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索引号 | 00250000-9/2023-29550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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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区司法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备注/文号 | 杭拱政复[2022]212号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生成日期 | 2023-12-29 | 发布日期 | 2023-12-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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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3-12-29 16:36:40 点击率:
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政府
行政复议决定书
杭拱政复[2022]212号
申请人:周某红。
被申请人:杭州市拱墅区民政局。
申请人周某红不服被申请人杭州市拱墅区民政局在社区工作者招聘中不予录用行为,于2022年11月30日向本机关申请行政复议,本机关依法受理并进行了审理。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申请人称:1、事情经过:申请人顺利通过笔试、面试,仅因体检结果为桥本氏甲状腺炎被拒。申请人于2022年6月30日报考了拱墅区2022年社区工作者第二轮招聘的祥符街道社区工作者岗位2(不限户籍,岗位面向应届生,本次招聘31位女性)。经资格审查合格后,于8月6日上午至杭州市桃源中学参加笔试,在8月25日查询得知笔试成绩为66分,第18名,顺利通过笔试,并于9月3日在杭州市桃源中学参加面试,9月5日得知面试成绩第32名。9月13日申请人收到通知,因岗位有2人放弃体检,故申请人以面试递补第一名的资格进入体检。9月17日,申请人在街道人员的带领下,在浙江省人民医院进行了初次体检,因外科医生初步判断甲状腺异常,街道通知申请人于 9月23日在浙江省人民医院进行复检,查甲状腺功能七项。9月29日,申请人收到街道通知体检不合格,不予聘用,理由是医院的体检单上注明桥本甲状腺炎,体检不合格。经医生查实,申请人甲状腺功能正常,不需要吃药,故申请人对街道不予聘用的决定提出质疑,最后街道通知申请人于10月12日在浙江医院(三墩院区)进行第二次复检,复查项目仍旧是甲状腺功能七项,外加外科检查。期间街道负责人拿着第一次复检的体检单,在申请人完成每个科室的检查后都拿着之前的检查结果给医生参考。10月14日,申请人收到通知,因患有桥本甲状腺炎,申请人未通过本次体检,未被录取至报考岗位(尽管本岗位既不是公务员,也没有事业单位编制)。11月4日被申请人公布了体检不合格人员名单。2、桥本氏甲状腺炎不是传染病,不影响正常的工作生活,申请人的身体条件足以胜任报考岗位,被申请人以申请人患有桥本氏甲状腺炎为由不予聘用是对申请人的恶意歧视,严重损害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申请人身为刚刚毕业的大学生,日常生活和工作都无身体不适状况,被告知体检不合格后,多次至浙江省立同德医院(翠苑院区)的甲状腺科和内分泌科就诊,以浙江省人民医院的体检报告询问医生此疾病是否影响工作生活,以及患病原因和平时应注意的事项。医生均表示很奇怪为什么桥本甲状腺炎不能考公。而且这个疾病在女性群体中多发,患病率高出男性好几倍,现在就业压力大,还有各种环境因素的影响等都可能会导致桥本,此患病群体也是比较大的。其实申请人在浙江省人民医院第一次做甲状腺全套的B超检查时,超声检查的医生就表示甲状腺有点炎症,应该不影响考公务员和正常工作。申请人在多家三甲医院得到的医生回复都是如此,医生都表示震惊且奇怪为什么桥本患者会因为这个疾病被招聘单位拒之门外,因为这个疾病不影响正常工作和生活。被申请人仅仅根据申请人体检结果为桥本氏甲状腺炎,就认定申请人不符合公务员身体健康标准、认定申请人不具备任职报考岗位的身体条件,是对申请人歧视。被申请人未履行尊重和保障人权、平等对待公民的法定职责。该歧视行为违反了宪法第 33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之规定,严重侵犯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即使申请人患有桥本氏甲状腺炎,该疾病并未影响正常的工作和生活,申请人的身体状况足以胜任报考的岗位, 被申请人的行为剥夺了申请人依法劳动的权利。