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索引号 0500250041/2023-26628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杭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拱墅分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备注/文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生成日期 2023-02-27 发布日期 2023-0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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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拱墅分局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发布日期: 2023-02-27 16:10:43 点击率:

2022年,杭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拱墅分局在区委、区政府和杭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的领导下,紧紧围绕规划和自然资源中心工作,积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认真履行管理、规划、保护和合理利用自然资源法定职责,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强化自然资源要素保障,服务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

一、2022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高质量推进行政审批改革,打造优良营商环境

我局持续推进投资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对投资类项目审批实行清单化节点化管理,对工程项目报批要件提供一次性告知、全程专班跟踪服务,在依法行政前提下积极探索出让项目“拿地即公示”服务模式。结合大运河管控要求,我局大力推进杭钢遗址公园项目、运河文化创意区等运河沿线重大项目服务,助力大运河文化公园建设。

着力提升不动产登记窗口服务质效。以数字化改革为驱动力,我局深入推广实施“互联网+不动产登记”,在无感监测、提质增效等举措上持续用力,配合做好“不动产智治应用”工作。我局首推安置房不动产登记便民服务站,推出安置房办证“一站式便民服务”,并探索非公证继承登记工作新模式,完成杭州市首例将遗产管理人应用于非公证继承登记的业务案例。

(二)高要求规范行政执法活动,完善权力运行监督

实行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化、规范化管理,制定分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标准并公示。落实“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要求,探索执法人员下沉街道执法模式。牵头或配合有关部门开展“监管一件事”联合执法检查,减轻迎检对象负担,提升执法检查效率。配合完成规范性文件清理,经清理废止2件规范性文件,暂时保留2件。深入践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通过门户网站、政务服务网等平台主动公开执法主体、执法依据、执法程序、救济渠道等信息,办案过程中运用执法设备记录执法过程,并按要求进行案卷归档。参加市、区两级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提高行政执法活动标准化、规范化水平。依法依规进行法制审核,共完成10次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38次合同合法性审查。按要求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委聘2家单位作为常年法律顾问提供法律服务。

(三)高水平发挥数字牵引作用,助推监管方式革新

充分利用“大综合一体化”执法监管数字应用、“互联网+监管”系统等数字平台,提升行政执法活动数字化程度。共认领监管事项99项,覆盖99项,覆盖率100%,掌上执法开通率、激活率及使用率均为100%,“双随机”抽查事项认领7项,覆盖7项,覆盖率100%,应用信用规则率100%,跨部门监管率71.42%,任务按时完成率100%,任务按时公示率100%,均满足监管事项管理工作考核要求。

(四)高标准构建争议化解体系,强化案件诉源治理

本年度未产生以分局为被申请人或被告的行政复议或诉讼案件,经办案件数量较去年有所下降且未发生败复、败诉情形,案前预防逐见成效。落实市局关于行政诉讼调解工作的要求,通过电话交流、请求法院调处、组织协调会等形式积极与当事人开展沟通对接,推动案件协调撤诉。本年度共组织3场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听证会,严格遵循听证程序要求,切实回应群众利益诉求,有效保障项目依规推进。

(五)高站位谋划法治宣传工作,营造浓厚法治氛围

结合工作实际,扎实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实施普法宣传计划。组织参加省厅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辅导会、《信访工作条例》宣讲报告会及市局信访工作培训会,培育我局内部学法用法良好氛围。参加市局“以案释法以案治本”系列研讨会,剖解典型案例,总结经验教训。组织分局各科室及事业单位参加案例剖析专题讲座,进行集中法制培训,推动实现“以案促改”工作目标。年初向瓜山村经合社、郭家厍村经合社发放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学习材料,推动普法下沉,努力确保土地管理法律法规顺利实施。“全国土地日”宣传活动中,紧扣耕地保护主题,走基层、进窗口、入社区,通过LED显示屏、悬挂条幅、发放宣传资料、现场讲解等方式向群众宣贯《浙江省土地管理条例》,引导树立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正确意识。

