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索引号 00250036-7/2023-26626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区财政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备注/文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生成日期 2023-02-27 发布日期 2023-0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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拱墅区财政局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 (依法行政)工作报告

发布日期: 2023-02-27 11:25:36 点击率:

2022年,拱墅区财政局认真贯彻落实《拱墅区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2022年法治拱墅建设重点工作清单》,严格依法行政,深入推进财政法治建设,不断提升依法行政和依法理财的能力和水平。现将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2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一是加强机关干部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列入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干部培训、党员学习的重要内容,通过专题培训、网络学习等形式,推进常态化学习。二是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进国企”。认真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贯彻“八进”活动要求,指导区属国企加强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教育。进一步建立健全国企合规管理体系,出台拱墅区国有企业经营管理办法等制度,督促各区属国企完善内部合规管理体系,有效防控合规风险。指导各区属国企加强法治制度和人才队伍建设,持续提升法律工作队伍的依法履职能力。

(二)深化财政“放管服”改革。一是加快预算业务管理一体化。聚焦预算编制、执行、绩效等财政核心业务,稳步推进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建设,实现全区预算管理软件系统、数据归集、业务规范“三统一”。二是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落实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工作任务,推进政府采购投标文件公开、政府绿色采购实践与推广、区域跨部门批量采购等试点工作,优化政府采购领域营商环境。三是开展行政裁决示范创建。积极参与省市区三级联动政府采购行政裁决试点,牵头实施三级联动政府采购行政裁决法律服务采购,完成采购方案与采购需求编写、邀约与响应文件收集、组织专家评审、确定采购结果、合同草拟等各项工作,并与三地共同签订法律服务五方协议。四是强化公平竞争审查。严格执行增量文件审查制度,开展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文件规定清理工作,防止和纠正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五是深化信用体系建设。健全完善政府采购、会计等领域公共信用信息归集、管理、使用工作机制,推进涉企信息归集共享,落实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

(三)推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一是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化管理,开展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征求收集工作,经过内部征集和集体讨论研究,本年度我局没有重大行政决策事项。二是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严格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备案监督、评估清理等管理规定,认真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实现审查全覆盖。三是规范机关合同管理。修订完善《拱墅区财政局合同管理制度》,规范财政合同订立、履行、变更等事项。严格落实合同合法性审查机制,做好合同档案管理。四是深化财政信息公开。加大财政预决算等信息公开力度,及时规范办理依申请公开事项,依托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加强政策解读和回应。

(四)严格规范财政执法行为。一是落实“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完成“大综合一体化”执法监管数字应用业务基础信息采集工作,开展执法监管数字应用实操培训,落实综合行政执法事项划转。二是加强行政执法监管。贯彻实施新行政处罚法,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深化“互联网+监管”应用,完善监管事项目录清单并动态调整,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检查。三是做好复议应对工作。积极开展行政复议应对工作,全年共处理2起行政复议案件,未发生复议纠错案件。四是加强执法人员管理。做好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对持证人员信息、岗位变动等实行动态管理,加强执法人员、法制审核人员、内控管理人员等教育培训,积极开展公职律师人才培养。

(五)持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一是落实普法责任制。围绕财政中心工作,制定实施本部门普法责任清单,围绕预算管理、公务支出、政府采购等财政法规政策组织开展专题培训、政策宣讲等活动。二是加强干部法治教育。落实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法、财政干部专题学法、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述法等制度,组织干部日常学法。结合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组织开展“12·4”国家宪法日集中学习宣传,积极参与全省财政系统法治干部、公职律师“办一事,献一策”活动。

二、2022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2022年,区财政局在法治政府建设方面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薄弱环节,主要表现在:一是法治教育培训的针对性不够,学用结合能力有待提升;二是财政普法工作的形式和内容较为单一,缺乏具有财政特色的普法宣传品牌;三是法治专业人才队伍力量较为薄弱。

造成上述问题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一是创新开展法治工作的思路还有待拓展;二是法律顾问、公职律师、会计行业人才等专业力量的作用还未充分挖掘释放。

三、2022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及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局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认真谋划、分解落实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任务,全面支持各科室依法依规履行职能、开展工作,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和各科室负责人依法行政。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局年度工作计划,定期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有关重大问题,充分发挥好主要负责人在法治政府建设中的引领示范作用。带头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学法用法制度,积极参与普法宣传活动,不断加强自身法治能力建设。将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列入年终述职述法内容,自觉接受干部群众监督。

四、2023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提高依法履职能力。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全区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推进法治建设与预算编制、预算执行、财政监督、绩效管理等财政业务相融合,加强对重点领域、重点环节、重点岗位的监督管理。

(二)持续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完善政府采购领域营商环境监管体制机制,打造区级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看板,建立营商环境考核重点指标定期通报整改机制,修订完善拱墅区政府采购正负面清单。深化省市区三级联动政府采购行政裁决服务中心建设,完善行政裁决工作规程,建立投诉案件专家组常态化复核机制,推动省市区案件集中统一处理创新机制取得实效。

(三)加强法治文化和队伍建设。加强财政法治理论研究,积极开展法治文化宣传活动。整合财政骨干、公职律师、注会行业人才等人员力量,组建“财会卫士”普法宣讲团,打造“财会卫士·普法惠民”法治宣传品牌。探索干部法治教育培训新模式,注重提升法制机构工作人员法律素养,强化公职律师培养和履职。

