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索引号 | 77080179-5/2023-26566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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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区应急管理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备注/文号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
生成日期 | 2023-02-15 | 发布日期 | 2023-02-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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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3-02-15 15:27:58 点击率:
2022年以来,区应急管理局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区法治政府建设的要求,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和推进依法行政、打造法治型政府的工作目标,紧密结合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全面加强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法治建设,促进了全区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和应急管理工作有序开展。现将2022年度以来我局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完善内控制度,促进规范执法。我局高度重视行政执法内控制度建设,按照区监委第二季度项目化监督监察建议要求,建立健全执法全过程记录、案卷评查、案卷管理等一系列配套制度。建立并完善了《拱墅区应急管理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试行)》、《拱墅区应急管理局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拱墅区应急管理局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拱墅区应急管理局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拱墅区应急管理局行政执法人员和法制审核人员定期培训制度》和《拱墅区应急管理局执法案卷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确保执法有公示,过程有留痕,切实规范执法行为。
(二)聚焦执法队伍素质提升。根据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开展乡镇(街道)安全生产执法人员全覆盖培训的通知》,上半年于5月26-27日组织辖区各街道、园区安全生产工作人员共78人完成执法业务培训,并通过结业考试;7月,按照《浙江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印发<乡镇(街道)应急管理干部和网格员 2022 年度培训两张清单>的通知》要求,组织街道(园区)通过线上线下两种途径,自行组织开展应急管理干部和网格员2022年度培训并报送培训小结;组织区安委会各相关成员单位、各街道、园区安全生产负责人,重点企业负责人于10月28日收听收看《<杭州市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宣贯培训会》电视电话会议。
(三)抓好执法监督,推进阳光执法。一是做好案卷审查工作。按照《杭州市应急管理局关于 2022 年度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和生产安全事故 “回头看”核查的通知》文件要求,组织开展了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结合区司法局案件评查相关要求,对我局的处罚案卷进行审查,2022年以来共审查一般行政处罚案件192个,提出相关法律意见300余条。二是加强执法过程监督。对我局办理每一起行政处罚案件,从法律依据、情节认定、证据收集、处罚标准、程序运转以及文书适用等环节进行仔细的审核把关。对重大违法行为认真审核把关,对重大行政执法决定进行法制审核,确保依法行政、规范执法。
(四)严格执法办案,压实主体责任。2022年以来,我局紧盯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突出重点领域执法,压实责任形成震慑。截至12月20日,对192家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进行了立案处罚,共计罚款418余万元,案均值2.18万元,对违法违规企业起到了强有力的震慑作用,有效督促了生产经营单位切实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积极推动行刑衔接案件办理,全年共办理行刑衔接移送案件7个。
(五)明确事项标准,规范决策程序。根据《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关于加强市县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化管理和合法性审核工作的指导意见》等规定,按照编制科学、内容合理、程序正当、责任明确的要求,完成了2022年度区应急管理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征集、明确了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标准,并按要求做好标准公开。
(六)积极开展信用建设相关工作。一是规范信息报送。根据“信用拱墅”建设的文件要求,做好信用信息常规报送工作。今年1-11月向区信用办报送信用工作信息动态11篇、每月报送“信易+安全生产行政许可”数据,按季度报送涉及安监领域的公共信用信息;下半年以来,按要求报送联合惩戒案例名单、信用环境监测数据等相关信息。二是开展信用修复。积极开展企业信用修复工作,助力优化营商环境。积极引导安全生产领域失信主体改正违法行为、修复自身信用、提升诚信经营水平,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按照信用修复程序,对10家企业进行了信用修复,开具企业无违规证明200余份。
