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索引号 K1493206-6/2022-23233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区府办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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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成日期 2022-03-10 发布日期 2022-0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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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政府关于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发布日期: 2022-03-10 17:29:41 点击率:

2021年以来,拱墅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笃学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关于建设法治政府的决策部署,统筹推进各项工作,推动良法善治,为高水平打造时尚之都、数字新城、运河明珠,奋力开创拱墅新时代高质量发展共同富裕示范新局面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大运河世界自然遗产保护公益诉讼”项目入围第六届“中国法治政府奖”。区司法局祥符司法所获评“全国模范司法所”。小河街道“红茶议事会”入选司法部“2021社会治理创新案例名单”。区司法局获评“2016-2020年全省普法与依法治理工作先进单位”。长庆街道被列为街道法治化综合改革省级试点单位。

一、2021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强化改革攻坚增效,全面提升政府服务效能

一是法治营商环境筑牢基石。推动个人办事、企业开办、不动产登记“分钟制”和工业项目审批“小时制”,区审管办获“2020年度杭州市国际一流营商环境建设成绩突出集体”。市场主体法律顾问体检企业5000余家,为企业提供法律帮助。二是“放管服”改革解忧惠民。推进省级政务服务一网通办示范大厅建设试点,取消各类证明千余项和近80%复印材料,多领域实现“刷脸可办”“智能秒办”。三是数字化改革迭代升级。打造“社区智治在线·一表通”平台,“城市眼∙云共治”3.0综合应用获杭州市数字法治场景应用金奖。实现政务2.0区街社三级全覆盖,政务服务向移动端延伸。全省统一行政执法监管平台掌上执法检查率达100%。四是疫情防控常态长效。规范重点场所管理,严格重点人员管控,强化重点环节管理,在疫情防控中赢得主动、提供保障。

(二)抓实“两高一低”整治,有效推进行政争议化解

一是“两高一低”专项整治有突破。推进行政复议“以案治本”专项行动,建立行政复议监督指导三项机制,办结复议案件101件。通过挂图作战、领导包案等,审结我区行政案件171件,实现败诉率控制在8%以内目标。深化诉源治理、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全区行政诉讼案件调撤66件,调撤率上升至38.6%;行政复议案件调解46件,综合调解率达36.22%。二是行政争议调解工作有成效。建立行政调解与人民调解、司法调解协调配合衔接机制,在辖区大型商业综合体新设立调委会7家,成立挂牌律师调解工作室14家和行业性、专业性调委会11家。全区共受理行政调解案件20542件,调解成功17858件,调解成功率86.93%,涉案金额4525.95万元。潮鸣司法所被评“浙江省‘枫桥式’司法所”。

(三)落实法定程序要求,依法规范政府行政决策

一是力促行政决策规范化。严格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对3个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实行目录化管理,对“老旧小区‘阳光老人家’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开展第三方评估。审查政府合同千余件,完成征求意见反馈30余件次和其他政府涉法事务110件。政府法律顾问累计参与政府法律事务处理220余次,助推法治政府建设。二是推进文件管理法治化。发挥法学专家、公职律师和法律顾问等专家作用,开展区级文件政策公平竞争审查,前置审查区政府各类文件40余件,准予备案部门行政规范性文件3件。开展152件区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全面清理,开展“烦企扰民”等专项清理工作3次。对施行满一年的17个行政规范性文件开展后评估。

(四)推进综合执法改革,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是以民为本,推进综合行政执法。天水街道等八个街道以街道办事处名义相对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梳理下放执法清单事项583项。“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之街区智治模式入选市级培育项目。二是解民所忧,推进重点领域执法。开展“亮剑”等关系消费者权益的专项执法行动、危化品等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执法行动、“2021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等,持续推进高发类案集群战役和“黑灰产”全链打击。三是办民所愿,推进规范化执法。贯彻实施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规范行政执法裁量权,梳理确认公告行政执法主体46个,换发和新申领全国统一行政执法证件1794张。开展基层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专项监督和涉民生执法线上监督等。水利系统执法质效评议结果位列全市首位。完成行政执法案卷自查自评30634件和集中评查58件,均为合格案卷。

