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索引号 00250027-9/2022-26114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区发改经信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备注/文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生成日期 2022-12-21 发布日期 2022-12-21
附件
关联类型
纾困12条中快递物流业防疫消杀补贴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 2022-12-21 10:27:51 点击率:

一、政策背景

今年初以来,国内疫情反复多发,物流畅通和供应链稳定受到冲击,对快递物流行业及公司运营发展造成了一定影响。杭州市“3.9”仁和疫情发生后,曾昼夜不分、高效运转的顺丰速运中转场停摆一个多月,物流中转场地管控更加严格;“4.19”半山疫情再次对我区快递物流业造成重创,封控区、管控区总范围大,区域内涉及的物流企业和从业人员较多。物流企业消杀成本显著增加,营收、利润等数据同比下降较多。

在前期坚决贯彻落实省市区助企纾困政策的基础上,考虑我区物流企业实际情况,我区进一步强化对区内规上物流企业给予防疫消杀补贴,完善快递物流保通保畅政策,确保产业链供应链上下游畅通。

二、政策内容和操作流程

(一)政策内容

加大对快递物流业的保障力度确保产业链供应链畅通稳定。给予区内规上物流快递企业2022年防疫、消杀支出不超过5万元的补贴,按照企业规模分档补贴。

(二)执行时间

自政策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2年12月31日。

(三)申报对象

在我区依法注册、纳税,并纳入统计的规模以上物流、快递业企业(不含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统计行业代码大类为53-60(不包括582小类),企业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信用良好。

(四)申报流程

1、摸排。由各街道、园区对辖区内符合条件的快递物流企业进行初步排摸,区统计局对企业相关经营数据进行核实比对。

2、申报。区发改经信局将统计局核对后符合资格条件的企业通报至企业所属街道、园区,由街道(园区)通知相关企业,填报相应的审批表、承诺书及证明材料;街道(园区)对企业申报材料初审后在《政策审批表》填写意见并盖章,汇总上报至区发改经信局。

3、联审。区发改经信局与区财政局对企业上报的申报材料进行联审,联审通过后,联合下达资金拨付文件,完成相关审批流程。

4、兑付。审批后在“亲清在线”平台生成企业白名单,企业根据街道、园区通知,在规定期限内通过“亲清在线”平台登录(注册)企业账号,签署承诺书,领取奖励资金;未如期申领的企业视为自动放弃,不再享受此项政策。

三、解读机关

拱墅区发改经信局

联系人:钱志卫(局长) 韩佳平

政策咨询电话:0571-88258945

3、配图:物流业防疫消杀补贴政策解读.png

政策解读
其他文件政策解读
纾困12条中快递物流业防疫消杀补贴政策解读

索引号

00250027-9/2022-26114

公布日期

2022-12-21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单位

区发改经信局

关联类型

政策原文

一、政策背景

今年初以来,国内疫情反复多发,物流畅通和供应链稳定受到冲击,对快递物流行业及公司运营发展造成了一定影响。杭州市“3.9”仁和疫情发生后,曾昼夜不分、高效运转的顺丰速运中转场停摆一个多月,物流中转场地管控更加严格;“4.19”半山疫情再次对我区快递物流业造成重创,封控区、管控区总范围大,区域内涉及的物流企业和从业人员较多。物流企业消杀成本显著增加,营收、利润等数据同比下降较多。

在前期坚决贯彻落实省市区助企纾困政策的基础上,考虑我区物流企业实际情况,我区进一步强化对区内规上物流企业给予防疫消杀补贴,完善快递物流保通保畅政策,确保产业链供应链上下游畅通。

二、政策内容和操作流程

(一)政策内容

加大对快递物流业的保障力度确保产业链供应链畅通稳定。给予区内规上物流快递企业2022年防疫、消杀支出不超过5万元的补贴,按照企业规模分档补贴。

(二)执行时间

自政策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2年12月31日。

(三)申报对象

在我区依法注册、纳税,并纳入统计的规模以上物流、快递业企业(不含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统计行业代码大类为53-60(不包括582小类),企业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信用良好。

(四)申报流程

1、摸排。由各街道、园区对辖区内符合条件的快递物流企业进行初步排摸,区统计局对企业相关经营数据进行核实比对。

2、申报。区发改经信局将统计局核对后符合资格条件的企业通报至企业所属街道、园区,由街道(园区)通知相关企业,填报相应的审批表、承诺书及证明材料;街道(园区)对企业申报材料初审后在《政策审批表》填写意见并盖章,汇总上报至区发改经信局。

3、联审。区发改经信局与区财政局对企业上报的申报材料进行联审,联审通过后,联合下达资金拨付文件,完成相关审批流程。

4、兑付。审批后在“亲清在线”平台生成企业白名单,企业根据街道、园区通知,在规定期限内通过“亲清在线”平台登录(注册)企业账号,签署承诺书,领取奖励资金;未如期申领的企业视为自动放弃,不再享受此项政策。

三、解读机关

拱墅区发改经信局

联系人:钱志卫(局长) 韩佳平

政策咨询电话:0571-88258945

3、配图:物流业防疫消杀补贴政策解读.p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