五、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

无。

特此报告。

行政执法公开
...
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和工作要点
拱墅区财政局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 (依法行政)工作报告

索引号

00250036-7/2023-26626

文号

公布日期

2023-02-27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单位

区财政局

2022年,拱墅区财政局认真贯彻落实《拱墅区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2022年法治拱墅建设重点工作清单》,严格依法行政,深入推进财政法治建设,不断提升依法行政和依法理财的能力和水平。现将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2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一是加强机关干部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列入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干部培训、党员学习的重要内容,通过专题培训、网络学习等形式,推进常态化学习。二是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进国企”。认真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贯彻“八进”活动要求,指导区属国企加强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教育。进一步建立健全国企合规管理体系,出台拱墅区国有企业经营管理办法等制度,督促各区属国企完善内部合规管理体系,有效防控合规风险。指导各区属国企加强法治制度和人才队伍建设,持续提升法律工作队伍的依法履职能力。

(二)深化财政“放管服”改革。一是加快预算业务管理一体化。聚焦预算编制、执行、绩效等财政核心业务,稳步推进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建设,实现全区预算管理软件系统、数据归集、业务规范“三统一”。二是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落实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工作任务,推进政府采购投标文件公开、政府绿色采购实践与推广、区域跨部门批量采购等试点工作,优化政府采购领域营商环境。三是开展行政裁决示范创建。积极参与省市区三级联动政府采购行政裁决试点,牵头实施三级联动政府采购行政裁决法律服务采购,完成采购方案与采购需求编写、邀约与响应文件收集、组织专家评审、确定采购结果、合同草拟等各项工作,并与三地共同签订法律服务五方协议。四是强化公平竞争审查。严格执行增量文件审查制度,开展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文件规定清理工作,防止和纠正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五是深化信用体系建设。健全完善政府采购、会计等领域公共信用信息归集、管理、使用工作机制,推进涉企信息归集共享,落实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

(三)推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一是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化管理,开展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征求收集工作,经过内部征集和集体讨论研究,本年度我局没有重大行政决策事项。二是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严格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备案监督、评估清理等管理规定,认真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实现审查全覆盖。三是规范机关合同管理。修订完善《拱墅区财政局合同管理制度》,规范财政合同订立、履行、变更等事项。严格落实合同合法性审查机制,做好合同档案管理。四是深化财政信息公开。加大财政预决算等信息公开力度,及时规范办理依申请公开事项,依托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加强政策解读和回应。

(四)严格规范财政执法行为。一是落实“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完成“大综合一体化”执法监管数字应用业务基础信息采集工作,开展执法监管数字应用实操培训,落实综合行政执法事项划转。二是加强行政执法监管。贯彻实施新行政处罚法,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深化“互联网+监管”应用,完善监管事项目录清单并动态调整,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检查。三是做好复议应对工作。积极开展行政复议应对工作,全年共处理2起行政复议案件,未发生复议纠错案件。四是加强执法人员管理。做好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对持证人员信息、岗位变动等实行动态管理,加强执法人员、法制审核人员、内控管理人员等教育培训,积极开展公职律师人才培养。

(五)持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一是落实普法责任制。围绕财政中心工作,制定实施本部门普法责任清单,围绕预算管理、公务支出、政府采购等财政法规政策组织开展专题培训、政策宣讲等活动。二是加强干部法治教育。落实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法、财政干部专题学法、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述法等制度,组织干部日常学法。结合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组织开展“12·4”国家宪法日集中学习宣传,积极参与全省财政系统法治干部、公职律师“办一事,献一策”活动。

二、2022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2022年,区财政局在法治政府建设方面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薄弱环节,主要表现在:一是法治教育培训的针对性不够,学用结合能力有待提升;二是财政普法工作的形式和内容较为单一,缺乏具有财政特色的普法宣传品牌;三是法治专业人才队伍力量较为薄弱。

造成上述问题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一是创新开展法治工作的思路还有待拓展;二是法律顾问、公职律师、会计行业人才等专业力量的作用还未充分挖掘释放。

三、2022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及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局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认真谋划、分解落实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任务,全面支持各科室依法依规履行职能、开展工作,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和各科室负责人依法行政。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局年度工作计划,定期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有关重大问题,充分发挥好主要负责人在法治政府建设中的引领示范作用。带头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学法用法制度,积极参与普法宣传活动,不断加强自身法治能力建设。将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列入年终述职述法内容,自觉接受干部群众监督。

四、2023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提高依法履职能力。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全区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推进法治建设与预算编制、预算执行、财政监督、绩效管理等财政业务相融合,加强对重点领域、重点环节、重点岗位的监督管理。

(二)持续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完善政府采购领域营商环境监管体制机制,打造区级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看板,建立营商环境考核重点指标定期通报整改机制,修订完善拱墅区政府采购正负面清单。深化省市区三级联动政府采购行政裁决服务中心建设,完善行政裁决工作规程,建立投诉案件专家组常态化复核机制,推动省市区案件集中统一处理创新机制取得实效。

(三)加强法治文化和队伍建设。加强财政法治理论研究,积极开展法治文化宣传活动。整合财政骨干、公职律师、注会行业人才等人员力量,组建“财会卫士”普法宣讲团,打造“财会卫士·普法惠民”法治宣传品牌。探索干部法治教育培训新模式,注重提升法制机构工作人员法律素养,强化公职律师培养和履职。

五、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

无。

特此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