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水街道党工委关于区委巡察组巡察“回头看”整改情况的通报

发布日期: 2022-06-24 10:26 作者: 来源: 点击率: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1年10月11日至11月12日,区委第一巡察组对天水街道党工委开展了巡察“回头看”。1月20日,区委第一巡察组向天水街道党工委反馈巡察意见,指出了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了明确的意见建议。街道党工委高度重视本轮巡察工作,成立巡察工作整改领导小组,并召开党工委会议进行专题研究,会上剖析问题原因,并根据巡察组提出的意见和要求,第一时间提交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责任领导、责任科室及整改措施和时限,以高标准、严要求,逐一整改销号,推动整改任务落实到位。共反馈14个问题,完成整改14个,批评教育2人,提醒谈话1人,完善制度3项。

一、在“聚焦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省市区委决策部署情况”方面

(一)关于“学习领会中央有关重要精神不够及时”问题

的整改

从3月起,将学习传达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作为街道党工委会议“第一议题”;为街道党员分发《习近平在浙江》等学习资料;组织召开党史学习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街道领导班子作学习体会交流;完善街道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

(二)关于“党建带团建意识淡漠”问题的整改

街道配齐团工委书记1名、团工委副书记1名、团工委委员5名;团工委书记常态化列席街道党工委会议;坚持“党建带团建”“智慧团建”学社衔接率、团支部星级评定及团员评议激励完成率均达100%,并落实团员“推优入党”等重要举措,进一步增强工作活力。

(三)关于“贯彻落实上级部署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制定《天水街道党员春训冬训工作方案》和《培训工作计划表》,积极开展度春训冬训工作。采取“分层管理、分级培训、集中轮训”“线上+线下”“理论+实践”的方式,分别组织机关支部、社区、两新组织、离退休党员开展培训;区管党员干部、中层干部、社区书记、机关两新支部书记在原培训时常基础上,增加至少3天集中培训。

(四)关于“重点人员管控不力”问题的整改

明确街道班子领导包案制度,加强约谈接访,推动化解工作;落实“一人一案”工作方案,建立以包案领导为组长的专项工作小组;发挥辖区党建联盟作用,联动街道司法所共同为重点人员纾困解难。

二、在“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的问题”方面

(五)关于“违规违纪情况仍有发生”问题的整改

召开街道中层以上干部、社区书记正风肃纪会议,强调纪律建设的重要性;实地走访7个社区,与社区书记、社区纪委书记面谈,切实加强警示教育;实施“三化一提升”,在全街范围开展规章制度修订工作,做到规范管理人财物;加强机关、社区作风效能检查,要求各社区通过固定党员活动日等载体开展党纪教育。

(六)关于“财务审核不严格”问题的整改

1.关于“实际支付金额大于合同金额”问题的整改。明确要求严肃审批程序,严格财经纪律,严格按照工作需求精准制定相关合同,明确合同款项内容,如有变动需增加补充合同,提交党工委会议讨论决定后方可执行。同时,严格审核合同约定内容,将合同关键页、发票及其他附件一并交由财务室进行审核,切实做好财务资金的核对、核实等相关工作;已对公共管理办相关负责人进行批评教育。

2.关于“未收取履约保证金”问题的整改。明确合同中如约定有履约保证金的应在第一次支付款项时提供已缴纳证明,对未缴纳、未足额缴纳的财务部门不得支付该笔款项。同时,进一步优化支付款项审批表,作为交付款项的前置条件;已对未及时跟进的具体工作人员进行提醒谈话。

3.关于“未预留质保金”问题的整改。修订完善《天水街道内部财务管理制度》,明确规定分期支付的合同项目,业务科室需填写《合同支付申请进度表》,由经办人提起申请,科室长、分管领导审核后,与支付凭证一并交给财务部门进行审核支付。

4.关于“现金管理不规范”问题的整改。组织各社区党委书记、财务人员学习《天水街道社区公共服务工作站(社区居民委员会)财务管理实施细则》,强调必须做好社区现金规范化管理。同时,严格按照实施细则要求,收入现金当日送存银行,不准坐支现金,库存现金做到日清月结,账款相符,月末现金余额不得超过2000元,多余的现金余额交存银行;由街道纪工委、社区纪委、街道财务人员开展不定期抽查。

(七)关于“项目审批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1.关于“合同签订时间早于街道党工委会议决策时间”问题的整改。修订完善《天水街道合同管理办法》,要求重点项目必须提交集体讨论后,才能进行合同签订。