3、被申请人以公务员体检标准对本次报考人员进行体检没有法律依据,且是对慢性病群体及女性就业权的严重侵害。申请人报考的岗位并非公务员,被申请人作为政府部门必须依法行政,非公务员岗位不应用公务员的体检标准进行体检。被申请人以 《关于修订〈公务员聘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聘用体检 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号)、《关于印发〈公务员聘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聘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号)的标准对申请人进行体检违法。另,申请人经查询资料并询问多位医生后,得知此病在女性中发病率比男性高10-20倍,甚至每5-10名女性中就有一名患桥本甲状腺炎。如果任由公务员体检标准无限扩张到其他工作职位,必然使慢性病群体陷入就业困境,而该病在女性群体中高发,也必将影响女性群体的就业,这将会是对慢性病和女性群体就业权的严重侵害。
申请人同时提交的证据材料有:(1)拱墅区2022年度公开招聘专职社区工作者(第二轮)公告;(2)拱墅区2022年招聘专职社区工作者(第二轮)笔试准考证、考场号;(3)拱墅区2022年度公开招聘专职社区工作者(第二轮)笔试成绩(含加分)公示;(4)拱墅区第二轮社区工作者进入面试人员公示。以上证据均为复制件。
被申请人答复称:一、基本案情。2022年6月10日,被申请人在“拱墅民政”微信公众号发布“拱墅区2022年度公开招聘专职社区工作者(第二轮)公告”。该招聘公告列明了招聘对象及条件、招聘程序等事项,其中明确体检工作执行标准。2022年8月25日,被申请人通过“拱墅民政”微信公众号公示“拱墅区2022年招聘专职社区工作者(第二轮)笔试成绩(含加分)公示”。(网址:https://mp.weixin.qq.com/s/5Q_vjFEne9ObBQnx4NogpQ)2022年9月1日,被申请人通过“拱墅民政”微信公众号公示“拱墅区2022年度公开招聘专职社区工作者(第二轮)替补复审进入面试人员及放弃复审人员公示”。(网址:https://mp.weixin.qq.com/s/5HUGuKQJKFApCgOTQ-MslA)
2022年9月23日,浙江省人民医院出具申请人体检结论及建议,载明:“甲状腺B超:甲状腺回声改变、甲状腺功TSH增高,甲状腺球蛋白抗体和甲状腺过氧化物酶抗体增高,考虑桥本氏甲状腺炎。根据人社部发[2016]×号《公务员录用标准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第16条,体检不合格”。2022年10月12日,浙江医院出具申请人体检复检结论及建议,载明:“甲状腺质地不均,双侧甲状腺实质回声改变,TSH增高,甲状腺球蛋白降低、抗甲状腺球蛋白抗体及康甲状腺过氧化物酶抗体明显增高,考虑桥本氏甲状腺炎。根据人社部发[2016]×号《公务员录用标准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第16条,体检不合格”。2022年11月4日, 被申请人在拱墅门户网公示“拱墅区2022年招聘专职社区工作者(第二轮)放弃及未通过体检人员、拟聘用人员情况公示(二)”http://www.gongshu.gov.cn/art/2022/11/4/art_1230541_59072229.html)。二、被申请人在职权范围内开展专职社区工作者招聘工作,确定录用体检标准等,并无不当。被申请人机构职能包含拟定全区社会工作者发展规划和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推进全区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相关志愿者队伍建设,即被申请人有权在拱墅区范围内开展专职社区工作者招聘工作,并就招聘工作拟定相应发展规划和政策。被申请人在“拱墅民政”微信公众号发布拱墅区2022年度公开招聘专职社区工作者(第二轮)公告,公开招聘专职社区工作者并确定招聘专职社区工作者体检按《关于修订
综上所述,被申请人开展专职社区工作者招聘系在法定职能范围内,为履行行政职权作出的具体落实工作,依据体检及复检结果作出不予录用决定,并无不当。
