”系统,加强对市容环境卫生、市政公用、规划管理、公安交通、生态环境等重点领域的行政执法,实现同一单位多领域“一次清查”。今年以来,我局通过该应用平台对商户企业开展执法检查1840次,其中双随机检查372次,专项检查101次,即时检查1366次。

2.全面落实“三项制度”,加强执法办案自我监督。我局持续优化完善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不断强化规范执法行为。一是制定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我局通过门户网站和数据平台,及时公示公开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事项。在各执法中队和办公场所设立设置信息公开栏,将行政执法工作人员照片、依据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的执法权限进行公示。二是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通过文字、音像等方式,对立案、调查、取证、决定、送达、执行等行政执法活动进行记录并归档,确保行政执法行为的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同时,明确专门人员对全过程记录文字和音像资料的归档、保存和使用。三是全面落实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认真执行内部审核制度,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全面实施了逐级审批制度。聘请专业律师作为法律顾问,补强法制审核力量。今年以来,由局法制机构合法性审查后提请行政机关负责人集体讨论的重大行政处罚案件70件。

3.加强案件审核监督,积极应对行政复议诉讼情况。严格落实中队法制员案审制度,对每个案件的办理过程均全程审核,制作案审登记表记录发现问题。利用浙江省综合行政执法办案系统,归集办案法律文书数据信息。今年以来,我局共办结一般程序案件3621件,简易程序案件5088件,违停案件36096件。然而,随着办案量的增加,我局的复议诉讼件数也随之提高。今年以来,我局共受理复议案件10件,诉讼案件9件。在受理行政复议诉讼案件时,我局认真履行复议职责,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等规定。切实提高行政复议案件质量,把好行政复议案件审理质量关,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三)推动政府数字化改革

加快推动执法数字化改革,争取率先破题,为全市执法改革提供拱墅方案。一是推进执法监管一体协同。发挥基层“一级指挥棒”作用,探索执法监管“一件事”集成应用,从过去“多部门查多次”转变为家门口“综合查一次”组团式执法,有效减少重复执法和执法扰企扰民。二是拓展综合执法应用场景。加大“城市眼﹒云共治”智慧平台在执法领域的应用,积极探索非现场执法场景,实现对车辆占道、违停、出店经营等行为的“非接触式”执法;创新渣土码头“门禁式”管理,实现建筑垃圾产生、运输、消纳利用的全过程闭环智能监管。三是推动执法全流程数字化。加强执法单兵、移动执法等信息化装备,推动移动端一体化执法办案,目前,执法案卷的查询、审批、统计等环节已实现移动端线上闭环流转,有效提升行政执法效能。

(四)优化审批流程,抓实抓细“最多跑一次”改革

围绕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工作目标任务,做好数字化转型政务服务工作。截至目前,我局所有的“最多跑一次”事项已实现网上办100%、掌上办100%,跑零率100%,即办事项比例100%、承诺期限压缩比100%,为辖区群众企业提供“网上一站办、大厅就近办、全区统一办”的便捷办事服务。

(五)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

严格执行《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72号),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备案、清理和相关监督管理工作。严格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制度,及时公布继续有效、废止和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六)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

深入贯彻落实《浙江省行政程序办法》、《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继续优化依法行政决策机制,同时,全面落实法律顾问制度,在我局重大行政决策、行政合同签订、重大城市管理问题解决和执法案件办理等方面,认真听取法律顾问意见、组织合法性论证。

(七)加强法治政府建设人才和队伍保障

加强对全局系统干部队员的法制培训工作。一是抓好领导干部学法用法,严格落实党委中心组学法、领导干部法制讲座等学法用法制度。二是抓好执法人员学法用法。采取自学与集中培训相结合、以自学为主的方式,认真开展与本职工作有关的法律知识的学习。督促在“干部学习新干线”网站选学法律课程,全员完成领导干部和公务员法律知识网上考试。

二、2022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随着全省综合执法改革的推进,执法事项之多,覆盖领域之广,当前各项法律法规相继出台以及保障民生工作力度不断地提高,执法队员的业务能力相对存在不足。改革关键在于人,队伍的质量决定了队伍的战斗力,影响着改革的每一步。另一方面,在执法队伍规范化建设、法制培训、法律监督等方面还可以进一步强化,对于协辅力量的“选、育、用、留”也需要进一步考量,可以制定更科学性、可行性的管理办法,以优化完善队伍整体素质。

(二)执法队伍与专业部门的协同协作亟待深化。改革后,执法队伍与专业部门的关系需要进一步理顺,特别是跨部门的联合办案流程和协作机制制度有待完善。由于执法事项的复杂性、多样性,执法实践中会随时产生疑难事项、比较专业的事项(包括重大执法事项、执法职能划分事项等),这加大了执法的难度。

三、2022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党政主要负责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市区关于法治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党委专题研究部署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

