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索引号 00250047-1/2022-24616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区审计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备注/文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生成日期 2022-07-08 发布日期 2022-0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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拱墅区审计局关于2020年度拱墅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公告

发布日期: 2022-07-08 17:02:03 点击率:

区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审议了《关于2020年度拱墅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要求区政府深入贯彻落实《关于改进审计查出突出问题整改情况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机制的意见》精神,及时研究部署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将整改落实工作纳入督查范围。区政府及其职能部门要严明责任,严肃整改,引以为戒。各整改责任单位要切实落实审计查出问题整改主体责任,推进建章立制,强化审计成果运用,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审计整改工作,区政府办下发了《整改督办函》,要求相关部门认真研究落实整改,压紧压实整改责任。区审计局牵头对审计工作报告中的相关问题进行分类梳理,形成4个方面26个问题的整改明细清单,明确了各个整改责任单位。各相关责任单位积极采纳审计意见和建议,明确审计整改工作责任和时限,对审计查出的问题,认真研究,深刻剖析,逐条整改,取得了较好的整改效果。

一、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一)区本级预算执行及决算草案审计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1. 关于“个别制度、办法未及时修订、更新”问题的整改情况。

区财政局已根据新预算法实施条例,结合区划调整后的财政管理实际,出台了《拱墅区部门预算调整暂行办法》(拱财〔2021〕57号);同时制定、出台了《拱墅区国有企业经营管理办法》等相关制度(拱政办发〔2021〕17号)。

2. 关于“其他财政性资金专户结余无二级科目”问题的整改情况。

区财政局已在会计核算系统中“304.其他财政性资金结余”科目下设明细科目“上级补助资金结余”、“其他资金结余”和“土地出让金结余”,直接反映专户结余明细。

3. 关于“部分单位的资产账卡不符”问题的整改情况。

资产账卡不符的11家单位中8家已完成整改核对一致,剩余三家存在差异,其中米市巷街道2020年底财务与资产账差异0.96亿元,现已整改0.83亿元(为2020年街道无偿划拨至杭州智慧网谷经济发展有限公司的房产,资产划转后财务账未及时进行核销,现已完成调整),剩余部分差异为单位资产待盘点核实,已与第三方中介盘点公司对接进行清查;区住建局下属区国有土地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中心因基建账转政府会计制度后财务账未进行调整,待财务账处理后完成整改;区法院的差异为一处原法院使用、现公安使用的无产权房产,单位尚未提供错账核销材料对资产予以核销。

4. 关于“相关单位未及时办理竣工财务决算”问题的整改情况。

区财政局已对区政府投资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摸底情况进行梳理,督促相关单位按要求开展竣工财务决算工作。目前,已有2个项目完成竣工财务决算批复、4个项目完成初审报告。下一步,要求各项目建设单位要负起主体责任,及时与区相关职能部门协调解决有关项目在竣工决算中疑难问题和困难,加快竣工两年以上项目的竣工财务决算审计工作。

5. 关于“资金下沉二级单位,未按实际进度支付”问题的整改情况。

区城管局下属区市政所已于2021年9月将迎亚运道路项目资金支付完成后最终结余资金17.73万元上缴财政。

(二)环境整治、提升数智水平专项审计方面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1. 关于垃圾分类相关问题的整改情况。

(1)“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工作有待提高”的问题。区城管局为各街道、社区搭建交流沟通展示平台,促使相对落后的街道、社区补齐短板,提升垃圾分类工作实效;对部分分类准确率偏低的小区,精细化推进定时定点投放,强化桶边督导和宣传服务,引导居民正确分类投放,提高垃圾分类质量;定期组织开展垃圾分类专题培训,使垃圾分类专管员进一步了解垃圾分类知识。截至2020年,省市示范小区已创建355个,占总小区数的51%,今年新创省市示范小区83个,省、市级示范小区创建覆盖率达到61%;持续开展垃圾分类入户宣传活动,走进居民家中一对一上门讲解垃圾分类知识。加强垃圾分类氛围营造,借助社区活动中心、小区、楼道、垃圾投放点等LED屏、宣传栏等载体,投放公益广告、分类小常识、条例法规等应知应会内容。加强垃圾分类执法监督力度,按照“五通报、五必罚”要求,对多次违反规定的,进行立案查处。持续推进定时定点分类投放,指导居民们正确分类和投放,同时设置荣誉榜、积分榜等激励居民,促进居民养成垃圾分类的好习惯。