(七)扎实推进“互联网+监管”工作。科学制定监督检查计划,明确指导思想、目标任务、检查企业家数、执法检查事项等内容。结合我区安全生产监管检查工作实际,上半年度编制完成了《杭州市拱墅区应急管理局2022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并呈报区政府,计划中明确2022年全年计划检查不少于346家,其中重点检查不少于208 家,一般检查不少于138 家,同时结合市局的执法任务指导数明确全年执法任务目标;按照“互联网+监管”的事项覆盖率考核要求,结合分级分类监管要求,将重点监管与随机抽查相结合,导入2022年度区应急管理局年度抽查企业计划,设置本机构重点检查专项检查任务4项,实现工矿商贸企业、三场所企业及危化品企业重点专项检查全覆盖;设置并完成本机构“双随机”检查任务5项、跨部门“双随机”任务7项,配合区住建局、区统计局等相关部门完成跨部门“双随机”检查任务4项。
(八)规范推进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建设。自2021年10月以来,我局全面部署基层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建设工作,区领导多次召开应急消防管理体系建设工作专题会议,明确牵头单位、责任部门及街道工作要求。先后出台《关于推进拱墅区基层应急管理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推进基层应急消防管理体系和能力建设工作的通知》等文件。各街道成立应急消防领导小组,组建街道、社区两级综合应急救援队伍,有序推进教育培训和隐患排查,完善相关工作体制机制,优化应急预案,落实综合演练。提升辖区街道、社区应急救援和防灾减灾能力,我局开展社会应急队伍与街道应急队伍结对共建工作,有计划、有组织、有保障地开展应急队伍建设活动,实现一旦有重大影响事故发生,能够召之即来、来之能救、救之有效。目前,拱墅区共有拱墅区应急救援大队(公羊会)、拱墅区赛孚救援队、拱墅区红十字蓝天救援队、拱墅区民安社会公益救援中心4支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分别与18个街道点对点结对,形成互补深入社区开展应急救援、防灾减灾、演练培训等工作,提升社区应急管理能力。
二、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2022年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对照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工作的要求部署仍存在一些不足,一是执法队伍力量相对薄弱。我局专门从事行政执法的人员较少,多兼有其它部门的工作,而辖区监管对象众多,执法检查力不从心;二是执法业务水平不够扎实。在执法办案过程中,部分案卷管理和案卷制作中仍存在不规范的地方,执法过程需进一步完善,执法人员法治思维和法治理念有待深化。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第一责任人职责方面
切实发挥局党委在推进本单位法治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2022年以来,局主要负责人严格履行依法行政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的职责, 充分发挥了局党委统揽全局、协调各方的作用, 局领导带队执法办案,全力推进全员办案,支持区人大、政府、政协、法院、检察院依法依规履行职能、开展工作,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依法办事。一年以来无一起领导干部违规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情形发生。
四、2023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安排
为了更好地做好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提升全体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处理问题的能力,着力建设法治型和服务型机关。我局将在今后工作中,切实重视并加强以下工作:
(一)抓法治政府建设责任,提升法治政府建设意识。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切实把省、市、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同局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监管实际工作结合起来,从贯彻中央、省、市、区安全生产决策部署到责任制落实、监管执法、宣传培训等,明确主体责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职责。
(二)抓应急法治宣传教育,营造法治氛围。依托“安全生产月”、“防灾减灾”宣传周、“防汛防台日”、宪法宣传日等活动,多渠道、大力度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常态化开展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提高全区应急管理工作的法治意识,着力形成全面推进依法治安的良好工作格局和社会氛围。
(二)抓法治履职能力建设,深化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一是落实领导班子集体学法、执法人员业务培训制度,加强执法人员上岗、在岗培训。二是根据《浙江省应急管理执法能力建设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和《杭州市应急管理能力提升教育培训实施意见》的要求,以提高实际执法能力为目的,采取交流讨论、岗位代训、集中培训等方式,强化培训教育,促进执法人员文书规范填写,规范执法台帐,不断提高文书质量,提升执法水平,达到适用法律准确,程序合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着力提高执法人员的综合素质。三是完善执法案卷审查制度,通过定期不定期开展对卷宗的内部互评和检查,发现存在问题及时纠正,从而规范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行为。
(四)抓应急执法深化推进,提升本质安全。进一步深化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严厉打击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查处一批违法案件。强化预警信息发布,加强应急联动,及时依法有效处置突发事件,确保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安全,进一步推动我局法治建设工作持续稳定向好。
