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索引号 | 00250027-9/2022-23224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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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区发改经信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备注/文号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
生成日期 | 2022-03-10 | 发布日期 | 2022-03-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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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2-03-10 14:10:52 点击率:
中共拱墅区委、拱墅区人民政府、市发改委、市经信局:
2021年,在区委、区政府和上级部门的正确领导下、在区司法局的精心指导下,区发改经信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工作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抓区划调整契机,迅速完成融合,统筹推进依法决策、文明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着力破解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问题短板,培育法治建设拱墅样板,为高水平打造时尚之都、数字新城、运河明珠,奋力开创拱墅新时代高质量发展共同富裕示范新局面提供坚强法治保障。现将我局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1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强化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
按照“谁制定、谁清理、谁执行、谁负责”的原则,我局开展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浙江省民营企业发展促进条例》等不相符的行政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工作,因区划调整、阶段性工作已完成等原因拟废止12个行政规范性文件,确保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有效。
(二)抓牢抓实行政执法监督
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开展“三项制度”自查。积极选派年轻干部参加市发改委、区司法局组织的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在法治实践中锻炼依法行政思维、专业能力、专业素养和法治实践的前瞻性,拓宽视野、开阔思路、提高政治及法治理论水平。按《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在区政府网站开设“行政执法公开”专栏,动态公示行政执法信息。完成 “互联网+监管”国库、省库监管事项认领、编制实施清单及实施清单要素完备度等工作。
(三)落实并严格执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
落实省市《关于贯彻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0年版)>的通知》文件精神,做好信息公开工作,第一时间在拱墅区门户网站发布贯彻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0年版)》通知,并建立了各责任部门联络员队伍,部署相关事项管辖权限的梳理工作,要求各责任部门严格按照文件做好贯彻落实。
(四)营造“信用拱墅”区域氛围
建立健全信用修复机制,积极推进企业信用修复工作,指导45家企业开展信用修复,推动963家企业签订信用承诺书,完成了3869例拱墅区联合惩戒和奖励的案例报送。
(五)积极拓展信用惠民场景
依托“钱江分”等个人信用分,广泛推广“免押服务”和“先享后付应用”,着力打造信用免押金城区,全区目前已在可信身份认证、居家养老服务、医疗健康卫生等22个领域开展了“信用+”场景的应用,获得了辖区民众认可。
(六)积极维护公平竞争秩序
制定出台打造共同富裕示范区拱墅样本司法保障25条意见,支持科技创新,审结知识产权案件133件,妥善处理一批“蹭名牌”侵权纠纷。
(七)推进网签电子劳动合同工作
深入街道和园区开展20余场专题培训和1场线上直播培训,面向企业宣传电子化劳动合同管理平台实务,规范企业劳动合同签订。全区完成30.56万份劳动合同网签或电子化归档,总量排名全市第二,覆盖率达到53.97%。
(八)持续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
实现一般企业投资项目全过程审批验收“最多80天”并持续提速,100%实现“最多50天”项目21个、平均用时4.57天,实现“最多30天”项目19个、平均用时1.63天。推进“标准地+承诺制”改革,全区工业(包括创新型)用地以“标准地”要求完成出让,实现率达100%。投资项目3.0平台建设稳步推进,我区各部门使用3.0平台进行全流程审批。牵头投资审批各部门定期对3.0平台上审批的项目开展“好差评”回访工作,不断提升投资项目审批的速率和企业的满意率。
二、2021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2021年,我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由于业务工作较为繁重的原因,存在着学习教育时间的不足和与工作实际的结合不充分等现象,主要表现在:一是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开展得还不平衡,深度不够;二是部分行政工作人员的依法行政意识还不够深入,行政执法人员队伍建设还需加强;三是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创新意识和创新力度不够。
三、2021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及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2021年以来,我局党政主要负责人带头严格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决策部署,切实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一是认真落实学法用法制度。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特别是关于宪法的重要论述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健全党组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提升执法人员法治素养。二是持续提升依法决策、依法行政水平。完善并落实重大决策合法审查机制、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积极发挥法律顾问作用,严格落实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制度,认真履行政府信息公开职责。三是积极履行普法责任。结合局业务工作,组织开展了“3.15”物价法律法规宣传、信用专题培训会、“宪法法律进企业”法治宣传教育等普法活动。