被申请人提交的证据材料及拟证明的事实有:(1)拱墅区民政局职能,拟证明被申请人机构职能包含拟定全区社会工作者发展规划和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推进全区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相关志愿者队伍建设,被申请人有权开展专职社区工作者招聘;(2)拱墅区2022年度公开招聘专职社区工作者(第二轮)公告,拟证明被申请人公开发布专职社区工作者招聘公告,并明确招聘对象及条件、招聘程序、体检执行标准等;(3)拱墅区2022年招聘专职社区工作者(第二轮)笔试成绩(含加分)公示、拱墅区2022年度公开招聘专职社区工作者(第二轮)替补复审进入面试人员及放弃复审人员公示、拱墅区2022年招聘专职社区工作者(第二轮)放弃及未通过体检人员、拟聘用人员情况公示(二),拟证明被申请人招聘专职社区工作者过程公开、公正,并无不当;(4)报名确认页,拟证明申请人充分知晓拱墅区专职社区工作者招聘内容(含体检条款)并签字确认的事实;(5)体检结果,拟证明申请人体检及复检结果均不合格的事实。以上证据均为复制件。
申请人在查阅被申请人答复材料后补充意见如下:一、被申请人适用《关于修订
经审理,本机关查明以下事实:2022年6月10日,被申请人在“拱墅民政”微信公众号发布“拱墅区2022年度公开招聘专职社区工作者(第二轮)公告”,该招聘公告列明招聘对象及条件、招聘程序等事项,其中明确体检工作按《关于修订〈公务员聘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及〈公务员聘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号)、《关于印发〈公务员聘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聘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号)执行。2022年8月25日,被申请人通过“拱墅民政”微信公众号发布“拱墅区2022年招聘专职社区工作者(第二轮)笔试公示”,申请人通过笔试。2022年9月1日,被申请人通过“拱墅民政”微信公众号发布“拱墅区2022年度公开招聘专职社区工作者(第二轮)替补复审进入面试人员及放弃复审人员公示。”2022年9月23日,浙江省人民医院出具申请人体检结论及建议,载明:“甲状腺B超:甲状腺回声改变、甲状腺功TSH增高,甲状腺球蛋白抗体和甲状腺过氧化物酶抗体增高,考虑桥本氏甲状腺炎。根据人社部发[2016]×号《公务员录用标准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第16条,体检不合格”。2022年10月12日,浙江医院出具申请人体检复检结论及建议,载明:“甲状腺质地不均,双侧甲状腺实质回声改变,TSH增高,甲状腺球蛋白降低、抗甲状腺球蛋白抗体及康甲状腺过氧化物酶抗体明显增高,考虑桥本氏甲状腺炎。根据人社部发[2016]×号《公务员录用标准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第16条,体检不合格”。2022年11月4日,被申请人在门户网公示“拱墅区2022年招聘专职社区工作者(第二轮)放弃及未通过体检人员、拟聘用人员情况公示(二)”。后申请人不服被申请人以体检结果为桥本氏甲状腺炎不符合国家公务员身体健康标准为由拒绝聘用至报考岗位,向本机关提起行政复议。
以上事实有拱墅区2022年度公开招聘专职社区工作者(第二轮)公告、拱墅区2022年招聘专职社区工作者(第二轮)笔试成绩(含加分)公示、拱墅区2022年度公开招聘专职社区工作者(第二轮)替补复审进入面试人员及放弃复审人员公示、拱墅区2022年招聘专职社区工作者(第二轮)放弃及未通过体检人员、拟聘用人员情况公示(二)、体检结果等证据予以证明。
本机关认为:根据拱墅区民政局职能介绍第(九)项:“拟订全区社会工作发展规划和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推进全区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相关志愿者的建设。”本案中,被申请人具有开展社会工作者招聘的法定职权。
本案的争议焦点为被申请人作出的不予聘用申请人的行政行为是否合法。根据人社部发[2016]×号《公务员录用标准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第16条“三度单纯性甲状腺肿,体检不合格”之规定,本案中,浙江省人民医院出具申请人体检结论载明:“甲状腺B超:甲状腺回声改变、甲状腺功TSH增高,甲状腺球蛋白抗体和甲状腺过氧化物酶抗体增高,考虑桥本氏甲状腺炎。根据人社部发[2016]×号《公务员录用标准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第16条,体检不合格”。浙江医院出具申请人体检复检结论载明:“甲状腺质地不均,双侧甲状腺实质回声改变,TSH增高,甲状腺球蛋白降低、抗甲状腺球蛋白抗体及康甲状腺过氧化物酶抗体明显增高,考虑桥本氏甲状腺炎。根据人社部发[2016]×号《公务员录用标准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第16条,体检不合格”。体检结果属于医学范畴,应当由医疗机构和专业医生来认定。同时,关于专职社区工作者录用体检标准,申请人在线上报名系统中签字确认知悉并同意《拱墅区2022年度公开招聘专职社区工作者(第二轮)公告》内容,故对此理应充分知晓。浙江省人民医院和浙江医院认定申请人患有桥本氏甲状腺炎,根据人社部发[2016]×号《公务员录用标准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第16条之规定,申请人体检不合格,故被申请人作出的不予聘用申请人的行政行为并无不当。
