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索引号 K1493206-6/2022-24385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区府办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备注/文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生成日期 2022-07-05 发布日期 2022-07-05
附件 【负责人解读】《拱墅区基层卫生健康综合试验区建设试点工作方案》的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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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解读】《拱墅区基层卫生健康综合试验区建设试点工作方案》的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 2022-07-05 15:59:50 点击率:

一、制定背景

1.卫生健康工作新形势新挑战的需要。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把维护人民健康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确立了新时代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将“以基层为重点”摆在了首要位置。并提出把人民健康放在优先发展战略地位,全面推进健康中国建设、全面实施乡村振兴和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三大国家战略,明确了一系列新要求,作出一系列新的部署。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引导医疗卫生工作重心下移、资源下沉,把健康“守门人”制度建立起来,这是满足人民群众看病就医的治本之策。

2.多层次多样化健康需求快速增长的需要。当前,我国面临多重疾病负担并存、多重健康影响因素交织的复杂状况,人口老龄化加剧以及“大健康”理念推进,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健康需求持续快速增长,健康越来越成为人民群众关心的重大民生福祉问题。基层卫生健康工作应当顺应新的形势,以不断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加大改革创新力度,完善政策举措,提高基层卫生健康供给质量和服务水平,为实现经济社会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更为安全发展提供健康基础。

3.高质量推进区域发展战略的需要。

2021年4月,原下城区和原拱墅区区划调整成立新的拱墅区,提出了“高质量建成运河沿岸名区、奋力打造共同富裕示范区拱墅样本”的目标。区划调整以后,基层卫生健康工作在政策、制度、信息、队伍、服务、绩效等方面推进优质医疗卫生资源整合互补,促进优势医疗资源叠加,必将为未来区域卫生健康事业发展提供新成长空间和新动能,从而实现区域基层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健康需求。

二、主要依据

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发布《关于开展基层卫生健康综合试验区建设的通知》(浙卫办〔2021〕38)文件。

三、方案的主要内容

本方案包括正文和三个附件。

(一)正文。明确了基层卫生健康综合试验区试点工作目标、主要任务、保障措施及任务清单等。

1.基层卫生健康综合试验区试点工作目标,包括总体目标和具体目标。

总体目标:紧紧围绕新时代党的卫生健康工作方针,以 “十四五”医疗卫生事业发展规划为蓝图,统筹实施健康中国战略、乡村振兴战略和省委、省政府关于高质量建设乡村振兴示范省和共同富裕示范区的决策部署,紧抓产业转型升级样板区、城市有机更新样板区、大运河国家文化公园样板区建设的重要机遇,优化卫生资源配置,在投入保障、管理体制、运行机制等方面进一步改革创新,巩固完善“公益一类保障、公益二类管理”的基层运行新机制,努力打造与“高质量建成运河沿岸名区、奋力打造共同富裕示范区拱墅样本”相匹配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增强民生福祉,提高群众获得感、幸福感。

具体目标:至2023年底,基层医疗服务体系进一步健全,每万服务人口全科医生数达到5名;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覆盖面进一步扩大,重点人群签约覆盖率达到80%以上;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水平不断提升,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开放率达80%以上,居民健康素养水平进一步提升;服务模式不断创新,基层就诊人次数占比日益提升;居民就医满意度和获得感持续保持在90%以上。至2025年,区域化诊疗服务中心特色初具规模,基层特色科室建设优势逐步显现,数字赋能基层卫生管理和便民应用高质量发展。

2.主要任务:分七个方面,一是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二是加强基层卫生人才队伍建设;三是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四是提升基层公共卫生服务能力;五是创新两慢病全周期健康管理和分级诊疗改革等服务模式、六是推进基层数字化改革;七是体制机制改革创新等七个方面。

3.保障措施: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政府重视、部门联动的基层卫生健康综合试验区试点工作协调机制;二是明确职责分工,明确部门、街道具体的职责分工;三是加强监测和绩效评估,建立基层卫生健康综合试验区建设监测、督导指导和绩效评估工作机制。

4.任务清单:根据主要任务列出24条具体任务

(二)附件部分。主要列出了未来三年政府办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重点科室建设规划。

四、公开征求意见情况

关于《拱墅区基层卫生综合试验区建设试点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于2022年4月1日至5月2日在“杭州·拱墅”官网( http://www.gongshu.gov.cn/art/2022/4/1/art_1230043_59067709.html)向广大公众征求意见,未收到意见及建议。

五、解读机关、解读人及联系方式

解读机关:杭州市拱墅区卫生健康局

解读人:章菱(局长)