(2)“生活垃圾清运处置费收取有待规范”的问题。根据《杭州市非居民生活垃圾处理计量和收费管理办法》第三条“非居民生活垃圾可按实际产生量计收,可按重量计量收取,计量单位为吨,也可按容积计量收取,计量单位为桶。”生活垃圾(不含餐厨废弃物)每吨换算为10桶(240L桶),餐厨废弃物每吨换算为10桶(120L桶),其他容积的垃圾桶按比例折算;行政区划变更后,经过与财政部门沟通,结合审计提出的整改意见,现已经在办理对公收款码,目前正在中国工商银行湖墅支行审核中。

2. 关于信息系统相关问题的整改情况。

(1)“系统安全防护有待加强”的问题。区教育局第一时间立即进行整改,修改代码后,增加试错次数及密码弱口令警示标识,确保信息系统的帐号使用安全。

(2)“个别系统功能使用不够充分”的问题。区教育局优化流程设计,强化责任管理,由办公室牵头,对前期文档进行梳理,并对新的文件进行流程闭环管理,所有文档要求归档处理。截止到目前,基本落实该项要求。后续,随着两区融合,既有的OA办公平台已经不能满足当前移动办公需求,2022年即将实施办公OA平台升级改造,目前项目已经上报预算。

3. 关于19家内审委员会组织运行相关问题的整改情况。

根据冯晶区长批示:“进一步规范内审制度,加大内审力度,发挥内审作用,请区审计局牵头提升”要求,区审计局制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内部审计工作的通知》,通知明确全区各内审单位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内部审计工作的意见》的要求,认真组织开展本单位的内审工作;同时制订了《审计监督工作考核指标及评分标准》,年末对全区各内审单位的内审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统一的监督考核并纳入综合考评,以进一步加强全区各内审单位对于本单位内审工作的重视和提升。

(三)领导干部权力运行和责任落实方面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1. 关于经济决策机制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

(1)招商引资企业绩效欠佳的问题。上塘街道高度重视审计工作意见,2021年3月12日召开专题工作会议,讨论下一步工作安排,明确后续招商引资工作具体要求。4月2日,出台了《上塘街道招商引资工作要求》,对招商过程中各项工作要求和流程予以明确。今后,街道严格按照《工作要求》条款执行,招商政策与项目效益挂钩,经党工委集体讨论后,与企业签订引进协议。和睦街道2019年招商引资考核办法调整后,街道已不再向招商引资中介机构发放招商引荐奖,已完成整改。

(2)部分项目支出预算执行率不高的问题。2020年区住建局共112个项目,预算资金总计为10.79亿元,支出9.07亿元;扣除5个市财政局预拨资金项目1.32亿元(中央补助2019-2020年保障性安居工程住房租赁专项资金1.01亿元、省预补2020年新型建筑工业化以奖代拨资金800万元、市补2019年-2020年借地绿化租地费230万元、市补2020年第一批老旧小区综合提升改造2016万元),2020年全年项目预算执行率达到95.7%。

2. 关于经济活动内控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

(1)合同内容变更未及时签订补充协议的问题。区司法局全面查找、立查立改、补齐短板、堵住漏洞,2021年上半年暂停与拱墅区人民调解协会签订人民调解的政府购买服务合同,并由相关科室重新整理服务条款,进一步完善合同内容,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新合同经法治督察科审核方可重新签订,同时要求今后合同承接方必须将所有签到表提供给相关业务科室留存。对2019年度、2020年度《拱墅区信访中心调解法律服务采购协议》中审计发现的问题,签署补充协议明确相关费用支出。目前执行的2021年7-12月人民调解服务采购协议,明确要求乙方服务于甲方岗位调解员不少于4人,避免了“每天以两人次计算”(一人出勤,一人备勤)的工作模式。

(2)安置房库存未计入资产类科目的问题。针对原下城区住建局拆迁安置的房产直接在专款支出科目中列支,未计入资产类科目的问题,涉及的区住建局下属三家事业单位仔细梳理后,2020年9月对账务进行了调整。未安置房源成本从专款支出中转出,计入存货-库存安置房资产类科目,目前已与业务台账资料对牢。