(六)高规格建设法治人才队伍,加强法治力量储备

目前我局共有3名公职律师,委聘2家法律顾问单位,4名工作人员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法制科室2名工作人员具有本科以上法学背景,全局90%以上工作人员持有行政执法证,高素质法治队伍为依法行政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人才支撑与专业保障。

二、2022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案件协调撤诉率有待提高

本年度我局已办结行政诉讼案件均以胜诉结案,但无一起通过协调撤诉终结。综合来看,我局案件协调撤诉率整体偏低,仍有较大提升空间。

(二)实体优先倾向需加以扭转

部分业务侧人员过度依循工作成例与既有做法,存在结果导向的工作理念,履职时间观念与程序意识不强。

三、2022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我局党政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认真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研究部署规范性文件及党委法规管理、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管理等本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任务,多次听取法治工作专题汇报,深入贯彻规划和自然资源执法责任制,在全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有效发挥引领、表率作用。

四、2023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关口前移,突出行政争议预防调处作用

提高案件协调撤率是行政争议化解工作的一道难题,也是必答题。为实现此工作目标,应构建高质高效行政争议分层化解体系,突出调解在多元化争议化解机制中的重要作用。行政复议、诉讼案件收案后及时进行风险评估,分解调解责任,以“应调尽调”“能调尽调”为原则,由各责任主体在案前、案中全流程履行调解职责,灵活采用电话沟通、当面谈话、动员第三方劝解、组织协调会等形式开展调解工作,同时积极争取法院及复议机关理解、支持。

(二)补足短板,做好行政机关内部赋能提升

针对当前业务侧存在的程序意识薄弱、应诉技巧不足、依法行政能力有待增强的情况,拟邀请法律顾问等外部专家在我局开展“以案释法”、规范解读等专题法制讲座,对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合规培训与法治能力淬炼,使之匹配依法行政工作要求,从而有效实现工作效能提升与履职风险管控。

行政执法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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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和工作要点
杭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拱墅分局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索引号

0500250041/2023-26628

文号

公布日期

2023-02-27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单位

杭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拱墅分局

2022年,杭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拱墅分局在区委、区政府和杭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的领导下,紧紧围绕规划和自然资源中心工作,积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认真履行管理、规划、保护和合理利用自然资源法定职责,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强化自然资源要素保障,服务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

一、2022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高质量推进行政审批改革,打造优良营商环境

我局持续推进投资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对投资类项目审批实行清单化节点化管理,对工程项目报批要件提供一次性告知、全程专班跟踪服务,在依法行政前提下积极探索出让项目“拿地即公示”服务模式。结合大运河管控要求,我局大力推进杭钢遗址公园项目、运河文化创意区等运河沿线重大项目服务,助力大运河文化公园建设。

着力提升不动产登记窗口服务质效。以数字化改革为驱动力,我局深入推广实施“互联网+不动产登记”,在无感监测、提质增效等举措上持续用力,配合做好“不动产智治应用”工作。我局首推安置房不动产登记便民服务站,推出安置房办证“一站式便民服务”,并探索非公证继承登记工作新模式,完成杭州市首例将遗产管理人应用于非公证继承登记的业务案例。

(二)高要求规范行政执法活动,完善权力运行监督

实行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化、规范化管理,制定分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标准并公示。落实“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要求,探索执法人员下沉街道执法模式。牵头或配合有关部门开展“监管一件事”联合执法检查,减轻迎检对象负担,提升执法检查效率。配合完成规范性文件清理,经清理废止2件规范性文件,暂时保留2件。深入践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通过门户网站、政务服务网等平台主动公开执法主体、执法依据、执法程序、救济渠道等信息,办案过程中运用执法设备记录执法过程,并按要求进行案卷归档。参加市、区两级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提高行政执法活动标准化、规范化水平。依法依规进行法制审核,共完成10次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38次合同合法性审查。按要求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委聘2家单位作为常年法律顾问提供法律服务。

