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索引号 00250007-6/2022-23223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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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成日期 2022-03-10 发布日期 2022-0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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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拱墅区综合行政执法局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发布日期: 2022-03-10 13:41:57 点击率:

2021年我局紧紧围绕年度法治政府工作要点,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笃学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坚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市和区委关于建设法治政府的决策部署。

一、2021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推进综合行政执法改革

我局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系统研究谋划和解决法治领域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要求,推动重心下移、权力下放、队伍下沉,到2021年底,成熟完备的全区“综合执法+专业执法”整体事项清单基本形成,“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体系基本建立。综合行政执法处罚事项拓展到60%以上的执法领域,专业执法领域事项清单100%梳理完成,行政检查事项100%全覆盖。进一步健全行政执法协调指挥机制,实现执法监管“全闭环”;建立争议协调机制;更大力度实施跨部门跨领域综合执法。截至目前承接省统一执法事项目录清单(二批),事项共计(749项)以及地方事项。在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方面,经省政府批复,我区天水等(原下城)八个街道予以赋权,以街道办事处名义相对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涉及15个部门的20个方面583项行政处罚权及与之相关的行政检查权、行政强制权。

(二)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标准化建设

1.积极推进规范化中队建设,加强队伍监督。一是以创建促规范。我局以全省规范化中队创建为契机,加强业务监督,在党建工作、队伍管理、执法业务、执法保障等方面做了全面的规范和完善。我局加强执法队伍班子建设,班子成员履职尽责,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我局以创建促规范,及时通报检查情况,不断提高和完善全员思想认识,保持队容风纪良好,提升执法形象。二是做好掌上执法监管。深化网上执法,依托浙江省行政执法监管(“互联网+监管”)平台双随机抽查监管系统、浙政钉“掌上执法”系统,加强对市容环境卫生、市政公用、规划管理、公安交通、生态环境等重点领域的行政执法,实现同一单位多领域“一次清查”。我局统筹制定本行政区域、执法领域的执法监管计划,通过监管平台实现网上执法效能评价和执法问题督查督办,推进公平公正监管、提升监管效率。今年以来,我局通过该应用平台对商户企业开展执法检查3937次,其中双随机检查242次,专项检查167次,即时检查3528次。

2.全面落实“三项制度”,加强执法办案自我监督。我局持续优化完善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不断强化规范执法行为。一是制定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我局通过门户网站和数据平台,及时公示公开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事项。在各执法中队和办公场所设立设置信息公开栏,将行政执法工作人员照片、依据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的执法权限进行公示,让广大市民进行监督。二是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我局以数字化改革为契机,建立声像数据管理制度,对执法过程中形成的音视频记录等原始数据实时固定。要求全员在日常执法中使用执法记录仪,固定证据。同时每个基层执法中队的办案询问室、违停处理窗口和办案大厅安装同步录音录像设备,实现违停处理、执法办案的实时监控和记录备案。其次,做好全过程记录。通过文字、音像等方式,对立案、调查、取证、决定、送达、执行等行政执法活动进行记录并归档,确保行政执法行为的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同时,明确专门人员对全过程记录文字和音像资料的归档、保存和使用。三是全面落实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认真执行内部审核制度,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全面实施了逐级审批制度。聘请专业律师作为法律顾问,补强法制审核力量。截至目前,由局法制机构合法性审查后提请行政机关负责人集体讨论的重大行政处罚案件71件。

3.加强案件审核监督,积极应对行政复议诉讼情况。为进一步提高全员办案水平,规范办案质量,强化执法监督。我局在案件办理方面提质增量,制定完善执法业务考核制度。由于综合执法改革,执法事项增加,2021年全局办案数与2020年相比有较大幅度增长,另外还要求中队长办案。同时,严格落实中队法制员案审制度,对每个案件的办理过程均全程审核,制作案审登记表记录发现问题。我局利用浙江省综合行政执法办案系统,归集办案法律文书数据信息,实现每月一次处罚案卷在线评查,对案件检查情况进行通报和排名,以考核推动全员办案水平共同提高。2021年,我局合计实施行政处罚76386宗,处罚金额 1964.42万余元。然而,随着办案量的增加,我局的复议诉讼件数也随之提高。今年以来,我局共受理复议案件10件,诉讼案件8件。在受理行政复议诉讼案件时,我局认真履行职责,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等规定。在遇到复议诉讼案件时,做好沟通协调和积极应对,有效提高了案件质量,也维护了案件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提高了行政复议、诉讼的公信力。