(3)国有资产未及时调拨的问题。截至2021年12月,涉及的8个校园已全部完成相应的资产调拨工作,并在后期的工作中一以贯之,及时做好资产的清查、调拨和报废处理工作。例如人民小学已完成8台笔记本电脑的资产调拨工作,收回3位退休教师的笔记本电脑。

3. 关于业务管理水平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

(1)工程项目前期招标控制价编制不合理的问题。综合单价泥浆工程量事宜,区住建局仔细查阅预算成果,及时约谈预算编制单位及预算审核单位,对该项综合单价组成进行了认真分析,就存在的单轴水泥搅拌桩泥浆量处置不合理问题认真整改,积极协调预算单位及区财政局的预算编制单位对该项预算进行合理纠偏;对该项清单编制中施工单位的报价进行分析,下一步在施工过程中按整改要求及清单编制规范进行复核并按实调整结算;后续将进一步规范要求,加强对类似项目在清单编制过程中的合规性及合理性。

(2)房产管理初始资料不完整的问题。区住建局高度重视审计反馈意见的整改工作,专门成立由分管领导任组长,中心主任担任副组长,负责财务、征收、工程等同志任成员的审计反馈问题整改小组,落实整改责任,统筹整改工作,压实整改任务。下属单位区建管中心精细盘点核查,组织人员将涉及房源的草荡指挥部、东河建设开发公司、凤起路改造指挥部、东河沿线改造指挥部等四家单位的房源进行盘点,并将3000多户入库、2000多户出库数据输入电脑。再依据拆迁安置数据将出库房源逐户逐套进行核实比对,在核实过程中,积极克服凤起路指挥部、东河沿线改造指挥部由于涉及年份开始于上世纪90年代,出库初始资料不完整等困难,也寻求退休老同志的帮助,了解情况,现已梳理完成四家单位的入库房源、出库房源、剩余房源三份清单。今后将加强数据化管理,由专人负责三类数据清单的管理,做好数据维护,确保有始有据。

4. 关于财务核算工作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

(1)2017、2018年超预算支出953.43万元的问题。和睦街道因资金存在严重缺口,无法完全覆盖各项支出,和睦街道已于2020年开始逐步清理暂存、暂付款,2022年将此项支出纳入预算项目,分五年落实清理。

(2)财务数据大量调整依据不充分的问题。目前,区住建局已与区财政局沟通,下属单位区建管中心已梳理《关于农居建管中心等事业单位资产划转等问题的会议纪要》(下府纪要〔2018〕33号)对应的工作进展及遗留问题。鉴于原下城区农居中心财务复杂,原农居中心与区城投集团业务关联性强、财务牵扯性大,将提请区相关部门综合研判,将中心账面上涉及原农居中心的资产负债划转给区城投集团,相应的债权债务亦由区城投集团承受,彻底改变管理不顺、账务分离的现状,实现财务核算完整、规范、清晰,以利于加强财务全监管。

5. 关于下属单位监管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

(1)下属单位无依据收费的问题。为规范管理,一是区住建局下属区房管站已终止外单位委托的零星维修工作,今后也不再做超出区房管站的“三定方案”工作职责以外的工作(含外单位委托的维修),严禁从施工企业收取费用。二是进一步严格执行《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局内部管理的实施意见》,对于合同(协议)流程、会签、归档等作了细化,明确了合同(协议)需多级会签。

(2)独居老人遗产处理不当的问题。目前三位独居老人依照法律程序确定财产归属并报区政府批复后,房产归长庆街道管理使用,现金共计24.13万元已上交国库。

(3)固定资产管理不善的问题。长庆街道党群服务中心功放音箱、VR头戴设备目前已找到,现存放于王马生活馆中,由第三方运营单位品之行生活文化体验坊保管。下一步街道将按照区、街固定资产管理办法,对党群服务中心相关固定资产进行造册登记,做好缺失物品的备案说明。