四、2023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是完善“一支队伍”融合。根据省市要求,督促各执法力量下沉和组织关系转入到位,由街道统筹管理,并常态化开展行政执法协同指挥。

二是加快协调指挥中心运行。充分发挥区级行政执法协调指挥中心“中枢”作用,依托“大综合一体化”执法监管数字应用平台,实现力量调度、职能协调、信息流转的统一高效。

三是加快法制保障中心运行。加强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选拔专业人员,充实法制审核队伍,提高基层执法队伍办案水平,为全区行政执法活动提供有力法制保障。

四是加快管执衔接。继续全面开展“综合查一次”和省“监管一件事”应用场景实操,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一次到位”,推动管执无缝衔接。

五是加快样板建设。总结提升拱宸桥、长庆、上塘、康桥、武林和东新6个街道示范点创建成效,为全市乃至全省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拱墅样板。

六是抓好“三项制度”的落实。加强对执法工作的检查、督查和考核,重点关注“三项制度”的执行情况。总结好的经验,查找不足,在改进中不断提升执法水平。

七是推进我局执法规范化相关工作。根据《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执法质量考核评议项目内容及标准细则》,加强对各中队执法质量的检查和考核,充分发挥中队法制员的作用,进一步提高执法质量,促进依法高效履职。

八是做好普法教育工作、法制宣传工作等。全力帮助和服务科室、部门和基层中队做好各类涉法问题的处置。

五、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

无。

行政执法公开
...
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和工作要点
杭州市拱墅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索引号

00250007-6/2023-26636

文号

公布日期

2023-02-27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单位

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2年我局紧紧围绕年度法治政府工作要点,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笃学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坚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市和区委关于建设法治政府的决策部署。

一、2022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推进综合行政执法改革

“小组+专班”全面推进。在全市首个印发“一支队伍管执法”专项方案,为18个街道配置“双组长”形式的执法领导小组,“主任任队长”的综合行政执法队以及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全市首创“区属街用共管”办法,形成“招、管、用、育”全方位培养体系,全市首创执法辅助人员管理办法,健全协辅人员管理体系。

“划转+办案”双管齐下。全面贯彻落实省《统一目录》和市《拓展目录》事项划转工作,初步形成拱墅区行政执法事项总清单5861项,其中综合行政执法清单1933项(共涵盖25个领域,原城管402项,新划转1531项),专业执法清单3034项。同时,立足综合执法事项清单,率先开展新型执法领域“首案攻坚”行动,累计办理新划转事项案件1052件,其中18件为“杭州首案”。

“监管+执法”协同并进。梳理日常监管与一线执法的热点、难点、堵点问题,进一步理清监管与执法的职责边界,组织30个部门认领完成8100余条监管事项,为监管部门和执法部门职责鉴别、信访件分派提供依据。加快推进监管“一件事”集成改革,形成建筑工地、酒吧、综合体等“一件事”典型案例,开展“监管一件事”线下实操工作,打造监管与执法的线上线下协同并进的“闭环链”。

(二)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标准化建设

1.积极推进规范化中队建设,加强队伍监督。一是以创建促规范。我局以全省规范化中队创建为契机,加强业务监督,在党建工作、队伍管理、执法业务、执法保障等方面做了全面的规范和完善。二是做好掌上执法监管。深化网上执法,依托浙江省行政执法监管(“互联网+监管”)平台双随机抽查监管系统、浙政钉“掌上执法”系统,加强对市容环境卫生、市政公用、规划管理、公安交通、生态环境等重点领域的行政执法,实现同一单位多领域“一次清查”。今年以来,我局通过该应用平台对商户企业开展执法检查1840次,其中双随机检查372次,专项检查101次,即时检查1366次。

2.全面落实“三项制度”,加强执法办案自我监督。我局持续优化完善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不断强化规范执法行为。一是制定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我局通过门户网站和数据平台,及时公示公开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事项。在各执法中队和办公场所设立设置信息公开栏,将行政执法工作人员照片、依据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的执法权限进行公示。二是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通过文字、音像等方式,对立案、调查、取证、决定、送达、执行等行政执法活动进行记录并归档,确保行政执法行为的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同时,明确专门人员对全过程记录文字和音像资料的归档、保存和使用。三是全面落实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认真执行内部审核制度,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全面实施了逐级审批制度。聘请专业律师作为法律顾问,补强法制审核力量。今年以来,由局法制机构合法性审查后提请行政机关负责人集体讨论的重大行政处罚案件70件。

3.加强案件审核监督,积极应对行政复议诉讼情况。严格落实中队法制员案审制度,对每个案件的办理过程均全程审核,制作案审登记表记录发现问题。利用浙江省综合行政执法办案系统,归集办案法律文书数据信息。今年以来,我局共办结一般程序案件3621件,简易程序案件5088件,违停案件36096件。然而,随着办案量的增加,我局的复议诉讼件数也随之提高。今年以来,我局共受理复议案件10件,诉讼案件9件。在受理行政复议诉讼案件时,我局认真履行复议职责,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等规定。切实提高行政复议案件质量,把好行政复议案件审理质量关,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三)推动政府数字化改革