(三)推动政府数字化改革

加快推动执法数字化改革,争取率先破题,为全市执法改革提供拱墅方案。一是推进执法监管一体协同。发挥基层“一级指挥棒”作用,探索执法监管“一件事”集成应用,从过去“多部门查多次”转变为家门口“综合查一次”组团式执法,有效减少重复执法和执法扰企扰民。二是拓展综合执法应用场景。加大“城市眼﹒云共治”智慧平台在执法领域的应用,积极探索非现场执法场景,实现对车辆占道、违停、出店经营等行为的“非接触式”执法;创新渣土码头“门禁式”管理,实现建筑垃圾产生、运输、消纳利用的全过程闭环智能监管。三是推动执法全流程数字化。加强执法单兵、移动执法等信息化装备,推动移动端一体化执法办案,目前,执法案卷的查询、审批、统计等环节已实现移动端线上闭环流转,有效提升行政执法效能。

(四)抓实“最多跑一次”改革

围绕区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工作目标任务,做好数字化转型政务服务工作。我科室围绕区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工作目标任务,做好数字化转型政务服务工作。1.梳理政务服务事项。截至目前,我局已完成三级目录的认领和部署工作,共计认领梳理和部署政务服务权力事项81项(许可43项、征收5项、确认2项、其他权利事项29项、公共服务事项2项)。自数字化转型工作开展以来,我局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及时认领和调整办事事项清单,及时更新政务网上办事指南与省指导目录一致,修改完善纳入政务网权力事项的办事指南、办事流程和相关内容,提高办事指南的准确性可用性。2.提升政务服务核心指标。我局所有的“最多跑一次”事项已实现网上办100%、掌上办100%,跑零率100%,即办事项比例为100%、承诺期限压缩比100%,相关指标已实现最优化。3.利用数据共享平台简化材料。目前我局已开通9项共享数据查询:省公安厅居民身份证查询、杭州市市建委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信息查询、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浙江省法定代表人信息查询、浙江省营业执照查询(电子证照)、杭州市国土局不动产权证、地名使用批准书。4.推动线上和线下集合。线上要抓紧数据共享平台,政务服务“好差评”,12345热线等功能,线下完善政务大厅服务功能,根据要求开展2.0政务系统收件办理,同时推进“网上办”、“掌上办”等办理方式,对审批事项实行线上线下统一标准、统一流程,同质服务。5.落实电子归档工作。及时完成所有行政许可事项的电子归档工作。

(五)加强疫情防控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

我局建立《拱墅区气象灾害应急预案》、《拱墅区综合行政执法局防汛防台抗雪防冻应急值班方案》(修订版),按照区里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严格执行疫情防控和应急处置法律法规,依法实施各项防控和应急措施。

(六)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

严格执行《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72号),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备案、清理和相关监督管理工作。强化公平竞争审查,将涉企行政规范性文件全部纳入公平竞争审查范围。强化数字赋能,依托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系统,提升文件报备率、报备及时率和规范率。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后评估及结果运用。严格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制度,及时公布继续有效、废止和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七)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

深入贯彻落实《浙江省行政程序办法》、《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继续优化依法行政决策机制,同时,全面落实法律顾问制度,在我局重大行政决策、行政合同签订、重大城市管理问题解决和执法案件办理等方面,认真听取法律顾问意见、组织合法性论证,为提升我局依法行政水平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八)加强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

我局认真贯彻执行《杭州市综合行政执法机关出庭应诉工作规定》和《杭州市下城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指引》的要求,落实机关责任人100%履行出庭应诉的职责。