(四)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重点工程跟踪审计相关问题的整改情况

1. 关于“初步概算编制和审批质量还需加强”问题的整改情况。

(1)文晖街道第一时间召开了专题会研究讨论,并向区有关职能部门汇报并提交了《关于文晖街道流水西苑老旧小区综合改造提升工程改造面积调整的报告》。在区领导的精心指导和区有关职能部门的多方协助下,通过原下城区老旧小区综合改造提升工作工程变更专题会议,并在《关于下城区老旧小区综合改造提升工作工程变更专题会议纪要》(下城旧改专题纪要〔2020〕1号)予以明确,同意流水西苑旧改根据实际测绘结果调整面积差额,增加面积部分投资共960万列入政府投资计划,目前该问题已整改。

(2)东新路整治工程初步设计概算由杭州市城建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联合苏交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编制,由浙江信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进行审核,并邀请市建委、财政部门、地铁集团等相关部门、单位进行联合审查,最终由原下城区住建局批复,批复金额为8.4亿元。实施过程当中,由于交改方案和地下过街设施较初设变化较大,增加通信管线割接、强电保护、注浆加固和地面附属物拆除等费用,目前正与市建委、市财政和地铁集团积极沟通中。下一步将尽快对该项目概算进行调整。

2. 关于“EPC总承包项目施工图预算未按节点完成”问题的整改情况。

区住建局加强指导各街道作为建设单位提前谋划,加快做好旧改小区总建筑面积的测绘工作,并作为旧改设计方案联审的前置条件之一;督促各街道积极落实主体责任,吸取去年经验教训,及时总结,补齐管理短板,加强项目工程管理;牵头组织区财政局等区旧改办成员单位,定期给予各街道业务政策指导,提高项目概算编制及审核质量;督导各街道在招投标文件及合同条款中,必须细化明确预算审核(含工程量和单价)口径、支付方式及相应奖惩等内容,通过合同条款及其他必要措施,督促总承包单位及时出具施工图;对总承包单位履行不力及不良行为及时抄告区旧改办及区住建局,对其进行信用扣分及行业通报;指导并督促各街道必须按照联合会审纪要提出的建议及要求,进一步做好深化初步设计方案,提高编制设计质量,明确具体改造内容及范围,做到表述到位界定清晰;各街道作为建设单位加强对建设工程竣工及竣工财务决算的组织领导,按照合同约定,督促总承包单位及时编制竣工后工程价款结算和竣工财务决算;为确保用足用好市级补助资金,减轻我区财政资金压力,对已完工未及时办理竣工验收的,区旧改办定期通报并在绩效考核中予以扣分。

3. 关于“完工项目未及时进行竣工验收及价款结算”问题的整改情况。

根据《拱墅区老旧小区综合改造提升工程竣工验收相关工作指导意见》,对完工项目由街道提交验收申请报告,区旧改办组织相关职能部门统一验收。截至2021年12月,原拱墅区旧改第一批项目均已召开联合验收评审会,完成竣工验收。共计34个项目出具联合验收评审会的会议纪要,33个项目在走印发会议纪要签发流程。价款结算34个项目,金额1.78亿元。

二、持续加强审计整改举措

(一)进一步加大审计整改力度。结合省、市审计“七张问题清单”和“重大审计问题清单”的相关工作要求,针对被审计单位存在的需要持续推进整改的问题,相关部门(单位)要认真分析审计发现问题的原因和历史根源,细化长效整改工作举措,强化日常管理和监督检查双监控管理模式,加强对关键业务环节的指导把控和审核把关,区政府将加大督查的力度,定期和不定期开展检查评估,倒逼各单位规范运作,认真落实整改主体责任,持续抓好审计整改工作。

(二)进一步完善审计整改成果运用机制。在审计查出具体问题整改落实的同时,相关单位按照区主要领导批示要求,根据审计问题清单认真开展举一反三的全面对照检查,切实做好类似问题的自查自纠工作,做到“审计一点、规范一片”;职能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健全完善行业管理制度。对审计反映的体制机制障碍等问题,通过政策制度的“废改立”,进一步改进管理、强化监督、关口前移,有效防范同类问题再次发生。

