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索引号 | MB1665661J/2022-24393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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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区数据资源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备注/文号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
生成日期 | 2022-07-06 | 发布日期 | 2022-07-06 |
附件 |
发布日期: 2022-07-06 09:43:55 点击率:
(一)积极探索数智拱墅新样本。着眼亚运智慧服务,突出解决城市治理效果性不强与百姓痛点难点问题,积极探索推动“152”理论体系与县下“141”工作体系的全贯通,强化“社区智治在线”的基层赋能减负能力。完善城市运行中心建设,进一步提升实时感知手段,加强“一网统管”能力。推动信息设施与重点场馆、城市路桥、管网、照明等公共设施功能集成,提升公共安全、城市管理、道路交通、生态环境等领域的智能感知水平。多视角深化智慧场景设计,进一步拓展城市眼·云共治等优秀数智治理应用,将优秀试点应用进行“可复制”,提供更多的“一地创新,全省(市)受益”好场景,为杭城数字化改革提供更多“拱墅样本”。
(二)努力夯实数据底座强基石。按照省市工作部署,加大全区IRS系统推广应用,迭代升级区一体化智能化公共数据平台,持续做好全区已建、新建政务信息系统项目、应用、数据、组件、云资源五类信息的编目工作。加强数字化改革清单、改革门户集成应用、浙政钉集成应用、浙里办拱墅城市频道等重大应用场景的数据归集和专题库建设,加快人口、企业、地址等基础数据的质量治理,依托省IRS系统提升我区数据共享需求满足率,力争数据共享需求满足率达到99%,分钟级数据共享需求满足率达到90%以上,一体化智能化公共数据平台技术架构、标准规范、服务能力等方面力争在全省第一梯队,为各级数字化改革应用场景建设提供强大数据支撑。
(三)切实做好项目统筹全管理。按照《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拱墅区政府投资信息化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拱政办发〔2021〕12号)规定,做好预算、评审、采购、开发、验收、备案的全流程监管,落实闭环机制,避免重复建设,节省财政资金,确保信息化项目有序高效推进,为数字化改革建设做好有力保障,力争实现信息化项目建设及备案监管率达100%。
(四)全面筑守数据安全防护墙。以国家省市网络安全、数据安全、个人信息保护等法规为依据,不断健全政务数据安全制度建设和工作机制,落实政务网络数据安全责任。加强全区政务网络数据安全官队伍建设,通过宣传培训不断提升各级机关工作人员安全意识。以国家网络安全等级保护2.0标准实施为契机,进一步完善以政务信息系统防护为重点的基于物理、网络、平台、数据、应用、管理的六层立体网络安全防范体系,强化我区政务数据安全综合管理平台、安全驾驶舱。充分利用区块链、可信计算等新技术,构建从数据采集、数据归集、数据共享、数据使用、数据销毁的全生命周期安全监管体系,有效提升网络数据安全防护水平。
(五)拓宽整合数据归集社会面。积极探索社会数据赋能政府运行的特色应用场景建设,坚持大数据思维,强化理论和制度研究,探索组建“城市眼·云共治”数据官和统筹官专职队伍,加强和高校、专业机构的深度合作,构建一套城市运行标准评价指标体系,创新城市运行理论和制度建设,努力从整体上推动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和治理能力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和动力变革。
规划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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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结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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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结和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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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MB1665661J/2022-24393
文号
公布日期
2022-07-06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单位
区数据资源局
(一)积极探索数智拱墅新样本。着眼亚运智慧服务,突出解决城市治理效果性不强与百姓痛点难点问题,积极探索推动“152”理论体系与县下“141”工作体系的全贯通,强化“社区智治在线”的基层赋能减负能力。完善城市运行中心建设,进一步提升实时感知手段,加强“一网统管”能力。推动信息设施与重点场馆、城市路桥、管网、照明等公共设施功能集成,提升公共安全、城市管理、道路交通、生态环境等领域的智能感知水平。多视角深化智慧场景设计,进一步拓展城市眼·云共治等优秀数智治理应用,将优秀试点应用进行“可复制”,提供更多的“一地创新,全省(市)受益”好场景,为杭城数字化改革提供更多“拱墅样本”。
(二)努力夯实数据底座强基石。按照省市工作部署,加大全区IRS系统推广应用,迭代升级区一体化智能化公共数据平台,持续做好全区已建、新建政务信息系统项目、应用、数据、组件、云资源五类信息的编目工作。加强数字化改革清单、改革门户集成应用、浙政钉集成应用、浙里办拱墅城市频道等重大应用场景的数据归集和专题库建设,加快人口、企业、地址等基础数据的质量治理,依托省IRS系统提升我区数据共享需求满足率,力争数据共享需求满足率达到99%,分钟级数据共享需求满足率达到90%以上,一体化智能化公共数据平台技术架构、标准规范、服务能力等方面力争在全省第一梯队,为各级数字化改革应用场景建设提供强大数据支撑。
(三)切实做好项目统筹全管理。按照《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拱墅区政府投资信息化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拱政办发〔2021〕12号)规定,做好预算、评审、采购、开发、验收、备案的全流程监管,落实闭环机制,避免重复建设,节省财政资金,确保信息化项目有序高效推进,为数字化改革建设做好有力保障,力争实现信息化项目建设及备案监管率达100%。
(四)全面筑守数据安全防护墙。以国家省市网络安全、数据安全、个人信息保护等法规为依据,不断健全政务数据安全制度建设和工作机制,落实政务网络数据安全责任。加强全区政务网络数据安全官队伍建设,通过宣传培训不断提升各级机关工作人员安全意识。以国家网络安全等级保护2.0标准实施为契机,进一步完善以政务信息系统防护为重点的基于物理、网络、平台、数据、应用、管理的六层立体网络安全防范体系,强化我区政务数据安全综合管理平台、安全驾驶舱。充分利用区块链、可信计算等新技术,构建从数据采集、数据归集、数据共享、数据使用、数据销毁的全生命周期安全监管体系,有效提升网络数据安全防护水平。
(五)拓宽整合数据归集社会面。积极探索社会数据赋能政府运行的特色应用场景建设,坚持大数据思维,强化理论和制度研究,探索组建“城市眼·云共治”数据官和统筹官专职队伍,加强和高校、专业机构的深度合作,构建一套城市运行标准评价指标体系,创新城市运行理论和制度建设,努力从整体上推动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和治理能力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和动力变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