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索引号 | 00250028-7/2023-26621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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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区住建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备注/文号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
生成日期 | 2023-02-27 | 发布日期 | 2023-02-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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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3-02-27 10:11:55 点击率:
2022年,拱墅区住建局严格贯彻落实《拱墅区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2022年法治拱墅建设重点工作清单》,以市、区法治政府建设要求为主线,加快重点工作攻坚,统筹推进疫情防控、经济发展、住房保障、城市建设、民生改善等各项工作,住建领域法治化营商环境高质量发展获得新成效。现将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2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组织保障和机制落实情况
1、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局主要领导切实履行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抓好部署、协调和督办,围绕全局中心工作,规范法治工作要求,着力提升法治工作能力。党委定期专题研究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守法用法,提高法治素养。2022年局党委集体深入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章程》等党内法规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住建和城乡建设行政处罚程序规定》《浙江省公共数据条例》等业务领域法律法规。
2、建立监管事项清单制度和执法事项移交协商机制。切实贯彻《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浙江省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统一目录的通知》和杭州市综合执法事项划转相关文件要求,对权力事项库中监管事项进行了梳理,建立了监管事项清单管理制度。针对移交的处罚事项,按照有利于降低监管成本,强化监管实效,形成监管合力的原则,和综合执法部门建立了监管和执法移交工作协商机制,细化明确各自职责,确立监管和执法边界。
3、广泛开展法制宣传和普法教育。以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为抓手,将普法融入执法和履职管理服务全过程。为推动法制宣传在推进共同富裕中的作用得到充分发挥,联合朝晖街道、半山街道等街道开展了房屋安全、加装电梯等普法宣传活动。以社区为基准点,以学校为着力点,依托博物馆等宣教场馆,开展了人防法律宣传教育工作。为打击房地产养老诈骗行为, 在47个在建在售楼盘和部分我爱我家、贝壳中介公司门店,开展了防范养老诈骗专项法律宣传活动。依托省“七张问题清单”整改工作契机,组织宣讲员到康桥街道、潮鸣街道、城中村指挥部等部门开展限额以上项目招投标法律法规宣讲活动。借助局微信公众号,对《杭州市物业管理条例》《拱墅区老旧小区住宅加装电梯工作实施意见》《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征迁安置管理工作的通知》等法规政策进行了宣贯。
(二)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情况
4、深入推进政务服务数字化改革。于全市率先推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全码办”,集成显示网上申报操作手册、材料清单等多项功能,方便办事群众扫码办件。截至目前,已累计扫码次数达11327次,累计扫码人数4000人,惠及企业300余家。针对企业最关心的消防设计审查难点问题,精简办事材料和流程,创新制作消防设计审查报件“宝典”,以动画的形式,通过全自动交互式演示,助力企业方便快捷报件。
5、持续深化工程建设项目改革。一是积极开展项目联合验收。联合规资局、供电公司等部门,点对点上门指导,为禾迈智能制造基地建设项目、沈家经济合作社商业综合用房项目开展联合验收服务,保障项目按期建成交付并投产。二是深入推进全过程图纸数字化管理,通过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工程设计变更、竣工图纸编制三大在线协同应用模块和数字图档数据库中心,进一步整合资源、共享数据,实现工程建设项目图纸从头到尾、全过程闭合数字化管理。三是紧跟市建委步伐,以石桥单元XC0802-R22-12地块公共服务设施用房项目为试点,试点推行工程建设项目建筑师负责制,充分调动和发挥建筑师在建设项目全过程中的技术主导作用,提升工程质量和建筑品质。
6、进一步推动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全面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对出台的文件是否有妨碍市场公平竞争的内容进行重点审查,确保文件的出台符合公平竞争审查相关要求。
(三)合法性审查工作落实情况
7、加强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2022年对被列入区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范围的《拱墅区老旧小区住宅加装电梯工作实施意见》从起草、立案到合法性审查实行全流程闭环审查,切实保障合法性审查环节的完整性和有效性。
8、构建“全覆盖”合法性审查机制。严把审核尺度关,及时查漏补缺,拧紧合法性审查的“螺丝钉”。此外对疑难信访、履职投诉等,法律顾问全程参与,提供专业指导。
(四)执法规范化工作推进情况
9、不断提升“互联网+监管”数字化监管水平。一是监管事项全面覆盖。截至目前,“互联网+监管”系统涉及我局的一般检查事项和双随机抽查事项已实现全覆盖。二是数字赋能,不断深化“大综合一体化”执法监管数字应用。全力推进 “建筑工地监管一件事”“施工扬尘监管一件事”等“监管一件事”场景应用。
10、不断提高执法案卷质量。组织执法人员学习相关法律法规、执法文书制作规范、办案技巧等,做到办案文书有出处、有依据,办案有参照,行文有依照,装卷有比照。定期开展案卷评查,“抠细节、查问题、找不足”,进一步促进案卷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
11、推行“综合查一次”集成化执法。按照突出重点区域,突出问题导向,突出服务保障“三突出”原则,联合应急、综合执法等部门对辖区建筑工地开展“综合查一次”联合检查行动,降低执法检查对工地正常施工的影响,同时推动问题早发现、早处置,最大限度地消除工地现场各类问题和安全隐患。
二、2022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2022年我局在推进法治建设各项工作方面进展顺利,法治建设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离法治政府建设要求还有一定差距,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
