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索引号 | 00250033-2/2022-23206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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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区民政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备注/文号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
生成日期 | 2022-03-08 | 发布日期 | 2022-03-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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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2-03-08 15:38:39 点击率:
2021年以来,我局在区委、区政府和上级民政部门的指导下,紧紧围绕上级的决策部署,聚焦聚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求,结合民政工作实际,以解决民政法治领域突出问题为着力点,把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贯彻始终,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一、2021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强化依法行政组织保障和能力建设。依据《拱墅区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全市民政系统法治政府建设和普法教育工作要点》,制定我局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和普法教育工作要点,按照科室职能进行任务分解。向区委、区政府、市民政局报告上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并向社会公开。组织干部职工开展法律知识培训,参加杭州市民政局组织的庆祝建党100周年党史知识和综合行政执法法律常识竞赛,获得团体第三名的好成绩;组织行政执法人员综合法律知识培训,提升执法队伍的综合素质和履职能力,目前我局行政执法人员持证率100%。
(二)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完善依法行政制度。深化“无证明化”改革,持续开展“减证便民”行动,梳理确定民政系统实施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事项清单,其中原有证明事项84项,直接取消9项,数据共享事项(材料)54项,部门核验事项(材料)10项,证明事项(材料)压缩比例86.9%。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覆盖率100%,跨部门监管率20.6%。落实社区出具意见和盖章事项的减负要求。开展规范性文件自查清理,共清理1份文件,其中废止1份。加强政务公开,及时更新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加大民政信息公开力度,共公开政务信息186条。按期完成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1件。
(三)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坚持民主集中制,重大事件集体研究决策,按照集体议事规则,在重点项目建设、重大合同签订等重大事项的决策上,严格执行法制审查程序,广泛征求意见,进行风险评估,确保各项决策科学、民主、公平、公正。做好行政合同合法性审查工作,签订各类合同共40余份,由法律顾问进行初步合法性审查,由我局法制审查机构出具合法性审查意见。
(四)依法有效化解矛盾纠纷。着力化解矛盾问题,共收到各类信访件197件,均及时进行调查处理,并及时反馈给信访投诉人,按期办结率100%,回访核实率100%,较好地回应了群众呼声,依法有效化解了社会矛盾纠纷,未出现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五)广泛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加强“拱墅民政”微信公众号建设,积极开展普法宣传,共发布各类以案释法、法规政策解读信息10余篇,进一步浓厚法治氛围,强化法治宣传效果。开展本单位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4次,完成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网上学法用法考试,参考率和合格率均达到100%。宣传民法典婚姻家庭编,推动形成文明新风尚,拱墅区婚姻登记处授牌新时代文明实践站;宣传好家风家训,招募“最美家庭、文明家庭、金婚夫妇”作为特邀颁证员开展颁证服务。在清明等时间节点,开展集中治丧、移风易俗宣传活动。
二、2021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是法治队伍人才培育还有待加强。今年,我局完成执法案件1件,但是在执法过程中,仍存在理论指导实践不足的现象,如,行政执法人员对办案流程还不清楚,特别是浙江省统一行政处罚办案系统启用以来,执法人员对如何开展掌上执法程序、方法不够熟悉。
二是行政监管能力还比较薄弱。一方面存在依赖思想,日常监管采取与市场监管、城管等执法经验丰富的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多,独立开展执法行动少;另一方面对行政执法工作的认识还有偏差,觉得民政工作面对的是困难群众、老年人等群体居多,采取口头劝导多,运用行政手段少。
三是普法宣传教育效果还有待加强。近年来帮扶救助、养老服务等政策调整变化快,虽然,我们已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宣传,但是,从信访投诉统计数量看,由于政策调整引发的投诉仍占了近1/4的比例,究其原因,宣传范围不够广、知晓度不够高、普法效益不高,导致群众误解。
三、2021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及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局主要负责人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自觉落实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制度,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工作。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坚决贯彻落实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依法依规做好政务公开,督促行政执法人员加强法律综合知识培训,进一步营造良好法治氛围,力争将依法行政各项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
四、2022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是强化依法行政能力。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开展法律知识和业务知识培训,以行政执法案卷评查、行政执法事项“双随机”监管、干部职工学法用法为抓手,狠抓各项依法行政制度的落实。大力鼓励和支持我局具有法律职业资格的在职人员申领公职律师证。
二是规范行政执法程序。及时修订、完善规范性文件,加强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规范行政许可、行政给付、行政确认等方面的基本程序,特别是社会组织登记、低保对象确认、低收入家庭认定等方面,要严格执行法律法规标准,细化办事流程,规范操作程序。
三是加强法治宣传教育。推动“八五”普法谋篇开局,加强“八五”普法规划宣传。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要求,认真做好群众关注度高、与切身利益紧密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宣传,特别是养老服务、帮扶救助等相关政策法规。注重发挥新媒体作用,建设好“拱墅民政”微信,积极做好民生政策解读的宣传工作。