解读科室:拱墅区健康城市建设指导中心

联系方式:0571-87018314

杭州市拱墅区卫生健康局

2022年6月20日

政策解读
政策解读
【负责人解读】《拱墅区基层卫生健康综合试验区建设试点工作方案》的政策解读

索引号

K1493206-6/2022-24385

公布日期

2022-07-05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单位

区府办

关联类型

政策原文

一、制定背景

1.卫生健康工作新形势新挑战的需要。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把维护人民健康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确立了新时代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将“以基层为重点”摆在了首要位置。并提出把人民健康放在优先发展战略地位,全面推进健康中国建设、全面实施乡村振兴和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三大国家战略,明确了一系列新要求,作出一系列新的部署。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引导医疗卫生工作重心下移、资源下沉,把健康“守门人”制度建立起来,这是满足人民群众看病就医的治本之策。

2.多层次多样化健康需求快速增长的需要。当前,我国面临多重疾病负担并存、多重健康影响因素交织的复杂状况,人口老龄化加剧以及“大健康”理念推进,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健康需求持续快速增长,健康越来越成为人民群众关心的重大民生福祉问题。基层卫生健康工作应当顺应新的形势,以不断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加大改革创新力度,完善政策举措,提高基层卫生健康供给质量和服务水平,为实现经济社会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更为安全发展提供健康基础。

3.高质量推进区域发展战略的需要。

2021年4月,原下城区和原拱墅区区划调整成立新的拱墅区,提出了“高质量建成运河沿岸名区、奋力打造共同富裕示范区拱墅样本”的目标。区划调整以后,基层卫生健康工作在政策、制度、信息、队伍、服务、绩效等方面推进优质医疗卫生资源整合互补,促进优势医疗资源叠加,必将为未来区域卫生健康事业发展提供新成长空间和新动能,从而实现区域基层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健康需求。

二、主要依据

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发布《关于开展基层卫生健康综合试验区建设的通知》(浙卫办〔2021〕38)文件。

三、方案的主要内容

本方案包括正文和三个附件。

(一)正文。明确了基层卫生健康综合试验区试点工作目标、主要任务、保障措施及任务清单等。

1.基层卫生健康综合试验区试点工作目标,包括总体目标和具体目标。

总体目标:紧紧围绕新时代党的卫生健康工作方针,以 “十四五”医疗卫生事业发展规划为蓝图,统筹实施健康中国战略、乡村振兴战略和省委、省政府关于高质量建设乡村振兴示范省和共同富裕示范区的决策部署,紧抓产业转型升级样板区、城市有机更新样板区、大运河国家文化公园样板区建设的重要机遇,优化卫生资源配置,在投入保障、管理体制、运行机制等方面进一步改革创新,巩固完善“公益一类保障、公益二类管理”的基层运行新机制,努力打造与“高质量建成运河沿岸名区、奋力打造共同富裕示范区拱墅样本”相匹配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增强民生福祉,提高群众获得感、幸福感。

具体目标:至2023年底,基层医疗服务体系进一步健全,每万服务人口全科医生数达到5名;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覆盖面进一步扩大,重点人群签约覆盖率达到80%以上;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水平不断提升,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开放率达80%以上,居民健康素养水平进一步提升;服务模式不断创新,基层就诊人次数占比日益提升;居民就医满意度和获得感持续保持在90%以上。至2025年,区域化诊疗服务中心特色初具规模,基层特色科室建设优势逐步显现,数字赋能基层卫生管理和便民应用高质量发展。

2.主要任务:分七个方面,一是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二是加强基层卫生人才队伍建设;三是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四是提升基层公共卫生服务能力;五是创新两慢病全周期健康管理和分级诊疗改革等服务模式、六是推进基层数字化改革;七是体制机制改革创新等七个方面。

3.保障措施: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政府重视、部门联动的基层卫生健康综合试验区试点工作协调机制;二是明确职责分工,明确部门、街道具体的职责分工;三是加强监测和绩效评估,建立基层卫生健康综合试验区建设监测、督导指导和绩效评估工作机制。

4.任务清单:根据主要任务列出24条具体任务

(二)附件部分。主要列出了未来三年政府办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重点科室建设规划。

四、公开征求意见情况

关于《拱墅区基层卫生综合试验区建设试点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于2022年4月1日至5月2日在“杭州·拱墅”官网( http://www.gongshu.gov.cn/art/2022/4/1/art_1230043_59067709.html)向广大公众征求意见,未收到意见及建议。

五、解读机关、解读人及联系方式

解读机关:杭州市拱墅区卫生健康局

解读人:章菱(局长)

解读科室:拱墅区健康城市建设指导中心

联系方式:0571-87018314

杭州市拱墅区卫生健康局

2022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