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索引号 K1493206-6/2022-25205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区府办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备注/文号 拱政发〔2022〕21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生成日期 2022-07-21 发布日期 2022-07-21
附件
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政府关于对吴丽军、方孟军嘉奖的通报

发布日期: 2022-07-21 16:52:42 点击率:

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方孟军,男,中共预备党员,1986年08月3日出生,现居住杭州市上城区景芳四区25幢1单元102室,杭州禾芸嘉医院职工。

吴丽军,男,群众,1984年11月8日出生,现居住在杭州市桐庐县合村乡合村村支援一组天子坳19号,个体经商。

2022年7月5日23时50分许,武林街道嘉里中心附近发生一起持刀抢劫案件,案件发生时路经该地的吴丽军、方孟军听到受害人宋某某呼叫后,不顾个人安危,第一时间拦截犯罪嫌疑人,并合力将其制服。在制服过程中,吴丽军胸前被犯罪嫌疑人用水果刀划伤;方孟军左背肩胛骨下方被刺伤(具体伤势正在鉴定中)。后犯罪嫌疑人付某某被拱墅公安机关抓获,并以抢劫罪被刑事拘留。吴丽军、方孟军同志用实际行动诠释了见义勇为的良好风尚。

为表彰先进,弘扬正气,根据《浙江省见义勇为奖励和保障条例》和《浙江省见义勇为奖励和保障工作若干规定》相关文件精神,经区政府研究,决定对吴丽军、方孟军同志记个人嘉奖,并发放奖金1万元/人。

希望吴丽军、方孟军同志珍惜荣誉、发扬成绩,继续大力弘扬见义勇为精神,积极为平安建设做贡献。

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政府

2022年7月20日

区级文件
区政府文件
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政府关于对吴丽军、方孟军嘉奖的通报

索引号

K1493206-6/2022-25205

文号

拱政发〔2022〕21号

公布日期

2022-07-21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单位

区府办

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方孟军,男,中共预备党员,1986年08月3日出生,现居住杭州市上城区景芳四区25幢1单元102室,杭州禾芸嘉医院职工。

吴丽军,男,群众,1984年11月8日出生,现居住在杭州市桐庐县合村乡合村村支援一组天子坳19号,个体经商。

2022年7月5日23时50分许,武林街道嘉里中心附近发生一起持刀抢劫案件,案件发生时路经该地的吴丽军、方孟军听到受害人宋某某呼叫后,不顾个人安危,第一时间拦截犯罪嫌疑人,并合力将其制服。在制服过程中,吴丽军胸前被犯罪嫌疑人用水果刀划伤;方孟军左背肩胛骨下方被刺伤(具体伤势正在鉴定中)。后犯罪嫌疑人付某某被拱墅公安机关抓获,并以抢劫罪被刑事拘留。吴丽军、方孟军同志用实际行动诠释了见义勇为的良好风尚。

为表彰先进,弘扬正气,根据《浙江省见义勇为奖励和保障条例》和《浙江省见义勇为奖励和保障工作若干规定》相关文件精神,经区政府研究,决定对吴丽军、方孟军同志记个人嘉奖,并发放奖金1万元/人。

希望吴丽军、方孟军同志珍惜荣誉、发扬成绩,继续大力弘扬见义勇为精神,积极为平安建设做贡献。

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政府

2022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