(一)法治思维与法治素养尚需提升
当前我局执法人员专业知识还不够强、监管手段单一等现象还在一定程度上存在,行政执法队伍建设亟待加强,需进一步通过法治实践提高执法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二)在实施“三项制度”上还不够深入、具体、全面
一是行政执法决定公示的范围、内容、方式、时限有待完善;二是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的范围、内容和程序有待进一步细化、明确。
(三)行政复议应诉工作面临的形势更加严峻
2022年,行政复议和诉讼发案量较以往有所增长,如何在源头上加强矛盾化解,减少行政案件的发案量,提高案件胜诉率,是今后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重点和难点。
三、2022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及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1、切实发挥党政主要负责人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充分发挥党委统揽全局、协调各方的作用,依法开展各项中心工作,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和科室负责人依法履责。
2、带头学法,模范用法。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领导干部要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讲话精神,定期组织党委班子学法、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疑难问题,切实履行好、落实好,充分发挥好在法治政府建设中引领示范作用。
3、自觉维护司法权威,自觉遵守行政机关负责人参与行政诉讼庭审制度。在法院判决后严格履行法院生效裁判,未发生不履行法院生效裁判的情况。
四、2023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1、加强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开展全局系统性学习,进一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党内法规制度执行责任制,加大党内法规制度学习。贯彻落实《法治杭州建设规划(2021-2025年)》工作部署和领导干部和执法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多举措增强执法人员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手段解决问题、推动工作的能力。不断完善公职律师+外聘法律顾问法律服务模式,助推我局行政执法工作更加专业化、规范化。
2、进一步落实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等三项制度。进一步强化合法性审查;对执法程序启动、调查取证、审查决定、送达执行等执法全过程进行跟踪记录、实时留痕;规范行政执法事前、事中、事后公开,以公示助推执法监督管理的深化,不断提升整体执法水平和公信力。
3、构建行政争议的多方联动大调解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与复议机关、法院的常态化沟通机制,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加强与属地街道与基层社区的协作,凝聚多元合力,引导当事人在法律框架内理性维权。
五、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
无。
杭州市拱墅区住房和城市建设局
2023年2月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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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和工作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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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250028-7/2023-26621
文号
公布日期
2023-02-27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单位
区住建局
2022年,拱墅区住建局严格贯彻落实《拱墅区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2022年法治拱墅建设重点工作清单》,以市、区法治政府建设要求为主线,加快重点工作攻坚,统筹推进疫情防控、经济发展、住房保障、城市建设、民生改善等各项工作,住建领域法治化营商环境高质量发展获得新成效。现将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2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组织保障和机制落实情况
1、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局主要领导切实履行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抓好部署、协调和督办,围绕全局中心工作,规范法治工作要求,着力提升法治工作能力。党委定期专题研究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守法用法,提高法治素养。2022年局党委集体深入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章程》等党内法规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住建和城乡建设行政处罚程序规定》《浙江省公共数据条例》等业务领域法律法规。
2、建立监管事项清单制度和执法事项移交协商机制。切实贯彻《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浙江省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统一目录的通知》和杭州市综合执法事项划转相关文件要求,对权力事项库中监管事项进行了梳理,建立了监管事项清单管理制度。针对移交的处罚事项,按照有利于降低监管成本,强化监管实效,形成监管合力的原则,和综合执法部门建立了监管和执法移交工作协商机制,细化明确各自职责,确立监管和执法边界。
3、广泛开展法制宣传和普法教育。以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为抓手,将普法融入执法和履职管理服务全过程。为推动法制宣传在推进共同富裕中的作用得到充分发挥,联合朝晖街道、半山街道等街道开展了房屋安全、加装电梯等普法宣传活动。以社区为基准点,以学校为着力点,依托博物馆等宣教场馆,开展了人防法律宣传教育工作。为打击房地产养老诈骗行为, 在47个在建在售楼盘和部分我爱我家、贝壳中介公司门店,开展了防范养老诈骗专项法律宣传活动。依托省“七张问题清单”整改工作契机,组织宣讲员到康桥街道、潮鸣街道、城中村指挥部等部门开展限额以上项目招投标法律法规宣讲活动。借助局微信公众号,对《杭州市物业管理条例》《拱墅区老旧小区住宅加装电梯工作实施意见》《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征迁安置管理工作的通知》等法规政策进行了宣贯。