(九)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

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列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切实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到法治政府建设的全过程和各方面,持续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形成“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全力抓,全局上下合力抓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局面。

(十)加强法治政府建设人才和队伍保障

加强对全局系统干部队员的法制培训工作。一是抓好领导干部学法用法。以提高依法执政能力为重点,严格落实党委中心组学法、领导干部法制讲座等学法用法制度。二是抓好执法人员学法用法。采取自学与集中培训相结合、以自学为主的方式,认真开展与本职工作有关的法律知识的学习。督促在“干部学习新干线”网站选学法律课程,全员完成领导干部和公务员法律知识网上考试。

二、2021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随着全省综合执法改革的推进,执法事项之多,覆盖领域之广,当前各项法律法规相继出台以及保障民生工作力度不断地提高,执法队员的业务能力相对存在不足。改革关键在于人,队伍的质量决定了队伍的战斗力,影响着改革的每一步。另一方面,在执法队伍规范化建设、法制培训、法律监督等方面还可以进一步强化,对于协辅力量的“选、育、用、留”也需要进一步考量,可以制定更科学性、可行性的管理办法,以优化完善队伍整体素质。

(二)执法队伍与专业部门的协同协作亟待深化。改革后,执法队伍与专业部门的关系需要进一步理顺,特别是跨部门的联合办案流程和协作机制制度有待完善。由于执法事项的复杂性、多样性,执法实践中会随时产生疑难事项、比较专业的事项(包括重大执法事项、执法职能划分事项等),这加大了执法的难度。

三、2021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及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党政主要负责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市区关于法治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党委专题研究部署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

四、2022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在党委统一领导下,谋划和落实好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任务,持续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浙江省综合行政执法条例》,进一步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全面推行“综合查一次”,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一次到位”。推广轻微违法行为告知承诺制。对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等实行包容审慎监管。开展行政执法人员通用法律知识、专门法律知识、新法律法规专题培训。进一步完善社会大普法工作机制。加强基层执法人员法制培训和岗位练兵。

五、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

行政执法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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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和工作要点
杭州市拱墅区综合行政执法局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索引号

00250007-6/2022-23223

文号

公布日期

2022-03-1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单位

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1年我局紧紧围绕年度法治政府工作要点,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笃学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坚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市和区委关于建设法治政府的决策部署。

一、2021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推进综合行政执法改革

我局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系统研究谋划和解决法治领域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要求,推动重心下移、权力下放、队伍下沉,到2021年底,成熟完备的全区“综合执法+专业执法”整体事项清单基本形成,“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体系基本建立。综合行政执法处罚事项拓展到60%以上的执法领域,专业执法领域事项清单100%梳理完成,行政检查事项100%全覆盖。进一步健全行政执法协调指挥机制,实现执法监管“全闭环”;建立争议协调机制;更大力度实施跨部门跨领域综合执法。截至目前承接省统一执法事项目录清单(二批),事项共计(749项)以及地方事项。在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方面,经省政府批复,我区天水等(原下城)八个街道予以赋权,以街道办事处名义相对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涉及15个部门的20个方面583项行政处罚权及与之相关的行政检查权、行政强制权。

(二)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标准化建设

1.积极推进规范化中队建设,加强队伍监督。一是以创建促规范。我局以全省规范化中队创建为契机,加强业务监督,在党建工作、队伍管理、执法业务、执法保障等方面做了全面的规范和完善。我局加强执法队伍班子建设,班子成员履职尽责,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我局以创建促规范,及时通报检查情况,不断提高和完善全员思想认识,保持队容风纪良好,提升执法形象。二是做好掌上执法监管。深化网上执法,依托浙江省行政执法监管(“互联网+监管”)平台双随机抽查监管系统、浙政钉“掌上执法”系统,加强对市容环境卫生、市政公用、规划管理、公安交通、生态环境等重点领域的行政执法,实现同一单位多领域“一次清查”。我局统筹制定本行政区域、执法领域的执法监管计划,通过监管平台实现网上执法效能评价和执法问题督查督办,推进公平公正监管、提升监管效率。今年以来,我局通过该应用平台对商户企业开展执法检查3937次,其中双随机检查242次,专项检查167次,即时检查3528次。