(五)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持续优化行政权力监督

一是监督机制创新推动。发挥行政执法监督专职队伍、行政执法机关法制人员队伍、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队伍监督作用,创新推进与区人大、区政协、区法院、区检察院等的监督协作,开展应急等领域专项监督。二是政务公开扎实推进。在区行政服务中心建设政务公开专区,定期公开政府工作报告重点任务、民生实事项目等信息,推进相关职能部门一把手或分管领导政策解读工作。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14698条,全区共受理依申请公开254件。

(六)加强法治宣传教育,不断夯实法治政府保障

一是强化责任落实。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贯彻与党史学习教育相结合,并纳入区委常委会会议等重点学习内容计划和领导干部学习主体班次,以任务清单形式多举措、全方位抓落实。二是强化队伍保障。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主题依法行政培训和4次区政府常务会议讲法。组织近4000名公务员和近50名市管干部参加网上学法用法考试,30余名新任区管领导干部参加法律知识考试。三是强化宣传引导。推进数智普法,累计创建民主法治示范社区国家级5个、省级34个。“开通普法水上巴士 构筑法治运河普法带”获评2021年度全省“十大普法影响力事件”提名奖。“运河法治文化带”重塑工程获评杭州市“2021年度有辨识度有影响力法治建设成果”。

二、2021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我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整体推进有序,但存在有的单位对法治建设的重要性认识不够,对法治工作的组织领导、整体谋划部署不够到位,有些部门和街道法律专业性人才缺乏,政府信息公开案件增多,行政案件收案总量上升等问题。

三、2021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一是强部署。区委、区政府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专题召开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任务交办会、法治拱墅建设推进会。制发《拱墅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任务清单》《2021年法治拱墅(法治政府)建设任务书》,把全区各项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二是求实效。审结区政府行政诉讼案件22件,区政府主要领导出庭应诉,区政府负责人出庭率100%,及时妥善处理行政争议。建立“两高一低”专项整治政务督查、行政败诉案件原因分析通报和责任追究制度。针对性开展法治宣传教育,营造良好法治氛围。三是重督导。结合区委法治巡察开展全域法治建设监督,对区发改经信局等9家单位实地监督。遴选法治监督员参加街道合法性审查交叉检查、法治监督检查工作。

四、2022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高位推进,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持续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将党的领导贯彻到法治政府建设的全过程和各方面。切实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推进领导干部述职述法,实行宪法宣誓制度。自觉接受人大法律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强化监察、司法、审计、统计监督,主动接受舆论和社会监督。

(二)精细谋划,展现“放管服”改革新作为。深化“跨省通办”改革,优化“全区通办”服务机制,深化拓展“一网通办”“浙里办”等核心场景应用,在全省树立示范大厅建设标杆。打造工程建设项目交易全过程数字见证平台,全力推进小额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开发建设。推动政务诚信建设,拓展联合奖惩、信用应用场景。

(三)精准发力,落实法治政府建设新要求。全面深化“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探索数字化执法监督新模式,完善行政执法监督协作机制。落实法定程序要求,及时高效做好区政府重大项目、重大涉法问题处置等法治保障工作,推进街道合法性审查全覆盖。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四)精密施策,构筑行政争议化解新模式。贯彻落实“以案治本”专项活动、行政复议监督指导三项机制要求,完善行政争议化解协作机制,进一步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贯彻落实“两高一低”整治方案,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到100%。

(五)精心服务,集聚法治推动发展新动能。实现法律顾问制度有效全覆盖,为党委政府提供专业法律服务。持续推进“运河律师”专项行动,进一步深化全区市场主体法律顾问服务全覆盖工作。深入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普法活动,持续提升“运河法治文化带”建设,深化“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开展民主法治社区创建工作。