拱墅区民政局
2022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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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和工作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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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250033-2/2022-23206
文号
公布日期
2022-03-08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单位
区民政局
2021年以来,我局在区委、区政府和上级民政部门的指导下,紧紧围绕上级的决策部署,聚焦聚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求,结合民政工作实际,以解决民政法治领域突出问题为着力点,把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贯彻始终,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一、2021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强化依法行政组织保障和能力建设。依据《拱墅区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全市民政系统法治政府建设和普法教育工作要点》,制定我局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和普法教育工作要点,按照科室职能进行任务分解。向区委、区政府、市民政局报告上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并向社会公开。组织干部职工开展法律知识培训,参加杭州市民政局组织的庆祝建党100周年党史知识和综合行政执法法律常识竞赛,获得团体第三名的好成绩;组织行政执法人员综合法律知识培训,提升执法队伍的综合素质和履职能力,目前我局行政执法人员持证率100%。
(二)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完善依法行政制度。深化“无证明化”改革,持续开展“减证便民”行动,梳理确定民政系统实施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事项清单,其中原有证明事项84项,直接取消9项,数据共享事项(材料)54项,部门核验事项(材料)10项,证明事项(材料)压缩比例86.9%。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覆盖率100%,跨部门监管率20.6%。落实社区出具意见和盖章事项的减负要求。开展规范性文件自查清理,共清理1份文件,其中废止1份。加强政务公开,及时更新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加大民政信息公开力度,共公开政务信息186条。按期完成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1件。
(三)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坚持民主集中制,重大事件集体研究决策,按照集体议事规则,在重点项目建设、重大合同签订等重大事项的决策上,严格执行法制审查程序,广泛征求意见,进行风险评估,确保各项决策科学、民主、公平、公正。做好行政合同合法性审查工作,签订各类合同共40余份,由法律顾问进行初步合法性审查,由我局法制审查机构出具合法性审查意见。
(四)依法有效化解矛盾纠纷。着力化解矛盾问题,共收到各类信访件197件,均及时进行调查处理,并及时反馈给信访投诉人,按期办结率100%,回访核实率100%,较好地回应了群众呼声,依法有效化解了社会矛盾纠纷,未出现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五)广泛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加强“拱墅民政”微信公众号建设,积极开展普法宣传,共发布各类以案释法、法规政策解读信息10余篇,进一步浓厚法治氛围,强化法治宣传效果。开展本单位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4次,完成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网上学法用法考试,参考率和合格率均达到100%。宣传民法典婚姻家庭编,推动形成文明新风尚,拱墅区婚姻登记处授牌新时代文明实践站;宣传好家风家训,招募“最美家庭、文明家庭、金婚夫妇”作为特邀颁证员开展颁证服务。在清明等时间节点,开展集中治丧、移风易俗宣传活动。
二、2021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是法治队伍人才培育还有待加强。今年,我局完成执法案件1件,但是在执法过程中,仍存在理论指导实践不足的现象,如,行政执法人员对办案流程还不清楚,特别是浙江省统一行政处罚办案系统启用以来,执法人员对如何开展掌上执法程序、方法不够熟悉。
二是行政监管能力还比较薄弱。一方面存在依赖思想,日常监管采取与市场监管、城管等执法经验丰富的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多,独立开展执法行动少;另一方面对行政执法工作的认识还有偏差,觉得民政工作面对的是困难群众、老年人等群体居多,采取口头劝导多,运用行政手段少。
三是普法宣传教育效果还有待加强。近年来帮扶救助、养老服务等政策调整变化快,虽然,我们已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宣传,但是,从信访投诉统计数量看,由于政策调整引发的投诉仍占了近1/4的比例,究其原因,宣传范围不够广、知晓度不够高、普法效益不高,导致群众误解。
三、2021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及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局主要负责人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自觉落实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制度,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工作。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坚决贯彻落实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依法依规做好政务公开,督促行政执法人员加强法律综合知识培训,进一步营造良好法治氛围,力争将依法行政各项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
四、2022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是强化依法行政能力。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开展法律知识和业务知识培训,以行政执法案卷评查、行政执法事项“双随机”监管、干部职工学法用法为抓手,狠抓各项依法行政制度的落实。大力鼓励和支持我局具有法律职业资格的在职人员申领公职律师证。
二是规范行政执法程序。及时修订、完善规范性文件,加强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规范行政许可、行政给付、行政确认等方面的基本程序,特别是社会组织登记、低保对象确认、低收入家庭认定等方面,要严格执行法律法规标准,细化办事流程,规范操作程序。
三是加强法治宣传教育。推动“八五”普法谋篇开局,加强“八五”普法规划宣传。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要求,认真做好群众关注度高、与切身利益紧密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宣传,特别是养老服务、帮扶救助等相关政策法规。注重发挥新媒体作用,建设好“拱墅民政”微信,积极做好民生政策解读的宣传工作。
拱墅区民政局
2022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