四、2022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是一项全局性和长期性的系统工程,新的一年,我局将继续发扬成绩,查找差距,增添措施,进一步加大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力度,努力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进一步加强法治队伍建设
一是进一步明确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任务进一步细化到基层,分解到一线,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有人抓、有人管、有人落实。二是增强法治工作力量。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涉及面广,部门应建立独立的法治工作机构,配备具有专业化水平的队伍,推进发改法治工作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三是进一步厘清各级各部门法治工作部门事权,建立健全人财物向基层倾斜的政策保障体系,确保法治队伍结构布局与承担的职责任务相匹配、相适应。
(二)进一步加强法治宣传教育
一是通过组织多种形式的法律知识学习培训和法制讲座,在全局上下形成良好的学法氛围,将学法用法作为对干部考核的重要依据。通过学习培训,使全局干部学法、用法、守法的自觉性进一步增强,法治理论水平进一步提高,使全局法治创建工作向纵深推进。二是突出法治宣传重点对象。结合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和发改经信实际,大力宣传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建设、价格等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引导全民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将法治宣传教育常态化。三是创新法治宣传教育方式方法,充分发挥微信、短视频等新媒体的作用,加强和改进法治宣传,提高普法实效。
(三)进一步加强牵头抓总力度
一是加强法治数字化建设,聚焦重点领域、关键环节,推动“互联网+放管服”“互联网+监管”,强化法治政府建设的科技支撑,整体推动政府治理行为的数字化。二是主动运用数字化手段提升治理效能,发挥政务服务“一网通办”、投资项目3.0平台建设等关键牵引作用,夯实“一体化”数字底座,提升数据治理水平,保护数据隐私安全,打造科学化、精细化、智能化的城市治理新范式。三是持续优化法治营商环境。积极做好条线对接。加强与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区司法局等部门对接沟通,总结营商环境工作经验,研究分析,及时弥补不足。加强法治营商环境宣传,发挥“墅企通”线上平台和线下活动载体作用,结合营商环境评价、无感监测等工作,促进企业需求与政府部门服务精准衔接,提升浙里办“墅企通”用户粘度和服务品牌影响力。
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任重道远,我局在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中虽然取得了一些进步,但与区委、区政府和上级部门工作要求相比,还有很大差距。我们将不断加强制度建设,开拓创新,扎实工作,为实现全面推进依法行政、构建“法治拱墅”做出应有的贡献。
五、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
无。
杭州市拱墅区发展改革和经济信息化局
2022年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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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和工作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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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250027-9/2022-23224
文号
公布日期
2022-03-1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单位
区发改经信局
中共拱墅区委、拱墅区人民政府、市发改委、市经信局:
2021年,在区委、区政府和上级部门的正确领导下、在区司法局的精心指导下,区发改经信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工作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抓区划调整契机,迅速完成融合,统筹推进依法决策、文明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着力破解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问题短板,培育法治建设拱墅样板,为高水平打造时尚之都、数字新城、运河明珠,奋力开创拱墅新时代高质量发展共同富裕示范新局面提供坚强法治保障。现将我局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1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强化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
按照“谁制定、谁清理、谁执行、谁负责”的原则,我局开展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浙江省民营企业发展促进条例》等不相符的行政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工作,因区划调整、阶段性工作已完成等原因拟废止12个行政规范性文件,确保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有效。
(二)抓牢抓实行政执法监督
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开展“三项制度”自查。积极选派年轻干部参加市发改委、区司法局组织的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在法治实践中锻炼依法行政思维、专业能力、专业素养和法治实践的前瞻性,拓宽视野、开阔思路、提高政治及法治理论水平。按《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在区政府网站开设“行政执法公开”专栏,动态公示行政执法信息。完成 “互联网+监管”国库、省库监管事项认领、编制实施清单及实施清单要素完备度等工作。
(三)落实并严格执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
落实省市《关于贯彻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0年版)>的通知》文件精神,做好信息公开工作,第一时间在拱墅区门户网站发布贯彻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0年版)》通知,并建立了各责任部门联络员队伍,部署相关事项管辖权限的梳理工作,要求各责任部门严格按照文件做好贯彻落实。