(三)进一步增强整改监督合力。加大审计机关与纪委监委、巡察机构、组织部门、财政部门、区府办督查机构的协作联动,统筹整合相关督查工作,形成整改监督合力;特别是对尚未完成整改的问题要联合相关主管部门、纪检组等进行协作配合,强化审计整改追责问责,形成审计整改闭环管理,提升审计整改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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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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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审议了《关于2020年度拱墅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要求区政府深入贯彻落实《关于改进审计查出突出问题整改情况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机制的意见》精神,及时研究部署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将整改落实工作纳入督查范围。区政府及其职能部门要严明责任,严肃整改,引以为戒。各整改责任单位要切实落实审计查出问题整改主体责任,推进建章立制,强化审计成果运用,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审计整改工作,区政府办下发了《整改督办函》,要求相关部门认真研究落实整改,压紧压实整改责任。区审计局牵头对审计工作报告中的相关问题进行分类梳理,形成4个方面26个问题的整改明细清单,明确了各个整改责任单位。各相关责任单位积极采纳审计意见和建议,明确审计整改工作责任和时限,对审计查出的问题,认真研究,深刻剖析,逐条整改,取得了较好的整改效果。

一、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一)区本级预算执行及决算草案审计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1. 关于“个别制度、办法未及时修订、更新”问题的整改情况。

区财政局已根据新预算法实施条例,结合区划调整后的财政管理实际,出台了《拱墅区部门预算调整暂行办法》(拱财〔2021〕57号);同时制定、出台了《拱墅区国有企业经营管理办法》等相关制度(拱政办发〔2021〕17号)。

2. 关于“其他财政性资金专户结余无二级科目”问题的整改情况。

区财政局已在会计核算系统中“304.其他财政性资金结余”科目下设明细科目“上级补助资金结余”、“其他资金结余”和“土地出让金结余”,直接反映专户结余明细。

3. 关于“部分单位的资产账卡不符”问题的整改情况。

资产账卡不符的11家单位中8家已完成整改核对一致,剩余三家存在差异,其中米市巷街道2020年底财务与资产账差异0.96亿元,现已整改0.83亿元(为2020年街道无偿划拨至杭州智慧网谷经济发展有限公司的房产,资产划转后财务账未及时进行核销,现已完成调整),剩余部分差异为单位资产待盘点核实,已与第三方中介盘点公司对接进行清查;区住建局下属区国有土地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中心因基建账转政府会计制度后财务账未进行调整,待财务账处理后完成整改;区法院的差异为一处原法院使用、现公安使用的无产权房产,单位尚未提供错账核销材料对资产予以核销。

4. 关于“相关单位未及时办理竣工财务决算”问题的整改情况。

区财政局已对区政府投资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摸底情况进行梳理,督促相关单位按要求开展竣工财务决算工作。目前,已有2个项目完成竣工财务决算批复、4个项目完成初审报告。下一步,要求各项目建设单位要负起主体责任,及时与区相关职能部门协调解决有关项目在竣工决算中疑难问题和困难,加快竣工两年以上项目的竣工财务决算审计工作。

5. 关于“资金下沉二级单位,未按实际进度支付”问题的整改情况。

区城管局下属区市政所已于2021年9月将迎亚运道路项目资金支付完成后最终结余资金17.73万元上缴财政。

(二)环境整治、提升数智水平专项审计方面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1. 关于垃圾分类相关问题的整改情况。

(1)“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工作有待提高”的问题。区城管局为各街道、社区搭建交流沟通展示平台,促使相对落后的街道、社区补齐短板,提升垃圾分类工作实效;对部分分类准确率偏低的小区,精细化推进定时定点投放,强化桶边督导和宣传服务,引导居民正确分类投放,提高垃圾分类质量;定期组织开展垃圾分类专题培训,使垃圾分类专管员进一步了解垃圾分类知识。截至2020年,省市示范小区已创建355个,占总小区数的51%,今年新创省市示范小区83个,省、市级示范小区创建覆盖率达到61%;持续开展垃圾分类入户宣传活动,走进居民家中一对一上门讲解垃圾分类知识。加强垃圾分类氛围营造,借助社区活动中心、小区、楼道、垃圾投放点等LED屏、宣传栏等载体,投放公益广告、分类小常识、条例法规等应知应会内容。加强垃圾分类执法监督力度,按照“五通报、五必罚”要求,对多次违反规定的,进行立案查处。持续推进定时定点分类投放,指导居民们正确分类和投放,同时设置荣誉榜、积分榜等激励居民,促进居民养成垃圾分类的好习惯。