综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本机关决定如下:
维持被申请人在社区工作者招聘中对申请人作出的不予录用行为。
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行政复议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依法向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法院或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政府
2023年2月20日
附:相关法律条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
第一条 为了防止和纠正违法的或者不当的具体行政行为,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保障和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十八条 行政复议机关负责法制工作的机构应当对被申请人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审查,提出意见,经行政复议机关的负责人同意或者集体讨论通过后,按照下列规定作出行政复议决定:
(一)具体行政行为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依据正确,程序合法,内容适当的,决定维持。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
第四十三条 依照行政复议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具体行政行为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依据正确,程序合法,内容适当的,行政复议机关应当决定维持。
行政复议决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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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250000-9/2023-29550
文号
杭拱政复[2022]212号
公布日期
2023-12-29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单位
区司法局
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政府
行政复议决定书
杭拱政复[2022]212号
申请人:周某红。
被申请人:杭州市拱墅区民政局。
申请人周某红不服被申请人杭州市拱墅区民政局在社区工作者招聘中不予录用行为,于2022年11月30日向本机关申请行政复议,本机关依法受理并进行了审理。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申请人称:1、事情经过:申请人顺利通过笔试、面试,仅因体检结果为桥本氏甲状腺炎被拒。申请人于2022年6月30日报考了拱墅区2022年社区工作者第二轮招聘的祥符街道社区工作者岗位2(不限户籍,岗位面向应届生,本次招聘31位女性)。经资格审查合格后,于8月6日上午至杭州市桃源中学参加笔试,在8月25日查询得知笔试成绩为66分,第18名,顺利通过笔试,并于9月3日在杭州市桃源中学参加面试,9月5日得知面试成绩第32名。9月13日申请人收到通知,因岗位有2人放弃体检,故申请人以面试递补第一名的资格进入体检。9月17日,申请人在街道人员的带领下,在浙江省人民医院进行了初次体检,因外科医生初步判断甲状腺异常,街道通知申请人于 9月23日在浙江省人民医院进行复检,查甲状腺功能七项。9月29日,申请人收到街道通知体检不合格,不予聘用,理由是医院的体检单上注明桥本甲状腺炎,体检不合格。经医生查实,申请人甲状腺功能正常,不需要吃药,故申请人对街道不予聘用的决定提出质疑,最后街道通知申请人于10月12日在浙江医院(三墩院区)进行第二次复检,复查项目仍旧是甲状腺功能七项,外加外科检查。