(五)抓法治政府保障能力建设,提升法治水平。按照法治政府和数字政府建设的要求,加快执法装备建设和信息化建设,进一步配齐配全调查取证执法装备,用好浙江省“大综合一体化”执法监管数字应用、浙江省行政执法监管平台等信息系统,不断提升在线执法、移动执法能力。按照区信用办的要求,充分发挥社会力量和市场机制作用,推进安全生产领域信用体系建设,加大对典型事故、违法行为曝光力度和联合惩戒约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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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和工作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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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77080179-5/2023-26566
文号
公布日期
2023-02-15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单位
区应急管理局
2022年以来,区应急管理局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区法治政府建设的要求,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和推进依法行政、打造法治型政府的工作目标,紧密结合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全面加强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法治建设,促进了全区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和应急管理工作有序开展。现将2022年度以来我局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完善内控制度,促进规范执法。我局高度重视行政执法内控制度建设,按照区监委第二季度项目化监督监察建议要求,建立健全执法全过程记录、案卷评查、案卷管理等一系列配套制度。建立并完善了《拱墅区应急管理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试行)》、《拱墅区应急管理局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拱墅区应急管理局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拱墅区应急管理局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拱墅区应急管理局行政执法人员和法制审核人员定期培训制度》和《拱墅区应急管理局执法案卷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确保执法有公示,过程有留痕,切实规范执法行为。
(二)聚焦执法队伍素质提升。根据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开展乡镇(街道)安全生产执法人员全覆盖培训的通知》,上半年于5月26-27日组织辖区各街道、园区安全生产工作人员共78人完成执法业务培训,并通过结业考试;7月,按照《浙江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印发<乡镇(街道)应急管理干部和网格员 2022 年度培训两张清单>的通知》要求,组织街道(园区)通过线上线下两种途径,自行组织开展应急管理干部和网格员2022年度培训并报送培训小结;组织区安委会各相关成员单位、各街道、园区安全生产负责人,重点企业负责人于10月28日收听收看《<杭州市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宣贯培训会》电视电话会议。
(三)抓好执法监督,推进阳光执法。一是做好案卷审查工作。按照《杭州市应急管理局关于 2022 年度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和生产安全事故 “回头看”核查的通知》文件要求,组织开展了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结合区司法局案件评查相关要求,对我局的处罚案卷进行审查,2022年以来共审查一般行政处罚案件192个,提出相关法律意见300余条。二是加强执法过程监督。对我局办理每一起行政处罚案件,从法律依据、情节认定、证据收集、处罚标准、程序运转以及文书适用等环节进行仔细的审核把关。对重大违法行为认真审核把关,对重大行政执法决定进行法制审核,确保依法行政、规范执法。
(四)严格执法办案,压实主体责任。2022年以来,我局紧盯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突出重点领域执法,压实责任形成震慑。截至12月20日,对192家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进行了立案处罚,共计罚款418余万元,案均值2.18万元,对违法违规企业起到了强有力的震慑作用,有效督促了生产经营单位切实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积极推动行刑衔接案件办理,全年共办理行刑衔接移送案件7个。
(五)明确事项标准,规范决策程序。根据《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关于加强市县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化管理和合法性审核工作的指导意见》等规定,按照编制科学、内容合理、程序正当、责任明确的要求,完成了2022年度区应急管理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征集、明确了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标准,并按要求做好标准公开。
(六)积极开展信用建设相关工作。一是规范信息报送。根据“信用拱墅”建设的文件要求,做好信用信息常规报送工作。今年1-11月向区信用办报送信用工作信息动态11篇、每月报送“信易+安全生产行政许可”数据,按季度报送涉及安监领域的公共信用信息;下半年以来,按要求报送联合惩戒案例名单、信用环境监测数据等相关信息。二是开展信用修复。积极开展企业信用修复工作,助力优化营商环境。积极引导安全生产领域失信主体改正违法行为、修复自身信用、提升诚信经营水平,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按照信用修复程序,对10家企业进行了信用修复,开具企业无违规证明200余份。