(二)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情况
4、深入推进政务服务数字化改革。于全市率先推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全码办”,集成显示网上申报操作手册、材料清单等多项功能,方便办事群众扫码办件。截至目前,已累计扫码次数达11327次,累计扫码人数4000人,惠及企业300余家。针对企业最关心的消防设计审查难点问题,精简办事材料和流程,创新制作消防设计审查报件“宝典”,以动画的形式,通过全自动交互式演示,助力企业方便快捷报件。
5、持续深化工程建设项目改革。一是积极开展项目联合验收。联合规资局、供电公司等部门,点对点上门指导,为禾迈智能制造基地建设项目、沈家经济合作社商业综合用房项目开展联合验收服务,保障项目按期建成交付并投产。二是深入推进全过程图纸数字化管理,通过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工程设计变更、竣工图纸编制三大在线协同应用模块和数字图档数据库中心,进一步整合资源、共享数据,实现工程建设项目图纸从头到尾、全过程闭合数字化管理。三是紧跟市建委步伐,以石桥单元XC0802-R22-12地块公共服务设施用房项目为试点,试点推行工程建设项目建筑师负责制,充分调动和发挥建筑师在建设项目全过程中的技术主导作用,提升工程质量和建筑品质。
6、进一步推动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全面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对出台的文件是否有妨碍市场公平竞争的内容进行重点审查,确保文件的出台符合公平竞争审查相关要求。
(三)合法性审查工作落实情况
7、加强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2022年对被列入区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范围的《拱墅区老旧小区住宅加装电梯工作实施意见》从起草、立案到合法性审查实行全流程闭环审查,切实保障合法性审查环节的完整性和有效性。
8、构建“全覆盖”合法性审查机制。严把审核尺度关,及时查漏补缺,拧紧合法性审查的“螺丝钉”。此外对疑难信访、履职投诉等,法律顾问全程参与,提供专业指导。
(四)执法规范化工作推进情况
9、不断提升“互联网+监管”数字化监管水平。一是监管事项全面覆盖。截至目前,“互联网+监管”系统涉及我局的一般检查事项和双随机抽查事项已实现全覆盖。二是数字赋能,不断深化“大综合一体化”执法监管数字应用。全力推进 “建筑工地监管一件事”“施工扬尘监管一件事”等“监管一件事”场景应用。
10、不断提高执法案卷质量。组织执法人员学习相关法律法规、执法文书制作规范、办案技巧等,做到办案文书有出处、有依据,办案有参照,行文有依照,装卷有比照。定期开展案卷评查,“抠细节、查问题、找不足”,进一步促进案卷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
11、推行“综合查一次”集成化执法。按照突出重点区域,突出问题导向,突出服务保障“三突出”原则,联合应急、综合执法等部门对辖区建筑工地开展“综合查一次”联合检查行动,降低执法检查对工地正常施工的影响,同时推动问题早发现、早处置,最大限度地消除工地现场各类问题和安全隐患。
二、2022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2022年我局在推进法治建设各项工作方面进展顺利,法治建设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离法治政府建设要求还有一定差距,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
(一)法治思维与法治素养尚需提升
当前我局执法人员专业知识还不够强、监管手段单一等现象还在一定程度上存在,行政执法队伍建设亟待加强,需进一步通过法治实践提高执法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二)在实施“三项制度”上还不够深入、具体、全面
一是行政执法决定公示的范围、内容、方式、时限有待完善;二是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的范围、内容和程序有待进一步细化、明确。
(三)行政复议应诉工作面临的形势更加严峻
2022年,行政复议和诉讼发案量较以往有所增长,如何在源头上加强矛盾化解,减少行政案件的发案量,提高案件胜诉率,是今后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重点和难点。
三、2022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及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1、切实发挥党政主要负责人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充分发挥党委统揽全局、协调各方的作用,依法开展各项中心工作,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和科室负责人依法履责。
2、带头学法,模范用法。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领导干部要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讲话精神,定期组织党委班子学法、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疑难问题,切实履行好、落实好,充分发挥好在法治政府建设中引领示范作用。
3、自觉维护司法权威,自觉遵守行政机关负责人参与行政诉讼庭审制度。在法院判决后严格履行法院生效裁判,未发生不履行法院生效裁判的情况。
四、2023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1、加强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开展全局系统性学习,进一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党内法规制度执行责任制,加大党内法规制度学习。贯彻落实《法治杭州建设规划(2021-2025年)》工作部署和领导干部和执法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多举措增强执法人员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手段解决问题、推动工作的能力。不断完善公职律师+外聘法律顾问法律服务模式,助推我局行政执法工作更加专业化、规范化。
2、进一步落实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等三项制度。进一步强化合法性审查;对执法程序启动、调查取证、审查决定、送达执行等执法全过程进行跟踪记录、实时留痕;规范行政执法事前、事中、事后公开,以公示助推执法监督管理的深化,不断提升整体执法水平和公信力。
3、构建行政争议的多方联动大调解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与复议机关、法院的常态化沟通机制,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加强与属地街道与基层社区的协作,凝聚多元合力,引导当事人在法律框架内理性维权。
五、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
无。
杭州市拱墅区住房和城市建设局
2023年2月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