期间街道负责人拿着第一次复检的体检单,在申请人完成每个科室的检查后都拿着之前的检查结果给医生参考。10月14日,申请人收到通知,因患有桥本甲状腺炎,申请人未通过本次体检,未被录取至报考岗位(尽管本岗位既不是公务员,也没有事业单位编制)。11月4日被申请人公布了体检不合格人员名单。2、桥本氏甲状腺炎不是传染病,不影响正常的工作生活,申请人的身体条件足以胜任报考岗位,被申请人以申请人患有桥本氏甲状腺炎为由不予聘用是对申请人的恶意歧视,严重损害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申请人身为刚刚毕业的大学生,日常生活和工作都无身体不适状况,被告知体检不合格后,多次至浙江省立同德医院(翠苑院区)的甲状腺科和内分泌科就诊,以浙江省人民医院的体检报告询问医生此疾病是否影响工作生活,以及患病原因和平时应注意的事项。医生均表示很奇怪为什么桥本甲状腺炎不能考公。而且这个疾病在女性群体中多发,患病率高出男性好几倍,现在就业压力大,还有各种环境因素的影响等都可能会导致桥本,此患病群体也是比较大的。其实申请人在浙江省人民医院第一次做甲状腺全套的B超检查时,超声检查的医生就表示甲状腺有点炎症,应该不影响考公务员和正常工作。申请人在多家三甲医院得到的医生回复都是如此,医生都表示震惊且奇怪为什么桥本患者会因为这个疾病被招聘单位拒之门外,因为这个疾病不影响正常工作和生活。被申请人仅仅根据申请人体检结果为桥本氏甲状腺炎,就认定申请人不符合公务员身体健康标准、认定申请人不具备任职报考岗位的身体条件,是对申请人歧视。被申请人未履行尊重和保障人权、平等对待公民的法定职责。该歧视行为违反了宪法第 33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之规定,严重侵犯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即使申请人患有桥本氏甲状腺炎,该疾病并未影响正常的工作和生活,申请人的身体状况足以胜任报考的岗位, 被申请人的行为剥夺了申请人依法劳动的权利。3、被申请人以公务员体检标准对本次报考人员进行体检没有法律依据,且是对慢性病群体及女性就业权的严重侵害。申请人报考的岗位并非公务员,被申请人作为政府部门必须依法行政,非公务员岗位不应用公务员的体检标准进行体检。被申请人以 《关于修订〈公务员聘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聘用体检 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号)、《关于印发〈公务员聘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聘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号)的标准对申请人进行体检违法。另,申请人经查询资料并询问多位医生后,得知此病在女性中发病率比男性高10-20倍,甚至每5-10名女性中就有一名患桥本甲状腺炎。如果任由公务员体检标准无限扩张到其他工作职位,必然使慢性病群体陷入就业困境,而该病在女性群体中高发,也必将影响女性群体的就业,这将会是对慢性病和女性群体就业权的严重侵害。
申请人同时提交的证据材料有:(1)拱墅区2022年度公开招聘专职社区工作者(第二轮)公告;(2)拱墅区2022年招聘专职社区工作者(第二轮)笔试准考证、考场号;(3)拱墅区2022年度公开招聘专职社区工作者(第二轮)笔试成绩(含加分)公示;(4)拱墅区第二轮社区工作者进入面试人员公示。以上证据均为复制件。
被申请人答复称:一、基本案情。2022年6月10日,被申请人在“拱墅民政”微信公众号发布“拱墅区2022年度公开招聘专职社区工作者(第二轮)公告”。该招聘公告列明了招聘对象及条件、招聘程序等事项,其中明确体检工作执行标准。2022年8月25日,被申请人通过“拱墅民政”微信公众号公示“拱墅区2022年招聘专职社区工作者(第二轮)笔试成绩(含加分)公示”。(网址:https://mp.weixin.qq.com/s/5Q_vjFEne9ObBQnx4NogpQ)2022年9月1日,被申请人通过“拱墅民政”微信公众号公示“拱墅区2022年度公开招聘专职社区工作者(第二轮)替补复审进入面试人员及放弃复审人员公示”。(网址:https://mp.weixin.qq.com/s/5HUGuKQJKFApCgOTQ-MslA)