(2)“生活垃圾清运处置费收取有待规范”的问题。根据《杭州市非居民生活垃圾处理计量和收费管理办法》第三条“非居民生活垃圾可按实际产生量计收,可按重量计量收取,计量单位为吨,也可按容积计量收取,计量单位为桶。”生活垃圾(不含餐厨废弃物)每吨换算为10桶(240L桶),餐厨废弃物每吨换算为10桶(120L桶),其他容积的垃圾桶按比例折算;行政区划变更后,经过与财政部门沟通,结合审计提出的整改意见,现已经在办理对公收款码,目前正在中国工商银行湖墅支行审核中。

2. 关于信息系统相关问题的整改情况。

(1)“系统安全防护有待加强”的问题。区教育局第一时间立即进行整改,修改代码后,增加试错次数及密码弱口令警示标识,确保信息系统的帐号使用安全。

(2)“个别系统功能使用不够充分”的问题。区教育局优化流程设计,强化责任管理,由办公室牵头,对前期文档进行梳理,并对新的文件进行流程闭环管理,所有文档要求归档处理。截止到目前,基本落实该项要求。后续,随着两区融合,既有的OA办公平台已经不能满足当前移动办公需求,2022年即将实施办公OA平台升级改造,目前项目已经上报预算。

3. 关于19家内审委员会组织运行相关问题的整改情况。

根据冯晶区长批示:“进一步规范内审制度,加大内审力度,发挥内审作用,请区审计局牵头提升”要求,区审计局制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内部审计工作的通知》,通知明确全区各内审单位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内部审计工作的意见》的要求,认真组织开展本单位的内审工作;同时制订了《审计监督工作考核指标及评分标准》,年末对全区各内审单位的内审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统一的监督考核并纳入综合考评,以进一步加强全区各内审单位对于本单位内审工作的重视和提升。

(三)领导干部权力运行和责任落实方面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1. 关于经济决策机制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

(1)招商引资企业绩效欠佳的问题。上塘街道高度重视审计工作意见,2021年3月12日召开专题工作会议,讨论下一步工作安排,明确后续招商引资工作具体要求。4月2日,出台了《上塘街道招商引资工作要求》,对招商过程中各项工作要求和流程予以明确。今后,街道严格按照《工作要求》条款执行,招商政策与项目效益挂钩,经党工委集体讨论后,与企业签订引进协议。和睦街道2019年招商引资考核办法调整后,街道已不再向招商引资中介机构发放招商引荐奖,已完成整改。

(2)部分项目支出预算执行率不高的问题。2020年区住建局共112个项目,预算资金总计为10.79亿元,支出9.07亿元;扣除5个市财政局预拨资金项目1.32亿元(中央补助2019-2020年保障性安居工程住房租赁专项资金1.01亿元、省预补2020年新型建筑工业化以奖代拨资金800万元、市补2019年-2020年借地绿化租地费230万元、市补2020年第一批老旧小区综合提升改造2016万元),2020年全年项目预算执行率达到95.7%。

2. 关于经济活动内控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

(1)合同内容变更未及时签订补充协议的问题。区司法局全面查找、立查立改、补齐短板、堵住漏洞,2021年上半年暂停与拱墅区人民调解协会签订人民调解的政府购买服务合同,并由相关科室重新整理服务条款,进一步完善合同内容,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新合同经法治督察科审核方可重新签订,同时要求今后合同承接方必须将所有签到表提供给相关业务科室留存。对2019年度、2020年度《拱墅区信访中心调解法律服务采购协议》中审计发现的问题,签署补充协议明确相关费用支出。目前执行的2021年7-12月人民调解服务采购协议,明确要求乙方服务于甲方岗位调解员不少于4人,避免了“每天以两人次计算”(一人出勤,一人备勤)的工作模式。

(2)安置房库存未计入资产类科目的问题。针对原下城区住建局拆迁安置的房产直接在专款支出科目中列支,未计入资产类科目的问题,涉及的区住建局下属三家事业单位仔细梳理后,2020年9月对账务进行了调整。未安置房源成本从专款支出中转出,计入存货-库存安置房资产类科目,目前已与业务台账资料对牢。