行政执法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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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和工作要点
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政府关于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索引号

K1493206-6/2022-23233

文号

公布日期

2022-03-1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单位

区府办

2021年以来,拱墅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笃学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关于建设法治政府的决策部署,统筹推进各项工作,推动良法善治,为高水平打造时尚之都、数字新城、运河明珠,奋力开创拱墅新时代高质量发展共同富裕示范新局面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大运河世界自然遗产保护公益诉讼”项目入围第六届“中国法治政府奖”。区司法局祥符司法所获评“全国模范司法所”。小河街道“红茶议事会”入选司法部“2021社会治理创新案例名单”。区司法局获评“2016-2020年全省普法与依法治理工作先进单位”。长庆街道被列为街道法治化综合改革省级试点单位。

一、2021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强化改革攻坚增效,全面提升政府服务效能

一是法治营商环境筑牢基石。推动个人办事、企业开办、不动产登记“分钟制”和工业项目审批“小时制”,区审管办获“2020年度杭州市国际一流营商环境建设成绩突出集体”。市场主体法律顾问体检企业5000余家,为企业提供法律帮助。二是“放管服”改革解忧惠民。推进省级政务服务一网通办示范大厅建设试点,取消各类证明千余项和近80%复印材料,多领域实现“刷脸可办”“智能秒办”。三是数字化改革迭代升级。打造“社区智治在线·一表通”平台,“城市眼∙云共治”3.0综合应用获杭州市数字法治场景应用金奖。实现政务2.0区街社三级全覆盖,政务服务向移动端延伸。全省统一行政执法监管平台掌上执法检查率达100%。四是疫情防控常态长效。规范重点场所管理,严格重点人员管控,强化重点环节管理,在疫情防控中赢得主动、提供保障。

(二)抓实“两高一低”整治,有效推进行政争议化解

一是“两高一低”专项整治有突破。推进行政复议“以案治本”专项行动,建立行政复议监督指导三项机制,办结复议案件101件。通过挂图作战、领导包案等,审结我区行政案件171件,实现败诉率控制在8%以内目标。深化诉源治理、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全区行政诉讼案件调撤66件,调撤率上升至38.6%;行政复议案件调解46件,综合调解率达36.22%。二是行政争议调解工作有成效。建立行政调解与人民调解、司法调解协调配合衔接机制,在辖区大型商业综合体新设立调委会7家,成立挂牌律师调解工作室14家和行业性、专业性调委会11家。全区共受理行政调解案件20542件,调解成功17858件,调解成功率86.93%,涉案金额4525.95万元。潮鸣司法所被评“浙江省‘枫桥式’司法所”。

(三)落实法定程序要求,依法规范政府行政决策

一是力促行政决策规范化。严格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对3个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实行目录化管理,对“老旧小区‘阳光老人家’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开展第三方评估。审查政府合同千余件,完成征求意见反馈30余件次和其他政府涉法事务110件。政府法律顾问累计参与政府法律事务处理220余次,助推法治政府建设。二是推进文件管理法治化。发挥法学专家、公职律师和法律顾问等专家作用,开展区级文件政策公平竞争审查,前置审查区政府各类文件40余件,准予备案部门行政规范性文件3件。开展152件区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全面清理,开展“烦企扰民”等专项清理工作3次。对施行满一年的17个行政规范性文件开展后评估。

(四)推进综合执法改革,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是以民为本,推进综合行政执法。天水街道等八个街道以街道办事处名义相对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梳理下放执法清单事项583项。“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之街区智治模式入选市级培育项目。二是解民所忧,推进重点领域执法。开展“亮剑”等关系消费者权益的专项执法行动、危化品等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执法行动、“2021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等,持续推进高发类案集群战役和“黑灰产”全链打击。三是办民所愿,推进规范化执法。贯彻实施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规范行政执法裁量权,梳理确认公告行政执法主体46个,换发和新申领全国统一行政执法证件1794张。开展基层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专项监督和涉民生执法线上监督等。水利系统执法质效评议结果位列全市首位。完成行政执法案卷自查自评30634件和集中评查58件,均为合格案卷。