(三)高水平发挥数字牵引作用,助推监管方式革新

充分利用“大综合一体化”执法监管数字应用、“互联网+监管”系统等数字平台,提升行政执法活动数字化程度。共认领监管事项99项,覆盖99项,覆盖率100%,掌上执法开通率、激活率及使用率均为100%,“双随机”抽查事项认领7项,覆盖7项,覆盖率100%,应用信用规则率100%,跨部门监管率71.42%,任务按时完成率100%,任务按时公示率100%,均满足监管事项管理工作考核要求。

(四)高标准构建争议化解体系,强化案件诉源治理

本年度未产生以分局为被申请人或被告的行政复议或诉讼案件,经办案件数量较去年有所下降且未发生败复、败诉情形,案前预防逐见成效。落实市局关于行政诉讼调解工作的要求,通过电话交流、请求法院调处、组织协调会等形式积极与当事人开展沟通对接,推动案件协调撤诉。本年度共组织3场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听证会,严格遵循听证程序要求,切实回应群众利益诉求,有效保障项目依规推进。

(五)高站位谋划法治宣传工作,营造浓厚法治氛围

结合工作实际,扎实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实施普法宣传计划。组织参加省厅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辅导会、《信访工作条例》宣讲报告会及市局信访工作培训会,培育我局内部学法用法良好氛围。参加市局“以案释法以案治本”系列研讨会,剖解典型案例,总结经验教训。组织分局各科室及事业单位参加案例剖析专题讲座,进行集中法制培训,推动实现“以案促改”工作目标。年初向瓜山村经合社、郭家厍村经合社发放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学习材料,推动普法下沉,努力确保土地管理法律法规顺利实施。“全国土地日”宣传活动中,紧扣耕地保护主题,走基层、进窗口、入社区,通过LED显示屏、悬挂条幅、发放宣传资料、现场讲解等方式向群众宣贯《浙江省土地管理条例》,引导树立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正确意识。

(六)高规格建设法治人才队伍,加强法治力量储备

目前我局共有3名公职律师,委聘2家法律顾问单位,4名工作人员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法制科室2名工作人员具有本科以上法学背景,全局90%以上工作人员持有行政执法证,高素质法治队伍为依法行政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人才支撑与专业保障。

二、2022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案件协调撤诉率有待提高

本年度我局已办结行政诉讼案件均以胜诉结案,但无一起通过协调撤诉终结。综合来看,我局案件协调撤诉率整体偏低,仍有较大提升空间。

(二)实体优先倾向需加以扭转

部分业务侧人员过度依循工作成例与既有做法,存在结果导向的工作理念,履职时间观念与程序意识不强。

三、2022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我局党政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认真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研究部署规范性文件及党委法规管理、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管理等本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任务,多次听取法治工作专题汇报,深入贯彻规划和自然资源执法责任制,在全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有效发挥引领、表率作用。

四、2023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关口前移,突出行政争议预防调处作用

提高案件协调撤率是行政争议化解工作的一道难题,也是必答题。为实现此工作目标,应构建高质高效行政争议分层化解体系,突出调解在多元化争议化解机制中的重要作用。行政复议、诉讼案件收案后及时进行风险评估,分解调解责任,以“应调尽调”“能调尽调”为原则,由各责任主体在案前、案中全流程履行调解职责,灵活采用电话沟通、当面谈话、动员第三方劝解、组织协调会等形式开展调解工作,同时积极争取法院及复议机关理解、支持。

(二)补足短板,做好行政机关内部赋能提升

针对当前业务侧存在的程序意识薄弱、应诉技巧不足、依法行政能力有待增强的情况,拟邀请法律顾问等外部专家在我局开展“以案释法”、规范解读等专题法制讲座,对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合规培训与法治能力淬炼,使之匹配依法行政工作要求,从而有效实现工作效能提升与履职风险管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