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索引号 39649777-X/2022-25301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区市场监管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备注/文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生成日期 2022-08-29 发布日期 2022-08-29
附件 【负责人解读】关于《拱墅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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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解读】关于《拱墅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 2022-08-29 14:21:08 点击率:

一、 制定目的

此次文件制定目的主要在于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保障规范性文件合法有效,促进依法行政。

二、制定依据

依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浙政令(2018)372号),根据相关改革措施及上位法修改、废止情况,着重清理与现行法律、法规、规章或国家方针政策、上级行政机关文件要求不符的规定,机构改革后有必要修改或废止的规定,以及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的规定,确保应改尽改、应废尽废,保障规范性文件合法有效。

三、 主要内容

对本局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其中暂时保留(修改)1件,废止1件,本次清理结果公布前已废止的1件。

四、 施行日期

该文件的发布日期是2022年8月29日,施行日期是2022年9月29日。

五、解读机关及解读人

解读机关:拱墅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解读人:赵斌(局长)

联系电话:0571-88318016。

政策解读
政策解读
【负责人解读】关于《拱墅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索引号

39649777-X/2022-25301

公布日期

2022-08-29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单位

区市场监管局

关联类型

政策原文

一、 制定目的

此次文件制定目的主要在于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保障规范性文件合法有效,促进依法行政。

二、制定依据

依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浙政令(2018)372号),根据相关改革措施及上位法修改、废止情况,着重清理与现行法律、法规、规章或国家方针政策、上级行政机关文件要求不符的规定,机构改革后有必要修改或废止的规定,以及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的规定,确保应改尽改、应废尽废,保障规范性文件合法有效。

三、 主要内容

对本局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其中暂时保留(修改)1件,废止1件,本次清理结果公布前已废止的1件。

四、 施行日期

该文件的发布日期是2022年8月29日,施行日期是2022年9月29日。

五、解读机关及解读人

解读机关:拱墅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解读人:赵斌(局长)

联系电话:0571-88318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