(五)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持续优化行政权力监督

一是监督机制创新推动。发挥行政执法监督专职队伍、行政执法机关法制人员队伍、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队伍监督作用,创新推进与区人大、区政协、区法院、区检察院等的监督协作,开展应急等领域专项监督。二是政务公开扎实推进。在区行政服务中心建设政务公开专区,定期公开政府工作报告重点任务、民生实事项目等信息,推进相关职能部门一把手或分管领导政策解读工作。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14698条,全区共受理依申请公开254件。

(六)加强法治宣传教育,不断夯实法治政府保障

一是强化责任落实。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贯彻与党史学习教育相结合,并纳入区委常委会会议等重点学习内容计划和领导干部学习主体班次,以任务清单形式多举措、全方位抓落实。二是强化队伍保障。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主题依法行政培训和4次区政府常务会议讲法。组织近4000名公务员和近50名市管干部参加网上学法用法考试,30余名新任区管领导干部参加法律知识考试。三是强化宣传引导。推进数智普法,累计创建民主法治示范社区国家级5个、省级34个。“开通普法水上巴士 构筑法治运河普法带”获评2021年度全省“十大普法影响力事件”提名奖。“运河法治文化带”重塑工程获评杭州市“2021年度有辨识度有影响力法治建设成果”。

二、2021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我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整体推进有序,但存在有的单位对法治建设的重要性认识不够,对法治工作的组织领导、整体谋划部署不够到位,有些部门和街道法律专业性人才缺乏,政府信息公开案件增多,行政案件收案总量上升等问题。

三、2021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一是强部署。区委、区政府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专题召开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任务交办会、法治拱墅建设推进会。制发《拱墅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任务清单》《2021年法治拱墅(法治政府)建设任务书》,把全区各项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二是求实效。审结区政府行政诉讼案件22件,区政府主要领导出庭应诉,区政府负责人出庭率100%,及时妥善处理行政争议。建立“两高一低”专项整治政务督查、行政败诉案件原因分析通报和责任追究制度。针对性开展法治宣传教育,营造良好法治氛围。三是重督导。结合区委法治巡察开展全域法治建设监督,对区发改经信局等9家单位实地监督。遴选法治监督员参加街道合法性审查交叉检查、法治监督检查工作。

四、2022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高位推进,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持续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将党的领导贯彻到法治政府建设的全过程和各方面。切实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推进领导干部述职述法,实行宪法宣誓制度。自觉接受人大法律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强化监察、司法、审计、统计监督,主动接受舆论和社会监督。

(二)精细谋划,展现“放管服”改革新作为。深化“跨省通办”改革,优化“全区通办”服务机制,深化拓展“一网通办”“浙里办”等核心场景应用,在全省树立示范大厅建设标杆。打造工程建设项目交易全过程数字见证平台,全力推进小额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开发建设。推动政务诚信建设,拓展联合奖惩、信用应用场景。

(三)精准发力,落实法治政府建设新要求。全面深化“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探索数字化执法监督新模式,完善行政执法监督协作机制。落实法定程序要求,及时高效做好区政府重大项目、重大涉法问题处置等法治保障工作,推进街道合法性审查全覆盖。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四)精密施策,构筑行政争议化解新模式。贯彻落实“以案治本”专项活动、行政复议监督指导三项机制要求,完善行政争议化解协作机制,进一步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贯彻落实“两高一低”整治方案,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到100%。

(五)精心服务,集聚法治推动发展新动能。实现法律顾问制度有效全覆盖,为党委政府提供专业法律服务。持续推进“运河律师”专项行动,进一步深化全区市场主体法律顾问服务全覆盖工作。深入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普法活动,持续提升“运河法治文化带”建设,深化“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开展民主法治社区创建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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