2022年9月23日,浙江省人民医院出具申请人体检结论及建议,载明:“甲状腺B超:甲状腺回声改变、甲状腺功TSH增高,甲状腺球蛋白抗体和甲状腺过氧化物酶抗体增高,考虑桥本氏甲状腺炎。根据人社部发[2016]×号《公务员录用标准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第16条,体检不合格”。2022年10月12日,浙江医院出具申请人体检复检结论及建议,载明:“甲状腺质地不均,双侧甲状腺实质回声改变,TSH增高,甲状腺球蛋白降低、抗甲状腺球蛋白抗体及康甲状腺过氧化物酶抗体明显增高,考虑桥本氏甲状腺炎。根据人社部发[2016]×号《公务员录用标准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第16条,体检不合格”。2022年11月4日, 被申请人在拱墅门户网公示“拱墅区2022年招聘专职社区工作者(第二轮)放弃及未通过体检人员、拟聘用人员情况公示(二)”http://www.gongshu.gov.cn/art/2022/11/4/art_1230541_59072229.html)。二、被申请人在职权范围内开展专职社区工作者招聘工作,确定录用体检标准等,并无不当。被申请人机构职能包含拟定全区社会工作者发展规划和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推进全区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相关志愿者队伍建设,即被申请人有权在拱墅区范围内开展专职社区工作者招聘工作,并就招聘工作拟定相应发展规划和政策。被申请人在“拱墅民政”微信公众号发布拱墅区2022年度公开招聘专职社区工作者(第二轮)公告,公开招聘专职社区工作者并确定招聘专职社区工作者体检按《关于修订
综上所述,被申请人开展专职社区工作者招聘系在法定职能范围内,为履行行政职权作出的具体落实工作,依据体检及复检结果作出不予录用决定,并无不当。
被申请人提交的证据材料及拟证明的事实有:(1)拱墅区民政局职能,拟证明被申请人机构职能包含拟定全区社会工作者发展规划和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推进全区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相关志愿者队伍建设,被申请人有权开展专职社区工作者招聘;(2)拱墅区2022年度公开招聘专职社区工作者(第二轮)公告,拟证明被申请人公开发布专职社区工作者招聘公告,并明确招聘对象及条件、招聘程序、体检执行标准等;(3)拱墅区2022年招聘专职社区工作者(第二轮)笔试成绩(含加分)公示、拱墅区2022年度公开招聘专职社区工作者(第二轮)替补复审进入面试人员及放弃复审人员公示、拱墅区2022年招聘专职社区工作者(第二轮)放弃及未通过体检人员、拟聘用人员情况公示(二),拟证明被申请人招聘专职社区工作者过程公开、公正,并无不当;(4)报名确认页,拟证明申请人充分知晓拱墅区专职社区工作者招聘内容(含体检条款)并签字确认的事实;(5)体检结果,拟证明申请人体检及复检结果均不合格的事实。以上证据均为复制件。
申请人在查阅被申请人答复材料后补充意见如下:一、被申请人适用《关于修订
经审理,本机关查明以下事实:2022年6月10日,被申请人在“拱墅民政”微信公众号发布“拱墅区2022年度公开招聘专职社区工作者(第二轮)公告”,该招聘公告列明招聘对象及条件、招聘程序等事项,其中明确体检工作按《关于修订〈公务员聘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及〈公务员聘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号)、《关于印发〈公务员聘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聘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号)执行。2022年8月25日,被申请人通过“拱墅民政”微信公众号发布“拱墅区2022年招聘专职社区工作者(第二轮)笔试公示”,申请人通过笔试。2022年9月1日,被申请人通过“拱墅民政”微信公众号发布“拱墅区2022年度公开招聘专职社区工作者(第二轮)替补复审进入面试人员及放弃复审人员公示。”2022年9月23日,浙江省人民医院出具申请人体检结论及建议,载明:“甲状腺B超:甲状腺回声改变、甲状腺功TSH增高,甲状腺球蛋白抗体和甲状腺过氧化物酶抗体增高,考虑桥本氏甲状腺炎。根据人社部发[2016]×号《公务员录用标准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第16条,体检不合格”。2022年10月12日,浙江医院出具申请人体检复检结论及建议,载明:“甲状腺质地不均,双侧甲状腺实质回声改变,TSH增高,甲状腺球蛋白降低、抗甲状腺球蛋白抗体及康甲状腺过氧化物酶抗体明显增高,考虑桥本氏甲状腺炎。根据人社部发[2016]×号《公务员录用标准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第16条,体检不合格”。2022年11月4日,被申请人在门户网公示“拱墅区2022年招聘专职社区工作者(第二轮)放弃及未通过体检人员、拟聘用人员情况公示(二)”。后申请人不服被申请人以体检结果为桥本氏甲状腺炎不符合国家公务员身体健康标准为由拒绝聘用至报考岗位,向本机关提起行政复议。