(3)国有资产未及时调拨的问题。截至2021年12月,涉及的8个校园已全部完成相应的资产调拨工作,并在后期的工作中一以贯之,及时做好资产的清查、调拨和报废处理工作。例如人民小学已完成8台笔记本电脑的资产调拨工作,收回3位退休教师的笔记本电脑。

3. 关于业务管理水平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

(1)工程项目前期招标控制价编制不合理的问题。综合单价泥浆工程量事宜,区住建局仔细查阅预算成果,及时约谈预算编制单位及预算审核单位,对该项综合单价组成进行了认真分析,就存在的单轴水泥搅拌桩泥浆量处置不合理问题认真整改,积极协调预算单位及区财政局的预算编制单位对该项预算进行合理纠偏;对该项清单编制中施工单位的报价进行分析,下一步在施工过程中按整改要求及清单编制规范进行复核并按实调整结算;后续将进一步规范要求,加强对类似项目在清单编制过程中的合规性及合理性。

(2)房产管理初始资料不完整的问题。区住建局高度重视审计反馈意见的整改工作,专门成立由分管领导任组长,中心主任担任副组长,负责财务、征收、工程等同志任成员的审计反馈问题整改小组,落实整改责任,统筹整改工作,压实整改任务。下属单位区建管中心精细盘点核查,组织人员将涉及房源的草荡指挥部、东河建设开发公司、凤起路改造指挥部、东河沿线改造指挥部等四家单位的房源进行盘点,并将3000多户入库、2000多户出库数据输入电脑。再依据拆迁安置数据将出库房源逐户逐套进行核实比对,在核实过程中,积极克服凤起路指挥部、东河沿线改造指挥部由于涉及年份开始于上世纪90年代,出库初始资料不完整等困难,也寻求退休老同志的帮助,了解情况,现已梳理完成四家单位的入库房源、出库房源、剩余房源三份清单。今后将加强数据化管理,由专人负责三类数据清单的管理,做好数据维护,确保有始有据。

4. 关于财务核算工作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

(1)2017、2018年超预算支出953.43万元的问题。和睦街道因资金存在严重缺口,无法完全覆盖各项支出,和睦街道已于2020年开始逐步清理暂存、暂付款,2022年将此项支出纳入预算项目,分五年落实清理。

(2)财务数据大量调整依据不充分的问题。目前,区住建局已与区财政局沟通,下属单位区建管中心已梳理《关于农居建管中心等事业单位资产划转等问题的会议纪要》(下府纪要〔2018〕33号)对应的工作进展及遗留问题。鉴于原下城区农居中心财务复杂,原农居中心与区城投集团业务关联性强、财务牵扯性大,将提请区相关部门综合研判,将中心账面上涉及原农居中心的资产负债划转给区城投集团,相应的债权债务亦由区城投集团承受,彻底改变管理不顺、账务分离的现状,实现财务核算完整、规范、清晰,以利于加强财务全监管。

5. 关于下属单位监管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

(1)下属单位无依据收费的问题。为规范管理,一是区住建局下属区房管站已终止外单位委托的零星维修工作,今后也不再做超出区房管站的“三定方案”工作职责以外的工作(含外单位委托的维修),严禁从施工企业收取费用。二是进一步严格执行《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局内部管理的实施意见》,对于合同(协议)流程、会签、归档等作了细化,明确了合同(协议)需多级会签。

(2)独居老人遗产处理不当的问题。目前三位独居老人依照法律程序确定财产归属并报区政府批复后,房产归长庆街道管理使用,现金共计24.13万元已上交国库。

(3)固定资产管理不善的问题。长庆街道党群服务中心功放音箱、VR头戴设备目前已找到,现存放于王马生活馆中,由第三方运营单位品之行生活文化体验坊保管。下一步街道将按照区、街固定资产管理办法,对党群服务中心相关固定资产进行造册登记,做好缺失物品的备案说明。