2.全面落实“三项制度”,加强执法办案自我监督。我局持续优化完善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不断强化规范执法行为。一是制定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我局通过门户网站和数据平台,及时公示公开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事项。在各执法中队和办公场所设立设置信息公开栏,将行政执法工作人员照片、依据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的执法权限进行公示,让广大市民进行监督。二是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我局以数字化改革为契机,建立声像数据管理制度,对执法过程中形成的音视频记录等原始数据实时固定。要求全员在日常执法中使用执法记录仪,固定证据。同时每个基层执法中队的办案询问室、违停处理窗口和办案大厅安装同步录音录像设备,实现违停处理、执法办案的实时监控和记录备案。其次,做好全过程记录。通过文字、音像等方式,对立案、调查、取证、决定、送达、执行等行政执法活动进行记录并归档,确保行政执法行为的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同时,明确专门人员对全过程记录文字和音像资料的归档、保存和使用。三是全面落实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认真执行内部审核制度,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全面实施了逐级审批制度。聘请专业律师作为法律顾问,补强法制审核力量。截至目前,由局法制机构合法性审查后提请行政机关负责人集体讨论的重大行政处罚案件71件。

3.加强案件审核监督,积极应对行政复议诉讼情况。为进一步提高全员办案水平,规范办案质量,强化执法监督。我局在案件办理方面提质增量,制定完善执法业务考核制度。由于综合执法改革,执法事项增加,2021年全局办案数与2020年相比有较大幅度增长,另外还要求中队长办案。同时,严格落实中队法制员案审制度,对每个案件的办理过程均全程审核,制作案审登记表记录发现问题。我局利用浙江省综合行政执法办案系统,归集办案法律文书数据信息,实现每月一次处罚案卷在线评查,对案件检查情况进行通报和排名,以考核推动全员办案水平共同提高。2021年,我局合计实施行政处罚76386宗,处罚金额 1964.42万余元。然而,随着办案量的增加,我局的复议诉讼件数也随之提高。今年以来,我局共受理复议案件10件,诉讼案件8件。在受理行政复议诉讼案件时,我局认真履行职责,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等规定。在遇到复议诉讼案件时,做好沟通协调和积极应对,有效提高了案件质量,也维护了案件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提高了行政复议、诉讼的公信力。

(三)推动政府数字化改革

加快推动执法数字化改革,争取率先破题,为全市执法改革提供拱墅方案。一是推进执法监管一体协同。发挥基层“一级指挥棒”作用,探索执法监管“一件事”集成应用,从过去“多部门查多次”转变为家门口“综合查一次”组团式执法,有效减少重复执法和执法扰企扰民。二是拓展综合执法应用场景。加大“城市眼﹒云共治”智慧平台在执法领域的应用,积极探索非现场执法场景,实现对车辆占道、违停、出店经营等行为的“非接触式”执法;创新渣土码头“门禁式”管理,实现建筑垃圾产生、运输、消纳利用的全过程闭环智能监管。三是推动执法全流程数字化。加强执法单兵、移动执法等信息化装备,推动移动端一体化执法办案,目前,执法案卷的查询、审批、统计等环节已实现移动端线上闭环流转,有效提升行政执法效能。