加快推动执法数字化改革,争取率先破题,为全市执法改革提供拱墅方案。一是推进执法监管一体协同。发挥基层“一级指挥棒”作用,探索执法监管“一件事”集成应用,从过去“多部门查多次”转变为家门口“综合查一次”组团式执法,有效减少重复执法和执法扰企扰民。二是拓展综合执法应用场景。加大“城市眼﹒云共治”智慧平台在执法领域的应用,积极探索非现场执法场景,实现对车辆占道、违停、出店经营等行为的“非接触式”执法;创新渣土码头“门禁式”管理,实现建筑垃圾产生、运输、消纳利用的全过程闭环智能监管。三是推动执法全流程数字化。加强执法单兵、移动执法等信息化装备,推动移动端一体化执法办案,目前,执法案卷的查询、审批、统计等环节已实现移动端线上闭环流转,有效提升行政执法效能。

(四)优化审批流程,抓实抓细“最多跑一次”改革

围绕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工作目标任务,做好数字化转型政务服务工作。截至目前,我局所有的“最多跑一次”事项已实现网上办100%、掌上办100%,跑零率100%,即办事项比例100%、承诺期限压缩比100%,为辖区群众企业提供“网上一站办、大厅就近办、全区统一办”的便捷办事服务。

(五)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

严格执行《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72号),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备案、清理和相关监督管理工作。严格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制度,及时公布继续有效、废止和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六)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

深入贯彻落实《浙江省行政程序办法》、《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继续优化依法行政决策机制,同时,全面落实法律顾问制度,在我局重大行政决策、行政合同签订、重大城市管理问题解决和执法案件办理等方面,认真听取法律顾问意见、组织合法性论证。

(七)加强法治政府建设人才和队伍保障

加强对全局系统干部队员的法制培训工作。一是抓好领导干部学法用法,严格落实党委中心组学法、领导干部法制讲座等学法用法制度。二是抓好执法人员学法用法。采取自学与集中培训相结合、以自学为主的方式,认真开展与本职工作有关的法律知识的学习。督促在“干部学习新干线”网站选学法律课程,全员完成领导干部和公务员法律知识网上考试。

二、2022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随着全省综合执法改革的推进,执法事项之多,覆盖领域之广,当前各项法律法规相继出台以及保障民生工作力度不断地提高,执法队员的业务能力相对存在不足。改革关键在于人,队伍的质量决定了队伍的战斗力,影响着改革的每一步。另一方面,在执法队伍规范化建设、法制培训、法律监督等方面还可以进一步强化,对于协辅力量的“选、育、用、留”也需要进一步考量,可以制定更科学性、可行性的管理办法,以优化完善队伍整体素质。

(二)执法队伍与专业部门的协同协作亟待深化。改革后,执法队伍与专业部门的关系需要进一步理顺,特别是跨部门的联合办案流程和协作机制制度有待完善。由于执法事项的复杂性、多样性,执法实践中会随时产生疑难事项、比较专业的事项(包括重大执法事项、执法职能划分事项等),这加大了执法的难度。

三、2022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党政主要负责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市区关于法治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党委专题研究部署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

四、2023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是完善“一支队伍”融合。根据省市要求,督促各执法力量下沉和组织关系转入到位,由街道统筹管理,并常态化开展行政执法协同指挥。

二是加快协调指挥中心运行。充分发挥区级行政执法协调指挥中心“中枢”作用,依托“大综合一体化”执法监管数字应用平台,实现力量调度、职能协调、信息流转的统一高效。

三是加快法制保障中心运行。加强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选拔专业人员,充实法制审核队伍,提高基层执法队伍办案水平,为全区行政执法活动提供有力法制保障。

四是加快管执衔接。继续全面开展“综合查一次”和省“监管一件事”应用场景实操,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一次到位”,推动管执无缝衔接。

五是加快样板建设。总结提升拱宸桥、长庆、上塘、康桥、武林和东新6个街道示范点创建成效,为全市乃至全省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拱墅样板。

六是抓好“三项制度”的落实。加强对执法工作的检查、督查和考核,重点关注“三项制度”的执行情况。总结好的经验,查找不足,在改进中不断提升执法水平。

七是推进我局执法规范化相关工作。根据《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执法质量考核评议项目内容及标准细则》,加强对各中队执法质量的检查和考核,充分发挥中队法制员的作用,进一步提高执法质量,促进依法高效履职。

八是做好普法教育工作、法制宣传工作等。全力帮助和服务科室、部门和基层中队做好各类涉法问题的处置。

五、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