(七)扎实推进“互联网+监管”工作。科学制定监督检查计划,明确指导思想、目标任务、检查企业家数、执法检查事项等内容。结合我区安全生产监管检查工作实际,上半年度编制完成了《杭州市拱墅区应急管理局2022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并呈报区政府,计划中明确2022年全年计划检查不少于346家,其中重点检查不少于208 家,一般检查不少于138 家,同时结合市局的执法任务指导数明确全年执法任务目标;按照“互联网+监管”的事项覆盖率考核要求,结合分级分类监管要求,将重点监管与随机抽查相结合,导入2022年度区应急管理局年度抽查企业计划,设置本机构重点检查专项检查任务4项,实现工矿商贸企业、三场所企业及危化品企业重点专项检查全覆盖;设置并完成本机构“双随机”检查任务5项、跨部门“双随机”任务7项,配合区住建局、区统计局等相关部门完成跨部门“双随机”检查任务4项。
(八)规范推进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建设。自2021年10月以来,我局全面部署基层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建设工作,区领导多次召开应急消防管理体系建设工作专题会议,明确牵头单位、责任部门及街道工作要求。先后出台《关于推进拱墅区基层应急管理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推进基层应急消防管理体系和能力建设工作的通知》等文件。各街道成立应急消防领导小组,组建街道、社区两级综合应急救援队伍,有序推进教育培训和隐患排查,完善相关工作体制机制,优化应急预案,落实综合演练。提升辖区街道、社区应急救援和防灾减灾能力,我局开展社会应急队伍与街道应急队伍结对共建工作,有计划、有组织、有保障地开展应急队伍建设活动,实现一旦有重大影响事故发生,能够召之即来、来之能救、救之有效。目前,拱墅区共有拱墅区应急救援大队(公羊会)、拱墅区赛孚救援队、拱墅区红十字蓝天救援队、拱墅区民安社会公益救援中心4支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分别与18个街道点对点结对,形成互补深入社区开展应急救援、防灾减灾、演练培训等工作,提升社区应急管理能力。
二、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2022年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对照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工作的要求部署仍存在一些不足,一是执法队伍力量相对薄弱。我局专门从事行政执法的人员较少,多兼有其它部门的工作,而辖区监管对象众多,执法检查力不从心;二是执法业务水平不够扎实。在执法办案过程中,部分案卷管理和案卷制作中仍存在不规范的地方,执法过程需进一步完善,执法人员法治思维和法治理念有待深化。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第一责任人职责方面
切实发挥局党委在推进本单位法治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2022年以来,局主要负责人严格履行依法行政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的职责, 充分发挥了局党委统揽全局、协调各方的作用, 局领导带队执法办案,全力推进全员办案,支持区人大、政府、政协、法院、检察院依法依规履行职能、开展工作,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依法办事。一年以来无一起领导干部违规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情形发生。
四、2023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安排
为了更好地做好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提升全体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处理问题的能力,着力建设法治型和服务型机关。我局将在今后工作中,切实重视并加强以下工作:
(一)抓法治政府建设责任,提升法治政府建设意识。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切实把省、市、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同局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监管实际工作结合起来,从贯彻中央、省、市、区安全生产决策部署到责任制落实、监管执法、宣传培训等,明确主体责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职责。
(二)抓应急法治宣传教育,营造法治氛围。依托“安全生产月”、“防灾减灾”宣传周、“防汛防台日”、宪法宣传日等活动,多渠道、大力度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常态化开展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提高全区应急管理工作的法治意识,着力形成全面推进依法治安的良好工作格局和社会氛围。
(二)抓法治履职能力建设,深化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一是落实领导班子集体学法、执法人员业务培训制度,加强执法人员上岗、在岗培训。二是根据《浙江省应急管理执法能力建设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和《杭州市应急管理能力提升教育培训实施意见》的要求,以提高实际执法能力为目的,采取交流讨论、岗位代训、集中培训等方式,强化培训教育,促进执法人员文书规范填写,规范执法台帐,不断提高文书质量,提升执法水平,达到适用法律准确,程序合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着力提高执法人员的综合素质。三是完善执法案卷审查制度,通过定期不定期开展对卷宗的内部互评和检查,发现存在问题及时纠正,从而规范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行为。
(四)抓应急执法深化推进,提升本质安全。进一步深化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严厉打击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查处一批违法案件。强化预警信息发布,加强应急联动,及时依法有效处置突发事件,确保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安全,进一步推动我局法治建设工作持续稳定向好。
(五)抓法治政府保障能力建设,提升法治水平。按照法治政府和数字政府建设的要求,加快执法装备建设和信息化建设,进一步配齐配全调查取证执法装备,用好浙江省“大综合一体化”执法监管数字应用、浙江省行政执法监管平台等信息系统,不断提升在线执法、移动执法能力。按照区信用办的要求,充分发挥社会力量和市场机制作用,推进安全生产领域信用体系建设,加大对典型事故、违法行为曝光力度和联合惩戒约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