2.关于“工程先变更后审批”问题的整改。要求各科室、各社区加强对后续工程项目的管理,特别是对过程资料尽可能详细、全面,避免此类问题再度发生,确保工程竣工及决算审计各项流程按规范执行。

3.关于“法人未签字、盖章”问题的整改。明确所有合同都必须在进行合法性审查后,经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字后方可盖章,确保合同签字和盖章的完整性和有效性。同时,规范街道用章登记制度,制定《拱墅区天水街道用印审核单》,在全街上下严格实行。

(八)关于“项目程序不合规”问题的整改

1.关于“发包方式确定不合规”问题的整改。街道全面加强整改,并加强对各条线、各社区教育培训学习。全街上下严格落实拱纪【2021】46号“关于进一步规范街道限额以下工程项目交易管理的通知”要求,规范对街道限额以下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投标管理;已对公共管理办相关负责人进行批评教育。

2.关于“合同签订时间早于中标通知书发出时间”问题的整改。已修订完善《天水街道合同管理办法》。严格规范招标合同管理,必须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才能签订相关合同。

3.关于“施工延期未作说明”问题的整改。督促公共管理办加强对工程建设项目的监督管理,明确工程变更按规定提交报告集体讨论,工程延期及时进行延期报告说明。

(九)关于“合同审核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1.关于“合同重要条款与招标文件不一致”问题的整改。修订完善《天水街道合同管理办法》;与招标代理机构共同加强对招标文件及合同范本的审核把关,确保合同条款前后一致。

2.关于“合同重要条款前后不一致”问题的整改。修订完善《天水街道合同管理办法》;发挥法律顾问等专业力量优势,强化对合同文本的审核把关,确保合同的规范性和有效性。

三、在“聚焦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方面的问题”方面

(十)关于“因私出国(境)证件管理不到位”问题的

整改

修订出台《天水街道工作人员因私出国(境)管理工作操作规范(试行)》(天工委〔2022〕5号文件),向全体街道机关工作人员及社区工作者宣传强调相关制度规定,同时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做好相关出入境备案工作;进一步严格执行机关工作人员因私出国(境)登记备案手续,统一管理因私出国(境)证件。

(十一)关于“对两新组织党建工作指导不力”问题的整

开展党务系统培训,对于西湖先锋·杭州智慧党建系统、红色根脉强基工程系统、浙里办浙里堡垒的使用,采取线上直播讲解、线下分发操作流程资料的形式,提高支部党务实操能力;开展党务干部分享会,通过两新组织支部间互学互看,促进两新组织党建规范化;已对相关党支部委员进行批评教育。

(十二)关于“工程项目资料管理不当”问题的整改

对科室、社区工程项目资料管理责任进行了明确,在街道二楼设立街道工程项目资料档案室,专门用于工程项目资料的统一保存和管理;落实专人进行管理和业务指导,并做好工程项目资料分类存放。

四、上一轮巡察整改未到位的问题

(十三)关于“‘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到位”问题的整

监督落实各支部开展自查工作,查漏补缺,严肃制度。定期开展支部间交叉互查,每季度开展机关党务工作例会,围绕“三会一课”、党费收缴、党员发展等党务知识、程序规范进行培训,强化思想认识,提高工作能力,丰富活动内容、创新活动形式。

(十四)关于“财务报销凭证不完整”问题的整改

街道召开经济相关工作会议,相关科室、站所及社区相关财务人员参加会议,要求财务人员审核相关材料时严格把关,相关业务科室严格规范报销流程,严格按照实际参会人数签到。

街道党工委将继续认真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切实履行党风廉政主体责任,强化四责协同,坚持以高标准严要求推动整改问题落实,确保整改成果运用到位。进一步抓好后续整改,按照既定目标和措施,确保问题整改不留死角,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回潮。进一步压实主体责任,坚持举一反三、以点带面,切实增强街道上下全面从严治党的整体成效,不断提升党组织的凝聚力、号召力、战斗力。进一步完善长效机制,运用党史学习教育成果、巡察整改成果,持续完善党风廉政建设、工程建设、财务管理等各项制度,着力构建权力规范运行的制约监控体系,推动街道各项工作水平再上新台阶。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71-85289860;邮政信箱:拱墅区天元巷25号天水街道办事处(信封上请注明“巡察整改情况的意见建议”),邮编:310003;电子邮箱:2663320646@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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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水街道党工委关于区委巡察组巡察“回头看”整改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 2022-06-24 1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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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1年10月11日至11月12日,区委第一巡察组对天水街道党工委开展了巡察“回头看”。1月20日,区委第一巡察组向天水街道党工委反馈巡察意见,指出了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了明确的意见建议。街道党工委高度重视本轮巡察工作,成立巡察工作整改领导小组,并召开党工委会议进行专题研究,会上剖析问题原因,并根据巡察组提出的意见和要求,第一时间提交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责任领导、责任科室及整改措施和时限,以高标准、严要求,逐一整改销号,推动整改任务落实到位。共反馈14个问题,完成整改14个,批评教育2人,提醒谈话1人,完善制度3项。

