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索引号 | 00250030-8/2022-26110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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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区教育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备注/文号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
生成日期 | 2022-12-20 | 发布日期 | 2022-12-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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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2-12-20 17:42:33 点击率:
一、突发校园安全事件:
(一)学生伤害事故处理程序及办法:
本应急处理程序的要点是:抢抓黄金时间及时救治,第一时间固定证据,判断事件发生原因进行下一步行动。
1.学生在课堂(课间)发生伤害事故的,任课教师(班主任)应立即组织将其送至校医室或通知校医前来处理;校医不在或情形比较严重的,应立即向年级部、学生指导处或校领导汇报并视情况送医院急救。
骨折或病情较严重的,须通知120急救中心专业人员前来搬运救治。
2.如需送医院的,相关教师(责任教师、班主任、校医、学生指导处成员)应及时组织送至,并及时通知当事人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到医院看护。
3.班主任应在第一时间组织当事人和旁观者书写情况说明报分管副校长并进行留存。
发生重大伤害事故或可能涉及维稳的事件,学校应在得知情况半小时内口头向教育局办公室汇报,并于两小时内提交书面情况说明。
4.事故发生后,应当及时保护现场,固定证据。
5.任课教师(班主任)应于当日书写具体情况说明报学校留存。
6.事发后,任课教师(班主任)应于当日及时电话关心和询问受伤学生康复情况;病情严重的,相关处室应及时组织责任教师或学生家长登门看望与慰问。
7.伤害事故涉及责任问题及相关费用的,学校应及时向保险公司通报,并做好调查和调解工作;问题严重的或调解不成的,应及时上报校长协调处理。
8.有关协议书应及时交档案室留存。
(二)犯罪分子持刀行凶、实施暴力侵害事件应急处理程序:
本应急处理程序的要点是:迅速集结优势力量,阻止犯罪分子行凶。
1.首获事件信息的任何个人都应当在第一时间向当日学校总值、年级值导和学校突发安全事件应急处理小组报告,并同时拨打110报警。
2.当日学校总值、年级值导和首获事件信息人员立即组织现场人员,不惜一切代价建立警戒线,使犯罪分子无法靠近学生,防止事态扩大。
3.学校突发安全事件应急处理救援组宣布学校进入全面应急状态,各应急处理救援行动组立即实施应急救援行动。
4.集结优势力量,携带防卫器械,与犯罪分子周旋,劝阻与制止犯罪行为,为警方援助赢得时间。在有利条件下设法制服犯罪分子。
5.疏散引导组负责把所有学生和无关人员撤离至安全区域。
6.医疗救护组负责救护受伤学生和其它伤员。
7.通讯联络组向公安、消防、救护、社区有关部门、单位求援,争取外援迅速赶到事件现场,并保证学校应急救援组织信息畅通。
8.警戒保卫组组织人员实施事件现场警戒,阻止无关人员进入学校,维护现场秩序,防范别有用心的人肇事,引导外部救援人员进入事件现场。
9.事件发生后,应急处理救援组应当在得知信息半小时内向教育局作口头报告,一小时内进行书面汇报并每隔半小时进行情况报告直至警报解除。
(三)收到恐吓电话、短信或信件事件应急处理程序:
本应急处理程序的要点是:迅速调查清楚来电、来信人的身份和意图,维护学校和人员安全。
1.收到恐吓电话、短信或信件的任何个人都应当在第一时间向当日学校总值和学校突发安全事件应急处理组报告。
因个人纠葛收到恐吓电话、短信或信件的人,若事件有可能影响个人人身安全或学校安全,则必须向学校突发安全事件应急处理救援组报告。
2.收到匿名恐吓电话时,要保持镇静,对来电人的无理要求,不要马上拒绝,通过商谈的形式延长通话时间,尽可能从对方获得最多的信息。有来电显示的电话机应记下对方的电话号码,否则可用写字条、做手势的方法示意身边的人员,向电信局查询电话号码,有条件的可对恐吓电话作录音。
3.学校突发安全事件应急处理救援组应当立即对恐吓电话、短信或信件进行分析研究:
(1)立即派专人在收到恐吓电话的话机旁值班,电话机应装有来电显示和录音装置。
(2)若来电来信人姓名、身份和意图明确,对方因个人纠葛失去理智而实施恐吓行为的,学校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妥善处理该事件。
(3)若来电来信人匿名,学校突发安全事件应急处理救援组应通过来电人的口音、音色、口气、语调、语言特征和通话内容,来信人的笔迹、信件内容进行分析,并在校内发动教职工提供线索。通过初步推测作案人的动机,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
4.对于匿名的恐吓电话和信件事件,应当立即向教育局和公安局报告,应当争取警方尽快加入事件调查。对于破案的计划和策略要保密。
5.对于与学校及教职工无经济或其他纠纷,为勒索钱财或报复社会的人物的恐吓电话和信件,单位除全力配合警方破案外,应当提高戒备,制订预案,随时准备应对突发事件。对于有可能受到袭击的人员和部门,要采取有力措施,保证其安全。
(四)校园内发现可疑分子应急处理程序:
本应急处理程序的要点是:迅速采取措施,控制可疑分子。
1.在校园内发现形迹可疑,四处游荡,可能作案的可疑分子,保安或目击人员都应当立即向当日学校总值和学校突发安全事件应急处理救援总指挥、副总指挥报告。
2.保安和当日学校总值或学校突发安全事件应急处理救援总指挥、副总指挥指派的人员应当迅速对此人进行询问,同时把他的行动限制在局部区域内。
3.若此人自述进入学校的目的明显缺乏可信度,无人证、物证可以证明,甚至说话前后矛盾、蛮不讲理,保安应当将其带入传达室进行进一步盘问,同时要封锁大门。
4.若有证据表明此人是危险分子或犯罪嫌疑人,应当立即打110报警,由警方带走作进一步调查。
5.若可疑分子在盘问时夺路逃跑,校内目击人员应当将其相貌、身高、衣着及其它特征和逃走方向,向警方报告。同时,学校应当做好此人再一次闯入校园作案的思想准备和预案准备。
6.在整个过程中,学校应当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防范可疑人物使用暴力,要确保周围人员的安全。
7.事件发生后,应急处理救援组应当在得知信息半小时内向教育局作口头报告,一小时内进行书面汇报并每隔半小时进行情况报告直至警报解除。
(五)校园内发现可疑物品应急处理程序:
本应急处理程序的要点是:防范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伤害事件。
1.收到可疑邮包或发现可疑物品的任何个人都应当在第一时间向当日学校总值和学校突发安全事件应急处理救援总指挥、副总指挥报告。
可疑邮包是指:邮戳异常(寄包人地址与邮戳地址不符)、字体奇特、打印粗劣以及收件人姓名、形状、重量、气味、包装包扎、邮包内的声音都异常。
可疑物品是指:物品外表、重量、气味可疑,不是本校的物品,也从未看到过此种物品,不知此物品有何用途,为何会摆放在校园内某处。
2.发现可疑邮包和可疑物品的任何人员,都不应当试图打开或随意摆弄它。要禁止在周围吸烟或使用手机、对讲机或发动机动车辆等。
3.学校应当指定有专业知识和经验的人员进行初步鉴别,判断是不是危险物品。若不能排除其危险性,应当立即打110报警,请警方专业人员进行检测和处理。
4.若可疑邮包和物品被警方确定为危险物品,学校应当立即在其周围设置警戒线,无关人员应当立即撤离,并采取严密的防范措施。
5.学校应当配合警方组织人员在校内其它区域搜寻检查,确定在校园内是否还有其它可疑物品。
6.学校突发安全事件应急处理救援组配合警方开展各项处理工作,同时应当在得知信息半小时内向教育局作口头报告,一小时内进行书面汇报并每隔半小时进行情况报告直至警报解除。
(六)群体性斗殴事件应急处理程序:
本应急处理程序的要点是:迅速制止斗殴,避免人员伤亡。
1.获得群体性斗殴事件信息的任何个人都应当在第一时间,向当日学校总值和学校突发安全事件应急处理救援总指挥、副总指挥报告,若事态已经失控或后果严重,应立即打110报警。
2.学校领导应迅速集结优势力量(必要时携带防卫器械)赶到现场制止斗殴,并在斗殴现场设置警戒线,防止事态扩大。
3.若斗殴者手中有器械,应首先收缴所有斗殴器械。
4.若有校外人员参与斗殴,应设法不让他们逃离。
5.若有学生受伤,应立即进行救治,或打120送医院,并及时与家长联系。
6.分离斗殴双方,由学校、年级部领导、班主任等进行询问,了解斗殴原因和过程,并做好笔录。
7.对有流氓恶势力嫌疑的校外人员,应交警方处理。
8.对外校学生,应与学生就读的学校联系。
9.对参加斗殴的学生进行教育,对情节严重的给予必要的处分,防止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10.要对斗殴事件的校内外各种因素进行综合分析,要防范学生在校外遭到殴打。