(四)营造“信用拱墅”区域氛围
建立健全信用修复机制,积极推进企业信用修复工作,指导45家企业开展信用修复,推动963家企业签订信用承诺书,完成了3869例拱墅区联合惩戒和奖励的案例报送。
(五)积极拓展信用惠民场景
依托“钱江分”等个人信用分,广泛推广“免押服务”和“先享后付应用”,着力打造信用免押金城区,全区目前已在可信身份认证、居家养老服务、医疗健康卫生等22个领域开展了“信用+”场景的应用,获得了辖区民众认可。
(六)积极维护公平竞争秩序
制定出台打造共同富裕示范区拱墅样本司法保障25条意见,支持科技创新,审结知识产权案件133件,妥善处理一批“蹭名牌”侵权纠纷。
(七)推进网签电子劳动合同工作
深入街道和园区开展20余场专题培训和1场线上直播培训,面向企业宣传电子化劳动合同管理平台实务,规范企业劳动合同签订。全区完成30.56万份劳动合同网签或电子化归档,总量排名全市第二,覆盖率达到53.97%。
(八)持续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
实现一般企业投资项目全过程审批验收“最多80天”并持续提速,100%实现“最多50天”项目21个、平均用时4.57天,实现“最多30天”项目19个、平均用时1.63天。推进“标准地+承诺制”改革,全区工业(包括创新型)用地以“标准地”要求完成出让,实现率达100%。投资项目3.0平台建设稳步推进,我区各部门使用3.0平台进行全流程审批。牵头投资审批各部门定期对3.0平台上审批的项目开展“好差评”回访工作,不断提升投资项目审批的速率和企业的满意率。
二、2021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2021年,我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由于业务工作较为繁重的原因,存在着学习教育时间的不足和与工作实际的结合不充分等现象,主要表现在:一是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开展得还不平衡,深度不够;二是部分行政工作人员的依法行政意识还不够深入,行政执法人员队伍建设还需加强;三是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创新意识和创新力度不够。
三、2021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及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2021年以来,我局党政主要负责人带头严格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决策部署,切实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一是认真落实学法用法制度。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特别是关于宪法的重要论述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健全党组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提升执法人员法治素养。二是持续提升依法决策、依法行政水平。完善并落实重大决策合法审查机制、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积极发挥法律顾问作用,严格落实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制度,认真履行政府信息公开职责。三是积极履行普法责任。结合局业务工作,组织开展了“3.15”物价法律法规宣传、信用专题培训会、“宪法法律进企业”法治宣传教育等普法活动。
四、2022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是一项全局性和长期性的系统工程,新的一年,我局将继续发扬成绩,查找差距,增添措施,进一步加大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力度,努力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进一步加强法治队伍建设
一是进一步明确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任务进一步细化到基层,分解到一线,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有人抓、有人管、有人落实。二是增强法治工作力量。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涉及面广,部门应建立独立的法治工作机构,配备具有专业化水平的队伍,推进发改法治工作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三是进一步厘清各级各部门法治工作部门事权,建立健全人财物向基层倾斜的政策保障体系,确保法治队伍结构布局与承担的职责任务相匹配、相适应。
(二)进一步加强法治宣传教育
一是通过组织多种形式的法律知识学习培训和法制讲座,在全局上下形成良好的学法氛围,将学法用法作为对干部考核的重要依据。通过学习培训,使全局干部学法、用法、守法的自觉性进一步增强,法治理论水平进一步提高,使全局法治创建工作向纵深推进。二是突出法治宣传重点对象。结合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和发改经信实际,大力宣传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建设、价格等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引导全民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将法治宣传教育常态化。三是创新法治宣传教育方式方法,充分发挥微信、短视频等新媒体的作用,加强和改进法治宣传,提高普法实效。
(三)进一步加强牵头抓总力度
一是加强法治数字化建设,聚焦重点领域、关键环节,推动“互联网+放管服”“互联网+监管”,强化法治政府建设的科技支撑,整体推动政府治理行为的数字化。二是主动运用数字化手段提升治理效能,发挥政务服务“一网通办”、投资项目3.0平台建设等关键牵引作用,夯实“一体化”数字底座,提升数据治理水平,保护数据隐私安全,打造科学化、精细化、智能化的城市治理新范式。三是持续优化法治营商环境。积极做好条线对接。加强与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区司法局等部门对接沟通,总结营商环境工作经验,研究分析,及时弥补不足。加强法治营商环境宣传,发挥“墅企通”线上平台和线下活动载体作用,结合营商环境评价、无感监测等工作,促进企业需求与政府部门服务精准衔接,提升浙里办“墅企通”用户粘度和服务品牌影响力。
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任重道远,我局在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中虽然取得了一些进步,但与区委、区政府和上级部门工作要求相比,还有很大差距。我们将不断加强制度建设,开拓创新,扎实工作,为实现全面推进依法行政、构建“法治拱墅”做出应有的贡献。
五、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
无。
杭州市拱墅区发展改革和经济信息化局
2022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