一、在“聚焦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省市区委决策部署情况”方面

(一)关于“学习领会中央有关重要精神不够及时”问题

的整改

从3月起,将学习传达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作为街道党工委会议“第一议题”;为街道党员分发《习近平在浙江》等学习资料;组织召开党史学习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街道领导班子作学习体会交流;完善街道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

(二)关于“党建带团建意识淡漠”问题的整改

街道配齐团工委书记1名、团工委副书记1名、团工委委员5名;团工委书记常态化列席街道党工委会议;坚持“党建带团建”“智慧团建”学社衔接率、团支部星级评定及团员评议激励完成率均达100%,并落实团员“推优入党”等重要举措,进一步增强工作活力。

(三)关于“贯彻落实上级部署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制定《天水街道党员春训冬训工作方案》和《培训工作计划表》,积极开展度春训冬训工作。采取“分层管理、分级培训、集中轮训”“线上+线下”“理论+实践”的方式,分别组织机关支部、社区、两新组织、离退休党员开展培训;区管党员干部、中层干部、社区书记、机关两新支部书记在原培训时常基础上,增加至少3天集中培训。

(四)关于“重点人员管控不力”问题的整改

明确街道班子领导包案制度,加强约谈接访,推动化解工作;落实“一人一案”工作方案,建立以包案领导为组长的专项工作小组;发挥辖区党建联盟作用,联动街道司法所共同为重点人员纾困解难。

二、在“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的问题”方面

(五)关于“违规违纪情况仍有发生”问题的整改

召开街道中层以上干部、社区书记正风肃纪会议,强调纪律建设的重要性;实地走访7个社区,与社区书记、社区纪委书记面谈,切实加强警示教育;实施“三化一提升”,在全街范围开展规章制度修订工作,做到规范管理人财物;加强机关、社区作风效能检查,要求各社区通过固定党员活动日等载体开展党纪教育。

(六)关于“财务审核不严格”问题的整改

1.关于“实际支付金额大于合同金额”问题的整改。明确要求严肃审批程序,严格财经纪律,严格按照工作需求精准制定相关合同,明确合同款项内容,如有变动需增加补充合同,提交党工委会议讨论决定后方可执行。同时,严格审核合同约定内容,将合同关键页、发票及其他附件一并交由财务室进行审核,切实做好财务资金的核对、核实等相关工作;已对公共管理办相关负责人进行批评教育。

2.关于“未收取履约保证金”问题的整改。明确合同中如约定有履约保证金的应在第一次支付款项时提供已缴纳证明,对未缴纳、未足额缴纳的财务部门不得支付该笔款项。同时,进一步优化支付款项审批表,作为交付款项的前置条件;已对未及时跟进的具体工作人员进行提醒谈话。

3.关于“未预留质保金”问题的整改。修订完善《天水街道内部财务管理制度》,明确规定分期支付的合同项目,业务科室需填写《合同支付申请进度表》,由经办人提起申请,科室长、分管领导审核后,与支付凭证一并交给财务部门进行审核支付。

4.关于“现金管理不规范”问题的整改。组织各社区党委书记、财务人员学习《天水街道社区公共服务工作站(社区居民委员会)财务管理实施细则》,强调必须做好社区现金规范化管理。同时,严格按照实施细则要求,收入现金当日送存银行,不准坐支现金,库存现金做到日清月结,账款相符,月末现金余额不得超过2000元,多余的现金余额交存银行;由街道纪工委、社区纪委、街道财务人员开展不定期抽查。

(七)关于“项目审批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1.关于“合同签订时间早于街道党工委会议决策时间”问题的整改。修订完善《天水街道合同管理办法》,要求重点项目必须提交集体讨论后,才能进行合同签订。