以上事实有拱墅区2022年度公开招聘专职社区工作者(第二轮)公告、拱墅区2022年招聘专职社区工作者(第二轮)笔试成绩(含加分)公示、拱墅区2022年度公开招聘专职社区工作者(第二轮)替补复审进入面试人员及放弃复审人员公示、拱墅区2022年招聘专职社区工作者(第二轮)放弃及未通过体检人员、拟聘用人员情况公示(二)、体检结果等证据予以证明。
本机关认为:根据拱墅区民政局职能介绍第(九)项:“拟订全区社会工作发展规划和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推进全区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相关志愿者的建设。”本案中,被申请人具有开展社会工作者招聘的法定职权。
本案的争议焦点为被申请人作出的不予聘用申请人的行政行为是否合法。根据人社部发[2016]×号《公务员录用标准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第16条“三度单纯性甲状腺肿,体检不合格”之规定,本案中,浙江省人民医院出具申请人体检结论载明:“甲状腺B超:甲状腺回声改变、甲状腺功TSH增高,甲状腺球蛋白抗体和甲状腺过氧化物酶抗体增高,考虑桥本氏甲状腺炎。根据人社部发[2016]×号《公务员录用标准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第16条,体检不合格”。浙江医院出具申请人体检复检结论载明:“甲状腺质地不均,双侧甲状腺实质回声改变,TSH增高,甲状腺球蛋白降低、抗甲状腺球蛋白抗体及康甲状腺过氧化物酶抗体明显增高,考虑桥本氏甲状腺炎。根据人社部发[2016]×号《公务员录用标准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第16条,体检不合格”。体检结果属于医学范畴,应当由医疗机构和专业医生来认定。同时,关于专职社区工作者录用体检标准,申请人在线上报名系统中签字确认知悉并同意《拱墅区2022年度公开招聘专职社区工作者(第二轮)公告》内容,故对此理应充分知晓。浙江省人民医院和浙江医院认定申请人患有桥本氏甲状腺炎,根据人社部发[2016]×号《公务员录用标准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第16条之规定,申请人体检不合格,故被申请人作出的不予聘用申请人的行政行为并无不当。
综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本机关决定如下:
维持被申请人在社区工作者招聘中对申请人作出的不予录用行为。
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行政复议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依法向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法院或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政府
2023年2月20日
附:相关法律条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
第一条 为了防止和纠正违法的或者不当的具体行政行为,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保障和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十八条 行政复议机关负责法制工作的机构应当对被申请人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审查,提出意见,经行政复议机关的负责人同意或者集体讨论通过后,按照下列规定作出行政复议决定:
(一)具体行政行为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依据正确,程序合法,内容适当的,决定维持。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
第四十三条 依照行政复议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具体行政行为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依据正确,程序合法,内容适当的,行政复议机关应当决定维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