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2-03-10 10:22 作者: 来源: 点击率:
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浙政令(2018)372号)第12条规定,现将《拱墅区新“运河英才”高层次人才支持计划(培养类人才)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向广大公众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时间为2022年3月10日至3月18日,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发至邮箱:rckfk1189@163.com,联系人:李迎春、王获,联系电话:88259668。
附件:《拱墅区新“运河英才”高层次人才支持计划(培养类人才)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
杭州市拱墅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3月10日
调查征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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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浙政令(2018)372号)第12条规定,现将《拱墅区新“运河英才”高层次人才支持计划(培养类人才)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向广大公众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时间为2022年3月10日至3月18日,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发至邮箱:rckfk1189@163.com,联系人:李迎春、王获,联系电话:88259668。
附件:《拱墅区新“运河英才”高层次人才支持计划(培养类人才)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
杭州市拱墅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