2.关于“工程先变更后审批”问题的整改。要求各科室、各社区加强对后续工程项目的管理,特别是对过程资料尽可能详细、全面,避免此类问题再度发生,确保工程竣工及决算审计各项流程按规范执行。

3.关于“法人未签字、盖章”问题的整改。明确所有合同都必须在进行合法性审查后,经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字后方可盖章,确保合同签字和盖章的完整性和有效性。同时,规范街道用章登记制度,制定《拱墅区天水街道用印审核单》,在全街上下严格实行。

(八)关于“项目程序不合规”问题的整改

1.关于“发包方式确定不合规”问题的整改。街道全面加强整改,并加强对各条线、各社区教育培训学习。全街上下严格落实拱纪【2021】46号“关于进一步规范街道限额以下工程项目交易管理的通知”要求,规范对街道限额以下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投标管理;已对公共管理办相关负责人进行批评教育。

2.关于“合同签订时间早于中标通知书发出时间”问题的整改。已修订完善《天水街道合同管理办法》。严格规范招标合同管理,必须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才能签订相关合同。

3.关于“施工延期未作说明”问题的整改。督促公共管理办加强对工程建设项目的监督管理,明确工程变更按规定提交报告集体讨论,工程延期及时进行延期报告说明。

(九)关于“合同审核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1.关于“合同重要条款与招标文件不一致”问题的整改。修订完善《天水街道合同管理办法》;与招标代理机构共同加强对招标文件及合同范本的审核把关,确保合同条款前后一致。

2.关于“合同重要条款前后不一致”问题的整改。修订完善《天水街道合同管理办法》;发挥法律顾问等专业力量优势,强化对合同文本的审核把关,确保合同的规范性和有效性。

三、在“聚焦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方面的问题”方面

(十)关于“因私出国(境)证件管理不到位”问题的

整改

修订出台《天水街道工作人员因私出国(境)管理工作操作规范(试行)》(天工委〔2022〕5号文件),向全体街道机关工作人员及社区工作者宣传强调相关制度规定,同时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做好相关出入境备案工作;进一步严格执行机关工作人员因私出国(境)登记备案手续,统一管理因私出国(境)证件。

(十一)关于“对两新组织党建工作指导不力”问题的整

开展党务系统培训,对于西湖先锋·杭州智慧党建系统、红色根脉强基工程系统、浙里办浙里堡垒的使用,采取线上直播讲解、线下分发操作流程资料的形式,提高支部党务实操能力;开展党务干部分享会,通过两新组织支部间互学互看,促进两新组织党建规范化;已对相关党支部委员进行批评教育。

(十二)关于“工程项目资料管理不当”问题的整改

对科室、社区工程项目资料管理责任进行了明确,在街道二楼设立街道工程项目资料档案室,专门用于工程项目资料的统一保存和管理;落实专人进行管理和业务指导,并做好工程项目资料分类存放。

四、上一轮巡察整改未到位的问题

(十三)关于“‘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到位”问题的整

监督落实各支部开展自查工作,查漏补缺,严肃制度。定期开展支部间交叉互查,每季度开展机关党务工作例会,围绕“三会一课”、党费收缴、党员发展等党务知识、程序规范进行培训,强化思想认识,提高工作能力,丰富活动内容、创新活动形式。

(十四)关于“财务报销凭证不完整”问题的整改

街道召开经济相关工作会议,相关科室、站所及社区相关财务人员参加会议,要求财务人员审核相关材料时严格把关,相关业务科室严格规范报销流程,严格按照实际参会人数签到。

街道党工委将继续认真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切实履行党风廉政主体责任,强化四责协同,坚持以高标准严要求推动整改问题落实,确保整改成果运用到位。进一步抓好后续整改,按照既定目标和措施,确保问题整改不留死角,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回潮。进一步压实主体责任,坚持举一反三、以点带面,切实增强街道上下全面从严治党的整体成效,不断提升党组织的凝聚力、号召力、战斗力。进一步完善长效机制,运用党史学习教育成果、巡察整改成果,持续完善党风廉政建设、工程建设、财务管理等各项制度,着力构建权力规范运行的制约监控体系,推动街道各项工作水平再上新台阶。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71-85289860;邮政信箱:拱墅区天元巷25号天水街道办事处(信封上请注明“巡察整改情况的意见建议”),邮编:310003;电子邮箱:2663320646@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