11.突发安全事件应急处理救援指挥部应当将斗殴事件有关情况及时向教育局报告。
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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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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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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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250030-8/2022-26110
文号
公布日期
2022-12-2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单位
区教育局
一、突发校园安全事件:
(一)学生伤害事故处理程序及办法:
本应急处理程序的要点是:抢抓黄金时间及时救治,第一时间固定证据,判断事件发生原因进行下一步行动。
1.学生在课堂(课间)发生伤害事故的,任课教师(班主任)应立即组织将其送至校医室或通知校医前来处理;校医不在或情形比较严重的,应立即向年级部、学生指导处或校领导汇报并视情况送医院急救。
骨折或病情较严重的,须通知120急救中心专业人员前来搬运救治。
2.如需送医院的,相关教师(责任教师、班主任、校医、学生指导处成员)应及时组织送至,并及时通知当事人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到医院看护。
3.班主任应在第一时间组织当事人和旁观者书写情况说明报分管副校长并进行留存。
发生重大伤害事故或可能涉及维稳的事件,学校应在得知情况半小时内口头向教育局办公室汇报,并于两小时内提交书面情况说明。
4.事故发生后,应当及时保护现场,固定证据。
5.任课教师(班主任)应于当日书写具体情况说明报学校留存。
6.事发后,任课教师(班主任)应于当日及时电话关心和询问受伤学生康复情况;病情严重的,相关处室应及时组织责任教师或学生家长登门看望与慰问。
7.伤害事故涉及责任问题及相关费用的,学校应及时向保险公司通报,并做好调查和调解工作;问题严重的或调解不成的,应及时上报校长协调处理。
8.有关协议书应及时交档案室留存。
(二)犯罪分子持刀行凶、实施暴力侵害事件应急处理程序:
本应急处理程序的要点是:迅速集结优势力量,阻止犯罪分子行凶。
1.首获事件信息的任何个人都应当在第一时间向当日学校总值、年级值导和学校突发安全事件应急处理小组报告,并同时拨打110报警。
2.当日学校总值、年级值导和首获事件信息人员立即组织现场人员,不惜一切代价建立警戒线,使犯罪分子无法靠近学生,防止事态扩大。
3.学校突发安全事件应急处理救援组宣布学校进入全面应急状态,各应急处理救援行动组立即实施应急救援行动。
4.集结优势力量,携带防卫器械,与犯罪分子周旋,劝阻与制止犯罪行为,为警方援助赢得时间。在有利条件下设法制服犯罪分子。
5.疏散引导组负责把所有学生和无关人员撤离至安全区域。
6.医疗救护组负责救护受伤学生和其它伤员。
7.通讯联络组向公安、消防、救护、社区有关部门、单位求援,争取外援迅速赶到事件现场,并保证学校应急救援组织信息畅通。
8.警戒保卫组组织人员实施事件现场警戒,阻止无关人员进入学校,维护现场秩序,防范别有用心的人肇事,引导外部救援人员进入事件现场。
9.事件发生后,应急处理救援组应当在得知信息半小时内向教育局作口头报告,一小时内进行书面汇报并每隔半小时进行情况报告直至警报解除。
(三)收到恐吓电话、短信或信件事件应急处理程序:
本应急处理程序的要点是:迅速调查清楚来电、来信人的身份和意图,维护学校和人员安全。
1.收到恐吓电话、短信或信件的任何个人都应当在第一时间向当日学校总值和学校突发安全事件应急处理组报告。
因个人纠葛收到恐吓电话、短信或信件的人,若事件有可能影响个人人身安全或学校安全,则必须向学校突发安全事件应急处理救援组报告。
2.收到匿名恐吓电话时,要保持镇静,对来电人的无理要求,不要马上拒绝,通过商谈的形式延长通话时间,尽可能从对方获得最多的信息。有来电显示的电话机应记下对方的电话号码,否则可用写字条、做手势的方法示意身边的人员,向电信局查询电话号码,有条件的可对恐吓电话作录音。
3.学校突发安全事件应急处理救援组应当立即对恐吓电话、短信或信件进行分析研究:
(1)立即派专人在收到恐吓电话的话机旁值班,电话机应装有来电显示和录音装置。