(四)抓实“最多跑一次”改革

围绕区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工作目标任务,做好数字化转型政务服务工作。我科室围绕区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工作目标任务,做好数字化转型政务服务工作。1.梳理政务服务事项。截至目前,我局已完成三级目录的认领和部署工作,共计认领梳理和部署政务服务权力事项81项(许可43项、征收5项、确认2项、其他权利事项29项、公共服务事项2项)。自数字化转型工作开展以来,我局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及时认领和调整办事事项清单,及时更新政务网上办事指南与省指导目录一致,修改完善纳入政务网权力事项的办事指南、办事流程和相关内容,提高办事指南的准确性可用性。2.提升政务服务核心指标。我局所有的“最多跑一次”事项已实现网上办100%、掌上办100%,跑零率100%,即办事项比例为100%、承诺期限压缩比100%,相关指标已实现最优化。3.利用数据共享平台简化材料。目前我局已开通9项共享数据查询:省公安厅居民身份证查询、杭州市市建委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信息查询、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浙江省法定代表人信息查询、浙江省营业执照查询(电子证照)、杭州市国土局不动产权证、地名使用批准书。4.推动线上和线下集合。线上要抓紧数据共享平台,政务服务“好差评”,12345热线等功能,线下完善政务大厅服务功能,根据要求开展2.0政务系统收件办理,同时推进“网上办”、“掌上办”等办理方式,对审批事项实行线上线下统一标准、统一流程,同质服务。5.落实电子归档工作。及时完成所有行政许可事项的电子归档工作。

(五)加强疫情防控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

我局建立《拱墅区气象灾害应急预案》、《拱墅区综合行政执法局防汛防台抗雪防冻应急值班方案》(修订版),按照区里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严格执行疫情防控和应急处置法律法规,依法实施各项防控和应急措施。

(六)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

严格执行《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72号),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备案、清理和相关监督管理工作。强化公平竞争审查,将涉企行政规范性文件全部纳入公平竞争审查范围。强化数字赋能,依托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系统,提升文件报备率、报备及时率和规范率。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后评估及结果运用。严格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制度,及时公布继续有效、废止和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七)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

深入贯彻落实《浙江省行政程序办法》、《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继续优化依法行政决策机制,同时,全面落实法律顾问制度,在我局重大行政决策、行政合同签订、重大城市管理问题解决和执法案件办理等方面,认真听取法律顾问意见、组织合法性论证,为提升我局依法行政水平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八)加强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

我局认真贯彻执行《杭州市综合行政执法机关出庭应诉工作规定》和《杭州市下城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指引》的要求,落实机关责任人100%履行出庭应诉的职责。

(九)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

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列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切实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到法治政府建设的全过程和各方面,持续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形成“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全力抓,全局上下合力抓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局面。

(十)加强法治政府建设人才和队伍保障

加强对全局系统干部队员的法制培训工作。一是抓好领导干部学法用法。以提高依法执政能力为重点,严格落实党委中心组学法、领导干部法制讲座等学法用法制度。二是抓好执法人员学法用法。采取自学与集中培训相结合、以自学为主的方式,认真开展与本职工作有关的法律知识的学习。督促在“干部学习新干线”网站选学法律课程,全员完成领导干部和公务员法律知识网上考试。

二、2021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随着全省综合执法改革的推进,执法事项之多,覆盖领域之广,当前各项法律法规相继出台以及保障民生工作力度不断地提高,执法队员的业务能力相对存在不足。改革关键在于人,队伍的质量决定了队伍的战斗力,影响着改革的每一步。另一方面,在执法队伍规范化建设、法制培训、法律监督等方面还可以进一步强化,对于协辅力量的“选、育、用、留”也需要进一步考量,可以制定更科学性、可行性的管理办法,以优化完善队伍整体素质。

(二)执法队伍与专业部门的协同协作亟待深化。改革后,执法队伍与专业部门的关系需要进一步理顺,特别是跨部门的联合办案流程和协作机制制度有待完善。由于执法事项的复杂性、多样性,执法实践中会随时产生疑难事项、比较专业的事项(包括重大执法事项、执法职能划分事项等),这加大了执法的难度。

三、2021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及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党政主要负责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市区关于法治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党委专题研究部署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

四、2022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在党委统一领导下,谋划和落实好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任务,持续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浙江省综合行政执法条例》,进一步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全面推行“综合查一次”,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一次到位”。推广轻微违法行为告知承诺制。对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等实行包容审慎监管。开展行政执法人员通用法律知识、专门法律知识、新法律法规专题培训。进一步完善社会大普法工作机制。加强基层执法人员法制培训和岗位练兵。

五、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