(四)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重点工程跟踪审计相关问题的整改情况

1. 关于“初步概算编制和审批质量还需加强”问题的整改情况。

(1)文晖街道第一时间召开了专题会研究讨论,并向区有关职能部门汇报并提交了《关于文晖街道流水西苑老旧小区综合改造提升工程改造面积调整的报告》。在区领导的精心指导和区有关职能部门的多方协助下,通过原下城区老旧小区综合改造提升工作工程变更专题会议,并在《关于下城区老旧小区综合改造提升工作工程变更专题会议纪要》(下城旧改专题纪要〔2020〕1号)予以明确,同意流水西苑旧改根据实际测绘结果调整面积差额,增加面积部分投资共960万列入政府投资计划,目前该问题已整改。

(2)东新路整治工程初步设计概算由杭州市城建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联合苏交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编制,由浙江信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进行审核,并邀请市建委、财政部门、地铁集团等相关部门、单位进行联合审查,最终由原下城区住建局批复,批复金额为8.4亿元。实施过程当中,由于交改方案和地下过街设施较初设变化较大,增加通信管线割接、强电保护、注浆加固和地面附属物拆除等费用,目前正与市建委、市财政和地铁集团积极沟通中。下一步将尽快对该项目概算进行调整。

2. 关于“EPC总承包项目施工图预算未按节点完成”问题的整改情况。

区住建局加强指导各街道作为建设单位提前谋划,加快做好旧改小区总建筑面积的测绘工作,并作为旧改设计方案联审的前置条件之一;督促各街道积极落实主体责任,吸取去年经验教训,及时总结,补齐管理短板,加强项目工程管理;牵头组织区财政局等区旧改办成员单位,定期给予各街道业务政策指导,提高项目概算编制及审核质量;督导各街道在招投标文件及合同条款中,必须细化明确预算审核(含工程量和单价)口径、支付方式及相应奖惩等内容,通过合同条款及其他必要措施,督促总承包单位及时出具施工图;对总承包单位履行不力及不良行为及时抄告区旧改办及区住建局,对其进行信用扣分及行业通报;指导并督促各街道必须按照联合会审纪要提出的建议及要求,进一步做好深化初步设计方案,提高编制设计质量,明确具体改造内容及范围,做到表述到位界定清晰;各街道作为建设单位加强对建设工程竣工及竣工财务决算的组织领导,按照合同约定,督促总承包单位及时编制竣工后工程价款结算和竣工财务决算;为确保用足用好市级补助资金,减轻我区财政资金压力,对已完工未及时办理竣工验收的,区旧改办定期通报并在绩效考核中予以扣分。

3. 关于“完工项目未及时进行竣工验收及价款结算”问题的整改情况。

根据《拱墅区老旧小区综合改造提升工程竣工验收相关工作指导意见》,对完工项目由街道提交验收申请报告,区旧改办组织相关职能部门统一验收。截至2021年12月,原拱墅区旧改第一批项目均已召开联合验收评审会,完成竣工验收。共计34个项目出具联合验收评审会的会议纪要,33个项目在走印发会议纪要签发流程。价款结算34个项目,金额1.78亿元。

二、持续加强审计整改举措

(一)进一步加大审计整改力度。结合省、市审计“七张问题清单”和“重大审计问题清单”的相关工作要求,针对被审计单位存在的需要持续推进整改的问题,相关部门(单位)要认真分析审计发现问题的原因和历史根源,细化长效整改工作举措,强化日常管理和监督检查双监控管理模式,加强对关键业务环节的指导把控和审核把关,区政府将加大督查的力度,定期和不定期开展检查评估,倒逼各单位规范运作,认真落实整改主体责任,持续抓好审计整改工作。

(二)进一步完善审计整改成果运用机制。在审计查出具体问题整改落实的同时,相关单位按照区主要领导批示要求,根据审计问题清单认真开展举一反三的全面对照检查,切实做好类似问题的自查自纠工作,做到“审计一点、规范一片”;职能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健全完善行业管理制度。对审计反映的体制机制障碍等问题,通过政策制度的“废改立”,进一步改进管理、强化监督、关口前移,有效防范同类问题再次发生。

(三)进一步增强整改监督合力。加大审计机关与纪委监委、巡察机构、组织部门、财政部门、区府办督查机构的协作联动,统筹整合相关督查工作,形成整改监督合力;特别是对尚未完成整改的问题要联合相关主管部门、纪检组等进行协作配合,强化审计整改追责问责,形成审计整改闭环管理,提升审计整改效果。

拱墅区审计局关于2020年度拱墅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公告.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