(2)若来电来信人姓名、身份和意图明确,对方因个人纠葛失去理智而实施恐吓行为的,学校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妥善处理该事件。
(3)若来电来信人匿名,学校突发安全事件应急处理救援组应通过来电人的口音、音色、口气、语调、语言特征和通话内容,来信人的笔迹、信件内容进行分析,并在校内发动教职工提供线索。通过初步推测作案人的动机,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
4.对于匿名的恐吓电话和信件事件,应当立即向教育局和公安局报告,应当争取警方尽快加入事件调查。对于破案的计划和策略要保密。
5.对于与学校及教职工无经济或其他纠纷,为勒索钱财或报复社会的人物的恐吓电话和信件,单位除全力配合警方破案外,应当提高戒备,制订预案,随时准备应对突发事件。对于有可能受到袭击的人员和部门,要采取有力措施,保证其安全。
(四)校园内发现可疑分子应急处理程序:
本应急处理程序的要点是:迅速采取措施,控制可疑分子。
1.在校园内发现形迹可疑,四处游荡,可能作案的可疑分子,保安或目击人员都应当立即向当日学校总值和学校突发安全事件应急处理救援总指挥、副总指挥报告。
2.保安和当日学校总值或学校突发安全事件应急处理救援总指挥、副总指挥指派的人员应当迅速对此人进行询问,同时把他的行动限制在局部区域内。
3.若此人自述进入学校的目的明显缺乏可信度,无人证、物证可以证明,甚至说话前后矛盾、蛮不讲理,保安应当将其带入传达室进行进一步盘问,同时要封锁大门。
4.若有证据表明此人是危险分子或犯罪嫌疑人,应当立即打110报警,由警方带走作进一步调查。
5.若可疑分子在盘问时夺路逃跑,校内目击人员应当将其相貌、身高、衣着及其它特征和逃走方向,向警方报告。同时,学校应当做好此人再一次闯入校园作案的思想准备和预案准备。
6.在整个过程中,学校应当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防范可疑人物使用暴力,要确保周围人员的安全。
7.事件发生后,应急处理救援组应当在得知信息半小时内向教育局作口头报告,一小时内进行书面汇报并每隔半小时进行情况报告直至警报解除。
(五)校园内发现可疑物品应急处理程序:
本应急处理程序的要点是:防范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伤害事件。
1.收到可疑邮包或发现可疑物品的任何个人都应当在第一时间向当日学校总值和学校突发安全事件应急处理救援总指挥、副总指挥报告。
可疑邮包是指:邮戳异常(寄包人地址与邮戳地址不符)、字体奇特、打印粗劣以及收件人姓名、形状、重量、气味、包装包扎、邮包内的声音都异常。
可疑物品是指:物品外表、重量、气味可疑,不是本校的物品,也从未看到过此种物品,不知此物品有何用途,为何会摆放在校园内某处。
2.发现可疑邮包和可疑物品的任何人员,都不应当试图打开或随意摆弄它。要禁止在周围吸烟或使用手机、对讲机或发动机动车辆等。
3.学校应当指定有专业知识和经验的人员进行初步鉴别,判断是不是危险物品。若不能排除其危险性,应当立即打110报警,请警方专业人员进行检测和处理。
4.若可疑邮包和物品被警方确定为危险物品,学校应当立即在其周围设置警戒线,无关人员应当立即撤离,并采取严密的防范措施。
5.学校应当配合警方组织人员在校内其它区域搜寻检查,确定在校园内是否还有其它可疑物品。
6.学校突发安全事件应急处理救援组配合警方开展各项处理工作,同时应当在得知信息半小时内向教育局作口头报告,一小时内进行书面汇报并每隔半小时进行情况报告直至警报解除。
(六)群体性斗殴事件应急处理程序:
本应急处理程序的要点是:迅速制止斗殴,避免人员伤亡。
1.获得群体性斗殴事件信息的任何个人都应当在第一时间,向当日学校总值和学校突发安全事件应急处理救援总指挥、副总指挥报告,若事态已经失控或后果严重,应立即打110报警。
2.学校领导应迅速集结优势力量(必要时携带防卫器械)赶到现场制止斗殴,并在斗殴现场设置警戒线,防止事态扩大。
3.若斗殴者手中有器械,应首先收缴所有斗殴器械。
4.若有校外人员参与斗殴,应设法不让他们逃离。
5.若有学生受伤,应立即进行救治,或打120送医院,并及时与家长联系。
6.分离斗殴双方,由学校、年级部领导、班主任等进行询问,了解斗殴原因和过程,并做好笔录。
7.对有流氓恶势力嫌疑的校外人员,应交警方处理。
8.对外校学生,应与学生就读的学校联系。
9.对参加斗殴的学生进行教育,对情节严重的给予必要的处分,防止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10.要对斗殴事件的校内外各种因素进行综合分析,要防范学生在校外遭到殴打。
11.突发安全事件应急处理救援指挥部应当将斗殴事件有关情况及时向教育局报告。