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索引号 00250050-0/2022-24294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区卫健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备注/文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生成日期 2022-06-24 发布日期 2022-06-24
附件
2022年杭州市拱墅区卫生健康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入围人员名单及面试公告

发布日期: 2022-06-24 14:06:11 点击率:

根据《2022年杭州市拱墅区卫生健康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

作人员公告》要求,现将面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面试名单

根据各招聘岗位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招聘计划1:3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并列入面试对象,如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笔试人数确定为面试对象(附件1)。紧缺专业岗位不受最低开考比例限制直接进入面试(附件2)。

面试入围人员名单详见附件1、附件2。

二、资格复审

(一)资格复审时间2022年6月28日-2022年6月29日

(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二)资格复审地点:拱墅区公共卫生中心三楼报告厅(拱墅区半山路47号)

(三)、材料清单:

1、2022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提供:户口簿(集体户籍卡、户籍证明)、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个人荣誉证书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学信网查询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2、其他报考人员应提供: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同时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的学历验证报告 (即:《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获奖证书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报考有“工作经历”要求岗位的人员,应提供工作经历证明材料(相应的劳动合同、当地社保部门盖章的社保缴费证明以及能证明相关工作经历的其他证明材料等)。工作经历要求有具体岗位的(如:临床、护理等),若合同上未明确具体的岗位,还需提供工作单位开具的工作资历证明。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

4、留学人员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以及网上报名信息与资格复审现场提供的材料不相符者,取消面试资格。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面试资格。

三、面试安排

具体面试时间及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

四、注意事项

(一)面试当天需提交《考生个人健康承诺书》(附件3)。

(二)按照《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疫情防控指引》相关规定参加面试(附件4)。

(三)请考生保持联系方式畅通,准时参加资格复审和面试。日程安排如有变化,将另行通知。

(四)考生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欢迎各位考生对我们的工作进行监督。

监督电话:0571-88129017

附件1:面试入围名单1[20220624140646743].xls

附件2:面试入围名单2[20220624140705011].xls

附件3:考生个人健康承诺书[20220624140708162].doc

附件4: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疫情防控指引[20220624140710627].docx

人事信息
人事信息
事业单位招聘
2022年杭州市拱墅区卫生健康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入围人员名单及面试公告

索引号

00250050-0/2022-24294

文号

公布日期

2022-06-24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单位

区卫健局

根据《2022年杭州市拱墅区卫生健康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

作人员公告》要求,现将面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面试名单

根据各招聘岗位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招聘计划1:3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并列入面试对象,如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笔试人数确定为面试对象(附件1)。紧缺专业岗位不受最低开考比例限制直接进入面试(附件2)。

面试入围人员名单详见附件1、附件2。

二、资格复审

(一)资格复审时间2022年6月28日-2022年6月29日

(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二)资格复审地点:拱墅区公共卫生中心三楼报告厅(拱墅区半山路47号)

(三)、材料清单:

1、2022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提供:户口簿(集体户籍卡、户籍证明)、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个人荣誉证书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学信网查询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2、其他报考人员应提供: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同时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的学历验证报告 (即:《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获奖证书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报考有“工作经历”要求岗位的人员,应提供工作经历证明材料(相应的劳动合同、当地社保部门盖章的社保缴费证明以及能证明相关工作经历的其他证明材料等)。工作经历要求有具体岗位的(如:临床、护理等),若合同上未明确具体的岗位,还需提供工作单位开具的工作资历证明。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

4、留学人员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以及网上报名信息与资格复审现场提供的材料不相符者,取消面试资格。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面试资格。

三、面试安排

具体面试时间及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

四、注意事项

(一)面试当天需提交《考生个人健康承诺书》(附件3)。

(二)按照《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疫情防控指引》相关规定参加面试(附件4)。

(三)请考生保持联系方式畅通,准时参加资格复审和面试。日程安排如有变化,将另行通知。

(四)考生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欢迎各位考生对我们的工作进行监督。

监督电话:0571-88129017

附件1:面试入围名单1[20220624140646743].xls

附件2:面试入围名单2[20220624140705011].xls

附件3:考生个人健康承诺书[20220624140708162].doc

附件4: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疫情防控指引[20220624140710627].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